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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娱乐小亨-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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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剧组的人,没一个是简单的,机会我给你们了,能学到多少就看你们自己的本事,不然到时候达不到我的要求,一遍遍返工,可别怪我不留情面。
当然,会选择这个剧组,除了因为他们的实力,更是考虑到这组人都是尚敏按照他的要求调|教出来的,可说是最合他胃口的。只可惜现在一个个都红了,还都跟威奇旭日签了卖身契,挖人的话,代价太大,不值得,不然哪用得着费这么大的力气,又是招人又是培养的。
小镇的建筑是明清式样的,白墙黑瓦,雕花门窗,木质楼梯,高翘屋檐,家家流水,户户养花,石拱桥,乌篷船,青石板路面……
看到紧闭的木门,会忍不住幻想,或许下一刻,一个头戴珠花,身着旗袍,踩着绣花鞋的姑娘就会娉娉婷婷,推门而出。梨花般的面容,因为蓦见生人,染上红霞,乌黑的刘海挡住眼中羞怯,急急转身退去,只剩一抹蓝影渐渐消失在半掩的门后。正暗自叹息,就见木门又一次打开,却是个中年男子,含笑询问道,先生们是外乡来的吧?可是要找谁……
“怎么,看上这木门了?”到达古镇当天,只在晚上有一组镜头,于是工作人员留下布置场景,演员们放假,出去玩可以,回宾馆休息也没问题。何夕带来的那群年轻人都被打发去帮忙了,只留何夕自己以及杨其成陪方辰四处乱逛。
自然,整个剧组不止方辰一个演员,但其它人都对戴着大黑墨镜,身后还跟了个满身匪气疑似保镖的何夕有些惧怕,不敢上前,所以自己组队玩去了。
“没。”何夕摇了摇头,不待方辰继续取笑,便接了一句,“我看上这院子了。”
“……”方辰笑容微微一僵,默默扭头,早知道就不开这玩笑了。
这院子占地广阔,历史悠久,一直被当文物保护着,会允许剧组入内拍摄都是公司花了大把力气的结果,买下来哄美人一笑?那真的有心无力啊好不好。
话说为什么是自己哄何夕笑?难道不应该是何夕花钱哄她吗?反应过来自己刚刚想了些什么的方辰不由一囧。
讨厌,都怪夕夕,已经长这么一副妖孽样了,最近也不知怎的,还瘦了一大圈,侧看整个人薄得就跟张纸片一样,她都担心风大点会不会把他吹走。和他站一起,她是真的觉得,何夕才是那个需要保护的人,自己则是那个战士,好囧啊有木有!
“进去吧,领略一下百年老宅的魅力。”扫了眼神色纠结的方辰,不知道这丫头的魂又跑哪里去了的何夕小心地推开厚重的红漆木门,招呼杨其成进来。
“不是说这宅子是木结构的吗?这么多年了,居然没被泡烂蛀空……”杨其成好奇地敲了敲廊上的柱子,颇为认真的感慨。
“不愧是经过时间雕琢沉淀的好地方,这气氛,这感觉,真不是大观园里的年轻房子能比的。”方辰轻抚美人靠,只觉触手细腻,带着淡淡湿意,“可惜了,懿德怎么没在这里拍?”
“有什么好可惜的,要觉得一个单元的《永安当》不够,那就再拍一个短片,充分利用一下好了。真把懿德挪这里,我还担心长期的拍摄会毁了这宅子呢。”何夕却是不以为意,顺便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虽说是明清风格,但看久了,却让他有种置身民国的感觉,估计是受了《像雾像雨又像风》《橘子红了》等片子的影响,最崩溃的是,脑子里居然冒出了《小小》的旋律……
但细细一想,《小小》这首歌本就基调悲伤,青梅竹马,骤然分离,多年之后,重回故土,物是人非,仅剩回忆。跟民国这个风雨飘摇,风云变幻,充满战乱分离,升斗小民四处迁徙,朝不保夕,有钱人家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但也不乏有志之士一腔热血,保家卫国的时代其实也是很搭的。
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儿,游览古宅,看到那处高高的戏台,看到院中参天的古槐,一幅幅画面已在脑中形成。这个过程,真是前所未有过的流畅,难怪那些真正的作家喜欢到处旅行寻找灵感,原来是真的有用啊。
“看来你是真的看上这个院子了。”已经走远了的方辰发现身后没了脚步声,不由回头,却见何夕还杵在槐树下,一脸深思状,但看眼神,却是空的,得,又神游了。
而何夕的那个表哥正双手抱肩,无聊地站在何夕身后。
至于已经完全长成,一看就知道这是头狼的旺财正学着主人的样子,昂头盯着葱郁的树冠,却不知能看到什么。
“别吵,帮你构思新单曲呢。”何夕不耐烦地摆手,没有忽视方辰骤然一亮的双眼,心中好笑。
“跟这个宅子有关?还是古风吗?”方辰闻言,如同一个讨要糖果的孩子,扯着何夕的臂膀开始撒娇。
“不,这次,咱们走民国风。”被方辰的欣喜感染,何夕的心情也好了起来。
“民国?是什么故事?”方辰拧了拧眉,对那个年代,方辰唯一的感觉就是乱,但想到何夕从来都是制造惊喜,创造奇迹的人,便又放下了心,迫不及待地追问。
“这两天故事完成了就给你看。”何夕却是卖起了关子,任方辰挽着他的手臂,继续参观。
“讨厌!”方辰不甘心地撇嘴,却也知道今天是没希望知道剧情了,“民国的话,我岂不是还要穿那种S型的高衩旗袍?”
“不会让你穿那种衣服的,我预想中的服饰是那种大袖长裙立领的,并不怎么显身材。”何夕不明白这丫头身材这么好,为什么还怕穿那种衣服,“你演的是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虽是留洋归来的,但身处古旧家族,服饰还是很保守。”具体参见《胭脂雪》和《女人花》,这两部剧中的民国服饰,何夕一直觉得挺好看。
“好吧。”方辰微微点头,总算得了点剧透,总比什么都不知道要好,这么想着,就又高兴了起来。
三人一狼的晚饭是在一家面馆解决的,其中过程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
一开始他们去的是面馆旁边一家四喜丸子店,很有名气,丸子的味道一绝。何夕三人一人点了一份,边说话边等,顺便观察这个布置得挺有特色的小店。
一杯茶喝完了,问,丸子什么时候好?
跑堂答曰,马上,马上,正在搓。
两杯茶喝完了,问,丸子什么时候好?
跑堂答曰,马上,马上,正在搓。
一壶茶喝完了,问,丸子好了没?
跑堂还是答曰,马上,马上,正在搓。
两壶茶喝完了,问,服务员,丸子到底有没有在做啊?
跑堂弱弱到,马上,马上,正在搓。
……
在跑堂过来续第二回的时候,已经满肚子水的三人直接问了句,厨房在哪儿。
跑堂尴尬地指了指一块蓝印花布门帘,说就在后面。
三人有些气愤地跑了过去,一把掀开帘子,却见,里面五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正用堪称慢动作回放的速度搓着手中的面团,时不时还慢悠悠地说上两句话。都是缺牙的,说话有点漏风,口音又浓,估计只有这些老姐妹自己听得懂。
客人,你们的四喜丸子好了,三人闻言,只能回去,一看,竟只有一碗,便问道,还有三碗呢?一问完,便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跑堂答道,还在搓。
何夕无力扶额,放下钱直接走人了,真等这些老人家搓完四份,他也饿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四喜丸子的事情,是真是发生的……
第 66 章
“文琦,这是禄恩,叫禄恩哥哥。”一个暮春的午后,父亲领着一个男孩来到她的面前。
“禄恩哥哥。”打量着那个瘦小的孩子,她并没觉得这个“哥哥”比自己高,但既然是父亲的话,她总是要听从的,扯出一个灿烂的笑脸,声音甜脆。
“哼。”可男孩儿却并不友善,冷哼一声,很凶的样子。
“文琦,带禄恩去玩吧。”这么没礼貌的行为,父亲也不生气,还很慈爱地摸了摸他的脑袋,向她吩咐。
她不喜欢这个禄恩哥哥,但是,父亲的话总是要听的。
———
禄恩很凶,很霸道,老是欺负她,可不管父亲还是母亲,甚至是向来宠她的大哥,都只是护着禄恩,这让小小的文琦很恼火,决定讨厌他!
两个豆丁大的孩子针锋相对,其实是很好玩的事情,大人发现根本管不了,也就不管了。
结果,意外就那么发生了,禄恩和文琦抢玩具的时候,失手将文琦推倒,文琦的脑袋撞到了假山上,破相了。
二小姐破相了……
以后要怎么找婆家啊……
快别这么说,二小姐还小,或许长大了这疤就没了呢……
但愿如此,只求老天保佑……
文琦还很小,五六岁的年纪,但也知道破相意味着什么,伤口又疼,时常哭闹,待半个月后,揭开纱布,看到那可怖的疤痕,却反而安静了下来,一夜之间变了性子,只是再不理禄恩。
知道自己闯了大祸的禄恩,想要弥补,却没一点机会,文琦总是躲在屋里不出来,谁都不见。
终于有一天,天气很好,奶娘怕文琦再这样闷下去会生病,费尽了口舌,总算劝动了她去院里晒会儿太阳。却不想,刚一出门,就被一直等在院门口的禄恩拉着往花园方向跑。丫鬟奶娘愣了下神,良久才反应过来追了上去。
文琦始终挣不开禄恩的手,被拖着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终于在自己被碰伤的那个假山前停了下来,不待畏惧产生,就被假山下的一堆泥巴给吸去了注意力。
“不就是怕以后嫁不出去吗?一人做事一人当,以后我娶你好了!”同样只有五六岁的孩子,愣是装出一副大人样,一本正经地拍着胸脯,高昂着头颅颇为滑稽,骄傲地指了指那堆泥巴,“这个土城就当聘礼了,以后等我当了大将军,再送个真正的城池给你!”
文琦只是听着,什么也不说,但这番言论却通过奶娘传到了父亲耳中。
“伯伯听说,禄恩要以城池聘我家文琦,小小年纪,倒是有魄力。”晚饭后,父亲喝着茶,一脸笑容地询问,“只是不知道,这话是从哪里学的。”
“戏文里不都这么演的吗?”禄恩毕竟还小,一句话就露了底,没发现父亲戏谑的神情,还在那边认真地背着戏文,只是正在换牙的孩子,说话总是有点漏风,却是逗乐了坐在一旁的母亲。
那个时候,文琦始终不明白,为什么父亲母亲要对禄恩这么好,分明他已经害得自己变成了丑八怪……
禄恩继续讨好着文琦,文琦给了他一点好脸色,就又开始欺负她,打打闹闹,吵吵嚷嚷,六年转瞬即过。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猜嫉。他们以为这样就是他们的一辈子,城池为聘的戏言几乎要化作青烟散去,却不想,分离来得这般突然。
直到禄恩被他的亲叔叔带走,文琦才知道,禄恩的父母和叔叔都是革命党,听说还在扶桑参加了一个什么社,社里都是些致力于保家卫国,救国救民的有志之士。
禄恩被寄养到家中,是为了保障他的安全,而会选择父亲,是因为,父亲和哥哥也是革命党……
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只负责筹备钱粮,做的是后勤,所以很隐秘,如果不是父亲自己透露,文琦或者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而告诉她这些,是因为父亲接到消息,以后局势会越来越乱,想要将她送出国避难。
还没从禄恩离开的伤感中恢复,又要同家人分别,文琦怎么愿意?不甘地争辩到,这里是乡下,外面总说打仗,不也没蔓到过这边吗?为什么要躲?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
父亲母亲,哥哥大嫂,还有奶娘苦苦规劝,文琦却犯起了拧,她只是不想离开亲人罢了,为什么要逼她……
但最终,文琦还是被绑上了前往美国的巨轮。
这一去,又是六年。
——————
“这位小姐,到了。”人力车在一座古旧的大宅前停下,车夫哈着腰回头,笑得一脸殷勤。
“这是车钱,不用找了。”说话的是一个烫着时髦卷发,身着及踝白色呢绒大衣,肩披白色狐裘皮草的女子。
“诶,谢谢小姐打赏。”车夫接过钱,忙揣进怀中,更加殷勤地帮女子拿下行李。
“这位小姐,这是要找谁?”女子接过行李,也不动作,只是站在阶前打量,神色追忆,不想斑驳的大门这时却“吱呀”一声打开,从里面出来一个面目忠厚的中年妇人。
“奶娘……”近乡情怯的女子骤见家人,心绪翻腾,眼眶微红,只一句,就落下泪来。
“二小姐?”妇人微微一震,瞪大眼睛打量起面前女子,神色越来越惊喜,激动地上前拉住她,手忙脚乱地掏出帕子为她拭泪,口中欢喜地絮叨,“是二小姐,真的是二小姐……都说女大十八变,瞧这模样,竟是比那些城里的小姐还出挑。刚刚奶娘还说呢,这么个标致的姑娘也不知是哪家的……”见女子总算破涕而笑,这才拉着她进了大门,一边走一边激动地高声,“二小姐回来了!二小姐回来了。”
高亢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宅中溅起阵阵回音,管家急急迎了出来,接过文琦手中的行李,将她迎到了堂屋,父亲母亲和哥哥嫂子果然都在。
晚饭很热闹,父亲和哥哥说着这几年的局势,母亲和嫂嫂则拉着她问这几年在外过得如何。
回房休息了一晚,第二天脱去洋装,穿上刘妈一早准备好的衣裳,衣料素淡,绣花淡雅。乌鸦鸦的长卷盘起,簪上两朵米珠攒成的梅样珠花。额上的疤痕早已看不清楚,但依旧在上面描了一朵梅花。手执美人团扇,手指纤长,圆润的指甲上,几丛红梅似有暗香浮动,几只蝴蝶翩然欲飞。
打扮齐整,时间也差不多了,文琦去了父母的院子请安。
“这事儿,到底要不要告诉文琦?”听到自己的名字,不知为何,文琦掀帘的手忽然顿了下来。
“先不要说,再等等看。”父亲的声音疲惫,沉重。
“等什么?禄恩的尸首都找到了……”
……
母亲还说了什么,文琦已经听不到了,她只听得“尸首”
“禄恩的尸首”……
禄恩……
死了?
文琦茫然地往外走着,撞到了过来请安的嫂子也不知道,她只是不相信,禄恩哥哥,死了……
那他们的誓言呢?
城池为聘的誓言,你要娶我的誓言呢?
就,不算数了吗?
文琦木然地走着,发现自己竟停在了戏台前,禄恩,在上面装模作样地唱过戏,后来牙换完了,说话不漏风了,文琦依然会用这个嘲笑他。
那棵树,是禄恩最喜欢待的地方,夏天天热,这树却长得茂盛,他总喜欢在这下面睡午觉,后来,自己只要找不到他,跑这里准能逮到人。
这座假山,就是当时碰坏了自己的那个,那个土城,已经不在了,当时,自己把它当宝贝一样,天天都要过来看一眼……
……。
至此,故事结束,回忆穿插,音乐响起。
当然,故事是顺叙的,但真拍摄起来,就得用倒叙了,不然很多情节会重复。
“何夕,你就是个后爹!”看了故事,怅然若失,心情极度阴郁的方辰咬牙切齿地指责。
“我乐意。”何夕满不在乎地挑了挑眉,事实上,他的确更加偏爱悲剧,喜剧看多了会让人腻。
“不行,你要给我改结局,改结局。”看不得何夕那副你能奈我何的无赖表情,气急的方辰扑过去作势要掐何夕的脖子。
“方辰,你给我差不多一点!”被扑倒的瞬间,何夕本能地一僵,接着就是一声厉喝,回过神来,见方辰神色不对,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反应太过了,不得不缓下语气,“没事儿就往我房间跑,现在还往我床上扑,我拜托你有点身为女孩子的自觉好吧?”
“哼。”方辰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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