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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兽 作者:诸葛喧之-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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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她太热情啊,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咕咕哝哝,“大不了下次聊短一点好了……”
“还想有下次?聊上瘾了吧你。”
我又恼又气,耳朵都涨红了,急着争辩:“程维,我不是……”
“好了;我不喜欢听解释。”他就势搂过我的腰,把我抱到他大腿上,“实践要有效的多,不是吗?”然后在我正认真思考究竟是程维的力气更大还是梁舒榕的力气更大时,他已经按着我的后脑勺霸道而蛮横地封住了我的话音。
温热湿润的舌头撬开牙关,探进来肆意磨蹭口腔内壁,这样毛躁莽撞,技巧全无的接吻暴露了他内心的不稳定,仿佛是急于求证自己的所有权似的,勾缠着我的舌在口腔内翻搅辗转。
他的这一系列行为让我骤然不安起来,完了完了。程维的哥斯拉血统好像给激活了,要知道这家伙在红血模式下简直是不可理喻!整一个超越修改器的存在啊!!
“程,程维……”我连忙抓住最后一线生机和魔王进行谈判,“今天很迟了,你明天还要上班,我们能不能别这样,你……”
“……上班?”他的动作停了一下,“没关系,我可以跷班。”
我张了张嘴刚想说话,猛地就感到天旋地转,程维已经毫不客气地将我压在了柔软宽敞的双人大床上,单手就将我的双臂束缚在了头顶上方。
呜……这个力气惊人的怪物!
我根本挣扎不能,他简直像是重型坦克,周身笼罩着低气压,不容反抗地就压了下来。
“程,程维,等一下——”
他完全听不进我的话,恶狠狠地用力撕扯着我的衣服,我寒毛倒竖,趁着他扼着我手腕的力气稍有放松,就王八似的手脚并用想朝床的另一头爬去,却被程维毫不费力地一把拽了回来。
“你和她聊的开心,把我晾在这里等了这么久,现在还想逃?”他眯起眼睛,浅褐色的瞳仁里闪着危险的光,“开什么玩笑。”
“程维!!你冷静点!你听我解释啊,我真的很早就想回来了,那个梁小姐她没尽兴啊,我——”
“没关系你不用解释。你既然有这种牺牲精神陪她尽兴,那么现在陪我尽兴也是应该的吧。”
这根本不一样好不好!!陪她尽兴不过是搭进些时间,陪你尽性?陪你尽性老子估计能搭进半条命!
压在我身上的男人见我死不配合地又踢又闹,脸色愈发冷硬如铁,竟按住我的肩膀,然后“嘶啦”一声就直接扯裂了我最后一件衬衣。
我眼前一黑,心痛得差点没哭出来。你妈!你是不是没在天桥下打地铺睡过?!赚钱很不容易的好不!这衬衣标价后面带了几个零你难道忘啦?你这跟拿钱生火烧稀饭的资产阶级权贵有什么区别?!
混蛋!!
程维似乎也没料到自己一怒之下能把新买来的衣服给一撕两半,愣了几秒钟才道:“……有没有搞错,这衣服质量也太差了吧?我都没用力!”
衣服质量太差?……衣服质量太差??!!你他妈怎么不去和哥斯拉做个亲子鉴定看看自己混合了多少怪兽血统啊??!!
接下来的战况完全就是一边倒了,给我开个外挂我都不一定能战胜体力满点愤怒状态加禽兽模式全开的钢铁战士——究极体魔王程先生乃是凌驾于作弊器之上的恐怖生物,基本上属于挥一挥衣袖整个服务区只能剩下一片云彩,那还是因为他想腾云驾雾,所以特意留下的。
我在他身下从挣扎哭喊到哀求告饶到啜泣喘息再到奄奄一息,最后在我快要含恨去见西门庆前辈的时候,程维终于又一次在我体内射了出来,抱紧我低沉地喘着气。
他根本就是个人渣,之前明明约法三章说过做的时候一定要用套子,他答应的好好的,可哪有真正付诸实践过,王八蛋!
屋子里安静了下来,我浑身脱力地躺在床上,连动一下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这个时候实在没力气和他去计较套子的问题,我没必要再去体验一下被终极大BOSS蹂躏到红血状态的惨痛滋味。
“小霖。”发泄过后的他语气又温和了起来,贴在我背后,脸颊亲昵地蹭着我的颈,湿漉漉的低沉呼吸,仿佛一只温顺的大型犬……
呃,打住打住,哪只乖顺的大型犬会像他这样啊,未经驯化的藏獒还差不多。
“小霖……”他不依不饶地唤着我,宽厚的大手游弋在我胸口,在靠近心脏的位置停了好久,“……你心跳的好快。”
“我心律失常行不行?”我没好气。
他笑着支起身子,强迫却不失温柔地把我翻转过来,逼迫我面对着他,半天才道:“好了,别生气,嗯?我知道你和她没什么的……”
我眼前一黑,气得简直想咬死他。
老大!搞没搞错!你知道我跟她没什么你还要这样对我?你他妈晚饭包子吃撑了吧你?!
“我只是担心……”他认错的时候一点儿也不像魔王,倒像那种跟在主人后面跑的毛茸茸的忠心耿耿的召唤兽,声音也是轻轻的。
“你担心什么?”担心我跟她跑了?这也太不靠谱了吧?
“……我不知道。”程维想了一会儿,有些困扰地说,“我也……算了,我说不清楚,只是觉得看到她就有些烦躁,总觉得这个人很碍眼,好像……好像会把你从我身边偷走似的……”
他似乎也觉察到了自己这个想法有多荒谬,声音逐渐低了下去,最后干脆咬住嘴唇不说话了。
我愣了半天,好不容易咀嚼明白了他的不安,不由的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屈起手指在他额角用力敲了一下:“你傻啊!什么叫把我从你身边偷走,我又不是一麻袋金子!偷什么偷!”
“我知道……”他揉了揉红起来的额角,顿了片刻,“……可你比一麻袋金子重要多了。”
他声音小小的,挨了责骂说话时还有些委屈的鼻音。我知道旁人可能无法想象程维这个暴力铁血分子竟然也会有如此可爱的一面,他也许是剥食人血的怪兽,但他收敛利爪獠牙之后,其实也只不过是一只乖顺温柔的虎斑大猫而已。
这样的想法让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因为房事的过于激烈而对他登鼻子上脸,叹了口气之后嗓音就不自觉地柔软下来,我在他面前真是毫无原则可言。
“程维,你真是想多了。”
“我知道,我也不想的,可是我……我控制不住自己……”
“我跟她什么关系也没有……”
“……嗯。”
“我不可能跟别人走,我只喜欢你,只有你一个。”
他漂亮的琥珀色眼睛里逐渐有了一丝湿润的暖意,过了很久,才又轻轻“嗯”了声,抬手覆在我的后脑勺处,将我搂进他的怀里,紧紧抱住。
“小霖,你千万不要抛下我,跟别人一起走掉,知道吗?”
我稍微一愣,感觉他搂着我的力道愈发强大,可那强大之中又无端生出些无凭无故的独断来,隐约让我有些不安与害怕。我靠在他胸口,半晌道:“……程维?”
他的下巴抵着我的额头,力气惊人的霸道:“如果你有一天背叛我,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也许会把那个带你走的人杀掉,也许会把你的腿打断,然后找个链子把你锁起来,让你逃也逃不掉,也许我会杀了你……也不一定……”
“我最恨别人背叛我。”他说这句话的口气,我后来想起来,实在觉得十分阴森可怖,“……谁都不行,尤其是你。”
这个时候我还天真地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在吓唬我。所以并没有太在意,哈哈笑了两声:“这么暴力?程维你简直是个遵循自然法生存的禽兽嘛。”
他停顿片刻,埋下头来轻轻含住我的耳坠,咬下来又酥又麻,配上他性感沙哑的中低音,听起来很容易让人血脉贲张。
“我本来就是禽兽啊,难道你到今天才发现?”停了一两秒,还补上一句评价,“真迟钝。”
“你才迟钝呢!”我大怒,“谁叫你平时总一副衣冠楚楚禁欲主义的样子,有事没事都板着张脸充雕塑,丫把你衣服扒了套件褂子往教堂门口一扔,十个信徒估计有九个认为你不是路人是教皇啊!”
“你难道不希望我保持这样吗?”程维挑起眉一副惊讶的表情,“原来你希望我把我不为人知的阴暗面成天挂在脸上不管见了谁都像见了你一样调成禽兽模式?”
……妈的,这些年他的舌头是不是在五步蛇毒液中泡过了?否则怎么会变得如此之毒如此之狠如此之刻薄。
他看着我纠结愤懑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在我额头上飞快地轻吻一下:“傻瓜,拿你开玩笑呢,我怎么可能对谁都跟对你似的,我根本做不到。”
“……你是独一无二的。”他顿了顿,“就像小王子的玫瑰一样。”
记忆里的小王子有一枝骄傲脆弱的玫瑰,他每天要为它浇水除杂草除青虫,但是小王子把虫子留下了一两只,因为他希望有朝一日它们能变成美丽的蝴蝶,绕着他心爱的玫瑰翩翩起舞。
他是那么爱它,甚至要用玻璃罩把它小心翼翼地罩起来。
虽然世界的角角落落还有许许多多红玫瑰,有的要比他的那枝还要漂亮,但它们都不是他的,小王子一点也不稀罕它们的美。
“我为我的玫瑰付出的时间,让它对我而言变得无比重要。”我记得小王子是这么说的,“我要对我的玫瑰负责。”
但我知道,我不可能让程维对我负责,男人之间不存在什么永恒的保障,就像夜空中炸裂的烟花一样,虽然惊艳壮美,但却逝去的那么迅速,转瞬即逝间便是一生倾尽。很多人甚至都记不清它美丽的具体模样,它就那么薄情寡义地留下一抹心悸,然后冰凉无声地离开了夜空。
好像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57
57、57 。。。
年假放完之后,一切开始进入正轨。程维忙碌的时间越来越多,有时候早上醒来他已经走了,只有煮好的早饭还在餐桌上摆着。晚上我想等他回家,可是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却始终等不到熟悉的脚步声,不知不觉就缩在沙发上睡着,等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外面天已大亮,程维又离开了。
不过好在他总会记得打几个电话给我,倒也没有让我太孤独。
我闲来无事就在家里打扫打扫卫生,或者坐在洒满灿烂金色阳光的阳台,读几本从程维书架上抽出来的书。
我并不是喜欢读书的人,可是我却很爱看程维的书,因为他的书上常常会有他写下的标注和感想,我仿佛能看到他的笔尖在纸面上沙沙划过的样子。
仿佛,他就坐在我身边,和我一起看着同一页,同一行,同一个字。然后用他充满磁性的嗓音,耐心而温柔地和我解释这些艰深晦涩的专业术语。
下午,我去信箱里拿了报纸,照例翻到就业信息那一版,去寻找合适的招聘广告。
这些天我一直都在留意这个,招聘会人挤人吓死人,程维多半是不会放我去和他们拼命的,而且报纸上登的工作大多没什么技术含量,我一没特长二没文凭三没经验,去应聘那种切菜服务生门卫什么的,或许还能平平安安地做一阵子下去。
我以前不学无术,一无所长,现在后悔不知还来不来得及弥补。
我从没向程维提起欠夏志英钱的事情,他如果知道了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替我还债,这样一来,我虽然没了负担,但却对不住了自己刚刚苏醒的良心。
自己欠下的债就要自己还清,如果连这点也做不到,又哪里可以谈什么“重新做人”的资本。
我不可能一辈子靠程维养着我,他有他的工作,我只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一个不知占了百分之几的组成部分。他迟早有一天会厌倦我。然后成家立业,娶妻生子,这是必然。
无名指上套着的戒指是美丽的梦想,可是时间会慢慢告诉我现实和理想的距离有多遥远。高三那年我会为了程维堕落成那副模样,可是堕落到谷底,反而就容易死心塌地,容易把迷津看透。
有些事情,如果你不做,那你一辈子都将后悔。有些事情,如果你做了,那么你将后悔一辈子。
可是最难的就是分辨哪些事情是该做的,哪些事情是不该做的。
我在前二十多年人生里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譬如吸毒赌博,同时我又放弃了很多本该为之奋斗的事情,譬如好好地生活、学习。
现在想起来,自己活了这么久,却从来没有真正地对自己负过哪怕一丝责任。我真的是万分后悔。
面对如今意气风发大有所成的程维,我不免有些自惭形秽。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对自己负责,那又能指望谁对你负责呢?我是傻了才会把之前的二十多年光阴当作苍蝇似的驱赶掉。
毕竟人的一辈子,能自始至终依靠的,只有自己的脊梁骨,不是吗?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背。
只有它能和我走完一辈子,直到最后,陪我在火葬场的焚尸炉里化成灰烬。
我想,自己或许是应该好好地站起来走下去了,原地停留不前,自怨自艾的话,也许一辈子都看不到出路。而且,如果我能够稍微优秀一点……或许,就可以在他身边多留一会儿了吧?
找工作并不如我想象中那么顺利,即便是那种只要求初中文凭的外卖员洗菜切菜工,我也无法够格,因为体力实在通不过测试,在L城那几年晨昏颠倒的生活已经把我的身体折磨垮了。
“连十份外卖都不能一口气提到六楼的人,我们是不需要的。”
餐厅老板拒绝的干脆彻底,丝毫不留情面,这就是社会脱去伪善后,赤裸的利益关系。
袒露,但是很明确。
我有些苦闷地往回家的路上走,其实我可以选择打的或者挤公交,可是四站路的距离也不是太远,我又没什么急事,能省些钱也是好的。钱来的都不容易,更何况我这辈子也不可能忘记捡垃圾桶边馊霉包子的经历。
走到一半,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以为是程维,拿起来一看发现竟是夏志英,愣了一下才接起电话:“喂,你好。”
“祝霖祝霖。”对面的声音有些兴奋,又带着些拙劣掩饰的紧张,“你……你这个周六有空吗?”
说实在,夏志英会邀请我去他的生日宴会,这令我感到相当惊讶。这个男孩太过干净单纯,看人的眼神也是清冽明亮的,就像两池始解的春水,不带任何杂质。
然而正是这样,才让我看不懂他。
我很难相信在浮粪四溢的上流社会还能养出这样纯洁简单的小鬼头,可他确实就像淤泥里的莲花,出生的地方越肮脏,他开的就愈发白净乖巧。
世界上总有那么些怪胎存在。
如果说夏志英请我出席他的生日宴会是惊喜,那么作为夏家的独生少爷,他竟然把十六岁生日选在肯德基庆祝,这对我而言简直就算是惊吓了。
搞没搞错!只有五岁以下的平民儿童才会把生日宴席定在肯德基吧!然后再叫个服务员姐姐领着小朋友们跳几个舞做俩个操发一些小礼物什么的。
夏少爷,请问您真的是西高在校生中最具才华的学生吗?……当年西高最具才华的程先生不知道比你成熟多少倍啊,果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啧啧……
我隐忍着抽搐的表情,尽量把脸上所有的肉捏塑成一个还算看得过去的笑脸,对着一桌子汉堡可乐炸鸡腿傻笑了半天。夏志英倒是完全没有觉察出我的异样,很高兴地和他的兄弟们介绍着我:“这位是祝霖,09届的学长,以前帮过我大忙。祝霖,这几位是我朋友,这是石头,这是林灼阳,这是板鸭……”
他一个一个和我介绍过去,我记性恨烂,不过还好他带来的朋友也不多,除了我和他之外,一共只有七个人。有几个一看就知道是平民学生,和夏志英在一起纯粹是因为友谊,就跟当年我们的624寝室一样。至于那个林灼阳,我倒是有所耳闻,一个暴发户的儿子,混吃等死的二世祖,和我以前一样。但人品比我当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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