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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陌上桑-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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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还是出现了。”
“我从地上爬起来,在父亲暴跳如雷即将发飙的的时候看到你,你跟桑瞳站在一起,你只看了我一眼。”
“我推不掉斐阁的自作主张帮他补课,他心猿意马,我索然无味,你咄咄逼人,你不允许我辞职,你警告我离斐阁远一点,你喜怒无常,永远冷眼旁观着。斐阁的生日宴会,我真的不想去,我觉得可能会发生些什么,可我终究还是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无法解释。”
“从那以后,你开始如影随形,无处不在,步步紧逼。你心机那么重,我完全猜不透你的用意。你从来不知道,我在心目中勾勒出的亲爱的另一半:他可以不英俊,矮一点没关系,胖一些也不要紧,只是,他要有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一颗善良诚实上进的心,还有,绝不可以没有头发。这些要求对于你,是不折不扣的侮辱,而我之于你,不用桑瞳或其他人跳出来提醒,我有自知之明。”
“你听说过两只刺猬的故事没有?西伯利亚初冬的早晨,它们在寒冷的冬天相互依偎,靠得近了, 它们身上的刺会伤害到彼此,靠得远了,却又抵制不住那凛冽的刺骨的寒风。于是它们不停地靠近、伤害、离开,又因为冷和寂寞而靠近,周而复始。斐陌,我们就是同一个屋檐下的两只刺猬,近在咫尺,相互伤害,感受着自己的疼痛,却永远看不见对方的伤痕累累。”
我低下头去,我心底一酸,冬天里的那碗夜宵,夜夜噩梦后那个有些陌生的依靠,伦敦街头,那一次迷途,转身第一眼就看到的他那个静静的眼神。一直以来,一天天地,他给了我无限的放任、从不追问的沉默,和偶尔的笑颜。现在回想起来,无数次,看着他的笑容摇摇晃晃,我的心也跟着慢慢被点亮。
我注视着那片虚无缥缈的树影静静憩在我的指尖,轻轻地:“你不知道,有时候,我看着你,心里想,如果一晃神,一转眼,我们就这样垂垂老去,该有多好?我就可以不用自私、不敢用力、不敢靠近,我就可以有时间慢慢回味曾经的美好,我还可以不用无休止猜度你的高深莫测”
我开始哽咽,一直以来,我永远蜷缩着,以一身的硬刺来逃避着什么。
可是现在,除了爱,我已经找不到任何温暖的东西可以取代。
可是现在,我害怕,我还在,时间还在,他却已经离开。
漫长,难堪,煎熬。
一双脚在我面前停下,他蹲下,淡淡地:“抬起头来。”
我抬起头,他与我平视。
很久很久之后,他俯下身,毫不犹豫地用力咬了下来。我的鼻尖啊―――我痛得疯狂飙泪。
他哼了一声:“很疼?” 他看向我的脚,不带什么情绪地,“哪个更疼一些?”
我眼泪汪汪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知道我也不敢说。
他垂眸,我听到他轻浅的呼吸声,过了很久之后:“论相貌,布拉德皮特一定比我帅很多;论个头,我比姚明矮上一大截;论体重,抱歉,我永远不可能超过相扑运动员;我因为蛀牙偶尔会去看牙医,从来没有人说我善良,还有,或许不到五十年,我的头发就会掉得光光。所以,”他沉吟了片刻,“俞桑筱”
我抬头,屏息,听到他慢慢地:“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我呆了很久很久之后,直到他的眉头渐渐蹙起,眼神渐渐淬毒,我才如梦方醒,期期艾艾地:“好像不用”
我的唇角不自觉地向上扬起。考虑?矜持?温柔?娇羞?在这位龙先生面前,似乎都可以省省。
他永远都在说着言不由衷的反话。
果然,他暼了我一眼,毫不意外一般,在我身旁坐下,随手拿过一份文件低头浏览:“不必这么得意俞桑筱。我只是不希望自己的投资付之东流。”他的注意力仿佛全盘被吸引到那份从上到下只有两行字的备忘录上,“别忘了我是一个精明的商人。”
要么是我眼花,要么某人的脸,是真的
我伸出手,从后面慢慢抱住他:“我知道。”在他背后,我终于可以放心地眉开眼笑,“好吧,我会尽量想办法让你的亏损缩小到最小。”唔,有件事,可能,现在还不能确定。
我把头埋到他的背后,有些脸红。
他反手揽住我,半晌之后,他伸手,摸摸我脖子上那道疤:“很丑。”我没有吭声,很久之后,有些歉意地:“斐陌”
正在此时,我身上的手机嘀嘀嘀地响,我的短信。
我低头看,陌生的号码,短短两行字:
她有家族遗传病史。抱歉。
我走了,桑筱。多保重。
我阖上手机,抬起头来,我摸摸自己的伤疤,再看向他的右臂,微微一笑:“如果有一天,如果五十年后,你或我罹患老年痴呆,不愁找不到印记。”
他做不屑状,哼了一声:“不用以后,俞桑筱,”他唇角调侃地笑,“记忆障碍,认知损伤,思维弛缓,这些症状,你似乎一直都有。”
我瘪嘴。他还是不肯轻易放过我。我只好转移话题:“我听说桑瞳”他拉我一起躺下,将我的脚轻轻放好,不甚在意般,“她想学武则天另立王朝,可惜身边没有一个李治。不过无妨,”他轻笑一声,“人之鱼肉,我之鸡肋。即便如此,潜在对手还是会比虚伪附庸更值得期待。”
他侧过脸来看我,他的眼睛熠熠生辉:“桑筱。”
“嗯?”我握住他的手,贴在腹上,微笑。
他侧过身来,手撑在我的肩畔:“我好像跟你说过,你是一个天生的商人。”
“嗯?”我装傻。
他终于笑了,第一次,我看见他笑得星眸微阖,神采飞扬,“那么,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棋逢对手始开局,桑筱,”他慢慢俯下身来,“记住,我从此不会再给你悔棋的机会。”
我环住他,慢慢迎了上去。
我也是。
窗外,夜色正浓。
尾声
不久后的一天,宛如孩儿脸一般,早上刚下过一场瓢泼大雨,中午又开始阳光明媚。
午后阳光中,某人惬意地躺在摇椅上看书,我蹲在一旁,百无聊赖地看蚂蚁搬家。自从年事已高的某人受伤以来,我们总是跟全国人民一样重视补钙。
突然,我想起来一件无头公案,伸手去推某人:“喂。”某人充耳不闻,又翻了一页书,自顾自往下读。
我想了想:“龙斐陌,可否解释一下,什么是权宜?”“唔?”他淡淡地,似听非听般又翻过一页。我阖上他的书,不厌其烦地又重复了一遍。
他抬头瞄了我一眼,微蹙眉,不胜其烦地:“俞桑筱,可否解释一下,什么是离婚?”我愣了一下,恍然:“你故意引我上钩!”他唇角微勾:“彼此彼此。”
我摸摸鼻子不吭声。好吧,谁叫我自己理亏在先。
他又补上一句:“关牧说得真对,句句在理。”他点点头,状若赞叹,“今年我要给他多加律师费。”
得意个什么劲?!我哼了一声,斜睨他,冷冷地:“说不定是我的真实想法呢?”他将书抛掉:“俞桑筱,你想考验我的耐性么?”我头皮吃痛,大力敲他:“神经病啊你!”
好痛啊!我泪水都痛得快飙出来了。我很久没修指甲了,我用力反掐他。
正当我们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呼小叫地:“哥,桑筱,你们说这幅画挂在哪儿比较好?啊――”那个声音惊天动地地延续了至少十秒之后,这才亡羊补牢地,“我什么都没看见,没看见,你们继续,继续”隔了很远,我还听到他絮絮叨叨地,带点纳闷地,“不过,你们三三两两来这么一下,难道是因为今年春天夏天都到得特别早么?”
我一愣,随即笑喷。三三两两?亏他想得出!
我这个老师真应该引咎自尽。
我推开龙斐陌,瞪着他。他依然一脸轻松,没事人般继续坐到摇椅上去看书。
不要脸!
我突然又想到一件事:“喂。”
他闲闲地又翻了一页书:“嗯?”
我别有用心地挤到他身边:“喂,猜个谜语好吧?” 我想了想,一字一句地,“飞蛾扑火虫已逝,学友无子留撇须,偶尔留得一人在。打三个字。”雕虫小技,还能派上用场。看来,我的诗词课没有白学。
“啊?”他神色自若地装傻。
又过了半天,才极其敷衍地“嗯嗯嗯”了三声,权作回答。
我郁闷。结婚快三年了,连这么一句偶像剧每集必备用语都要求上半天,还求不到。宝贝啊,你亲爱的老妈我做人也太失败了!我一脸沮丧无精打采地起身要走。
刚走了两步,听到后面一个声音,不高不低地:“笨蛋!你手上戒指的背面。”
我有些疑惑地褪下,早看过了啊,还不是一堆弯弯曲曲的豆芽符号,有什么好看。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难不成――
我重又挤坐回去,小心翼翼半带讨好地:“刻的什么?”
他闭上眼,半天才一个字一个字地:“波、斯、语。”就再也金口不开。
我恨恨,跺脚离开。龙斐陌,风水轮流转,你等着,总有你吃瘪的时候!
一起身,我的手就被一只大掌覆住。
“我父母留给我的唯一纪念。曾经以为,它会留在我身边一辈子。”他牵着我的手,他的声音听起来和他的掌心一样温暖:“桑筱,你是我这辈子捕获到的唯一的,最美的猎物。”
番外之秦衫
我是秦衫。
十二岁以前,我是孤儿。我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不知道母亲是谁,从我有记忆那刻开始,一直在孤儿院里长大,直到后来,我终于忍受不了院长的歧视虐待,稍大孩子们的欺凌侮辱,我选择了逃离。
我一直流浪在唐人街上。原本跟我同时逃出来的,还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后来,他们被抓回去了,只有我,继续深一脚浅一脚过着非人的逃亡生活。
这样的环境里,我不可能不狡猾,不察言观色,不欺善怕恶。
一开始,我免不了继续被唐人街上的其他地痞流氓欺负。直到后来,我学会了扮猪吃老虎,学会了狐假虎威。
为了生存,我依靠上了唐人街上的一个流氓小头头叫做焦哥,我跟在他们身后,他们偷东西抢东西我帮他们望风,声东击西,或者低声恫吓受害者,时间不长,这些事我已经做得纯熟,很受焦哥和他手下的赏识。
他们吃肉,我喝汤,已经足够维持我的基本生活。
一开始,我很满足。可是时间不长,我心底的焦虑如同杂草般一天天蔓延开来,那个焦哥,已经有了一个大陆带来的大老婆和一个在美国认识勾搭上的菲律宾小老婆,但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来摸摸我,招惹我,说些让我心惊肉跳的暧昧话。
我才十二岁,可我知道,我长得很美,而且,我发育得远比同龄的女孩子要成熟。
我心急如焚,我想找机会摆脱他,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害怕,不敢得罪他。
机会还是眷顾我了。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龙斐陌。那天,大雪纷飞,街上行人稀少,他独自一个人徒步走来,穿着名贵的黑色狐裘大衣,面如冠玉,神情举止看上去就是那种受到极佳教养的世家子弟。他后来跟我说,家里司机不在,他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为他弟弟抓药,药方在他身上,无论如何不可以丢。所以,他明明知道这条街的治安是有名的乱,也不惜冒险一试。
他是焦哥他们心中理想的肥羊。
也是我的。我决心赌一次。
上天眷顾我。我赢了。
他竟然带走了我。我过上了从来不敢梦想的生活。他的义父,是纽约赫赫有名的华人大亨,是他生父的生前至交,视他如珍宝,从来不拂逆他的意思,所以,没过多久,在经历过必不可少的考验和观察之后,他的义父,也成了我的。
仿佛仅仅一夕时间,我就完成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数不尽的华服,美食,奉承,宴会生活如一道完美的华卷,还仅仅只是在我眼前展开一小角,就足以令我眼花缭乱。
但我知道,所有这些,都不是我最想要的。
从他带走我的那一刻起,我最想要的,只是轻轻的,那样一个眼神。
斐陌是不折不扣一工作狂人。他刚开始学习商业的时候,背着义父跑到纽约一家大公司去推介产品,对方态度极其冷淡怠慢,几乎几分钟便将他打发了出来。我站在外面等他,看到他一脸平静地走出来。那神色,宛如阿修罗般。倘不蒙他喜悦,必然遭殃。
果然,两年后,事件重演,但角色倒换。
当年义父在世的时候,很信任一个叫做苏珊娜的美貌无匹的秘书,夸她能干又有头脑,对公司兢兢业业,斐陌接过义父公司的时候,在他的特意关照下,顺理成章把她留了下来。后来呢?
过程一定精彩,可惜我没眼福。
我只知道,那天刚好我进办公室找斐陌,看到他微笑着:“谢谢你对公司曾经做出的贡献,然后,”他继续保持笑容,只是我觉得寒意扑面,“你被辞退了,并且,我觉得你去××地方更加合适,需要的话,我可以为你写封推荐信。”
义父从来放任他,但那次忍不住打电话骂他:“你辞掉她也就罢了,干嘛侮辱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说什么到娱乐场所工作这些话?!”
他非常镇定地反驳:“那也总比她将我这儿当成娱乐场所好。我需要的是一个秘书,不是一个搔首弄姿的花瓶。”
以后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但都没这个来得精彩。他偶尔也跟不同的女伴出出入入,惹得众人猜疑不定。
我一直不动声色,冷眼旁观。我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我们生活在一起,感情甚笃,外人甚至已经猜疑我是他的地下情人。
所有的真相,只有我才知道。
义父的生意做得很大,横跨房地产、酒店业、建筑、投资等多个行业,他精明,多疑,狡诈,没有亲生子女,所以精心栽培斐陌和我。在他的安排下,我们念最好的学校,得到最好的锻炼实践,出入最高级的社交场所。他手上的生意分成两种。台面上的由斐陌负责处理,台面下的,则是我的事。我自小在孤儿院和唐人街锻炼出来的历尽世俗的智慧和不动声色的残忍,在这里得到尽情的发挥。我软语温言,我厉声恫吓,我软硬兼施,所有这些,在我做来挥洒自如。没过多久,我就得到一个暗地里流传的绰号――紫罂粟。因为,我外表美艳、妩媚、温柔可人,而内里坚硬,残忍,不留情面。还因为,我偏爱紫色系的衣服。
而我之所以偏爱,只因为那个人,他曾经随口说过:“紫色,神秘而安静的颜色。”他可能说过也就忘了,他不知道,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
只可惜,紫色的罂粟,远远没有紫色的桑椹纯粹清澈,干干净净。
义父缠绵于病榻两年之后,终于逝世。他下葬没多久,突然有一天,斐陌跟我说:“秦衫,我要回中国。”
“中国?”我愕然,那块神秘而遥远的土地,我太陌生了,以致于我脱口而出,“回去干什么?”
他站在那面落地窗前,手中端着一杯马丁尼,俯瞰着万家灯火,半晌之后,他非常平静地:“秦衫,你知道吗?”他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收获的季节到了。”
我有些反应不过来,隔了很久之后:“那我呢?”
他回身看我,他的眼中跟往常一样没有什么情绪,他耸耸肩:“随便你。”
义父临死前立下遗嘱,除了给斐阁和其他一应相关人等终生衣食无忧的保障之外,其他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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