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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危机之人类灭绝-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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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龙赛飞才会在呼叫无果后从另一条街道突围。

而这个时候,孟凡正在那栋楼的某一层与液体变异人以命相搏,而他的对讲耳机,已经在搏斗中坏掉了。

孟凡并不怪罪龙赛飞等人弃他而去,反而觉得龙赛飞很有可能因为等他而错过了最佳的撤离时机,这一时刻,孟凡对自己的信心空前的高涨起来,他觉得这里没有什么东西会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

人有时候就是这个样子,好了伤疤忘了疼,前一刻孟凡还在与液态变异人苦苦战斗,下一刻又自信心膨胀了,或许正是因为刚刚打退了变异人,才导致孟凡的自信心空前高涨,连这么变态的生物都打跑了,还用得着怕什么,所以,孟凡现在理所当然的认为,龙赛飞他们根本没有必要等待自己,因为没有我孟凡过不去的坎,我在单枪匹马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战斗,即使不能战胜所有丧尸,自保还是不成问题的。

带着这种自信,孟凡沿着路上丧尸的尸体一路向前寻去。

刚拐过一个弯,孟凡就看到七八只低等丧尸正在不远处列队欢迎他,孟凡发现它们的时候,它们恰好也发现了孟凡,于是它们热烈地向孟凡奔了过来。

虽然消灭它们对孟凡来说并不是难事,但这样做的后果无非是招惹更多的丧尸前来,所以孟凡明智地选择了退避。

在躲避丧尸的过程中,孟凡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总觉得不远处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自己,要知道孟凡的感觉一向超级灵验,所以他警惕地向周围看了看,但没有人,也没有丧尸或者变异人。

正在孟凡疑惑时,一个紫色液态变异人和二只二级灵敏丧尸仿佛为了验证孟凡感觉的正确性似的,出现在孟凡的前方。

关于对付这种变异人,孟凡也算是积累了一点经验,这种变异人速度很快,能在固态和液态之间自由转换,但它们的攻击力似乎并不怎么强,孟凡没有逃跑,他知道很难在液态变异人手底下跑掉,于是拔出了刀,准备新的一轮搏杀。

变异人和丧尸并没有在一条战线上,而是相隔着很远的距离,似乎它们之间也相互抵防着,最后还是蠢笨的丧尸先发动了攻击,结果自然是两只丧尸全被孟凡毙掉。

变异人还是没有主动攻击,它在距离孟凡约五十米外的地方站立着,它似乎只是在观察孟凡。

这个变异人和之前孟凡见到的那个外形并不相同,虽然都是泛着淡紫色的光芒,但他的身材明显更接近男人一些,不过孟凡知道它们可以变换形态,所以也不排除这一个就是刚才的那一个。

又过了几秒钟,变异人突然转过身,悄无声息的逃走了,“逃”这个字或许并不准确,因为战斗并未开始,它只能算是离开了。

但是它为什么离开呢?孟凡不认为它会害怕自己,至少到目前为止孟凡还没有找到能够杀死它们的方法。

“难道出现了什么令它们害怕的事物?”想到这里的时候,孟凡忽然感觉后背一阵发凉,第六感觉告诉孟凡,现在他的身后,有一个生物正在盯着他。

急转身,举枪,孟凡眨眼之间摆了一个很酷的战斗姿势。

“你不需要开枪,因为我不会伤害你。”一个身着黑袍,黑巾遮面,只露出两只眼睛的怪“人”站在一辆废弃汽车后冷冷地说:“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在不知道如何战胜它们的方法之前就可以以一己之力战胜紫血人的人类。”

不用说,他口中的紫血人,就是孟凡认为的液态变异人了。

“它好像不是我战胜的,而是因为你的出现才逃走的吧?”孟凡反驳道。

“我说的不是这一个,而是先前那一个,况且,即使我不出现,这一个也不可能战胜你。”

“谢谢你的恭维,但我是否可以提一个很俗的问题,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就是我,如果你非要加一个称谓的话,你可以和他们一样,叫我游魂。”

“原来是游魂先生,等等,你说他们,你还有同伴,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呢?”这是孟凡第二次这样提问了。

“我们当然会在这里,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在这里呢?倒是你们,为什么要来要里?为什么要来打扰我们平静的生活。”

孟凡愣了,听他话里的意思,他竟然是在这里生活的,他竟然是一个幸存者,更准确的说是幸存者之一。

他居然将这里随时都有可能面对死亡的生活称为平静的生活?

孟凡大喜过望:“太好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一定是一名自然进化者吧!”

怪人冷冷一笑:“用你们的话说,算是吧!”

“那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人类的军队已经开进古州市,清剿这里的丧尸了,用不了多久,这里会重新变成人类的乐园。”

“哈哈哈哈!”怪人突然纵声狂笑:“这就是你说的好消息吗?我一点不认为这是什么好消息。”

“什么?”孟凡不禁愕然了。

“哼!你们带着飞机大炮,强行闯入我们的家园,还要告诉我说这是好消息,真是可笑至极。”怪人冷冷地说着,突然抬起头仰望天空,自言自语道:“看来这里也不安全了,我要去通知先知,换一个城市居住。”

“等一下。”孟凡见眼前的怪人要离开,忙制止道:“你难道不愿意帮助你的同类解救这座城市吗?就算是你们找到了某种和丧尸、变异人和平共处的方法,可古州市不是你们几个人的,它应该是更多人类共同的家园,和自己的同类生活在一起,难道不比和丧尸在一起好得多吗?做人不能这么自私!”

“同类?自私?”怪人狂笑着说着这几个字,他突然转过头来,一把扯下遮掩面部的黑巾,厉声道;“你看到我的真实面容后,还会觉得我是你的同类吗?”

第十一章 自然进化

震惊!

孟凡只能用震惊两个字来形容此时的心情,因为这个怪人的脸,简直不能再称为人类的脸。他的面部至少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没有皮肤,尤其是嘴巴上下和鼻子,全都露出了阴森森的骨头,他的左耳已经没有了,右耳也被什么东西啃掉了半个,就连眼睛上面,也露出了骨头。

如果孟凡不是已经和他交谈了很长时间,一定会把他当成一具尚未风干的骷髅,或者是丧尸,反正不会再将他当成人类。

“你们现在需要我帮助了,称我为同类。”怪人继续咆哮着,他的思维似乎有些混乱:“可正是你们这些所谓的同类,把我赶出了你们的基地,这还不算,当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你们放过我的时候,你们却用枪指着我的头,要把我和丧尸一起干掉,那个时候,你们有没有想过我是你们的同类,你们就是这样对待你们的同类的吗?”

说着说着,怪人已经泪流满面,孟凡可以想像到他被别人当成感染者,甚至被人当成丧尸时的痛苦和无奈,如果一个人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即不能为人类所容,亦不能为丧尸所容的时候,他内心的绝望,可想而知。

孟凡无意指责那些如此对待他的人类同胞,因为如果孟凡是基地的头领,也不会同意收留像他这样的人类。末世里的人在面对被丧尸抓咬过的人类的时候,一贯的原则就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掉一个,因为,谁都知道漏掉一个后的可怕后果。所以,就是最仁慈的基地领袖,也只可能放他活着离开。

很显然,他遇到的不是一个仁慈的基地主,那个人肯定假意放他离开,却又安排手下在基地外干掉他。

孟凡同时从他的眼泪中读出,他绝对是一个真正的人类,因为只有人类才会有如此丰富的情感,而且他也相信怪人对人类世界依然留恋,否则如何会如此动情。

正如那句老话说的,没有深入骨髓的爱,如何会有深入骨髓的恨。

“如果不是飞刀及时出现,我将变成真正的孤魂野鬼,从那一刻起,我对你们的世界,再无留恋。”

“其实一个人是不是人类,不在于他的面容,而在于他的内心,我有一个朋友,头上有角,身上有鳞,但他依然和我们在一起,我们也从未对他有过歧视,相反,就像刚才你说的紫血人,就算变得再像人类,也一样是披着人皮的丧尸。”

“别说了,停止你的说教吧!”怪人愤吼道:“你们的事与我无关,休想让我对你们提供任何帮助,如果不是先知要求我们帮助落难的人类,我根本不会出现在你面前,现在你既然能够自保,那么后会无期。”

怪人的话音落地之时,他人已经快速飘出数米之外,只见他奔去的方向,正有数十只丧尸。

“小心后面!”孟凡急忙出声示警,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些丧尸仿佛根本就没有看到他,仍然和原先一样并排前行,丝毫没有攻击他的意思。

怪人就这样从丧尸的旁边安全穿过,孟凡心道:“他肯定是进化出了某种超能力,使得丧尸不会把他当成猎物,可惜他不愿意帮助人类,要不然让廖院士研究一下他,说不定能研究出一种药丸,人吃了就不会受到丧尸攻击,那该有多好。不行,我还是要跟上去劝他一劝,听他话里还有一个他很尊敬的人叫先知,似乎他对人类挺友好的。”

孟凡只追了几步,突然眼前一丝亮光闪过,孟凡急忙躲避,但在那道亮晶晶的东西袭过之后接着又是一闪着银光的物体袭来,孟凡虽然感觉到了危险,但为时已晚,第二个亮晶晶的东西击在孟凡的头盔边缘,撞击出一串火花。

等那东西落了地,孟凡才看到这东西原来是一柄吃西餐用的刀具,接着一个人从旁边建筑中跳了出来。

“不要追了,否则下一刀击中的将是你的咽喉!”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孟凡的耳边响起。

一个只留着齐根短发的女人挡在了孟凡追赶的路上,手里拿的正是两把和落在地上的刀具一模一样的武器。

不用说,刚才的飞刀就是她的杰作,而且很明显她已经手下留情,并不是真得要取孟凡的性命。

能将一柄普通的餐刀发挥出如此大的威力的女人,又怎么会是一般的女人,孟凡的脑子里自然闪现出了游魂刚才所说的“飞刀”,只是当时孟凡没想到飞刀会是一个女人,或者说是一个女进化者。

飞刀并没有蒙面,她的面容比起游魂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长期的野外奔跑更让她的身材凸凹有致,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左半边脸上有一个枫叶形的胎记。但这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美丽,反倒将她映衬得更加神秘。

也许她并不比孟凡身边的女人漂亮,但在这样一个丧尸横行的世界里,在周围枯树残花、废车旧墙的映衬下,她在刚刚见识了游魂那样丑陋恐怖的面容的孟凡眼里,就另当别论了。

美好的事物,似乎都是被丑陋的事物所映衬、对比出来的。

孟凡当然没有时间和精力赞叹她的美丽,“小姐,我想见一见先知,可以吗?”

神秘女子眉角微动,显然她有些奇怪孟凡为什么会知道先知,这时一个细声细气、不男不女的声音响起:“先知可不是什么人想见就能见到的。”

一个人随着声音的出现而出现了,他出现的位置是离孟凡不远的一辆废旧汽车上,而他是什么出现的,以孟凡的警觉程度居然都没有发觉。

不过看到这个人的身材长相后,孟凡不禁莞尔,因为这个人,真的一点也不像人,倒像是一只没有尾巴的大马猴,就连脸上也长满了金黄色的绒毛。

“你笑什么笑?没见过我这样英俊潇洒的人也用不着这么高兴吧!”看到孟凡的笑意,无尾大马猴顿时有些生气了。

孟凡也发觉了自己的失礼,忙止住笑容道:“阁下的确英俊潇洒,任何人看了都会很开心的。”

“石猴,不要跟他啰嗦,我们走。”女人说完后就朝怪人离开的方向奔去,两只挡路的丧尸,被她一扬手毙掉,倒地的丧尸头顶赫然插着一把已经没柄的餐刀。

石猴模样怪异,走路也是不走寻常路,他一跃而起,顺着道路左边建筑外的电线跳跃前进,速度竟比普通人在地上全力奔跑还要快得多。

孟凡并没有追赶,他可不认为刚才那个女人说的话是在开玩笑,他不想在跑出几步后就和刚才的两只丧尸一样被飞刀插住脑门。

这时孟凡才想起忘了问怪人如何消灭紫血人,那个自称游魂的人分明一开始是打算告诉孟凡的,只是后来情绪一激动,就结束了话题。

虽然有些懊恼,但孟凡不得不继续孤身前行。这时候街道的前后已经涌现出了大量丧尸,孟凡只能和无尾大马猴一样,借力一辆汽车跳到路边的一栋建筑上,用刀破开窗户,钻了进去。

一只二级灵敏丧尸速度超快的跟着孟凡跳了上来,它满以为可以独享大餐,结果却是被孟凡一刀毙命,又从窗户上以更快的速度掉到了地上。

孟凡从这家的房门中出来后,选择了对过反锁的房间撞开进去,之所以选择锁门的房间,是因为孟凡认为锁门的房间内应该不会存在丧尸。

尽管如此认为,孟凡依然没有放松警惕,他举着枪每间房间检查,最后在卧室内看到一具让人惊悚的尸体。

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左手还握着一柄水果刀,看样子极像是割腕自杀,墙上有五个发黑的大字:“我诅咒上帝!”

孟凡黯然地看着这五个字,这个人生前大概信仰基督,以为在最危险的时候神灵会予以护佑,结果显然事与愿违,最终他没有勇气逃离,便将自己反锁房内,割腕自裁。

孟凡不知道灾难发生后有多少人困在城市内慢慢煎熬死去,他相信肯定会有很多,这是很无奈的事情,没有救援,没有希望,没有食物,没有水,只有不停出没的吃人的丧尸和变异生物,对于许多普通人来讲,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死神光临。

孟凡来到阳台,这里光线好一些,可以清楚地看到外面的情况,他看到另一条路上还有不少的丧尸,就没有冒然出去,而是取出腰上带着的压缩饼干,放到到嘴里慢慢咀嚼。

奔波了半天,孟凡还未能吃上一口热饭,而身上的食物,只剩下两块饼干和一包巧克力以及半壶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和大部队联系上,所以他必须节省,尤其是水,润润嗓子即可。

待体力恢复了一些,孟凡破开窗户,来到了另一条街道上,这时在他左前方一千米左右的地方有激烈的枪声响起,有枪声的地方自然有人,孟凡正要赶去,突然黑影一闪,他急忙举枪,却看见眼前出现的生物,居然是无尾大马猴。

“先知要见见你,跟我走吧!”无尾大马猴冷冰冰的说了一句,接着当前带路,急奔而去。

孟凡立即收起枪,使出全身解数追逐而去,走了两分钟后,大马猴转身嘿嘿一笑:“没想到你这家伙还真有两下子,居然真跟得上。”

孟凡气喘吁吁地笑道:“过奖了,如果你再快一点,我怕真是跟不上了。”

第十二章 黑暗,老人

“那接着走吧!为了照顾你,我决定不加速了。”大马猴嘿嘿笑道。

孟凡说的是实话,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大马猴的速度已经到达了极限,他这样说纯粹是为自吹,而孟凡的潜力却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不过大马猴所擅长的不是平路奔跑,而是像猴子一样在建筑间跳跃,从那一方面来说,孟凡就肯定比不上他了。

路边有很多低等丧尸,它们看着两人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一闪而过,它们没有能力追赶,只能流着口水望着两人的背影慢慢消失不见。

是路就总会有尽头,大马猴最终躲进了一栋破旧的楼房里,当孟凡也跟进去时,大马猴已经消失无影,孟凡正心惊地以为自己是中了陷阱时,就听到了大马猴的声音:“进来吧,下面。”

孟凡这才发现房间一角有一块打开的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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