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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脑 作者:黄易-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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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纳斯露天演艺场是全国最大的,可容十二万人。六时开始,四十个闸口大开,以万计的乐迷鱼贯入场。到七时三十分,圆型层层升上的座位密麻麻地布满了人。
强烈的射灯集中在演艺场西面的半圆形高台上,那处只放了一个吉他,八时正,名震全球的乐王小森,会拿起这吉他,弹奏出令人神魂颠倒的乐曲。
十二万人出奇地宁静,期待使他们忘记了开口出声。他们更象一群朝圣者,等待小森为他们奏出圣迹。
我虽然对音乐不大感兴趣,仍被现场的气氛感染,产生了期待的心情。
我站在后台处,有些茫然地望着射灯映照下那个孤独地搁在台前面对十二万乐迷的吉他。假设小森真是凶手,我该怎么办?小森若要女人,只要勾一勾指头,排队入房欲被宠幸的美女可能会绕地球一圈。他用得着冒险去强奸吗?而且实在有太多难解的问题了。
“杜队长!”
我从沉思中惊醒过来,紧绷着脸的冯礼站在我背后。
冯礼毫不留情,沉声道:“滚落台去,你在这里会影响小森的心情。”
我淡淡道:“我想小森也希望我擒拿凶手吧!”
冯礼喝道:“滚下去!否则我立即宣布音乐会因你而取消。”
我耸肩哂道:“走便走吧,横竖我一向对音乐的兴趣不大。”转身从左台侧的梯阶下去。
冯礼做梦也梦不到我这等反应,反而有些不知所措。我才步落梯级,一闪身来到冯礼看不到的死角。
“嗨!杜队长。”
我猛然回首,只见在最前头的席位里,美丽的左诗雅向我大力挥手。我挤到她身侧坐了下去,问道:“你倒选到好位。”
左诗雅道:“这点小手段也没有,我就不用出来混了。噢!天气真热,我不明白小森的音乐会为何总要在露天举行,而且凑巧都是夏季里最热的几天,比天文台还要正确。”
我心中一震。左诗雅说得对,小森凭什么每次选中最热的天气举行音乐会。
全场听众欢呼起来,喧声震天。
小森全套黑礼服,昂然步出台前,坐手拿着高脚酒杯,盛满碧绿的液体。
鼓掌声欢叫声震天响起,所有人站了起来,热烈地表示对偶像的崇敬和拥护。
我并不想站起来,却给左诗雅踹了一脚重的,唯有苦着脸站起。小森举起双手,所有人忽地静下来,静得落针可闻。由于喧闹到至寂静,那种对比使人倍觉感动。
我和左诗雅坐在左侧的最前排,离开小森只有二十多码,可以清楚看见他每一个表情。
只见小森如梦如幻的眼神缓缓巡视,当他望向我和左诗雅时,明显地停顿下来。
他在凝视左诗雅。
我有再见到他在总统套房外初遇左诗雅的眼神,兴奋中夹杂着悲哀。
左诗雅感到小森在看她,感动得目瞪口呆,神魂颠倒,我心中不由升起一股妒意。
小森最少在左诗雅俏脸停留了六秒钟,才将眼光移往别处。
左诗雅低声道:“看他拿着的酒,每次演奏都拿酒出来,可是却从不见他喝。”
小森将酒杯放在一旁,拿起吉他,在咪高峰前坐了下来。
全场观众小心地坐了下来,绝对的死寂。
“丁冬!”乐王小森开始弹奏。
小森修长纤美的手指,轻柔地在吉他弦上弹舞起来,绽出流水般的音乐,向全场十多万对他的音乐饥渴如狂的人流去。
一时间天地尽是丁丁冬冬的乐声,我想留心听那是什么旋律,什么曲调,却完全把握不到,只是一个接一个的音,甚至音和音之间的空隙似乎比音本身更有意思。
蓦地惊醒过来,干什么了?我一生人从未象此时此刻那样去倾听每一个音。
“咚!”余音欲尽忽又爆起叮叮咚咚一连串珠落玉盘的单音,那些单音似乎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我再次迷失在音乐里。
我看到了漆黑的大地闪亮出一个光圆,跟着是一连串逐渐远去的光圆,跟着的经验更是难以形容。
没有了人,没有了露天演奏场,没有了一切,只有音乐天地,和与音乐难以分割的视象。一切就象一个甜蜜的梦,在这个仲夏夜的晚上。
柔风拂过原野,高及人膝的青草波浪般起伏着,有若无岸无际的汪洋;孤崖上明月高挂,映照着崖下奔腾的流水。在小森魔幻般的音乐引导下,我进出着奇异的环境和迷人的世界,身不由主。
我感到吉他的清音钻进了我的神经,和脉搏一齐动起来。我忘记了到这音乐会来的目的,忘记了对小森的怀疑,只剩下至纯至美的音乐甜梦,和甜梦所带来的感受。
在这至纯至美的天地里,我跨越了对生死的恐惧,仰望着的时间长河从我指隙间流逝,体悟到宇宙的永恒不灭,无有极尽。忽然,一股悲伤涌上心头,旋即又为另一种莫名的喜悦所替代,我这才明白到什么是百感交集。
“咚。。。。。。”余音袅袅。
我茫然睁开眼来,恰好看到小森拿着酒杯离开的背影。音乐完了,这才发觉自己泪流满脸。
我在街道上踽踽独行。音乐会完毕后两小时,我的心情还不能平复过来。
小森的音乐带给人那种震撼的感受,才是真正生命所能攀登的经验极峰。我想,参与这个音乐会的每一个也和我一样,茫茫然离开演奏场,带着一个个令人低回不已的美梦。
为什么不能每一刻也像刚才那样?
“吱!”车声在我身后响起。
我本能地跳往一旁。
一架日本小房车驶到我身边,左诗雅伸头出来叫道:“大侦探,你的警车坏了吗?”
我摇头道:“不!我要静静地想一想。”
左诗雅俏皮地道:“想够了没有?”
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道:“想你则还没有想够。”
左诗雅有点惊奇地望着我道:“你的脑袋结构一定与别人不同,其他人第一次听小森音乐会,有好几天不能回复常态,你这么快便清醒过来了。”
我道:“你不也快吗?”
左诗雅笑道:“我是第十八次听他的演奏了,音乐停下后半小时就能恢复过来。我有时真怀疑小森的音乐是一种巫术。”
我叹了一口气道:“就算是毒药,我也心甘情愿服食。”
左诗雅娇笑道:“你给他征服了。听不听他明晚那场,你身份特别,可以帮忙带我进去吗?我只有刚才那场的票子。”
我嘴唇轻动,却没有发出声来。
左诗雅嗔道:“你说什么?”
我微微发音,左诗雅忍无可忍,将耳朵凑到我唇边,叫道:“大声点。”
我轻咬她耳珠道:“我们去造爱。”
左诗雅粉脸飞红,坐直了娇躯,咬着牙,那模样引人极了。车子在路上飞驰,好一会才道:“到你家还是来我处?”
左诗雅的二层楼在南郊一个清幽的小镇,林木扶疏。一路上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留心聆听着对方兴奋的心跳声。
我忽地发觉从未试过这么想和一个女人造爱。
车子停下,左诗雅轻吐出“到了”两个字。
锁匙插进匙孔里,传来“的”一声,门打了开来。左诗雅道:“大侦探!请。”
我当仁不让。刚踏上大门前的台阶,一阵晕眩掠过我的神经,我踉跄两步,“砰”一声,才发觉自己撞在门旁的墙上。
“啊!”左诗雅的惊叫声令我清醒过来。
长期的训练使我立时想到什么事正在发生。
我挣扎着往大门走去。才两步又是阵天旋地转。支持不住,跪倒地上。
我感到邪恶的力量在侵进我的脑部,控制我的神经。
那凶徒出现了。
他正用使人昏迷过去的手法对付我。可恨我却不知他怎能做到。我一定呀挣扎。
这个反抗的念头才掠过,一股无可抗拒的疲倦从我的神经中枢扩散开来,曼延到全身,我此时只想就此长眠不起。
我躺了下来,脸颊接触到清凉的地面,头脑立时一醒。我一向都相信自己有钢铁般的意志。一咬舌尖,剧痛使我全身一震,脑子恢复了大半,手一撑爬了起来。想站起身,又是一阵强烈的晕眩,我不敢再尝试,唯有死命往屋里爬去。
厅内传来野兽般的喘息声和左诗雅的娇吟。我心中一震,拔出手枪,死命对抗着控制我神经的力量。一寸一寸往里爬。
入目的是令我毕生难忘的可怖景象。
一个全身赤裸的男子,背对着我,趴在两腿张开躺在地毯上赤裸的左诗雅身上。他的背脊上有一个血红的印,就象将一条似鳄非鳄的图形纹在背脊上。不过,我却清楚那是一种有生命的异物。
“轰!”
枪弹射中他的左肩,将男子带得整个人向前仆去,我再也受不住那晕眩,昏倒过去。
到我醒来时,已是次日的下午。
我爬了起来,左诗雅依然昏倒地上,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我惊恐中发觉她高耸的胸脯仍有节奏地起伏着。
地上的鲜血变成了焦黑,使我知道昨晚并非一个噩梦。
我将她抱到床上,盖好被,才驱车直往演奏场。
我直进后台,来到化装间前给冯礼拦住。
他冷冷道:“你想干什么?”
我淡淡道:“要证实一件事。”
他脸色一变道:“你再不滚我就叫警卫赶走你。”
小森柔和的声音从里面传来道:“冯礼!你还想给我瞒到几时,让队长进来吧。”
冯礼惶急嚷道:“小森!你是人类最珍贵的宝藏,我一定要保护你,没有任何人能伤害你。”
小森出现门前,手上依然拿着那杯子,杯内碧绿晶莹的液体,分外令人感到诡异,他那如梦如幻的眼凝视着我。
我不由茫然,见他的脸色出奇的苍白。那是大量失血后的脸色。
小森道:“随我来吧!”
他的话有着无穷繁荣魔力,使我不由自主随着他的脚步走去。忽然间我惊醒过来,原来已走进前台的垂幕前。
我喝道:“你要到哪里去?”
小森眼中透出令人心碎的忧郁:“外面有十多万人正等待着我的音乐,你说我要到哪里去。”
我道:“我射中的是否就是你?”
小森平静地道:“就是我。你也看到了它。它就是我,我就是它。”
我拔出了手枪。
小森看都不看手枪一眼,望着跟在我们背后的冯礼道:“五年前我在南美的阿马逊河区旅行,失足跌下水里,竟给一种奇异的生物附在背脊上,我发了十多日高烧,才发觉那异物已和我结成了一体。”
我只觉头皮发麻,颤声道:“它就伏在你背脊上?”
小森点头道:“你明白了?不是我在演奏,而是它!音乐由它流到我脑内,传到手上,再倒流回它那里,它再把音乐传到你们那里,令你们有最美妙的享受。”冯礼道:“只有在酷热的天气里,它这种异能才能发挥致尽。遗憾的是,这能寄生人体的异物,同时具有灵性和暴性的两个极端。每次演奏都激发起它最原始的欲望,带来了令人心碎的后果。”
我喘着气道:“这是什么生物,竟能控制人的神经?不过,对不起我要拘捕你。”
冯礼激动地一把抓着我的肩头,狂叫道:“不!小森和它已不能分开,就象心脏和血,没有了小森,就没有了真正的音乐。”
我情绪激荡。小森和它合奏出的音乐,的确是人类梦寐以求的境界。我应否放过他们?
应否为美梦放弃原则?
小森凄然一笑道:“对不起!音乐会时间到了。”他拿着酒直往前走去,步履踉跄。
我手一软,枪掉在地上。
疯狂的掌声和欢呼响彻天地,忽然间又沉寂下去。
“丁冬!”
音符一个接一个跳动着,一幅一幅的图画在我四周闪现。我感受到心灵深处那无穷无尽的天地。小森和它把我引领到这与我血肉相连却又从未踏足的异域里。痛苦、迷惘、悲哀、热爱、狂欢,如洪水般冲过大地。
小森和它努力地弹奏着,音乐由它流往他,再由他流往它,再流往四周与他哭笑与共的听众们的心灵。
在快乐和悲哀的极峰里,小森拿起早先放在一旁的杯子,将内里碧绿晶莹的液体一干而尽。
他终于喝了那杯封喉的毒酒。
——《乐王》完——
《蝶梦》
四辆军车“嘎”“嘎”声中停了下来。
军曹沙南大声喝道:“下车!”
封翎推开司机对面的车门,灵巧地跃出车外。热风扑面而来,最要命的是风中卷起沙漠的沙粒夹杂其中,打得皮肤发痛。
军士迅速将货物从两辆军车卸下来。封翎环目四顾;见到孤零零几间白色的法式石屋,一些是临时搭起的帐幕,西面是一望无际的沙海,那就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撒哈拉大沙漠。“封翎少将!”
封翎向发言者望去。一个身材矮壮强横、皮肤黝黑的穿军服汉子,笔直地站在他面前,神情透着一种自信和坚毅,两眼象闪灯一样有神。
封翎道:“你是谁?”
那人简洁地道:“马兵尼少尉,你们今次的向导。骆驼已准备好,共有一百零二匹,四十匹载货,其余载人。”
封翎回头后望,看到他的手下正不断把装着物资的麻袋、驮鞍、水袋、武器以及进入沙漠的一切必需品迅快卸下,已七七八八了。封翎心中暗感骄傲,他们虽然只有四十八人,却是军中最精锐的突击部队,而且曾受过严酷的沙漠行军锻炼,没有人比他们更适合这次任务了。
军曹沙南走过来。
封翎道:“军曹,这位马兵尼少尉是阿尔及利亚政府派给我们的向导,你和他安排一下,希望黄昏能起程。”
沙南和马兵尼径自去了。
为了怕一时不适应沙漠的酷热,封翎决定了今日在太阳下山后才赶路。
“轧!轧!轧!”异响从头上传来。
封翎楞然抬头,一架直升机由南面飞来,转眼间飞临上空,所有队员都停下了手脚静待事态的发展。
直升机缓缓降到离军车四百码外的地方。旋叶打起满天尘土,经风一吹,向着他们卷来。封翎咒骂一声,往直升机走过去。两男一女从打开的机门跳下来。他们穿着便服,提着简单的行囊,弓着身往封翎迎来。
封翎以专业的眼光审视奔来的两男一女。
领前的是位瘦高但强健的男子,高耸的颧骨,勾弯的鼻梁,锐利如鹰的眼神,是那类精明厉害又冷酷无情的典型,年纪在四十六、七之间。
紧跟在他身后的四十多岁男子,唇上蓄了一撮胡子,身体有点发胖,显然过惯了舒适安逸的日子。
走在最后的女子,连封翎也忍不住想吹口哨。一头金色的秀发束起,使俏脸轮廓分明,眼睛长而妩媚,非常秀气,一看便知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她身材纤长均匀,予人一种轻盈潇洒的优美感觉。
三人来到封翎身前站定。
瘦高男子伸出手来道:“封翎少将,我是情报局的白理杰中将。”
封翎冷冷望着白理杰伸出来的手,却没有丝毫与他相握的意思,冷冷道:“中将,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到这里来。”
白理杰脸上掠过一丝怒色,他的军阶比封翎还高一级,他把手缩回。
留须的男子插入道:“我是太空总处的韦信博士。”跟着向那美女道:“这是我的助手艾玲娜博士,我们今次是要随队伍大撒哈拉去。”
封翎脸色一沉道:“对不起,我并不准备带任何人去,也从未收到这样的命令。”
白理杰从容一笑道:“你现在便收到啦。”
将一个火漆密封的信封交给封翎。
封翎只见对方眼中透出一种嘲弄,象在为他即将屈服而发笑。
封翎闷哼一声,接过信封拆开,抽出函件阅读。
白理杰平静地道:“假设你不相信的话,可以立即和贵部上司联系。”
封翎脑筋飞快地转动。
这封信有国防部长的签名和盖章,又有军部的绝密暗码,是百分百的真货。
但为什么不预先通知他?
今次的任务是在沙漠搜寻一架失事军机,光是他和队员便胜任有余,为何节外生枝,硬要加进情报局和太空总署的人?其中必有蹊跷。
封翎左手举起信封信纸,右手掏出打火机,啪一声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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