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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转官场-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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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必须不顾一切,哪怕是伤天害理,也要挣到更多的钞票。
在这里当然 还有一部分,通过了所谓的正当手段走上了致富之路。也就是我们某些市营企业曾经的厂长,或者党组书记。他们的手段要比那些通过犯罪获得财富的积累的人要高明一些。他们把负债累累的市营企业,通过贿赂手段,买通某些关键部门的人,进行资产评估,大多以资不抵债的形式,用极其低廉的价格将市营企业变为民营、私营或者是家族企业。当然如果还没有赶上这班车的话,后面还有一班。
谭明月为了鼓励大家办企业,由市里出钱(以市经贸委的名义),出一部分资金,投放到某些私营企业中,或者是股份制企业中,进行参股。当然,最初的这笔资金绝对可以盘活原有的私营或者股份制小企业。因为这部分资金,在企业中站着非常大的比例。
然而随着时间的一天天推移,一年或者两年,最多三四年的功夫,国家经济形势蒸蒸日上,这些昔日的小企业也慢慢成了气候,而企业背后的经营者,也会在一两年的经营过程中,将利润用“乾坤大挪移”的办法,挪到自己的腰包,然后在吸收社会资金,自己再参入股份。这样以来,市里的资金就变的微乎其微了。一旦时机成熟,原来的小老板,现在的大老板就会将市里的股份(因为每年给市里一定比例的分红,所以也没有获得任何增值)退还给市里。这样一个企业就完成掌控在私营企业家手中了。一个崭新的富豪,诞生了。谭明月为之庆功喝彩。
然后这些超级富豪就可以在X市的经济建设中大显身手了。房地产开发有利可图,他们马上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期货交易有利可图,他们马上开期货市场;典当行开放了,他们马上开典当行。财富,金钱源源不断地滚进他们的腰包。他们永远信奉的真理依然是:只有自己富了,X市人民才能富。
可以说X市的八大财团中,几乎所有财团背后的老板都是这样
第二百七十八章 风波(2)
第二百七十八章 风波(2)
王清华一边走,脑子里一边思考着些日子听说的事情,不知不觉中,已经拐到了迎宾路上。00ks零点看书00ks这里是X市最肮脏,也是最繁华的地方,街道两边店铺林立,白天的日虽然没有晚上多,但也足以证明它不凡的魅力。刚进迎宾路右手是一条不宽不窄的小胡同,胡同大约有七八米宽,大概不到五百米的长度。这是X市有名的“红灯区”,白天基本没人。当然从招牌上看,这里都是发廊和按摩中心之类的服务性店铺,只是实际上做的却是皮肉生意。这里是穷男人们的乐园。稍微富有一些的男人是不会到这种即肮脏又没有档次的地方来的。
对于政府一直高呼严打的东西,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当然很多。社会需求是一个方面,丰厚而又无本的利润也是一个方面,更重要是这里能为我们的警察同志提供一部分额外的收入。警察收入本身不高,如果只算工资的话,也就是温饱阶层,如何提高警察的工作积极性,那就只能靠那些黑色收入了,警察局的领导对这些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王清华往路过的时候,也许是好奇心的驱使,不由里面看了一眼。即使是在白天,里面的内容还是相当的丰富,大浪天穿短裙,配羽绒服的姑娘们,一个个擦脂抹粉,翘腿以待,用充满火一样的激情的目光留意着经过的每一个男人的身体、目光和举动。王清华虽然站在路口,还是被里面靠路店铺的姑娘瞄上了。他们给王清华送来一个**辣的飞吻,隔着窗户翘起诱人(穿了丝袜,离得远看不清楚,看上去诱人)的长腿,用口型在呼唤着王清华。
王清华冷笑了一声,心里也感觉怪怪的,好像有种莫名的冲动,在自己的丹田猛然间冲击了一下。这种感觉真的非常的奇怪。即便是家里有如花似玉的老婆的男人,都无法阻挡放**人的诱惑。那是一种野性,一种让男人最原始的灵魂得以慰藉的影子,时刻纠缠在男人的心里。不过对于王清华而言,那也只是一刹那的感觉,马上转身离开。
刚要走,一个**的东西顶在了自己的腰间,正准备回头,一个浑浊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要转身!”王清华马上意识到顶在自己腰间的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东西,极有可能是枪。
身后那声音马上接着道:“我知道你身手很好,别说是我一个人,就算是有我这样的十个人,可能都不是你的对手。所以希望你能听话,不要激怒我,不要让我当街杀人。”那声音极端冷静,好像是提前经过专业训练一样。
“你要干什么?要钱吗?”王清华第一个念头就是,自己可能遇到当街抢劫的亡命徒,可能是看自己这身衣服还算凑合,感觉自己应该是富二代逛街。但是这个念头只在自己的脑子了打了一个旋转,马上就被自己否定了。如果是拦路抢劫的强盗,不可能这么凑巧知道自己的功夫底细,那会是谁呢?难道是裘学敏估计重演,想绑架自己。可是自己已经被罗荣天从调查组赶了出来,裘学敏绑架自己还有什么意义呢?再不就是谭明月了。那么谭明月为什么要对一个自己已经排挤成功的乡镇长下手呢
“不要往后看,一直往前走,我告诉你往哪里拐你就往哪里拐!”后面的声音继续命令道。此刻王清华已经清晰地意识到,后面的人手里肯定拿着枪,所以也没有做无谓的反抗,镇定自若的按照那个人的意思往前走。
“兄弟,能告诉我,是谁让挟持我的吗?”王清华一边走一边点了一根烟问道。这个时候,你越是慌乱越是容易出问题,更何况,慌乱对于现在而言已经失去任何意义了。人家不管你慌乱不慌乱,都同样会完成人家的使命。
“这个我不能告诉你。你到了自然就什么都会明白的。这一点我想你也应该清楚。我佩服你的为人,更佩服你的拳脚功夫,但是我也只能告诉你,你这次很有可能有去无回。你也不要做无谓的反抗,我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把你带到地方。如果你要反抗,我会毫不犹豫地在你腰里开枪。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手里的这把枪指着的位置正好是你肾脏所在的位置。只要我扣动扳机,用不了三分钟你就会当场毙命。道理很简单,因为我见过你的功夫,你的功夫让我很恐怖。”后面那个声音罗里吧嗦地给王清华说了一大堆,足见他在劫持王清华的时候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而且心里非常恐慌。
“呵呵,”王清华笑了笑道:“兄弟,我不会为难你,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告诉我,到底是谁要劫持我?当然你也可以在我的肾脏上放一枪,把我放倒。不过我也想提醒你一句,你老板这次给你任务是让我把抓回去,而不是让我把我杀死。如果你将我杀死,你回去之后估计也没什么好果子吃。”
这种逻辑实在是太简单了。身后的那个人如果纯心要杀自己,完全可以在一个躲在一个僻静的地方,对自己打黑枪。这样即省事,还不容易暴露。既然要劫持自己,那就肯定有劫持自己的理由和目的。
王清华说完后,感觉身后的人突然怔了一下,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但很快就反应很机械道:“少他妈啰嗦,就是我死也要拉上你来给我垫背。”
王清华的心情本来还不是很恶略,但是这句话让王清华心里极端不舒服。王清华不是一个愿意受人劫持的人。不过那个声音让王清华总感觉乖乖的
“嘿——”王清华冷笑了一声,突然身体灵巧地原地往后一转,那只顶在腰间的枪马上捏在了王清华的手中,食指瞬间**扳机后面。那人想不到王清华会突然出手,急忙调转枪口,向王清华开枪。但是一切已经晚了,无论那人如何用力,扳机也没有丝毫松动。王清华抓住那人手背靠手腕的部位,往后一推,稍一用力,那人手里的手枪马上落在了王清华的手里。
“这次可以告诉我,是谁叫你来的劫持我的了吧。”王清华把手枪在手里掂了掂,不太熟练的扣开弹夹,把自己从弹夹里抠出来,重新扔给那人。那人满脸惊恐之色,站在那里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眼见手枪直奔面部而来,才急忙伸手接住藏在衣服里:“佩服!告辞!”那人说完便走。王清华迅速出手,单手扣在那人的肩膀上。那人站在那里没动,更没有还手,道:“兄弟,杀人不过头点地。你的问题,我实在不能回答。如果你一再逼问的话,我只能饮弹自尽了。”那人说着从衣服里掏出手枪,顶在自己的脑袋上。
王清华不由笑出了声。这个人真有点意思,好像有些半傻的味道,话语间总透着一股从电视剧里学来的江湖习气,一米八几的个头,宽宽的脸庞,浓密的眉毛,短寸头发,一身军绿色的衣服:“能告诉我你是干什么的吗?”王清华换了个问题。
“我是一名军人,我是一名保家卫国除暴安良的军人。打击恶人是我的职责所在。你不要问了,就是你用严刑逼供,用火热的烙铁烫我的胸口,我也不会出卖我的上司和我的组织的。”那人一字一声地回答了王清华的问题,同时说出了一大串让王清华哭笑不得的话。
然而那人的这几句话,并没有让王清华放松对那个的警惕。王清华总感觉这个傻子并不是自己没事干跑过来挟持自己的,而是有人指使他这么做到的,灵机一动,也学了那人的口气道:“好,你是一个好样的军人。我佩服你。我现在就帮助你完成任务。你可以用枪继续顶着我的腰,让我去见你的上司,可以吗?”
那人一听王清华的话,脸上马上露出了一丝喜悦的笑容,但很快又蔫了下去道:“我打不过你,我没有资格继续用枪顶着你了。你走吧。大不了被我的上司处决。”那傻子倒是还有几分道义。不过王清华可不管这些,王清华关心的是他背后的主使人:“军人,我来问你。如果你不能完成任务,你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你的上司吗?”
那傻子愣了半天蔫蔫地道:“对不起!”
“好,”王清华接着道:“既然你不能完成任务,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起你的上司。那你为什么不继续抓我呢?你是个懦夫!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语言逻辑呢。王清华几乎有些崩溃了,不过面对这样的傻子,王清华也只能将计就计,采取一些特殊的办法了。不过这句话还真的非常凑效。王清华的话刚说完,那傻子马上从衣服里抽出那把被王清华取除了子弹的手枪继续向王清华扑过来,将枪指着王清华的腰眼。
这时马路上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那些人见是一个傻子,手里的拿的抢当然说什么也不会认为是真枪了,还以为是家里人带着傻子出来玩呢。见傻子又情绪高涨,又开始把枪对准了王清华的腰眼,就不由大声放肆地笑了起来。
“不要转身!”
“我知道你身手很好,别说是我一个人,就算是有我这样的十个人”
崩溃!彻底崩溃!傻子又开始重复刚刚说过的话,用枪顶在王清华的腰眼。
不过王清华非常清楚,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和要碰到的人,可能就没有这么简单了。要不然也不会用如此奇思妙想竟然让一个傻子来挟持自己了。
第二百七十九章 风波(3)
第二百七十九章 风波(3)
“不对,马上掉头!”身后那傻子突然下令道。00ks零点看书00ks掉头?王清华愣了一下,但马上按照那傻子的意思,将身体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转弯,那傻子也随着王清华的转身,继续跟在了王清华的身后。
哗——
围观的人一阵笑声。这种行为在大街上,也实在招人笑话,王清华就尴尬地对着路上的行人笑了笑,也没往心里去,继续往前走。
“左转弯!”那傻子在身后继续命令。不是吧,左转弯?左转弯可就是红灯街了。这傻子不会是闲的的没事干拿自己寻开心吧。要真是这样的话,自己何必在这里丢人现眼呢。难道要找自己的人就在红灯街?不管是裘学敏、谭明月,还是哪个头头脑脑,都不可能藏在红灯街见自己啊。
“兄弟,你是不是搞错了。带我去那里干什么?”王清华稍微将头转过一点,看了一下那傻子的表情问道。那傻子神色依然十分严肃,将那把已经被王清华取了子弹的枪顶在王清华的腰眼上。
“我知道你的身手非常好,别说是我一个人,就是再有我这样的十个”那傻子又来了,可见指使傻子挟持王清华的人只教了傻子这么几句词儿。那傻子就翻来覆去地重复。
这下王清华心中也有了底儿。不管找自己的人是谁,有一点可以肯定,绝对不是傻子来捉弄自己的。
王清华走在傻子的前面,一路往两边的店铺里扫视,发现一个非常怪异的现象。那些小姐姑娘们,见了身后的傻子倒比见了常人还要安分。他们或靠或站,一个个乖乖地站在屋里的椅子上,只往外看了一眼傻子,再在王清华脸上打量了一下就自顾自地聊天去了,翘起的长腿也隐藏在了花花绿绿的裙子下面。
“就这个门儿,进去吧。”傻子用手给王清华指了一下。本来一个不长的胡同,走几步就快到尽头了。
这一家店铺跟别的店铺没有什么区别,店名是蝶恋花,很儒雅的名字,很含蓄。除此之外,跟别的门店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宽大的落地玻璃窗,从外面一眼就可以看到里面的人和室内的摆设。靠窗的地方坐着一位姑娘,同样穿着露腿的短裙和过膝的羽绒服。羽绒服是敞开着的,短裙也不是很短,刚好盖在膝盖上面,一双秀美的小腿,整齐的排列在那里,手里拿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翻看。
王清华走到玻璃窗户跟前的时候,那姑娘只往外看了一眼,就继续看自己的杂志去了,好像这一切跟自己没有丝毫的关系一样。隔着窗户,又有些反光,王清华也看不大清楚那姑娘的长相,不过从轮廓上看,应该算是上等的人物了,起码也应该是中等人物。因为那姑娘的年龄看上去不算大,大概在二十五岁以下,一对酥胸把保暖衣高高撑起,腰里也没有赘肉,像这样的人物应该在求凤阁,或者八仙楼才对,怎么可能跑到这种地方呢?不会她要找自己吧。
王清华心中疑惑,按照傻子的意思掀开门帘径直走了进去,很礼貌地微笑着给那小姐打了个招呼:“你好!”那小姐只皮笑肉不笑地看了王清华一眼,继续看自己的杂志去了。那就毫无疑问不是她找王清华了。王清华在屋里看了一圈,靠窗户的地方虽然摆放了一些理发用品,但已经锈迹斑斑,看样子从买下来之后,就再也没有用过,一直放在那里当摆设。
“继续往里走!”傻子在身后继续命令道。
这还走个鸟啊,已经进了屋子了,里面哪怕连个狗洞都没有了,还往哪里走。王清华不由有些愤怒地转身看了一眼傻子。
一直坐在那里的姑娘,这才好像突然反应过来一样,走到后墙跟前,手在墙上按压了一下,按压的地方马上陷了下去,一道暗门就出现了王清华面前。顺着暗门可以看到一个楼梯直通二楼。
哦,是了。这是什么地方啊,做皮肉生意的地方嘛,一切自然要小心为上,有个暗门也再正常不过了。
“走!”那傻子用枪在王清华腰眼狠狠地顶了一下,顶的王清华生疼生疼的,要不是实在想看个究竟,王清华早飞起一脚把那傻子踹个狗吃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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