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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那朵圣母白莲花受!-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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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去把阿斯伯格带回来吧。只有你能做到。”
  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我是听别人说的,虽然是很不愉快的记忆,但我打算大致讲给你听,让你自己确认一下。
  你的父亲,当时很有名的神学家,同时也是尼禄的多年好友,在得知这个消息以后就连夜把你母亲和你送走了。他和尼禄在教会大堂里大吵了一架。我不确定你是否知道你父亲曾经是名震大陆的黑魔法师,还领导过第一次东征。圣战的概念,就是他和尼禄一起提出的。
  他似乎没有教过你任何魔法,并且有意避免你和魔法接触,事实上,他看起来至多只打算让你当一个普通文官。你连最基本的宫廷剑术都没学过,体格又差,怪不得总被同学欺负……
  之后就是你父亲和尼禄的大战。那股强烈的元素波动你母亲当时应该也有所感觉,所以她改变了原有行程,加快速度向冰雪荒原前进。你父亲本来能够拖延更长时间的,但尼禄借助了神的力量。
  之后,骑兵追击到了你母亲,把她带回教廷,而我继续前进,追击独身一人逃离的你。
  亲爱的,你很聪明,也很镇定。那样小的年龄,父母都不在身边,你居然能在冰雪荒原独自一人同我斡旋。你以前似乎去过那里,利用地形躲开了我的搜寻。
  就在我以为我会饿死在冰天雪地里,被冻成人棍的时候,你出现了。
  真是个傻孩子。
  你递给我的面包难吃得像木头塞一样,可我却能闻到你身上奶酪和黄油的香气。该死。你有什么资格一脸难过地对我说:“果然,我还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啊。”
  听起来好像我需要你照顾一样。
  你居然还叹口气拉住我的手对我说:“算了,我和你回去。你一个人,太可怜了。”
  笨蛋。你以为你父母豁出命来是带你出去野炊吗?你以为他们交给你那些高阶法术卷轴是用来生火烤鱼片的还是用来给你冰镇饮料的?喂喂,那些圣药你该不会当清凉油和沐浴露用了吧?空间防御道具你拿来代替蚊帐了吧?你以为回去以后你父母会和你的尼禄叔叔一起坐下来开开心心吃饭吗?你以为你像往常一样撒娇哭闹,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人,就可以让他们同意你的要求吗?你以为教皇的工作就是在圣殿里度假,节假日出去郊游吗?
  你是我见过最蠢的人,没有之一。
  你根本不知道成为教皇意味着什么,你根本不知道尼禄会用怎样的手段培养你,你根本不知道你以后会面临什么。
  所以我来告诉你,让你知道你自己有多幸运。你乖乖听好了,这些事情都是本应由你承担,实际却让【他】做了的事情。
  你会亲眼看着你母亲被尼禄杀死在你面前,你会亲眼看着你尚未出世的妹妹被人扔在地上践踏,她的血溅起来的时候糊了你一脸,而她连名字都没来得及取,她是你曾经贴在母亲肚子上感受过的存在,你终于见到你期待已久的妹妹,只是这事不幸发生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以极端错误的方式;你会看见你母亲被人钉在十字架上,足足三天三夜才断气——我很遗憾你母亲曾经是个强大的战士。尼禄说得对,如果能够继承了父亲的魔法天赋和母亲的剑术天分,你将是教会最锋利的刃,历代教皇中最完美的神之代言。很可惜他错了,你继承的只有你父亲的天真,和你母亲的无谋。
  你会认尼禄为父亲,你以后再也不能提起你生父生母的名字。
  你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你会以一个儿子的孝顺来敬爱你的仇人,你会毫不在意其他人怜悯的眼神和在你背后的窃窃私语。
  你会刻苦学习教典,魔法,剑术,政治和语言。你会抄写书籍到手臂酸痛,你会在模拟演练中收获伤痕。你会忘记那些玩具游戏和小伙伴——这是假设比较幸福的一种情况。所以说,让他代替你完成这一切真是太好了,反正他也没有过这些童年应有的东西,所以失去的时候甚至不会发觉。
  你会和我一起镇压异教徒,你会和我一起审问异端,你会和王一起谋划战争。你会忙着接见信徒,和主教议事,和尼禄争权夺利,小心应对来自王宫的不安分因素。你会被迫在所有人面前表现得善良纯洁,高尚无私又坚强伟大。你不得不努力去达到所有人对你的要求,你会疲惫不堪,你会变得阴险狡诈,而罪孽深重,你每日每日都要在圣殿中忏悔,接受神使的拷问。你的神要求你为他而犯下罪孽,又嘲讽你双手上沾染的血液。你依赖神获得力量,神凭借你巩固统治。你会努力回应神的一切要求,同时又要小心谨慎,让他相信你的忠诚。如果他没有开始憎恶尼禄,没有人能够这么轻易地摧毁他。
  但是,亲爱的。你很幸运,这一切都与你无关。他替你完成了这一切。他比我想的更优秀,他甚至超过了尼禄原本对你的预期。他好像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我为他感到高兴。
  你也无需嫉妒,我亲爱的阿斯伯格。
  我所要做的已经结束了。能代替我的人已经出现了,就像他代替你那样,我相信他会做得比我更好。
  还记得我曾经对你说的吗?如果和我走失了,就乖乖呆在原地。我会回来找你。即使你站立的那片土地不复存在,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投身虚空。
  我很快就到。
  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开头的诗句出自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的恶之花,也是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句子。这里选用的是钱春绮的译本,来自人民文学出版社,上海九九读书人与企鹅出版集团(penguin books)的合作项目。上一章的标题就是LES FLEURS DU MAL,所以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承上启下吧。这里的注释主要是方便对这几句话有兴趣的孩纸检索相关资料啥的。虽然百度也很方便就是……
  PS:我介绍的这个版本,封面很有趣~有条件又有兴趣的孩纸可以收一本看看。
  


☆、言叶

  那人小我好几岁,长得很可爱。不过我没有对他一见钟情,因为我们性别相同,所以不可以谈恋爱。
  不过不妨碍我们成为朋友。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努力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不逃学不抽烟不打麻将不看起点小说,没有女朋友,戴着眼镜,不常运动。
  我第一次见他,就是在图书馆,在书架边相遇,我冲他笑了一下,他没说什么,转身就走,弄得我一天的好心情就这么没了。不过我总是遇见他,在图书馆。书籍是分类整理的,我们阅读的兴味很相似,所以难免会在书架边打个照面。只是他好像更偏爱诗歌,我更喜欢小说。我没有注意过我们看的书有多少是一样的,因为那时候我还不需要在意这些事情。
  后来我们逐渐熟悉了。
  我知道了一些他的事情。他不上学。附近有小孩嘲笑他是哑巴,在他面前扮鬼脸,有邻居的大妈摇头叹息说好好的孩子怎么脑子就不正常呢。
  我没有见过他的父母。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不能说话,或者他只是不想说。对他来说,言语是生命中过于繁琐的负重。
  在知道他的事情后,我开始主动接触他。我用纸笔和他沟通。本来是想用手机的,就算他不喜欢QQ,短信也可以用的——我是这样想的。没想到他居然连手机也没有。
  他畏惧人群,他不喜欢喧嚣。他的生命中,背景音永远只有寂静和音乐。我觉得他脑子应该没什么问题,甚至可能很聪明。也许他只是有点内向,关于他的事情我没有主动多问。
  我知道他喜欢干净清爽的颜色,我知道他喜欢椰蓉巧克力球,草莓牛奶,芒果蛋挞;我知道他喜欢高大的树木,我知道他喜欢听风吹过树叶时沙沙的声音;我知道他喜欢卡夫卡,木心,尼采,波德莱尔和太宰治,他还跟我提起过聂鲁达,萨特,加缪,茨威格和纪德……这些人的名字我多少听过一点,感觉是很容易出现在作文里的人;而更多的名字我不记得,只有看到文字的时候会想起,象是毛姆,德波顿,安德拉德,安兰德,克里希那穆提,卡尔维诺,卡森麦卡勒斯之类。这几个人中他曾向我重点推荐了两本德波顿和卡森麦卡勒斯的书。可惜我到很久以后才明白他想表达的事情,所以某些人说得对,没文化确实挺可怕。
  但我知道我是在找借口,这个年代,一个百度搜索就可以解决很多疑惑,但我连动动手指都嫌麻烦,所以我注定要承受懒惰带来的痛苦,或者说,那个时候的我,根本就不在乎,人只有面对不在乎的事情时,才会懒惰的。
  我们交流的便利贴我攒了厚厚一沓,后来干脆买了个本子来写。硬壳的笔记本,外面包覆了一层宝蓝色的丝绸,在适当的照明条件下可以看见隐约的花纹,内里是白纸,没有任何条纹和符号,干净得让人几乎不忍下笔。他送过我一个书签,金属质地,前端有一个花型的装饰,蓝白仿青花瓷图案,还有一转银色的包边,看起来象是大号的簪子。这个书签只适合用在那些厚重的书中,我曾经试着把它夹在五年中考三年模拟中,但实在太不搭调,我找遍书房,苦逼地发现我爸当年的法律考试参考用书比较适合它的尺寸。后来高考完了我收拾旧东西的时候在抽屉里发现这个东西,把它放在五年高考三年模拟里夹了一下,最后苦笑着拿出来。在阳光和灰尘下,那支书签闪闪发亮,那一瞬间我真的希望它是一只簪子,这样我兴许就可以拿着它狠狠地刺向自己的手腕,第二天报纸上会出现黑体字大标题:高三毕业生高考失利,家中割脉自杀
  据说簪子在古代,也是可以用来做定情物的。
  有时候脑海中浮起朦胧又真切的片段。图书馆中,坐在我对面的他,阳光下肤色白得出奇,像快要融化的香草冰淇淋。低头看书的时候睫毛有很好看的弧度,苍白又纤长的手指拂过白纸黑字。而我无意识地注视着他,阳光下他的头发和眼眸是温暖的茶褐色,而我的手指茫然地在书上动作着,光很明亮,所以我想要看得清楚些的时候不得不眯缝着眼睛,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一直在试图勾勒他从下巴到脖子到锁骨到肩膀的线条。
  他感受到视线抬头看我,微微蹙眉。似乎没有发现什么,淡漠地翻动手中的书页往下看去。
  等等……他的耳垂好像有一抹不自然的红。
  果然,我是在做梦吧
  不过,那孩子,脆弱得让人心疼呢。总有种奇怪的感觉,如果拥抱的时候太过用力,他甚至破碎在我怀中,靠近心口的位置。
  又一次翻开本子的时候,看到了那段对话。
  「你觉得,我不正常吗?」他的字迹比以往要潦草。
  「怎么会这么觉得?」
  「他们说我有病。自闭症。」
  「诶,我觉得没什么啦。那些医生为了从药商那里吃回扣总是会说一些奇怪的东西来吓人的。」
  「我不用吃药。自闭症治不好的。」
  「你到底在忧虑些啥啊?啊啊 ,果然是小孩长大之后青春期的烦恼吗?是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吗?」
  他窘得脸红,点头又摇头。我还以为是小屁孩心理作怪,现在回想起来,像他那样的人,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是撒谎吧。所以他当时的意思是,一半对一半不对吧。
  那次浏览网页的时候恰巧看到了他的病症,好像已经从自闭症中分离出来了。用手指滑过屏幕的时候,心中翻涌的不知道是喜悦还是遗憾。如果他还在的话,我就可以指着手机对他说:“我就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吧。这种小问题。”
  神的心胸真是狭窄——窄到连如果的可能性也不容许。连菊花都比卡密萨麻的心灵要开阔呢。果然,像我这样后知后觉的人,只会在伤害他人和残害自己中循环往复,到最后,已经分不清是谁对谁错,谁又欠谁更多了。
  有好一段时间,他没有出现。『莫非是哪里惹到他了吗?』莫非是哪里惹到他了吗?这样想过。他的父母找上门来的时候我很诧异,『这么快就见家长进展会不会太快?我们充其量还只是笔友而已……今天的穿着算是得体吧?哎哎,这么还穿着这么丑的猫和老鼠拖鞋?会不会因为这个嫌我幼稚认为我责任心不够?』因为太过震惊脑浆都搅合在了一块,脑子里飞快闪过的全都是奇怪又让人脸红害臊的想法。
  “非常抱歉打扰。”身着黑色套装的中年女性向我递上一个信封,“如果有可能的话,希望你能以那孩子朋友的身份参加。那孩子……一向没有什么……朋友。”说到这里,女人的眼圈有点红……
  之后的事情我记不清楚。完全无法接受他死掉的事实,我在自己的房间中把CD放得震天响,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还有邓丽君的甜蜜蜜……那时候周杰伦和陈奕迅还不知道在哪里念书,大陆知道麦当娜的人恐怕不多,贾斯汀比伯不知道出生没有。
  在热情的歌曲中心情也嗨不起来。
  越是听着甚么你笑得甜蜜蜜就越是生气,又没办法鼓起勇气摔CD机。我记得那个时候,CD机好像还是一个蛮酷炫狂霸拽的东西,相比vcd收音机来说。浑浑噩噩地过着,就这么竟然也撑过了葬礼。
  人生中第一次接触朋友的死亡,给我带来超乎寻常的打击,有死党说我自那以后性格大变,亲友们觉得我自小养尊处优过得颇舒适,当时年纪又小,内心的震动比一般人大些也是可以接受。
  年纪再大点,到了叛逆期了。我开始玩游戏翘课抄作业,翻学校围墙,到附近的游戏厅去玩魂斗罗和街霸。除了早恋,我几乎什么都干了,没少让我爸吹胡子瞪眼,却也耐不得我妈护短,体罚过几次,他的皮带都断了三四根,我也还是死不悔改,最后干脆撂挑子对我采取了放养态度。反正,只要我老爸不出事,我在他的荫蔽下,再不济也能混口饭吃的。
  多年以后,无所事事得抽着烟玩着手机,无意中接触到一些观念,才渐渐明白,自己的初恋,在没来得及发芽的情况下就无声息枯萎了。当年不能领会的情意,当年无法正视的心情,历经时光的淘洗变得澄澈透亮,回首过去的时候,轻飘飘一瞥就能明白一切是怎么回事,只是空白的年月实在太长,现实过于真切,甚至到了模糊的地步,那些往事,终究也变成了思绪中一个突然降临的幻梦,就像我口中喷出的烟雾一般,在空气中缓缓逸散了,明明是真实的,明明前一秒还在自己体内缭绕,现在却看不见任何痕迹。
  话又说回来。
  我从始至终——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作者有话要说:  德波顿的代表作爱情笔记,卡森?麦卡勒斯的代表作之一心是孤独的猎手,是百佳同性恋小说……
  所以……这算是含蓄得要死的表白吧(望天)


☆、newspeak

  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了。裹着破败的衣衫在街头乞讨,看惯了其他人漠然的眼神,习惯了和富人家的宠物抢食。肚子空空的,饿过之后就麻木了,身体的力气在一点点剥离,意识也是涣散的,这样还挺幸福的,至少这个时候感觉不到那难熬的饥饿。有时候会想,如果能吃饱的话,就那么被圈养也没关系的。
  金发红眸的小孩的童年和贫民窟的其他孩子并没有多少不同。自尊心,羞耻感,无私的善良,在这个异化的地方被无声地宣判为罪恶。
  他回想起那一天的时候,仍然会忍不住微笑。生活就在那一天骤然改变,从此,他相信神的存在。
  那一天之前,他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
  那一天之后,他的名字叫阿斯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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