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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刀锋-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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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仔细分析过自己的同僚,认为这个计划可行。
    于是他便真的做了!
    杀人时是在教廷的大殿中,那天大殿中的光束很明亮。
    蓝衣祭祀决定在今天与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刘亦晨摊牌。却不曾想在这满是教廷同僚的大殿之中,刘亦晨痛哭流涕的跪下承认似要悔改,却在来到他身边时亮出了那把幽兰的匕首。
    完全措不及防的蓝衣老人被桶了一个透心凉,在人们瞠目结舌之下。刘亦晨擦了擦脸颊上泛滥的眼泪,一脚将他的恩人踹倒在地面上,并开口道:“以后跟着我走,保你们吃香的喝辣的。他在位时你们能拿几个油水,我翻三倍!”
    这番话打动了武墨国教廷分支大殿中的传教士们,因为这里的教廷中人无非是混吃等死。谁不想活的更舒服些?
    于是刘亦晨成功鱼跃龙门,并开始更加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脂民膏,并凭借军权穿行皇宫,糟蹋公主,贿赂上司,一时间似乎走到了人生巅峰!
    然而,这段好日子并不长久,教廷能够在西域这混乱的国度屹立不倒,靠不仅仅是尖端武力,必然还存在一些精明干练的人。
    东窗事发,刘亦晨因其上下打点的还算到位提前收到了消息,不得不再次变成了一条丧家之犬。
    刘亦晨很有丧家之犬的经验,穿梭在黑夜之中,冲进了沙漠,他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在沙漠中,他选择了别出心裁的方法,在沙漠中挖出了一个小坑,将自己的躯体埋在其中,只剩下了脑袋。
    如果是普通人如此做简直就是作死,但刘亦晨毕竟不是普通人,他完全可以随时破土而出,并且他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清水,只要身体在沙子中还算暖和,他在这里过个十天半月似乎不成问题。
    夜晚的沙漠酷似隆冬,带着土黄色斗笠将自己埋在沙漠中的他睡了一觉,被寒风打醒,然后伸出了手,甩了甩沙子,揉了揉眼睛,祈祷着老天能够再一次眷顾自己。
    沙漠很大,远远看去根本不会发现带着土黄色斗笠的刘亦晨,怕这种逃命方法也是他独一份,不说另辟蹊径,但的确让人意想不到。
    正一边想着如果能够幸运的活下来,还是要回盛唐的刘亦晨不时听到了马匹之声,他艰难的扭过脖子看向东方,看到了月光下金光璀璨的三百黄金骑士以及上千的苦行者。
    刘亦晨琢磨着,这肯定不是来抓自己的,抓自己可费不了这么大的阵仗,却也将头压底。
    刘亦晨厮混教廷也有些时日,自然知道黄金骑士意味着什么,只是看到那口水晶棺材后他不由得想到这是哪位大人物死了?
    天下间的事情对于武墨国来说便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此时的刘亦晨还并不知道赤脚和尚那惊天的一战。
    在他看着华美棺材出神时,远处金戈铁鸣之声忽然作响,无数同样身着黄金铠甲的铁骑自大漠的四面八方冲出。
    刘亦晨吃惊的长大了嘴巴,在不可思议的神色下,见证了教廷政权交替下必然会出现的血腥战斗。
    裁决大祭司披着血红色的披风一路所向披靡,不出半个时辰,掌教老人带去盛唐的仪仗队尽数惨死。
    被割了舌头,长了记性的裁决祭祀没有任何犹豫,当下命令挖出深坑,将一千三百余具尸首全部丢进了坑中,随即他轻轻一指点下,坑中燃起了熊熊烈火!
    这场火烧的很旺盛,足足烧了一天一夜。
    裁决大祭司当然不会留守,自然是回教廷复命,而留守的黄金骑士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坑洞,便用沙埋平。
    当刘亦晨在远方看着沙漠中荒无人烟后,他的双眸开始放亮,但还是又耐心的等了一个白天,在夜晚时他脱沙而出,如同一条闻到血腥味的恶狼一般,用双手刨起了沙土。
    这时他的想法极为简单,便是去挖金子。
    而他也的确挖到了金子,在一群烧的连骨灰都没剩下的坑里找到了金黄。
    刘亦晨觉得自己发财了,回了盛唐,有金子便有出路,他赤红了双眼不停的向下继续刨着。
    黄金被烧成液体后必然深入地底,所以他觉得下面一定还有很多,那可是三百多黄金骑士的盔甲!
    果然,在他的辛勤劳作下,他挖出了很多价值连城的金沙,甚至这些金黄色的颗粒还冒着热气。
    刘亦晨艰难的咽了一口吐沫,人生之大起大落,这几年他算是品尝了个够,心情自然也是跌宕起伏,只是这一次他决定不去玩权,只想着把这些金沙都运回盛唐,卖个好价钱,然后做一个潇洒公子哥。
    怀揣着这种想法,他便更卖力了一些。
    也不知过了多久,刘亦晨的身边已经累计了三座看起来不大却价值连城的金色小山。
    他傻乎乎的笑了起来,完全没顾忌自己的双手已经鲜血横流,继续剥去一层泥土挖出金沙。
    拨开这个动作今晚做了无数次,可这一次却有一道耀眼的光束将他晃得睁不开双眼,他顿时汗毛炸立,冷汗狂流,心中的惊恐让他全身颤抖,待眼部渐渐适应了这种光束后,刘亦晨紧张到极致的睁开了右眼。
    于是他看到了一幅比月光更为明亮,比金子更为璀璨的骸骨。
    这是一具光明骸骨!(未完待续)

第203章 漫天黄沙
    ps:星期一求票,等会还有一章
    大雪骤停,天空清明。
    盛京北城门外打顶天屹立的大修罗仿佛披上了白色的斗篷,而大修罗身前的赤脚和尚则仍旧保持着微笑,只是一片雪花挂在了他的嘴角,让他看起来更加憨态可掬。
    雪停后,有许多百姓拿起了扫帚来到城门外扫雪,他们的脸上大多挂着笑容,一边扫一边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时不时的爆发出一番哄笑,只是手下的扫帚却一丝不苟,擦拭赤脚和尚身躯的孩子们更是一脸认真。
    身着一身黑衣的张小刀站在北城墙上,凝视着赤脚和尚的微笑,脑海中全是赤脚和尚与掌教老人战斗的画面。
    这天是他学习西域文化的第十三天,也是他即将离开盛京的最后一天。
    他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城墙上看着赤脚和尚的微笑,自己不知道为何而来,却陷入了回忆之中。
    陪同张小刀一起登上城墙的还有王洛菡,见张小刀默默的坐下,她便没有打扰,而是看着百姓们将赤脚和尚打扫的一尘不染笑了起来,却不时看了看张小刀总是挂在腰间的那把杀猪刀的皮鞘。
    张小刀一坐便坐了一天,醒来时见天边红霞映在了赤脚和尚的半边脸颊上,他似乎明白了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
    不是为了有所精进,只是为了寻找那股赤脚和尚无畏天地的精气神!
    离开北城墙,张小刀在路上给王洛菡买了两串街边现做的冰糖葫芦,回到家中两人便开始整理行装。
    张小刀一边整理着衣物一边问道:“最近,有没有感觉?”
    王洛菡正叠着她这几天给张小刀做的新衣裳,闻言俏脸一红道:“偶尔,会有那么一点点想吐。”
    张小刀傻呵呵的笑了出来,道:“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王洛菡道:“不必了吧,我心里有数。放心啦。”
    张小刀点了点头,问道:“对了,前几天忙的有些头晕,李婉儿那事儿你问了吗?”。
    王洛菡停下了手中动作,道:“简单的提过一嘴,师娘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点头是?”
    “同意吧?”
    “那便当师娘同意,这事儿和小厮说,他得乐死。”
    “我争取在你们回盛唐之前赶回来,还能喝上喜酒。”
    张小刀笑了笑道:“到那时候。没准就是咱们摆桌了。”
    王洛菡拍了拍如今仍旧平摊的小腹,攥了攥小拳头道:“争取生个儿子。”
    张小刀咧开了嘴角,看了看桌上被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有些面生便问道:“你做的,我得试试啊。”
    王洛菡挥手道:“不用,你的尺寸我还不知道!”
    张小刀心想也是,小两口便口无遮拦的扯到了天南地北,直到行装全部整理好,那怅然若失的情绪自然的涌上心头。
    两人却没有继续开口,而是自然的靠在了床榻上。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第二天天亮。
    
    一阵飓风吹来,掀起了遮天蔽日的黄沙。
    刘亦晨的仍旧蹲在沙漠中那巨大的坑洞中,偶尔滑落的沙土浇在他的头上。他却浑然不觉。
    直到黄沙掠过,天边终于光明大做,刘亦晨才回过了神,看着眼前的光明骸骨。心中震撼到了极点。
    他先前并不知道光明骸骨有什么作用,更不知道这幅骸骨竟然是光明教廷掌教老人的骸骨。
    他只是摸着那如同玉石一般的骨架,感觉到了纯粹的光明涌入了他的身躯之中。仅仅一夜的时间,他便觉得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体内光明大作,再不似以前那般内视时只能看到一篇漆黑之中的可怜气海。
    醒来后他便明白了自己到底有多幸运,得到了怎样的宝贝。
    所以,他想着要不要回光明教廷,因为只有光明术法,才能不浪费老天的恩赐。
    站起了疲惫的身躯,刘亦晨深吸了一口满是沙粒的空气,忽感有些糊住了嗓子,淬出了一口粘痰。
    粘痰落在了无头的光明骸骨旁,刘亦晨抽出了腰间布条,将光明骸骨困在了自己的后背上,然后凝视着那一堆堆金沙面露痛苦的又坐了下来。
    这一坐便坐到了天黑,因为他在思考可能会影响他这一生的决定。
    夜晚的沙漠气温骤降,坑洞之中的味道让人呕吐,一丝月光打入了坑洞之中,照在了刘亦晨的脸上,他扬起了脸颊叹了一口气。
    天边流云飞速掠过,他身后背着一具散发着光明的骸骨,在他的脚边是一堆堆价值连城的金沙。
    他本可以选择带金沙回到盛唐,以他的手段买个假身份,从此过上公子哥的生活并不难。
    但是他最终还是扬起了匕首,对着一轮明月在自己的左脸蛋上划了个叉!
    鲜血横流,刘亦晨对自己的残忍却未结束,他咬着牙龈狠狠的削掉了自己的左耳。
    血液顺着脖颈流进了他那残破的传教士长袍之中,他没有去止血,因为他知道他不会死。
    而是抓了两把金沙放在了自己的口袋中,背着比月光还为明亮的光明骸骨来到了沙漠之上。
    他望了望极西之处,知道那里的尽头便是光明教廷,洋溢出了一丝狠辣的微笑,并自言自语道:“刘亦晨,你还是那个灵隐县中的无知孩童吗?”。
    他重重的踏出了第一步,脚下沙土被踏出了烟尘。
    “刘亦晨,你还是那个自卑的少年吗?”。
    再一步,他的右腿有些颤抖,源于裤管之中的血液温度。
    “刘亦晨,你还是那个丧家之犬吗?”。
    又一步,他的双目开始变得赤红!
    “刘亦晨,你的眼界只仅仅局限在所谓的蓝衣祭祀上吗?”。
    他体内的血液开始沸腾!
    “刘亦晨,你应该去西方!那里有一个叫做光明教廷的地方!”
    他用拳头狠狠的砸在了自己胸口,因为身躯震颤,他的左脸与左耳处血花迸发!
    “刘亦晨,只有在那里,你才能让天下看到你的光明!”
    话毕,他终于加快了脚步,完成了内心的抉择!
    荒芜一人的大漠中,有少年背着一具无头骸骨,泼洒着一路血花,一步步向极西进发,他的目标是。
    俯视众生!
    
    野心这两个字从来不是贬义词。
    村妇的野心是能天天吃猪肉,为此她们勤劳的用双手撒着猪食,并要关注猪的吃喝拉撒。
    樵夫的野心是砍出多多的柴火卖了换银子,为此他们不惜将双手摩成出茧子,用那双脚掌整日行走在深山野林之中。
    秀才的野心自然是早日登上朝堂,为此他们挑灯夜战,在书中学习,希望有一天可以凭借这些知识封侯拜相。
    张小刀今年的野心是生个小小刀,刘亦晨的野心则是在改头换面后能够登上教廷巅峰。
    盛唐今年的野心并不大,只希望能够相安无事的度过这个严冬,做足明年春战的准备。
    为此许多盛唐人开始在天下间行走,希望通过各种方法,各种方式,替盛唐拿到先机!
    张小刀此番去西域,自然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在走出盛京的那天,他站在赤脚和尚的面前拿出了杀猪刀。
    同行的小厮与伊川等人看着张小刀将自己的头发刮的只剩发茬,以为他只是为西域之行做一些妆容的改变。
    只有王洛菡依稀记得,张小刀曾经说过美剧中的主人公变狠了都要把自己头发剃掉,只是她不知道美剧是什么。
    板寸头的张小刀用手在脑袋上拨弄了一把,登上了马车,大喝一声:“走!”
    马儿一阵嘶鸣,欢快的扬起了蹄子。
    一月后,马车抵达了青州边关,在有人引领的状况下,马车绕路穿越了边关,进入了西域。
    西域天气燥热,马车换成了骆驼,众人一路顶着风沙向前进发。
    不过短短数日,便进了西部荒漠之中。
    而分别的时刻便是在此时了。
    张小刀将带黑纱的斗笠摘掉,下了骆驼看了看一贫如洗的天空,没等张开嘴一阵大风吹来,他整个人便已经泛黄。
    裹着头巾的王洛菡将他的斗笠扣了回去,掸了掸他的衣物道:“这边天气都不好,我走了你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另一端的伊川与小厮则避嫌的骑着骆驼走向了远处。
    张小刀满是沙粒的粗糙大手捏了捏王洛菡的脸蛋,没有说话,另一只手掀开了斗笠的黑纱。
    王洛菡抿着红唇将双臂展开,与张小刀拥抱。
    片刻之后,张小刀轻轻的亲在了王洛菡诱人的红唇上,一触既放,轻声道:“别太伤感,你走吧,早去早回。”
    王洛菡点了点头,有些不舍的放开了张小刀的手,一步向西方踏去,转瞬便到了张小刀视野尽头处的沙漠高坡之上。
    拉着长长影子的王洛菡回过了头用力了挥舞了一下小手,便见远方的张小刀也挥舞了起来。
    两人挥的很卖力,但似乎没有什么离去的意思,也不知挥了多久,两人尴尬的放下了手,齐齐的默契一笑,她看穿了黑纱之后张小刀的笑脸,他看穿了头疆下王洛菡的笑脸。
    可这时一阵飓风袭来,漫天黄沙。
    他们都看不到了对方。(未完待续)

第204章 初来乍到
    西域七十二国之中,实际上只能有十国可以真的称之为国,余下的在盛唐人眼中只能算是城邦。
    半个月的时间,张小刀三人一路穿行在西域中,见了太多这一辈子都无法得见的事情,看了太多以土黄为主色调的风景。
    伊川本就是西域人,所以对眼前的事物并不大惊小怪。
    张小刀也在书本中得知了很多西域才可能发生的事情,可当亲眼见证时,仍然不免震撼。
    亵渎光明被火焚的民众,只是因为说了一句今天太阳好刺眼。
    被灭门的惨案,在教廷介入调查后,只是因为一碗面糊糊。
    五六岁大便开始行窃的孩子被剁手,光天化日之下就撩开裙底的妓女,还有那一座座看似宏伟的教廷祭坛。
    张小刀忽然理解了为什么大和尚厌恶教廷,因为这个本可以美好一些的国度,不是那么太美好。
    一路的视而不见,让张小刀与小厮的心情略受影响。
    直到七日后他们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车师前国,这种压抑感才尽数潇洒。
    车师前国是西域中最繁华的几个国度之一,拥有城邦数十座,与之前路过的小国度一比,完全是天堂与地狱般的区别。
    张小刀三人走进了车师前国的首都麦糠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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