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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毒女,鬼眼狂枭-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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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来逛龙嘉园就像一次冒险。说不定什么时候几十块钱就买到了无价之宝,也说不定什么时候花了天价,买回去的却是一堆破铜烂铁。
而人,大多是喜欢冒险的。因此,不管什么时候龙嘉园都热闹非凡。
龙嘉园的正门入口有点类似于一个牌坊,旁边还各放了两个石墩,石墩之上都雕刻着飞禽,仔细看有点像朱雀,又有点像凤凰,颇有点古风古韵的感觉。
笙歌站在一个石墩旁边,等去停车的王易泯。
“哪儿不好站站这儿,知不知道这是老子的地盘啊,走走走!”
笙歌脚步一错,避开从脚后跟戳来的木棍,回头看向说话之人。
衣着破烂的老乞丐捏着棍子,颇有点傲慢的掀起眼皮子白了笙歌一眼,双腿一盘,在笙歌刚才站的地方坐下。
“龙嘉园门口的位置都有主了,小丫头骗子要站地方到别处去。”老乞丐一边说,一边从破破烂烂的衣服兜里掏出两三样东西,又掏出一块灰不拉几的麻布垫在地上,开始摆…地摊?
不愧是龙嘉园,入口随便一个老乞丐,竟然也能摸出一两三件类似于古玩的东西。
“我是在等人,不是要占地摆摊。”笙歌的目光在老乞丐摆出的三件东西上随便上过,淡声道。
“原来是等人啊,还以为你抢地盘呢。”老乞丐脸色似乎友善了一点,“这年头占块地做生意不容易,尤其最近龙嘉园突然涌进许多买东西人的陌生商人,搞得地摊都不好抢位置了。丫头,跟朋友一起来逛龙嘉园买东西的啊?要不要看看大叔这里的东西,可都是好货哟。”
老乞丐见笙歌衣着不错,家境应该也不差。而且年龄又小,单纯好骗啊!
笙歌心中好笑,面上却还是一本正经。想骗她呢,看最后到底是谁被忽悠。
“大叔,你就这三件东西啊?看起来都很一般啊。”笙歌配合的蹲下,捡起麻布上摆着的东西掂了掂,看了看。一个镯子,一根簪子,一条项链。
“嘿,小丫头不识货了吧。”大叔拿起镯子,在笙歌面前晃了两下,道:“你别看这镯子色泽不起眼,那是因为年代太久,被岁月侵蚀打磨了啊。就像你平时把一个东西扔泥巴里,过一两年去看,颜色可不就变了么。”
大叔说着,还神神秘秘的压低了声音,“大叔看着你投缘,不妨悄悄告诉你。这镯子可是我兄弟冒着生命危险从杨贵妃的墓里淘出来的,要不是怕被抓了,我哪能偷偷摸摸的摆在这地摊上买啊。早寻个大店,卖了吃三珍海味去了。”
“杨贵妃的墓不是一直都没找到吗?听说根本没死在马嵬坡呢。”
“切,那是外面传的。咱兄弟寻龙点穴牛着呢,手指一点一比划,什么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别说区区一个杨贵妃的墓,就是秦始皇的帝陵,只要我兄弟愿意,要找也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大叔越吹越神奇,简直什么都敢说,真把笙歌当成啥都不懂的单纯小姑娘了。
牛皮都吹破了!
笙歌配合的露出震惊的表情,“这么厉害?那这条项链呢?不会也是古代哪位妃子的吧?”
“嘿,这次你可猜对了。而且这项链比镯子的来头更大。”大叔左右瞄了瞄,神神秘秘道:“这可是武皇的项链。”
“武皇?”笙歌眨巴两下眼睛。
“哎呀,武则天啊!”大叔表情丰富的捧着簪子,“传说这项链是武皇年轻,还是唐玄宗昭仪那会儿,最心仪的情人送的哟。武皇珍惜的很,连死了下葬都带着。”
说武媚娘还是昭仪的时候幽会情人,给皇帝带绿帽子。大叔,你这么抹黑第一女帝,当真不怕武皇从墓里跳出来,将你推出去斩了么。
而且大叔,你的历史是体育老师的教的么?武则天神马时候变成唐玄宗老婆这事儿,唐太宗和唐高宗知道吗?(武则天先是唐太宗才人后成唐高宗皇后,唐玄宗是唐高宗孙子,唐太宗的太孙。)
笙歌嘴角抽搐,定力超凡的憋住笑,又指了指被搁在一旁的木簪子,“那这个簪子呢?看着挺古朴的,又有什么大的来头。”
大叔捧着镯子和项链,撇了一眼搁在麻布上的簪子,眼珠子一转,道:“小丫头,佘太君知道吧?这就是她总爱插在头上的那根木头簪子。”
“哦,原来大叔卖的东西都大有来头啊。”笙歌托着下巴点点头。
“可不是嘛!”大叔一拍大腿,“小丫头,你们家大人是来买古玩的吧?告诉你,买大叔的就准没错了。等会儿记得拉住你家大人买哦。”
“大叔。”笙歌从大叔手中拿过镯子和项链,笑眯眯道:“这两个看似玉质的镯子和项链都是玻璃做的吧?”
大叔眼睛一眯,伸手就想从笙歌手中把镯子和项链抢回来,“小丫头,不懂别瞎说,老子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祖母绿翡翠,买不起就一边待着去,别挡着老子做生意。”
“祖母绿?噗嗤!”笙歌低笑,“大叔,就你这祖母绿镯子,我用刀轻轻就能给你划两道口子。”
大叔一听,知道估计是遇见行家了,立马嘿嘿陪笑脸,“生活不容易,大叔这不也是混口饭吃嘛。”
笙歌点头,“理解。所以我决定,就算大叔卖的镯子和项链都是假货,可样子精巧美观,我还是买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大叔有点不敢相信,“是……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笙歌从兜里掏出五百块现金递过去,“大叔,你看看够不?”
“够了够。”大叔欢天喜地的接过五张百元大钞,“哎哟丫头,你真是活菩萨再世啊!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笙歌笑眯眯的点头,“大叔,那簪子的模样也挺好看,也卖给我吧。”
“不卖不卖!送!”大叔乐呵呵的将簪子递给笙歌,“丫头也是行家,大叔也就不忽悠你了。这簪子其实是大叔在路边捡到的,研究了半天也没研究出什么结果,不是啥值钱玩意儿。你喜欢,大叔就买二送一,送你了。”
“那就谢谢大叔了。”笙歌接过木簪。
此时王易泯也停好车走了过来,一看笙歌在龙嘉园的入口地摊上买东西,赶紧两步走了过来,“笙歌,别在这外面买东西,都是忽悠人的,没一个是真货。”
“呀!原来丫头是泯少的朋友啊。小的真是有眼无珠有眼无珠。”王家在s市是大家族,王易泯作为王家大少,认识的人自然多。而且因为王家老爷子喜欢古玩字画,王易泯没少帮着来龙嘉园淘东西,所以大叔会认识他也不奇怪。
王易泯撇了一眼大叔手上捏着的大钞,转头看笙歌手中捏着的镯子项链和木簪,“笙歌,你已经买了啊?”
“哎呀,误会误会。既然是泯少的朋友那就是自己人,拿点小玩意儿玩儿哪能收钱呢。不能收不能收。”大叔说着就要将钱送回给笙歌。
能骗能舍,大叔可聪明了。
笙歌一笑,将钱推回去,又拿出纸笔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大叔,钱你收着。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想以后能吃三珍海味就给我打打电话。易泯,走吧。”
大叔拿着电话号码有点反应不过来。
“笙歌,这镯子和项链都是假货。”
“我知道啊。”前面刚好有个垃圾桶,笙歌顺手将镯子和项链扔进垃圾桶,“我要的是这根木簪!”
、099章 龙嘉园探宝!(2)
“这根木簪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王易泯拿着木簪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也没发现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就是一根再普通不过的木头簪子。硬要说有什么特别点的地方,大概就是这根木头簪子的材质了。
王易泯用指尖敲了敲,似石似木,却又沉闷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就跟手指是敲在了虚空中一般。
“怎么没有声音?”王易泯不信邪,还拿出随身携带的手术刀出来敲了几下,依然没有一点声音,“出怪事了?”
“现在知道它绝对不简单了吧。”笙歌拿回木簪,嘴角带着笑意,“这根木簪的价值可绝对不只五百块,所以我可不是不骗,而是狠赚了一笔。”
“好吧,除了是根哑巴簪子外,它还有什么神奇的地方?”王易泯现在也对这根簪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确切的说,它不是一根簪子,而是武器!”笙歌说着,忽然猛的回手,将木簪子插进了旁边的一颗风景树树干之中,而后横拉而出。树干被割出了一条平整的裂痕,而木簪子完好无损。
“这么坚硬?”王易泯犹自难以相信的用手摸了摸树干上横切出来的深深伤口,神了,一根哑巴木头簪子竟然还能砍树。
“确切的说,它能削铁如泥。而且,它还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哑枭!”笙歌满意的收起哑枭。这是今天最意外也是最大的收获。她现在缺的就是一件趁手的兵器,而哑枭的出现无疑是雪中送炭。
“哑枭?!”王易泯低声惊呼,“你说这个就是那什么兵器排行榜上排名第四的超强暗杀神器,哑枭?!”
“绝杀神器榜!”笙歌含笑点头。
现代修真界的兵器有两大排行榜,一个是攻击性武器排行榜绝杀榜,另一个是防御性武器排行榜无破榜。
所谓绝杀榜武器,就是一旦出手必定见血,而且榜上武器各个威力强大,独具特色。就如哑枭,最适合用于暗杀。因为它出手的时候,不会有一点声音,能让对手防不胜防死于无声无息之中。
而无破榜则全是防御的护甲手腕之类,之所以能称之为无破防御榜,就是因为那些铠甲的防御能力,就算是绝杀榜的超强攻击性武器也不一定能破得了它们的防御系统。
笙歌知道的最有名的无破榜第一防御铠甲,是耀天战甲!传说时间无一兵器能破其防御能力,连绝杀榜第一也不行。只是耀天战甲下落不明已经上千年,无人知其踪迹。
“乖乖,这次可真是占了个天大的便宜啊。那大叔自以为赚翻了,结果反而却亏大了。这要是知道结果,肯定得哭晕过去。”王易泯托着下巴咋舌。笙歌一定是有幸运女神眷顾吧,不然咋能运气那么好。咦?可不可以求抱着蹭点好运气啊?
笙歌翻个白眼,“别说大叔不是修真界的人,就算是修真者也不一定就认识哑枭。而且哑枭作为绝杀榜排行第四的神器,有无数修者垂涎。大叔一个普通人拿在手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招了贼人丢了性命。所以说,他这也算是误打误撞,破财免灾了。”
“虽然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但你敢说自个儿没高兴捡了个大便宜。”
笙歌摸摸鼻子,嘿嘿一笑,“又便宜不占是笨蛋嘛。而且大叔整天都在忽悠人,早就应该做好某天也被忽悠的准备啊。”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笙歌双手负在身后,摇头晃脑的提步边说边继续往前走。
“瞧那高兴劲儿,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王易泯说着也是一笑,笙歌能得到趁手的好兵器,他自然也是真心为她开心。
因为笙歌手中有翡翠出售,于是两人直奔去了翡翠交易区域。王易泯对龙嘉园熟悉,选了一个老板比较厚道的翡翠店,刚踏进门,柜台后面的店员就热情的迎了出来。
“泯少,您可有一阵子没来逛龙嘉园了啊。”
“被发配边疆充军去了,没办法。”王易泯和店员也熟悉,说话比较随意,“展老板在吗?”
“在后堂院子里晒太阳呢,是我进去给您叫,还是您自己直接进去?”
“得了,我们自己进去吧。这么长时间没见,还有点想念展老板的拿手点心了。”
“展老板要是知道泯少来了,肯定也高兴。两位里面请。”
王易泯熟门熟路,带着笙歌穿过小门,去了后堂的院子。
估计是因为龙嘉园交易的都是古玩字画,所以整个龙嘉园的建筑也都效仿的古风,前厅后堂走廊天井院子,颇为雅致。
后堂的院子里,一个看起来五十岁左右的男人躺在一张摇椅上,手里端着一个小小的精致茶壶,一边喝茶,一边晒太阳打瞌睡。
“展老板,你日子过的这么悠闲,会让我觉得很不平衡啊。”王易泯含笑上前,如老朋友一般随性,伸手夺了展老板手中握着的小茶壶。
“泯少?”展老板睁开眼睛,脸上略带惊喜之色,“不是被发配充军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哎,别提了。家里有点事,老爷子召唤,哪敢不回来啊。”
“你是王家未来的顶梁柱,王老爷子能不把你看紧点么。”展老板目光转向笙歌,暗中还朝王易泯挤眉弄眼,“这位是?”女朋友?小姑娘长得可真漂亮。
王易泯翻白眼——别瞎猜,就是好朋友。
“这是笙歌,我的好朋友。”王易泯为两人互相介绍,“笙歌,这就是展老板。”
“展老板,你好。”笙歌从容的伸手。
小小年纪,处事这么镇定,小姑娘不简单哟。
展老板一笑,伸手相握,“笙歌小姐不是本地人吧?来龙嘉园是准备淘点东西吗?”
“说起这个,我今天来找你可是有正事的。”王易泯插话,“笙歌手上有两块不错的翡翠玉佩,你收不收?”
“收啊,怎么不收。”展老板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放大镜,“笙歌小姐方便把玉佩给我先看看吗?”
“没问题。”笙歌掏出两块玉佩递给展老板。
展老板接手一掂这两块玉佩的重量就知道是真货,再看玉佩的色泽温润透亮,入手清凉,上品的冰种翡翠玉佩。
“笙歌小姐是泯少的朋友,那也是我展某人的朋友,那就不多说那些弯弯绕绕了。”展老板轻轻将两块玉佩放到小桌上,道:“这两块玉佩都是上品的冰种翡翠,不知道笙歌小姐对价格是怎么估量的?”
“既然展老板也说大家以后是朋友,价格我没什么意见,展老板随便开就成。”笙歌笑容真挚,“金钱都是死物,朋友才是活路。”
“哈哈,笙歌小姐这话对展某人胃口。”展老板开门做生意半辈子,其他不敢说,但这认人的眼神可是真正炼出来的。一看就知道笙歌往后必不是池中物,现在攀上交情打好关系,肯定没坏处。
“既然笙歌小姐都那么说了,要不这样吧。这两块玉佩搁下我店里寄售,卖出多少价格,笙歌小姐就拿走多少。”
“都说是朋友,展老板叫我笙歌就可以了。”笙歌脸上带笑。
“好。我叫你笙歌,你也别见外叫我展老板了。如果不嫌弃,就叫我一声展叔吧。”
“喂展老板,不是吧。咱两认识多长时间了,也没见你主动要求把关系拉进一点啊。”王易泯在一旁叫屈。
“美女的待遇自然不一样,你又不是美女,我跟你拉进关系做什么。”展老板白了王易泯一眼,接着道:“笙歌要是觉得行,我这就叫伙计拿出去放在显眼的柜台里出售。”
“我对这些也不懂,展叔做主吧。”笙歌笑着承了展老板这个人情。
翡翠店老板都是打开门做生意,既卖东西也买东西。但是大家心里都明白,他们必然也要赚一笔,收货的价格自然也就比出售的价格要低一截。但是现在展老板直接将笙歌的玉佩拿出柜台出售,所得的钱全部归笙歌所有。即没有说拿提成,也没有收半毛钱寄售费,纯属是为笙歌办事了。
这个人情说起来虽然不算大,但笙歌也记下了。
玉佩搁在柜台里出售对于展老板来说不过是无关紧要的问题,但却能因此既卖了王易泯面子,又在笙歌那里得了个人情,怎么看都是他赚了。
“老板,那帮人又来了。”前面看店的伙计脸上带着焦急之色,匆匆跑了进来。
展老板一听,眉头也皱了起来,“已经告诉他们那玉佩是假的了,怎么还来?到底有完没完!”
王易泯和笙歌对视一眼,并没有搭话。
展老板挥手让伙计先去前面看着,“你去前面看着那帮人,我马上就出去。”
“哎。老板你可快点,他们那架势,好像是要砸店啊!”伙计一抹额头上的冷汗,又急急忙忙跑出去应付那帮人了。
“你们两先自己坐着喝茶,我去打发了他们就回来。”
“不用。”王易泯摇头,展老板才刚卖了他面子,哪能明知人遇见上门找茬的,还坐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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