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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日子 作者:开花不结果-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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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端在一片刺目的朝霞中睁开眼。太阳正从对面的山头升起,越来越高,他身上凝聚了一夜的露水以人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最后在衣服上留下一个个浅浅的印记。
他晃晃脑袋,撑着墓碑站起来。然而缩了一夜,麻木的四肢迫使他不得不重新坐下去。
凌云端环顾四周,眼里有少见的迷茫,过了许久,才渐渐清明。
他现在身处一座山上,身边是他外婆的坟,他坐在坟头上过了一夜。

昨天早晨,凌云端离开旅馆,去水电办公室将屋里的水电问题解决,又回到房子里换了一身衣服,然后插着兜,开始在街上百无聊赖地游荡。
小镇格局与十多年前他离开时没什么区别,不过就是人多了些,房子高了点,路面宽了些。
街上到处可见穿着睡衣夹着拖鞋的居民,有的提着菜,有的便走边啃包子,三轮车自行车交叉往来川流不息,忙忙碌碌离不开生活二字。
即使他换了休闲的衣服,在这些人中,仍然显眼。
他沿街越走越远,越走越偏,从宽阔的马路到碎石道,再到羊肠小路,终于等身边一个人也没有,他已经来到山脚下。这座山他当然不会陌生,他外婆的坟就在上面。
一条石头砌成的小路从山脚蜿蜒着通向山顶,凌云端拾级而上,沿途还可零星遇见一两个在田间劳作的人。
他就像一个旅人,一路走走看看,却并不为沿途的风景停留。当那一方坟头出现在视线里,他竟荒唐地生出一种回家了的感觉。
他放任自己坐在坟头上,满身颓唐。

“外婆,我回来了,你怎么不出来接我?
说好的龟苓膏呢?天这么热,你忘了给我准备么?
我赚了很多钱,买了很多房子,每一间都比这里的大,都比这里舒服。
可是每一间都没人。
……
我累了。
他们让我回去,你说我回去么?
为什么他们要扔下我三十多年不闻不问?
……
大概他们才是一家人,我不是。
我没有家。”
他靠在墓碑上,像一个疯子,对着坟头絮絮叨叨,直到夜幕降临都不曾停止。

凌云端扶着昏沉沉的脑袋回想,觉得大概是真的疯了,竟在这种地方过了一夜。
等那一阵万蚁噬骨一般的麻痹过去,他扶着石碑站起来,一天一夜滴水未进,饿得直冒冷汗。
他转身面对墓碑,定定地看了许久,然后深深鞠躬。
“外婆,我走喽。”语气轻快得如他每一次背着书包去上学,然后回头与门口的老人家挥手告别。
说完这句话,他就真的走了,没有回头。

他回去洗了澡,换身衣服,饥饿的感觉被方才一通猛灌的水消去不少,但还是饿,而且四肢无力,他毫不怀疑自己会因没有力气下楼去找吃的而饿死在没人的房子里,等到尸体发臭,长蛆,才被消防人员破门而入,抬出去供人围观。
这个想法一直在他脑子里回旋,他低低发笑,这样的死法实在特立独行,就不知他的父母会不会因为丢不起这人而不来认领尸体。
他又想,是不是该立一份遗嘱,注明谁能将他葬在埋着他外婆的那座山上,谁就能继承他的财产。
或许等他清醒时,他会毫不犹豫嘲笑这些愚蠢的念头,但现在,他的想法却是天马行空越行越远,通向未知的危险的地方,直到楼下传来的声音将他唤醒。
“小馄饨——牛肉羹——宽米粉——”
这个声音将他拉回人间,让他意识到现在该做的不是立遗嘱,而是下楼吃饭。而且他突然想起,他还欠着这个摊主两块钱呢。

“两份馄饨。”
“好,马上……咦?是您啊。”刘彦看着面前的男人,那天晚上他没有看清这人的脸,但他的声音倒是记住了。
“是我,”凌云端笑道,“可以将两份装在一起吗?”
“当然可以,不过您是一个人吃么?这么多……”
“对,一个人,我饿坏了。”
刘彦一边数馄饨一边跟他闲话,“您应该早点起床,现在都快十点了,当然会肚子饿。”
凌云端苦笑,“我昨天就没吃饭了。”
“什么?!”刘彦手一顿,因为家里孩子的关系,他特别注重这些生活上吃吃喝喝的事,见到有人不爱惜身体,瞬间进入慈父模式,嘴里的说教不受控制就溜了出来,“怎么能不吃饭,太伤胃了!而且你这么久没吃东西一上来就吃这些,待会肯定要闹胃疼。这时候就该吃些清淡的,米粥啊面条啊都好,对了,最好是吃挂面,我刚刚才买的,这东西好,既养胃又——”
啰啰嗦嗦的话戛然而止,刘彦一手抓着一把挂面,另一手拿着大勺,看着对面的人,猛然想起这是顾客,不是他儿子。他尴尬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我这就给你下馄饨!”
凌云端连忙截住他要放回去的面条,笑得满脸和煦,“不、我不介意,可以请你帮我下碗面么,我的胃确实有些疼。”
“啊?这……好吧,您等等。”
面条下锅,刘彦想了想,拨了些牛肉羹下去,又拿出一片紫菜,掰碎了加进去,他抬头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有合适的配菜,您得将就将就了。”
凌云端摇头,“你太客气,分明是我的要求过了。对了,你也别您啊您的了,显得我跟个老头一样,我姓凌,凌云端,你叫什么?”
刘彦眨眨眼,“姓刘,刘彦。”
“彦,有才气的人,你的父母给你取了个好名字。”凌云端说,也不知是客套还是真心。
“是啊,”刘彦低头拨弄面条,防止他们黏在一起,“只是他们这愿望注定要落空了。”说完他迅速将面条捞起,装好递过去,“您……你还是快回去吃了吧,别真把胃饿出毛病来。”
凌云端点头,递过一张十元纸币,“还有上次的钱,本来昨晚该给你的,只是昨天我不在这边,拖到现在了。”
刘彦找给他六块,玩笑道:“这碗面算你两块钱,我占便宜了。”
凌云端配合地点头,“是占便宜了,大便宜。”
两人对视一笑,然后一个上楼,一个收摊。

刘彦晃晃悠悠骑着三轮车,一边回忆方才的话,他想,大概是没认错。
学生时代,刘彦既不是学习上的拔尖生,也不是调皮捣蛋让老师头疼的学生,他成绩一般,长相一般,家庭条件更加一般,在班上就跟个隐形人差不多。一路一般过来,高考的时候考了个非常一般的大专学校,他没去。后来经人介绍,进了国企当一名工人,那时候在外人看来,这就是一辈子的铁饭碗啊,多少人羡慕,刘彦自己也很满意。
二十岁由人牵线搭桥,认识了同一工厂的一位姑娘,二十二岁结婚,二十三岁生孩子,一路平平淡淡,生活谈不上富裕,可也自认不错。
若不是后来企业经营出了问题,大批工人下岗,他这既没学历又没背景的人也在内,日子或许就会一直这么不错下去了。
没了工作,生活就不再平静。
最先提出异议的是他妻子,她不能容忍自己丈夫由铁饭碗变成泥腿子,而且这次下岗大潮没有卷进她,她因此更加看不起刘彦。
开始是小吵,接着大吵,然后开打,刘彦从始至终沉默。
最后他妻子收拾家当,回了娘家,没多久就听人说,她勾上了工厂车间主任,当“官太太”去了。
刘彦现在回忆起这些,倒没有太难过,这些年他和儿子一起过,又有父母兄长处处帮衬,日子也很快乐。
只是偶尔,他也会想,如果他不是个这么平凡的人,不是这么个什么都一般的人,日子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从很早以前,他就一直以一个人为偶像。
那人成绩好,长得好,听说家世也好,除了脾气太冷,谁也不理以外,他身上就没缺点。
刘彦跟他从初中就在一个班,后来高中还在一块。每次考试,刘彦总要将自己的每一科成绩跟位在榜首的他的一一对比,然后一边羡慕一边嫉妒,到后来就纯粹是仰望了,因为那家伙成绩实在比他好太多,好得刘彦都没脸再去嫉妒人家。
前一阵他偶然遇见一个老同学,两人闲聊胡扯,扯到诸多同学身上,免不了就要谈起那个永远的第一名。
他老同学神神秘秘伸出五个指头,说:“他如今的家产,至少有这个。”
刘彦看着眼前粗粗短短的指头,想:这个是多少?五十万?五百万?五千万?五个亿?还是……他不敢想。
老同学还在继续,“知道么,就在前年,他还收购了一家国有企业。”
刘彦大惊,不敢相信,“不可能吧,国有企业那不是国家的么?”
他同学摇摇手指,“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自从十五大为私有制经济正名之后,这样的事就多了去了。而且你也知道,这凌云端从来就不是一般人,我听人说他父母的官都做到这份上了。”他竖起大拇指往上顶了顶,“就是咱们市长见了他们,恐怕还得给人开车门呐!你说,有这样的家境,他还能混得不好?”
刘彦当时只是沉默以对。
现在想想,他那位同学说的大概是真的吧,凌云端从来也不是一般人,从小就不是。只是他如今这脾气倒是好了不少,总是笑眯眯的,跟当初的冰块可差得真远。


好戏即将开场

打那天起,凌云端就时不时出现在三轮车前,有时是早餐,有时是宵夜,他吃的东西总是那两样,馄饨和面条,刘彦老担心他这么下去会不会营养不良,当然,他没有任何立场为别人担心,勉强翻出一个老同学的身份,人还不记得他呐。

“我明晚就不过来了,凌先生你得记得去吃东西。”刘彦将米粉递给摊前的客人,扭头对等在一边的凌云端说。
“怎么?出什么事了?”
刘彦笑着解释:“没有,没出事儿。你大概不知道吧,镇上有人做寿请了大班戏,明天开唱,我准备转移阵地去戏台子前卖两天。”
凌云端盯着馄饨的眼睛转到刘彦身上,天黑看不清表情,但听那声音好像不大情愿,“是么。”
刘彦以为自己听岔了,不大敢相信,他没想到这人竟会将情绪表现得这样明显,想了想,只好安慰说:“镇上的饭庄你吃过的吧,新街口那家做得最好,味道不错,也挺干净,就是……”他本想说就是贵了点,可一想凌云端可能不缺那点钱,于是改口:“那家还能点菜,你要是不喜欢现成的,就让师傅给你单独做。”
凌云端点点头,没说话。
刘彦有些尴尬,他这啰啰嗦嗦的性子,总改不了操心,连对着个没见几面的人都能唠唠叨叨说上一堆,大概是让人不太高兴了。他搓了搓手,低头专注于锅里漂浮着的馄饨。
凌云端接过袋子,却没走开,反而问:“明天早上还来吗?”
刘彦点头,“早上还是要卖的,戏得到晚上才开唱。”
“要唱几天?”
“呃……三天吧,按习惯是三天,可如果唱得好也许会请戏班子多留一两天。”
凌云端还不走,刘彦也不好意思当着他的面离开,正无措着,幸好对面的人又开口了,“戏台子在哪?”
“在亭子庙里面,没有单独的戏台,往年也都是借用庙里的台子。你沿着那天晚上旅馆的那条路一直走,看见一座桥,那是西水桥,亭子庙就在桥对面。”
凌云端在脑子里将路线想了一遍,然后点头:“我知道了,谢谢。”
“不谢,再见。”
“再见。”

今天是星期五,刘彦回家看见儿子还没睡就没说什么。
刘思柏主动过来帮他搬东西,看见放零钱的小盒子里放着一个信封,他好奇地拿过来,信封鼓鼓的,不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
“爸爸,这是什么?”
刘彦回头,看见他手里的东西,笑着说:“你拆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信封开口处没有封上,刘思柏倾过来摇了摇,里面的照片就全掉出来摊在桌面上,小子看了一眼,惊叹:“好漂亮!”
“是吧,你再看看,有没有几张是觉得眼熟的。”
刘思柏仔细端详,果然挑出几张眼熟的,他大声喊着他爸爸,“这是后面那座山吗?!看,爸爸!这是山上那棵烧焦了的柿子树!”
刘彦笑着点头,“对,就是后山,其他的那些照片也都是周围的山。”
“那这些海的照片呢?这是海吧,这么宽这么蓝。”
“对,是海,那是隔壁镇的隔壁镇,有一片石滩,在那里拍的。”
刘思柏一一看完了,过来圈着他爸爸的手,问:“爸爸,这些是谁拍的?”
刘彦拍拍他的头,“是一个叔叔,他常常来爸爸这里买馄饨,不过你不认识,咱们跟他不熟。”
照片是凌云端的,有几天他没出现,再见面时刘彦就顺口问了几句,才知道他背着个相机到处跑去了。
刘彦其实并不怎么能理解这些山山水水有什么好看的,他天天看,有时候还天天爬,不就是花花草草树木石头,竟然还有人特地跑去拍,虽然凌云端说只是闲极无聊的消遣,他还是觉得将钱花在这上面未免浪费。当然,他这些小家子气的想法自然不会跟别人说。
知道他还去海边拍了,刘彦才觉得有些好奇,就多问了几句,没想到下一次凌云端就要将照片送他。刘彦不好推辞,收下了。
平江镇地处远南县西边,位置偏远,相对其他地方就要闭塞些,因此这么多年了也没什么大的发展。不然若单凭这一镇的好山好水,也是能吸引到不少游人的。
镇子往东几十个公里就是海边,刘彦曾在高中时由学校组织去过一次,那时候懵懵懂懂,只觉得大,海大得没边,海浪拍击在礁石上,有如千军万马汹涌而来,让人光是听着就要腿软,心悦诚服地拜倒在它的威势下。
只是那样动人心魄的海,他只看过一次,往后就没有机会了。

第二天周末,刘彦不用去学校卖早餐,因而直到七点多才出门,身边还多了个小尾巴。他看着一脸乖顺却紧跟不放的儿子,有些无奈,“你家在多睡会不好么?找你小鹏哥玩也行,再不然就看看电视,我这里有什么好跟的。”
刘思柏缓慢却坚定地摇头,他也不说话,就用湿滑滑黑溜溜的眼睛看着他爸。
父子对视一阵,刘彦意料之中败下阵来,他无可奈何道:“好了好了,快坐上来。”
小孩露出个胜利的笑容,喜滋滋攀上三轮车,两人摇摇荡荡出发了。
镇上买早点的人都认识刘彦,看他今天身边跟这个孩子,就顺口问道:“刘师傅,这是你儿子?”
“是啊,小孩子非得要跟来。”
别人便说:“长得真不错,看着也乖巧,等他长大了刘师傅你就享福了。”
刘彦只是笑着摇头。
刘思柏跟在他身后走街串巷,帮他收钱找钱,小子数学学得好,找的钱从没出差错。
两人经过副食品店,刘思柏目不斜视,倒是刘彦,盯着不远处一个小孩嘴里吹出的泡泡糖看了看,回头对儿子说:“等我一下。”
他进了店,没一会出来,手上拿着一包牛奶糖和几颗泡泡糖,将糖塞到儿子怀里,叮咛他:“别一下子吃完,小心坏了牙齿。”
小孩子,没有不喜欢这种甜滋滋的东西的,刘思柏虽然极力掩饰,但那雀跃的神情怎么能躲过刘彦的眼,他含笑轻轻揉了揉儿子的头发,骑着车继续往前。

凌云端看着眼前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小孩,问刘彦:“你儿子?多大了?”
“十岁了。”他又侧头跟刘思柏说:“小柏,快叫叔叔。”
刘思柏正嚼着泡泡糖,他极困难地将糖推到一侧,含含糊糊喊:“叔叔。”
凌云端笑着对他点点头,问他:“读几年级了?”
“四年级。”
回去的路上,刘思柏突然问刘彦,“爸爸,这个叔叔就是照相的那个吧?”
刘彦奇怪,“是他,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看起来跟别人不一样。”
刘彦小心地避过迎面而来的另一辆三轮车,随口问道:“哪里不一样?”
“嗯……”刘思柏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首先,他讲话的口音跟我们不一样,他说的就像电视里的人那样好听;第二,他穿的衣服也跟别人不一样,那么整齐那么好看;第三,你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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