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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穿之朱祐樘[剑三系统穿+雨化田] 作者:莫子乔 完结-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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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无命“嗯”了一声,看向宫九:“两天之后此时此刻,便在此处?”
宫九看向蓝蝎子,蓝蝎子轻笑:“我无所谓的。”
宫九便冲荆无命点点头,荆无命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不只狡兔三窟,狐狸藏东西的本事也是很厉害的。林仙儿把那点子私房藏得到处都是,金钱帮势力虽大,要在两天之内都弄到此处,也并非十分容易。
荆无命走得很急,林仙儿却半点也不急。
她掠了掠鬓边的发丝,脸上的笑容依然温柔得无懈可击,但又仿佛多了点儿什么:“妾放在冷香小筑的东西看着不起眼,却是最要紧的。公子垂爱,妾本该取来奉上,却恐路上有失——如今兴云庄多事,妾又不过一介女流,无依无靠的……妾蒲柳之姿,死不足惜,为公子而死也是幸极,但若丢了东西,岂不是对不住公子这一番厚爱?”
她对着宫九盈盈一笑:“为防万一,不知公子是否能一同往兴云庄去?若是……虽不过半日路程,妾能于公子跟前服侍半日,此生足矣!”
她微微侧过的脸颊上,带着一种仿佛明月隐入彩云之后的娇羞之意,越发动人。
蓝蝎子又看了阿飞几眼。
宫九却看着蓝蝎子,在蓝蝎子点了头之后才应林仙儿:“那便一起。”
宫九和蓝蝎子携手跃下树枝,临下来前蓝蝎子的长袖在阿飞的脸上拂过,便解了他的迷药,但阿飞没有动。
也许他只是忽然之间觉得很累,也许他只是不愿意再看宫九这个发作起来没下限的奇葩……但不管为了什么,林仙儿直到离开,都没发现旁观的,还有一个阿飞。
阿飞仿佛被所有人遗忘了,甚至连他自己,都仿佛忘记了自己。
林仙儿却总能把住男人的脉门,总能很好地知道怎样的自己,才是男人最爱的模样。
她在荆无命跟前温顺得像只小猫,她大多数时候都柔弱得仿佛连马都不会骑,就是坐轿,也必须是稳稳的、软软的,甚至暖暖香香的轿。
轿子更方便她和男人“谈话”,也不会将她的肌肤暴露在阳光雨露之下。
但今天,据说是为了更快赶到兴云庄,林仙儿骑了马。
她出去不过半刻钟,就已经换了一身如火似血的骑装,手上拿着一条火红缠黑线金丝的鞭子,一头长发也尽数挽了起来,只用一顶金冠束起,看起来格外英姿飒爽,那用淡淡金粉描了线的眼风微挑之间,更有几分肆意的傲慢和说不出的妩媚风流。
马是黑马。
红衣、黑马、赤金冠,林仙儿可以柔弱温顺,也可以炽烈如火。
她的鞭子挥得也很漂亮,别说那种有怪癖的,就是正常的男人,只怕也没几个能忍住不去想,这样的美人、这样的鞭子,是何等样的滋味。
甚至在蓝蝎子看不到的时候,林仙儿还十分大胆的,一鞭子抽到宫九脚边。
她是个很谨慎的人,那一鞭子只有一个尖尖儿从宫九小腿上划过,衣料都不曾有丝毫损伤的力道,却十分巧妙地能让宫九感到些许疼痛。
带着下身的疼痛。
林仙儿对男人的身体真是非同一般的了解,起码宫九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小腿还有那般敏感的一个地方。
但她实在小瞧了宫九。
九公子虽然是个兴致一来不拘哪里不拘何人在场都能倒地求抽的性子,但那不过是因为他乐意,却不代表九公子是个轻易就能被勾搭上的。
单看宫九待叶西便可知,这人想忍的时候,也是很能忍的。
所以林仙儿那一鞭子换来的,只有蓝蝎子冷冷一笑。
她甚至连给她一蝎尾都不屑。
这女人太傲慢。女人擅长动用自身天然的武器原算不上什么,蓝蝎子在还不够强的时候,也曾经靠着那样的武器猎杀仇人。
但若是傲慢到以为天下男人都逃不开她的手心,那就只能是作死。
蓝蝎子现在根本不急着杀林仙儿,她等着看她自己作死。
蓝蝎子是烈性,但她却也懂得,有时候最好的报复方式,并不是让人去死。


【副本未转换,糖酥出来了】

、110·借刀杀人

虽说千古艰难唯一死;但这世上比死更难捱的事情确实有很多,打破一个自负自恋自以为把天下雄性都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女人的骄傲是一种;钝刀子割肉是一种,借刀杀人也是一种。
唐悠竹看着兴云庄外,一批批给王怜花的宝鉴引来的牛鬼蛇神;十分感叹:“你当时把自己的秘籍留了下来,真的是和李家有旧;而不是有仇么?”
王怜花翻了他一个白眼,自从在海底救出来这么三个家伙之后,他就经常这么做——虽然借着三人的力量将沈浪一干人捉弄了一顿、又恢复了自由是不错啦;不过这人也忒讨厌了。
王怜花这一生中最自负的不是他的武艺;而是那些毒蛊摄心易容机关之类的旁门杂学;但无一例外的,居然都给这从海底捞出来的家伙给K。O。了!
非常不幸的是王怜花对自己的旁门杂学太自信,又见唐悠竹身上的灵蛇蜈蚣佩饰颇为可爱,便和他赌了胜者为师——而灵蛇风蜈自然就是唐悠竹的拜师礼了。
王怜花想得好极了,但事实和想象的差距,有时候小得针尖都穿不过去,有时候嘛,又大得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王怜花输了。
作为代价,他不得不拜唐悠竹为师。
虽然唐悠竹并不曾向他索取什么拜师礼,但比要金山银山世间珍宝做拜师礼还更可恶的是,唐悠竹笑眯眯地要求他:“有事弟子服其劳,在你能出师之前,就先随侍在为师身边吧!”
——王怜花一想到自己原本打算的赌注只是那些配饰,结果被沈浪朱七七几个联手一击就变成拜师,结果输得人身自由没得比原先还彻底,就忍不住的磨牙。
可怜王怜花本也不是那种言出必行的迂腐人,奈何唐悠竹看中他不只毒蛊摄心易容之术,连星象八卦、琴棋书画、医道天工都甚为精通,是他家酥酥棋瘾雅好来了的好陪玩,天工机关上头也能做点方便玩意儿,更难得连厨艺都非同一般的好……是以十八般手段皆出,王怜花逃不掉跑不开,十分无奈。
好在唐悠竹虽认准了要他履行弟子职责,却也不是专横到没边儿的。因此间大庆不同原先大明,唐悠竹要找宫九还真没啥准确目的地,又相信宫九那奇葩的生存能力,虽直觉还是往与大明疆域颇为相似的大庆国中来,却不拘去哪里,王怜花想着要来一探故人,他也没什么意见。
就是爱吐槽这点,实在讨厌!
王怜花与这李家的渊源,说亲近也亲近,说疏远也疏远。
王怜花之“王”字,乃是随之母姓,其母云梦仙子乃是昔日江湖中第一女魔头,曾以天下最毒的暗器“天云五花绵”与“迷魂慑心催梦大法”,名震江湖,更曾与其夫柴玉关密谋天下高手的秘籍性命,只不过事成之后柴玉关却不肯实现当众承认娶她为妻的诺言,反而要害她性命……
云梦仙子死里逃生之后,谋划多年,最终和柴玉关同归于尽……此番种种,知情人说来无不唏嘘,可又有谁知道,云梦仙子也不是一开始就是个女魔头的。
昔日大庆曾有一能臣,屹立三朝不倒,一朝以少年之身三元及第、天下闻名,二朝从翰林院一路熬到尚书之尊、天子腹心,三朝时,则以先帝托孤之臣辅佐幼主,亦是战战兢兢、鞠躬尽瘁。
奈何自古幼主强臣,如阿斗待诸葛孔明者,到底鲜少。
况诸葛先生也不过落得个熬干心血含恨而终,那王姓能臣活着时,天子都自称学生、言听计从,但他一死、热孝刚过,便是一族的祸事。
抄家、斩首、流放,女子入贱籍……
王云梦有幸得先祖曾偶然施恩的苗人救助逃脱,却从此落拓江湖,最终成了一代魔头。
但王家女儿,也不是全无幸免者。
王云梦有一堂姐,自幼与李家子有亲,且得李家不弃,于其先祖热孝之中完婚——除非九族株连者,罪过不及出嫁女。
虽然王云梦后来也没和这姐姐姐夫一家如何往来,到底念着当日满族大祸时姐夫一家子尽心竭力的打点,王怜花少年时,也曾与这李家表兄、李探花的父亲,有些许往来。
并没有特意认亲,只不过恰遇其危难就伸手救了一把,又闲来无事时会一起说些古今罢了。
但就像王云梦再念着姐姐姐夫当年的救助之恩,但她自己虽免于教坊贱籍、却落魄江湖更遇人不淑,见着了那位曾经在祖母跟前宠爱重视半分不如她、才貌人缘也远不及的堂姐,偏偏能有一个在危难之时,愿意拼着功名履行婚约,次后几十年更是一心一意不二色的夫婿……总难免心情复杂一般,王怜花见了老李探花,虽不无亲近之意,却也甚有嫉羡之心。
如今给唐悠竹一句点破,当日说是把秘籍留与李寻欢、却又只交给一个连李夫人都还不是的女人:“到底是无意,还是早看出来林诗音那女人必不会将秘籍交给他、故意留着日后与他惹事的呢?”
王怜花自己都说不清楚。
这李表兄一脉就剩下一个李寻欢了,若是有外人要谋算于他,王怜花不知便罢,但凡得知,必是不与之干休的。
但若只由他自己给李寻欢添点儿麻烦至极却不至于要命的坎儿……
王怜花叹了口气:“至少我是真没想到那女人会把那东西给了她自己的儿子,更想不到她那儿子居然能自己策划出这么一桩兴云庄夺宝危机的事情来。”他或许有些坏心,但最坏的不过是哪天李寻欢和那女人生的娃娃,什么时候不经意间就学了那秘籍上的东西,再闹得李寻欢措手不及鸡飞狗跳罢了。
谁让老李探花每每看着他倒腾天工机关,就要念叨他不学无术呢?王怜花已经做得很小心,那秘籍之上,最易看懂学会的只有些机关小玩意儿,毒蛊摄心之类的,一般小儿是看不明白的。
只是他偏居海外多年,虽也隐约听说了李寻欢多年未娶、其表妹早已另嫁之事,却不曾仔细了解其中纠葛,再想不到林诗音会因那段时间的心情纠葛,忘了他托付秘籍之事,待得想起来,李寻欢又已经远避关外,再回来时,便已经是诸多事故继而连三的……最终出于为人母的私心,却是将那秘籍给了其子龙小云。
但不管怎么说,这一切却是源自于王怜花的那一点子私心,王怜花虽不是个好人,甚至不是个会言出必行的人,但他疏忽之下造成的错误,也是从来不屑于推脱的。
唐悠竹那般嘲讽的时候,王怜花除了多翻他一个白眼之外,什么辩驳也不屑说。
也不能说。
——眼前这位,可还是他的师尊呢!
见鬼的有事弟子服其劳!
雨化田端起茶微微蹙了蹙眉,唐悠竹就点起了菜,然后王怜花就只好乖乖地往后厨走去,因为他那师尊特别偏爱他做的好菜!
孙驼子木然地擦着桌子,他也许真的无所谓这包下了他这小店的客人,要在他的厨房里头做什么。又也许,他只是给昔日的千面公子王怜花,居然也会这般乖巧地下厨惊呆了而已。
孙驼子在这巷堂里头开了十几年的鸡毛小店,看前头那座宅院,从李园变成了兴云庄,而其中的主人,也从进士探花武林名侠,到身败名裂的忘恩负义之人。
但孙驼子不是生来就只能过这般清苦卑贱的生活的。
即使是目前,他也不是只能过这般清苦卑贱的生活。
作为兵器谱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嫡亲兄弟,昔日以天生神力闻名江湖的大力神鹰,之所以会在这一间小店里头一待十四年,不过是因为一个承诺。
承诺了要在此处守护十五年。
而无论是谁,为了一个承诺坚持了十四年,他总是很难忘掉那个让他承诺的人。
何况王怜花还大咧咧的,露出真容。
孙驼子忘不掉这个人。
这个人亦正亦邪,这个人惊才绝艳,这个人狠心辣手。
这个人救了他一命,以绝世医术让他的双手得以完好,却又让他在这里守护十五年。
如今只过去十四年,大力神鹰的豪气,却已经在日复一日的抹桌子洗碗碟的日子中,也被洗去、抹去。
可他还是感激他的。
他一眼就能认出来,依旧惊才绝艳的王怜花。
只不过见到他又往后厨去,实在还是难以置信罢了。
更难以置信的是那挑衅了千面公子之后,还敢悠然坐等他厨艺的三个人——难道他们不怕给他毒死了么?
唐悠竹动了动鼻翼,叹了口气:“那孩子居然还不死心。”
王怜花的厨艺是极好的,毒也用得巧妙,用毒物烹饪出来的食物更是美味无比,而且一桌子的酒菜,只要吃得顺序对了,各种毒药混合之下是没毒,而食物之间彼此相辅相成,也会更加美味。
这种做法,哪怕是唐悠竹端出师尊架子来,都不能说王怜花做得不对——千面公子所学甚杂,如茶道棋艺更是远在唐悠竹之上,只不过赌斗当日,王怜花不曾想起来将之列入比斗项目之中罢了。唐悠竹能与他为师的,原就多在这毒蛊之上……
王怜花只需要说是请师尊指教,唐悠竹如何好拒绝呢?
何况即使吃错了顺序,也不过是刷上几个补天的事情,也亏得王怜花始终不死心罢了。


、111·故事和事故

花满楼笑:“锲而不舍;也算是有大毅力了。”
雨化田淡淡道:“锲而不舍,原不算错;但不自量力便是大错,总是他太心软了,才纵得门下弟子这般以下犯上。”
唐悠竹摸摸鼻子;其实不管心软不心软的,不是这王怜花手下的食物;加了毒药总格外好吃么?况且便是中毒,那负面状态减少的血量也实在有限得很,自己才懒得与他计较罢了;但若是:“酥酥要是不喜欢;想怎么教训就怎么教训。我的徒弟不就是你的徒弟么?”
唐悠竹话说不到两句;又对雨化田献起殷勤来。宫九只知道忿忿牛皮糖在关键时刻只记得护着花小七,却不知道花小七这些时日夹在糖酥之间当个超级夜明珠的滋味,也真是尴尬得很。也亏得花满楼到底君子心性,每每遇上,也不过或如此刻低头品茶、或侧耳倾听花开云散罢了,又或者偶尔伸手摩挲一下左手那株绛珠草印记,总是为这二人始终如一的深情欢喜的多些。
若是宫九,早不知道因着破坏气氛,和唐悠竹闹腾过几回了。
王怜花的动作颇快,不一会儿四样冷盘就先上来了,两甜两咸,甜的自然少不了唐悠竹百吃不腻的奶油鸡蛋卷,又有一样紫芋球,咸的则是肉松豆腐、醋拌藕片,都不是什么稀罕的菜色,难得王怜花巧手妙思,搭配了合适毒药的奶油鸡蛋卷,简直能让唐悠竹把自己的舌头也给吞下去。
十分可惜的是,哪怕是再也没有什么蛀牙的危机,雨化田也从来不许他多吃奶油鸡蛋,因为:“要有所节制。”
——这让唐悠竹决定讨厌节制这个词一万年。不只因为他家酥酥在餐桌上总要提醒他这一点,还有另一个让唐悠竹更是“食欲”大振的地方也是。
当然,唐悠竹好歹也是当过三十几年皇帝的男人,心中对于“节制”二字再如何深恶痛绝,面上却是丝毫不露,反而殷勤万分地帮雨化田夹了一片藕片,不是放到他碗里,乃直接喂到嘴边,得了雨化田半嗔半怒的一个瞪眼。
唐悠竹面皮越发厚了,瞪由他瞪,还故作可爱地挤挤眼睛:“酥酥别害羞嘛!小七又看不见了,那老头也只顾着抹桌子呢!”
一边说,一边把藕片都压到雨化田下唇了,雨化田无奈张嘴吃了下去,又回赠他两大块豆腐:“闭嘴吧你!食物都塞不住你的嘴了是不是?”花小七是又看不见了,但用得着这样见天儿挂在嘴边么?
雨化田没瞎过,但他一般身有憾失,是以想象一下都能体会:这一直失去也罢了,若是得回了十来年,在都习惯了的时候再次失去……雨化田相信花小七是个温和豁达人,可再如何温和豁达,这心理调节起来也是需要时间的吧?这牛皮糖半点不忌讳!
花满楼笑得也有些无奈,他会再次看不见,是因为他自己的选择,花满楼幼年失明时就从不怨怪谁,哪怕是致使他失明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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