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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者上钩by迟早早-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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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终和宋墨在商场楼下的茶餐厅见面,宋墨把衣服拿给她时说:“你妈妈逛了一整天,精心给你挑的,看看喜不喜欢。”

小雨大致扫了两眼那些纸袋,万千复杂情绪涌上心头——母亲和女儿之间有着永远割不断的纽带,从一开始就是渗透在对方的骨血中的,即使她们多年没有一起逛街,秦蔓静还是对她的品味了如指掌。

“最近过的好吗?”宋墨问。

这么生分的问题,着实让小雨不适应。她有意想打破两人之间的尴尬,如往常一样托腮笑说:“你猜?”

她生动的表情把宋墨也逗笑了,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摸她的头,左右打量了一圈说:“胖了。”

俞小雨信以为真,紧张地摸自己的脸,宋墨笑得一脸温柔。

俞小雨跟宋墨聊着天,心里琢磨着要说什么样的话,做什么样的表情才不至于尴尬,又不会过于亲密,丝毫没有察觉到远处凝视着她的那两道若有所思的目光。

直到她跟宋墨一起走出茶餐厅,消失在街角,那两道目光才不得不收回去。冯采查晃着手里的茶,碧色茶叶缓缓舒展开,一如她渐次生长的冲动,她拿出手机,拨通南莫林的电话。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蓝荃妹纸问惊是不是求婚,不是啦~~不过可以剧透一喜货下,最后的求婚又成功变成一场惊吓,二恋爱欢乐多嘛

第五十三章


俞小雨和宋墨一起走到地下停车场,各自开车离开,分别时,宋墨如往常那样抬手想摸她的头,手伸到一半,生生顿住了。两个人的神色中都有无法明喻的情绪,俞小雨索性鼓起勇气,一把拉过宋墨的手放在自己头上,替他完成这个告别仪式。

相视而笑的瞬间,小雨说不出的心酸。短短数日,再一次物是人非,以往的平静被打碎,所有的一切重新排列组合。算了,习惯就好,生活的美妙之处不就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吗?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遇上谁,永远不知道人生会在哪里拐角。俞小雨安慰自己。

只是,开车出库的时候,俞小雨下意识往后看了看——身后只有一辆又一辆的汽车,但是,她为什么觉得有人在背后偷偷看她?俞小雨正视前方认真开车,嗔笑自己疑神疑鬼。

南莫林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案板前的墙壁上贴了几张梁耀给他留下的做菜小贴士。饭厅餐桌上已经摆了好几道菜,清一色的香辣口味,泛着红色光泽,蒸腾出白色的热气。

他将鱼肉沿鱼骨切成一片一片,用白酒、蛋清、盐、胡椒粉、淀粉抓匀放到一边,然后他在烧热的锅里放入麻油,把事先备好的豆皮和油菜炒好,盛在碗里。

这才只是做好准备工作,南莫林另换了一只冷锅,冷锅凉油把豆酱慢慢炒热,加入花椒茴香等各种配料一并炒香,将鱼头放入锅里,炒到变色,添水转文火煮十分钟,在这十分钟里,他又回到案前把下一道菜的配菜准备好。

南莫林看眼时间,十分钟到,他把之前腌好的鱼片放入锅里,在鱼片变白扶起后,在锅里加入麻油、盐调味,把鱼和汤一起倒入之前装豆皮油菜的大碗中。最后,他把刚才烧好的热油趁热浇在鱼片上,水煮鱼大功告成。

对于初涉厨房者来说,这道菜的做法算得上繁杂,但南莫林始终有条不紊,像对待一首曲子那样,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跟当初那个笨手笨脚,连鸡蛋都磕不好的南大少完全判若两人。

香味不断扑入鼻中,南莫林拍拍手,满意地打量着自己的成品,想象着俞小雨眼冒桃花,一脸崇拜、拜倒在他西装裤下的样子,他骄傲的神情有如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

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响起来。南莫林看了眼来电显示——冯采萱。

“小胖妞,听说你回来了?”冯采萱昨天刚到B市,南莫林还没有见到她。“你妈妈身体还好吗”

“挺好的,莫林谢谢你了。”他清朗的声音传来,和杯中茶水一般沁人心脾,冯采萱不由自主扬起嘴角。

聊了两句,冯采萱犹豫一下,还是问:“你和俞小雨最近怎样?”

南莫林心情好,听到俞小雨这三个字更加身心愉悦:“怎么,迫不及待要喝我们的喜酒啦?”他打趣道。话一说出,自己先扬了唇角。

冯采萱笑容一滞,手指反复摩挲手中茶杯:“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那就不说。”

南莫林回答地太过于干脆,冯采萱一下子愣住了,涌到嘴边的话被生生扼住。顿了一下,她还是坚持:“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告诉讲给你听,先声明,我可不是挑拨离间,毕竟我不认识俞小雨,不了解她的为人,但我和你从小一起长大,我只是不想看你吃亏。”

她铺垫许久,与其说是声明,更像是自我心里暗示,为自己今日反常的行为找一个开脱。

南莫林难得耐心听她说完,轻笑一声,冯采萱终于步入正题:“我刚才看到俞小雨了,和一个陌生男人。那个男人给她买了许多衣服。”

“说完了?”

“嗯。”冯采萱心头涌上一丝不悦,这些还不够吗?为什么南莫林会是这样一种毫不在意的语气。

也难怪冯采萱多想,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一个钻石王老五,一堆新款服饰,在如今社会,这样的组合确实容易让人想入非非。但,俞小雨可不是冯采萱想象中的那种人。

又是一声轻笑,南莫林淡淡地说:“你不了解小雨,我不怪你,但是小胖妞,这是最后一次了。”

“什么意思?”

“以后不要再跟我说这种事了,小雨的是什么样的女孩我最清楚,再说,她是我的女朋友,不是我的一件物品,她要和谁接触是她的自由,我相信她。”

冯采萱语言以对。

南莫林语气玩世不恭,说出的话却言辞凿凿,挂断电话前,他像个哥哥那样教育她:“小胖妞,你这样可不行的,以后对男朋友要多点信任,既然选择了他,就要相信自己的眼光不是吗?”

电话那端传来俞小雨欢快的声音,南莫林随意说了“拜拜”就把电话挂断了。冯采萱望着已经冷掉的茶水发呆。

想起以前跟kevin的无数次争吵,她不禁失笑,她和kevin之间从来就没有南莫林对俞小雨那样的笃定不移,注定是要分开。

玻璃窗外,人流来来往往,他们素昧平生,擦肩而过,以后大概也不会有其他交集。冯采萱第一次觉得后悔,如果当初没有选择出国,也许她就不会浪费和南莫林之间数十年的缘分,如果那样,现在站在他身边,被他捧在手心的人,会不会是她冯采萱?

她又觉得这个想法未免也太贪心了,仔细说来,她对南莫林的信任也不比kevin多一分一毫,甚至更少。从一开始,她就认定南莫林是个花花公子,不是一个可以放心托付的男人,就算心里喜欢他,在情感上,她也是放弃的,从没想过争取,更没有像俞小雨那样,听从自己的内心,靠近他,相信他。

所谓缘分也许只是一种托词,真正影响结局的,是个人的选择。

&&&&

俞小雨拎着一大堆衣服回来,一进门,她就把衣服放到沙发上,对南莫林说:“我妈妈给我买的衣服。”

南莫林暗笑,她总是这样,表面上满不在乎,跟秦蔓静总是无话可说,疏离淡漠的样子,连她自己都没发现眼角眉梢掩饰不住的笑意吧。

俞小雨坦白从宽:“这是宋墨,不,我小叔给我送来的。”

南莫林笑:“解释得这么清楚干什么,我又没说不许你和他见面,快洗手过来吃饭。”

“哦。”俞小雨乖乖去洗手,在他背后扮鬼脸,哼,装什么高尚,当初是谁吃醋生气,让我跟宋墨保持距离的?

洗了手跑去饭厅,俞小雨站在餐桌前连连惊叹:“哇,这么丰盛,你还是我的林妹妹吗?”她巴拉着南莫林的肩膀,一只手老实不客气地揪他的脸,以验真假。

南莫林反抓住她的手,把她按在椅子上坐定,捏着她的下巴反问:“你叫我什么?”

他眯着眼睛的样子让俞小雨自觉危险,她赶紧改口:“宝哥哥,宝哥哥。”这个称呼是南莫林某天晚上通过卖力劳动换来的。

南莫林眼睛依旧眯着,只不过已经换成了微笑的弧度,他满意地放开小雨。

俞小雨夹起一块麻婆豆腐放在嘴里,入口嫩滑,香辣可口,让人口内生津,食指大动。她满意地眯起眼睛,再睁眼时大眼睛里全是讶异:“妖精,你是谁?快把我家莫林还回来。”

噗,南莫林笑得嘴巴都快咧到耳后根了,骄傲得瑟又满足,他喂小雨吃一口菜,笑着说:“你可真是个活宝。”

在俞小雨眼里,他何尝不是活宝呢?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弹得了钢琴,耍得了流氓。就在刚才,某位流氓在接受了她的赞誉后,贱兮兮地贴着她的耳朵说:“晚上让你验明正身,看看我是不是被妖怪抓走了。”

南莫林毕竟不是梁耀,为了讨小雨欢心,他可以不辞辛苦学做菜,但是,作为南少,他身上的骄奢是与生俱来的——吃圆了肚皮,两个幼稚鬼开始为洗碗的事情而争吵。

争吵了十分钟,无果,南莫林潇洒表态:“装垃圾袋里扔了吧,明天让我家阿姨帮我们买新的。”

俞小雨叹着气摇头:“资本家都是这么浪费吗?”

南莫林的回答显然跑题:“我不是资本家,我是艺术家。”

文明社会不便动用武力,只得用猜拳来解决。南莫林中了一物降一物的魔咒,果然连连大败,俞小雨欢呼着离开,被他一把揪回来:“谁赢谁刷碗。”

最后两个人一起收拾冷掉的残羹剩饭,然后厨房里俨然变成一场声音盛宴。不时传来欢笑声,打闹声,争吵声,以及——

“啪。”

“啊。吓死我了,你好笨。”

“不好意思,手滑手滑。”

“你都滑了三次了,盘子要被你摔没了。林妹妹,新一代的好男人不仅要会做饭,还要会刷碗,你看看人家梁耀……唔唔……”

五分钟后。

“叫我什么?”

“呼哧,呼哧。宝哥哥,好哥哥。”

南莫林洗完澡出来,就看到俞小雨趴在床上,翘着脚挨个发微信语音:“啊,今天吃得好撑啊。我男朋友亲手做的饭哦”

“喂,安然,告诉你件事情,林妹妹为了我学做菜,他现在厨艺大涨,快赶上你的手艺了,不,比你做菜还好吃呢。改天你俩比试比试吧,哈哈哈。”

“黎昭熙,你果然是在黑莫林,他做菜哪有你说的那么恐怖啊,挺好吃的好吗,肯定是你味觉失灵了,不,你一定是在嫉妒,嫉妒我抢走了你的好基友。劝你还是放弃吧,你虽然和我一样貌美如花,但莫林不是同志啊,他的心里满满的,都是我。哈哈哈哈,是不是很难过啊,自己找个墙角哭去吧。”

南莫林悄悄收回本已踏进门里的那只脚,站在门外笑得一脸灿烂。等俞小雨炫耀一圈,中场休息时,他进来。

“宝贝,我做的菜好吃吗?”

想起他在厨房里上下其手,把她吻得差点断气,俞小雨把头扭向一边:“还行吧,不错。”

“那我和安然比,谁做菜更好。”

“当然是安然啦。”

南莫林仰躺在她身边,看着她一本正经的表情发笑,女人果然口是心非。

他拉着她一缕柔软秀发在手里把玩,一样的口是心非:“本少爷做的菜很贵的,既然你不喜欢,以后一年给你做一次吧。”

俞小雨狡黯地冲他眨眼:”一年做一次,一次做365天。”作者有话要说:小雨在停车场感觉有人看她,真的只是错觉吗?咳咳咳,下章就知道乌~?


第五十四章


南莫林当然没有按照俞小雨的旨意每天给她做饭,他自认为是一个艺术家,而艺术家普遍应该清高,用他的话来说:“沾染了人间烟火会影响我的艺术创作。”这说法有够不要脸,俞小雨为此笑了好久。

但是能让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南大少闲来无事为她学几道新菜,挽起镶金线的袖口下厨,她已经觉得很幸福了,俞小雨一直都是个容易满足的人。每天都能发生一两件也许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却让她觉得非常满足的小事,比如——南莫林今晚要带她去参加万圣节游乐园特别节目!

为了营造万圣节气氛,游乐园特别举办了真人南瓜万圣节派对,届时所有游客穿着节日盛装,一起做节目,参加各种恐怖游戏。俞小雨兴奋地连工作都无法专心,上班时间偷偷在网上淘万圣节服装,最终她选择了两件红色的小恶魔套装,小号她穿,大号给南莫林。

由于卖家就在本市,她又特意留言说着急要穿,下午的时候衣服就送了来。俞小雨去楼下收发室拿快递,拿完快递她顺便拐个弯去旁边奶茶店买了几杯奶茶给同事带回去。

从奶茶店出来时,俞小雨不经意瞥到奶茶店发光锃亮的玻璃门,一双鹰似的眼睛蓦然倒映在玻璃上,只一刹那就移开,俞小雨不寒而栗,当她迅速回头搜索时,却什么也没有捕捉到。店里三三两两的顾客,或坐在一起聊天,或打电话,或低头玩手机,店员和老板忙忙碌碌着,一派热闹祥和与刚才无异,没有一个人在看她。

俞小雨疑惑着收回眼神,奇怪自己最近是不是得了臆想症。前几天她向南莫林说起此事时,南莫林揉着她的头发说她是臆想症发作。

晚上,南莫林带俞小雨吃饭,吃晚饭出发去游乐园。

再多的节日人们都不会嫌多,各个商家更是抓住节日的机会大搞促销,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欢声笑语俞小雨隔着车窗都能听到。她喜欢这样热闹的场面,一路上都很开心,这种顺心如意一直持续到她把事先准备好的恶魔套装拿出来那一刻。

南莫林毫无意外地拒绝,嫌弃地打量着她手里火红的衣服,“为什么要穿这个?”

“万圣节当然要穿得邪恶霸气一点啊,响应节日气氛么~你看这套装多可爱,我今天八百里加急快递送来的,惊喜吧!”

南莫林心想,这哪里是惊喜,简直就是惊吓好吗?让他南少穿这么幼稚的火红小套装跟一群女孩子蹦蹦跳跳,他以后还要不要混了,B市第一花花公子的脸面往哪搁。

俞小雨显然没他想得复杂,一心说服他:“穿嘛,穿嘛,这可是我们的第一套情侣装哦。这样穿多有情趣啊。”她诱哄似的对他眨巴眼神。

南莫林接过她递来的衣服放到一边,转而笑说:“原来你喜欢情趣服装啊,明天我送你几套,以后你可以每天晚上晚上穿给我看。”他顿了顿,“不过这件不行,布料太多。”

他耍起流氓来总是一副一本正经理所当然的样子,每每这个时候俞小雨就会拿他没辙,脸红羞愤地躲开,果然,俞小雨红着耳根恨恨地骂一句“流氓”,就拿着衣服气鼓鼓地走了。

南莫林笑着追上。最终,俞小雨一个人穿了小恶魔套装,南莫林则意思一下,和游乐园里的大多数人一样,戴了一个南瓜头套。俞小雨看着他瞬间变大的头和不情愿的表情,乐不可支。

她把帽子带起来,把拉链拉到头顶,只露出两只眼睛,南莫林这才发现,她的尾巴上有小节荧光棒之类的东西,一闪一闪地会发光。他对这个发现新奇不已,俞小雨把一个小小的类似于感应器的东西塞到他手里。

“这是什么?”南莫林把玩着手里的感应器。

“奥特曼,连这个都不知道。”俞小雨嫌弃地睨他一眼:“你只要按一下这个按钮,我身后的尾巴就会发出声音啦,这样即使我们待会走散,你也能找到我。”

南莫林试着按了一下感应器,果然,俞小雨身后的尾巴开始快速闪光,并发出警报似的声音,南莫林手里的感应器瞬间里有个箭头瞬间指向俞小雨所在方向。

“这个产品真不错,现在淘宝商品还挺高科技的嘛。”南莫林闲闲地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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