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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本纪-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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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洛寨主自从看见红衣美人,脸上煞气虽然还在,却已收敛很多,更用眼神坚定了收藏的决心,不计代价。

然后再看见随后出来的这三男一女,洛洛寨主想狂笑三声——

这简直是老天有眼啊,知道我云某人多日寂寞,这一口气,就送上来五个上等货色。

虽气质不同,却更有千秋,就连那狗一样的怪物,那身金毛也是罕见,哈哈!

不贵,那个水灵灵的小美女分明是个冒牌的,不过,男扮女装也照样逃不出我的手心!

强盗头子眼冒绿光,盯着场中无人两兽,心里转着志在必得的念头,脸上却维持着平静,这门脸皮功夫,基本可以与某皇帝媲美了。

板牙是云寨主最得力的手下,就是每次猜测寨主的心思,基本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就算不对,他也敢拼着板牙被拍掉的危险说出来。

此时看寨主那绿光眼,立即先寨主之忧而忧,手一挥,黑衣喽啰们很有默契地,把夜合欢等人围了起来,反而原本的目标,府衙千金被抛到了脑后。

夜合欢无语地看着包围圈,及包围圈外躺在地上的人。

原本被劫的,还躺着装死,此时都爬了起来,扑打扑打身上的灰,很有默契地,几乎立刻就撤了个干净。

除了那小姐,拔牙觉得有必要贯彻寨主一贯的作风——是美人就绝不放过,用眼神示意两个小喽啰看着。

而本来看热闹的,就他们几个刚出狱的,反而成了替罪羊。

看了眼红衣招摇的自家老婆,再看眼老婆手臂里,因为看到自己而兴奋起来的金眸狐狸,他娘的,还能咋地,认命吧!

伸手抚了下金猪的红毛,带着宠溺,对寒天温柔一笑,“你呀,这性子,真是。”

“喏,”寒天从他语气里听出了爱意,也听出了无奈,没好气地把金猪搡到他怀里,“还不是为这东西,我怎么了?我都怎么了?你那什么态度?”

“呵,我是说,你这样很好,我很喜欢。”夜合欢弯起眉眼,对问到鼻尖的艳丽脸蛋浅笑。

映着橘色的林间夕阳,有丝丝金光落在如水的眸间,也在那精致的容颜上镀了一层金色,微弯的眼,微勾的唇,不经意间,都是蛊惑世人的风情。

这样的夜合欢,一直都是让炙焰寒天沉迷的夜合欢,由不得立时就倚到他手臂上,红瞳迷离,“嗯,欢欢真好看,那我们走吧。”

“好。”一根筋把外围的黑社会当树桩,二愣子也毫不逊色,拐着他老婆和宠物转身就走。

“想走?把狐狸放下!”板牙大刀在空中一耍,寨主都说了,要拿下狐狸,‘给我杀!“

“住手!蠢货!“一声历斥来自强盗头子,一身银衫的美男寨主,就身姿飘然走进了内圈。

站在几人眼前,洛洛寨主也不说话,就用亮晶晶的双眼,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打量下那个。

看的最多的,就是离他最近的炙焰寒天和夜合欢两人。

一个艳若桃李,光芒四射,美得犀利张扬,美得耀眼夺目。

一个细致温雅,第一眼只觉那脸蛋比常人精致些,那气度比常人深远些,但那眉眼一弯,那粉唇一勾,却生生弯出了情思,生生勾出了魅惑。

真是极品啊极品!

于是,爱美成癖的洛洛寨主,赶在那艳丽美人发飙前,终于开口,说了句让云落寨众喽啰,包括板牙在内,都觉得被雷劈了的话。

云洛洛寨主用他收敛了煞气后,明晃晃一张芙蓉腮,这么轻言细语的——“鄙人云落寨寨主云洛,在此目光短浅十载,今日方知天地之大,可叹!不知诸位是要往哪里去,带上鄙人同行可好?”

卷四 第一七四章 菜刀

基本上,听见这位寨主的话后,夜合欢几人,和板牙等喽啰所感受到的,是同样被雷的感觉。

夜合欢和炙焰寒天对视一眼,从对方眼里读到的内容是一样的:这人,有病吧?

而夜合欢,更产生了一种受骗的无力感,被他主观印象里劫匪的形象骗了。

想当然耳,拦路抢劫者,不为财,即为色,哪有强盗头子一照面,不喊打喊杀不要紧,居然还主动倒贴过来的?

自己等人不但是外国人,更刚从深山老林钻出来,除了大黄,五人全是两手空空,就不信这强盗头子,会具有透过表象看透他们本质身份的本事。

所以,居心叵测可以待定,但别有用意绝对是存在的,就看他闪动着诡异光芒的双眼就可以知道。

既然可以抛开识破身份的问题,也不失为求财的问题,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求色了?

五人中,谁是让他想求的色?寒天么?

一身红衣的寒天,站在金色的夕阳里,若山间精魅,艳丽无匹,锋利无匹。

啧,还真是有眼光。

想到自家老婆一眼就被人惦记了,夜合欢也不言语,就似笑非笑地轻勾着唇,盯着对面阴柔的美人强盗,看他接下来会做出什么雷人的事。

但其实,对于云洛洛寨主来说,这是他在瞬间权衡出来的,最两全其美的办法。

其一,对面五人,用他犀利无比的眼光看,除了青衣的看不出深浅,余下几个各个都有不浅的武艺在身。

还有那只庞然大物,更是凶神恶煞,若硬来,吃亏的还不知道是谁呢!

其二,反正这云落寨他玩了十年,也算是玩够了,更别提西南数城镇内,最近几年,连个他看得上眼的三流美人都没有。

就云州城里,那个号称艳压南凉的第一花魁,连眼前这红衣人的一片衣角都不如,更甭提这青衣人那勾唇一笑了。

所以呢,他云大寨主,一瞬间,就衡量出了云落寨与美人之间的轻重,一瞬间,就在事业与常伴美人侧之间,轻而易举做出了抉择。

多明智的选择,既保全了山寨的力量,又能日日与美人相伴。

世间,再上哪儿去找,这么顾念手下弟兄,这么肯为美人委曲求全的伟大寨主呢?

可惜,如此顾念兄弟的云寨主,他的兄弟却不理解他,让他不得不叹——天才,为啥总是那么寂寞捏?

从闷雷里醒过来的板牙诸强盗,‘嗷’的一声就炸了锅,寨主跟人跑了,那今后谁领导我们烧杀抢掠?

其中,尤以板牙嚎的最有感情,气势最充沛,双臂一张,就扑向美人寨主,涕泪横流。

“啊~寨主~您这是被妖精魅住了啊~天啊~您醒醒吧~醒醒吧~您走了我们可怎么办啊~天啊~”

云洛一双翦水瞳,就算心念电转的时候,也一直在寒天与夜合欢脸上打转。

哎哟喂,红衣的那脸蛋,那个细又白,真想摸摸看,青衣的家伙,要笑不笑,杏眼蕴水的模样,看的心里跟猫挠的一样痒。

冷不防一对黄不拉叽的大牙,挡住了欣赏美人的视线,更有一对肿眼泡,外加两条鼻涕,严重玷污了洛洛寨主那双只看美人的眼。

飞起一脚,‘啪’一声,板牙成‘大’字型躺在地上,胸口明晃晃一只黄色大脚印。

云寨主看都不看,躺在地上犹自鼓着鼻涕泡,嘴里嘟囔着‘寨主别走’的忠心板牙。

只无比诚恳地对夜合欢几人揖手,彬彬有礼,“鄙人的提议,看样子各位都不反对,那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既如此,这位兄台,我们,走吧。”

说完,不等目露异色的夜合欢等人,提出反对意见,洛洛寨主一转身,脸上立时煞气横生,一张阴柔的脸就更沉郁。

手一挥,对跟随他十年的手下们道:“兄弟们,云落寨在南凉横行十载,为祸一方百姓,实乃大凉一大祸害,所以,我今日决定解散云落寨,还百姓一方净土。”

叹口气,安慰地拍了下,身边已经痴呆的手下的肩头,“寨子里的财物,板牙回去分一下,给兄弟们安家立户,至于本寨主那些珍藏,板牙给我送到云州府上,替我照看好了,不出一年,本寨主自会回归,听清楚没?解散!”

夜合欢听着云洛气势澎湃的‘解散’两字,嘴角的弧度就越拉越大,此人,相当有趣。

云寨主在跟随十年的手下面前,是极有积威的,阴晴不定的脾性,说变就变的脸色,捉摸不透的喜怒,债主不可得罪的信念,早在他们心里根深蒂固。

就算今天抢劫过程中,寨主突然撂挑子,要跟被劫的人落跑,他们也不过是震惊那么一会儿,然后就茫然地,接受被寨主抛弃的命运。

只有板牙,翘着两大牙,擦着鼻涕,兀自沉浸在,被偶像寨主终弃的悲剧里,无法自拔。

“黄花,依羚,我们走吧。”夜合欢眼见这抢劫的闹剧,是要终止在散寨的诡异里,拉了寒天的手,抱着金猪,与呆呆站着伤心的黑社会们,擦肩而去。

云洛洛一见美人们要走,赶紧推开拉着他们不放的板牙,挥了挥衣袖,一身银衫带清风,头也不回。

果真就跟在夜合欢几人身后,不出片刻,就消失在傍晚渐暗的树林中。

“欢欢。”寒天衣袖里扣住夜合欢的手掌,“那云二虎真跟来了,要不回头我去宰了他。”

“呵,”夜合欢被寒天的形容逗笑了,可爱的小鸡,“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咱又管得了人家跟不跟,他没招惹你,你干嘛要宰人。”

“哼,别说你没注意他的眼神。”寒天剜了他一眼,敢招惹欢欢的,无论男女老少,‘血刃’伺候。

“啧,小鸡啥时候也会看人眼神了?不着急。”夜合欢睨了眼身后赶上来的银色衣衫,淡淡笑道。

云州府上?若他记得不错的话,凉国云州,似乎是凉国某位皇子的封地。

“何大,如今我们出来了,属下是不是先联系青花?”黄花赶上来一步,低声询问,入了世,何大就不但是何大,还是夜国的帝王。

“自然要联系,却不急在一时的,凉国,这么有趣的地方,难得来一趟,不逛逛怎对得起狗窝那一个月。”

寒天看着夜合欢带笑的脸,狐疑,手指用力一收,看夜合欢吃疼地龇牙,红眸就飞了笑,“想是你这皇帝是不想做了是不是?真忍得住?”

那白头发落在夜轩手里,你还这么沉得住气,若有天我也落到别人手里,你要敢就这么对我,夜合欢,你就死定了!

寒天那一根筋的心思,夜合欢是最明白的,弯起食指,在他滑腻的手心里搔了搔,低声笑,“傻小鸡,好不容易出了那地方,总要让你吃饱喝足玩够才走,一个月都等了,多等几天也无所谓,对不对?”

寒天看着夜合欢的眼,虽知道他的目的不是这个,却依然为他眼里的宠溺而心醉,嗤了一声,就不言语了。

黄花和依羚自然唯夜合欢马首是瞻,他说向西,他们自然不会向东,静湖依然双眼混沌,只有被牵着走的份。

倒是依羚听夜合欢说吃饱喝足,想起件有关生计之事,“可是,我们身无分文,就连今晚进了局山镇都住不成客栈。”

“呃。”夜合欢郁闷地发现,果然自己当半年皇帝当习惯了,居然忘了吃饱喝足的前提,是要有钞票才行的,不是,是银子。

得,寒天就别指望了,跳水跳得连衣服都由白跳成红的,还能剩下啥印子、银票的?黄花呢?

“何大,您别看我,这一路跑来跑去,就算我原本有,如今也没有了。”黄花见他何大传递来的渴望眼神,不由耸肩。

依羚更是大摇其头,指了指静湖,“我本来就没银子,这傻子身上,也没有。”

这笑话闹得,这叫个郁闷,早知道也强盗一回了,夜合欢不由扭头,看了眼身后的银色尾巴。

几人一直都是小声嘀咕,后边缀着几人的云洛洛想靠前,却又找不到借口,正想厚着脸皮赶上来,恰好看见夜合欢扭脸看他。

于是云洛洛寨主就笑得风姿撩人,几步就缩小了几人间的距离,“云某失礼了,居然一直未曾请教各位尊姓大名?”

嗯,这云某也算一异类了,连人家名字来历都不晓得,就能解了经营十载的寨子,跟人‘私奔’。

夜合欢就有礼貌地还礼,“我们师兄妹前日从帮里出来,奉师命前去云州访友,遇见云寨主也算有缘,敝姓何,这几位都是我的师弟师妹、”

“噢?云州,鄙人就是云州人氏,那何兄弟是哪个门派?”云洛洛双眼放光,有门派就好,自己可以马上加入,岂不也是师兄弟了?岂不总能与美人相伴?哈哈。

“门派啊?”夜合欢一脸正色,掷地有声,“菜刀帮,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帮派。”

“菜……菜刀,帮?”云洛洛瞠目的样子有点呆,赫赫有名?可我云落寨横行十载,没听说这个帮啊,这么古怪的帮派。

“那,要加入你们帮,有什么要求,或条件?”好吧,帮派名字难听了点,但有这么多美人在的帮派,名字难听算啥?云洛洛态度极为诚恳。

“哦?莫非云寨主与我帮一见如故,想入帮不成?”夜合欢脸色严肃。

“确实,得见诸位风采,实让在下心生向往,入贵帮的要求,很高?逼人无门无派,不会给贵派带来不利的。”

“哦,也不是多高,就是我们师傅规定的入帮费用高了些,不过,若云寨主真有心的话,鄙人作为大师兄,会求师傅通融一下的。”瞥了眼忍笑的黄花和依羚,夜合欢笑得无比纯良。

卷四 第一七五章 伤别

零碎的雪花夹着绵绵细雨,不停地,落到临涧而立人的发上,身上。

细碎的水珠,宛似眷恋黑发的温度,流连黑衣的冷漠,一重叠一重。

站得时间太久,湿了黑发,浸透玄衣。

从深不可测,黑雾缭绕的山洞里,刮来的寒风,打着旋地,吹散了发,吹动了衣襟。

总是清冷的凤眸,依然清冷,却布满血丝,明亮不再。

总是寡言的薄唇,依然寡言,却紧抿沉默,苍白失色。

曾经也痛过,在十年前娘亲辞世的时候,那永远不再回来的温暖,曾让少年的他咬紧了牙根也止不住的泪落。

可是,同样是痛,却不及如今,这般痛彻心扉。

同样是痛,却没有眼泪滑出眼眶,心,却仿佛沉在了泪水里,万劫不复。

缓缓抬起一只手,按到胸口的位置,有‘咚’‘咚’的生命的触觉,瞬间恍惚,这么一跳一跳的声音,为何都似乎是那个人喊‘小乌鸦’的声音?

夜合欢,巫龙吟已经后悔了,后悔不该轻言离去,后悔不该轻易背诺,很后悔,很后悔。

巫龙吟什么都不奢求,什么都不强求,只要你肯,再笑嘻嘻喊我一声,‘小乌鸦’。

夜合欢,其实巫龙吟,很喜欢‘小乌鸦’这个外号,你说过,那是爱称,那时只有你一个人能叫的爱称。

巫龙吟曾以为,自己的使命就是忠于君,诚于民,即使为此亲情疏远,天伦疏远,那都是可以控制,并进而习惯的,为国为民,那是必须要有的牺牲。

而爱情,那只是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东西,遇到最好,没遇到也无须强求。

可夜合欢,我遇到了你,你那颗被身体束缚的灵魂,热烈而自由,强势而张扬,温和而包容。

在发觉我的目光,一天比一天更多地,落到你身上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心情,是无法控制的。

喜欢吗?却比喜欢还要多上很多。

多到我渴望你的注目,多到我妒忌听雨,多到我再也不敢,在你身边停留。

我以为,远离你,就远离了抑制不住的感情。

我以为,看不到你,就看不到收也收不回的念头。

远走的初衷,只是因为,我怕自己的感情,连自己都控制不了,我怕自己,会不顾一切,只想与你相守。

你懂的,夜合欢,所以你不曾阻挡,即使你明知道,我的离开,会让你陷入险地。

可你是否知道,心底一隅那阴暗的角落里,有多渴望,你会开口挽留我。

甚至希望,你会像命令听雨那样,恶狠狠命令我:巫龙吟,不许走,就算是死,你也要在我身边。

可你我都知道,巫龙吟,终不是澜听雨。

巫龙吟不需要宠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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