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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室作者:冥夜传说-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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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又租住的地方,在一栋公寓式的建筑里,林云竟然将家里的金毛给牵出来溜,一是为了掩人耳目,二是狗的灵性要比人的高,有些东西我们还没有发现,狗就已经能够看见了,我家里也有只金毛,但我的是一只长着金色毛发的波斯猫,不适合牵出来溜达。
在公寓周围逛了两圈后,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咄咄逼人的阴气或者妖气之类的,金毛也很安静,很开心地陪着我们散步,就在我们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一个大妈走了过来,主动跟我们搭话道:“小伙子,你们对这公寓有兴趣么?”
我跟林云带着疑惑,看了看这位大妈,发现她只是普通人,我正想说点什么搪塞过去,大妈又接着说道:“我是这公寓的房东,你们如果有兴趣在这里租房子的话,可以联系我的呦!”
大妈说着递给我们张名片,上面有着一个十分普通的名字——汪翠花。大妈随后又说了好几句广告的话,竭力推销着自己公寓的各种好,我心里想了想,觉得刚好借助这位大妈,到公寓里好好看看,光明正大地看看!
“我们确实想要租房子,如果你有时间的话,能不能带我们看看?”想通了这点,我直接开口问道。
“没问题,我刚好有时间。”大妈笑了笑说,然后带着我们就进了公寓,公寓的门口就有保安守着,保安在看到大妈后,殷勤地聊了几句,怒刷了下存在感后,就放我们进去了。
我们先是逛了两间没人居住的公寓,每间的格局都差不多,家具电器什么的都一应俱全,确实是文艺青年渴望居住的地方,我们看得很认真,就跟真的要在这里租房子一样,大妈的职业素养也很好,并不催促我们。
当我们来到第三间公寓的时候,我们发现这一间竟然是巫又租住的地方,这让我不由得问道:“汪姐,我朋友之前好像就住在这,她搬走了么?”
“喔!你说巫又那个小护士啊!是啊!她前阵子刚刚搬走,说是回去老家结婚,也不知道哪个男的那么好福气,能够娶到这漂亮的女孩。”大妈笑着说。
我跟林云对视了眼,然后就跟着大妈来到公寓里,格局、家具、电器什么的依旧没有什么变化,如果非要说不同的话,就是金毛在进到公寓里后,就表现得有些茫然,左顾右盼地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我跟林云也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最后只能决定先租下这公寓再说,毕竟有些东西大白天是看不到的,还是得等到晚上才行。
花了近万块钱租了三个月时间,大妈的速度也很快,手续什么的在天黑前就已经搞定,公寓里什么都有,我们只是随便买了点吃的,就已经可以拿钥匙入住了,吃过晚饭,林云逗了逗金毛后说:“要不我们弄个追灵阵吧!”
追灵阵并没有什么攻击的效果,主要是用于追寻躲藏起来的灵体,布置起来也简单,以我们现在手头上的东西,布置两个都没有问题,所以我二话不说,直接抡起袖子开始布置起来。
十几分钟后,一个简单的追灵阵就已经呈现在我们面前,这个由白纸黑线以及几根蜡烛构建的阵法,很快就发挥了它的效用,跟着汇聚起来的白烟,我们来到了一个大衣柜前,但是打开衣柜之后,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现,金毛也歪着脑袋,显然也没有看到什么。
只是片刻之后,金毛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跑到柜子旁边用抓起挠了挠柜子紧靠着的墙壁,我跟林云马上会意——柜子后面有东西!
两人费了番力气,总算是将柜子搬开,墙壁上并没有什么异样,我们仔细摸索了好一会,才在墙壁上找到半截头发,只是这半截头发不是黏在墙壁上,而像是从墙壁里长出来的,林云捏着那头发,打了个手印后,开始探查起墙壁里的东西……
几分钟过后,林云才缓缓开口道:“放心,里面也只是些头发,并没有藏着尸体什么的。”
“奇怪,把头发藏在墙壁里是几个意思?”我摸着下巴,思索着一切的可能性。
“相信在我们来之前,这里已经被收拾干净,由于这头发是藏在墙壁里的,所以巫又才没有去理会,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误的话,巫又将这里当做一个招灵的场所,吸引周围的鬼魂,至于要干什么……就只有好好问问她了。”林云开口道。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第二更,明天停更。2014…07…14
第43章 四合院
虽然说我们没有将巫又居住过的公寓翻个底朝天,但是能够探查的地方,我们一个都没有放过,但是得到的线索,也仅仅只能证明巫又在这里招过灵,我们相信这种事情她肯定不是第一次做,就好像郭彦他们的笔仙游戏,也是巫又招灵的一个方法罢了。
在公寓里睡了一晚之后,我们最后还是决定前往巫又的老家看看,不管是我还是林云,冥冥中总有一种感觉,告诉着我们在那个地方,有着我们想要的答案,跟家里人以及两位师傅说了声后,我们就收拾好东西出发了。
路程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能图个新鲜,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有路程逐渐变得颠簸,我们是备受煎熬地渴望早点到达目的地,当车子终于停在一座小县城的时候,我跟林云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
在小县城里找了家旅店好好休息了一夜后,我们再次出发,没错,小县城并不是目的地,只是转折点,在离小县城几里地外的山区内,有一座地处偏僻的小山村,那里才是巫又的老家。
我们出发是在大早上,只是等我们坐着牛车来到小山村的时候,已经是接近黄昏的时间了,小山村的周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雾气,气温也下降了不少,几缕炊烟袅袅升起,告诉着我们已经是到了吃饭的点了。
村子里的人不多,加上地理位置实在偏僻,又没有什么景点跟土特产,因此我们的到来,很快就吸引了村里人的注意,不过还好村里人还算热情,并不排斥外来人,一家人还给我们准备了丰富的晚餐,当然我们是有给钱的。
招待我们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他让我们叫他老王,我们边吃着饭,边扯着家常,最后我们聊到了巫又,老王笑呵呵地说:“我就说嘛!怎么会有人来到我们这个小山村,原来是为了巫又那个丫头啊!”
我跟林云笑了下,并没有说什么,老王见状估计是觉得自己说中了我们的心思,于是接着说道:“你们也不用不好意思,巫又这丫头长得水灵,我们村的那些愣头青基本都喜欢她,不过她终究是看不上那些小家伙的,这不,前些天她整家人都搬了出去。”
“搬出去了?去哪里了?”我跟林云微微皱眉,我们可不想辛辛苦苦来到这里,却是再次断了线索。
“据说是巫又赚到了钱,又找了个有钱的男朋友,然后整家人就去城里享福去咯!”老王感慨了下,也不知道在惋惜些什么。
我们也顺着老王的情绪,跟着感慨了两句,最后委婉地问他能不能告诉我们巫又的家在哪里,老王倒是很爽快,直接告诉了我们,本来村子就不大,老王又是本地人,三言两语就把巫又家的准确位置给说了出来。
吃完了饭,我跟林云借口说去散步,然后按着老王的指示,直接来到巫又的家门前,巫又的家是一个四合院式的建筑,可以想象在这个小山村里,巫又的家境可以算是土豪水平的,但是让我们在意的,是缭绕在这四合院上空的煞气!
我们在周围看了看,也没有找到能够进去的地方,难道要翻墙或者是撬锁,只是这样做的话会被村民们追杀吧!就在我们两人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男子的声音突然响起道:“你们想要进去?”
我们转身望去,发现对方的年纪跟我们差不多,皮肤黝黑,身体也壮实,一看就知道是经常在地里干活的,只是他的容貌确实是不敢恭维,眼眶往里塌了点,嘴唇也很是干燥,要是他再瘦一点的话,就跟埃及的木乃伊差不多了。
虽然心中腹诽了下,但是我们并没有将这些表现出来,只是随意地说道:“这位朋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男子摇摇头说:“你们不需要紧张,我也想要进去,我的朋友之前翻进去后,就没有再出来过,我很是在意。”
“那你怎么不跟村里人说呢?”这个时候我也有些警惕了,如果他的朋友真的是在里面失踪,但他又没有告诉村里人的话,估计就是为了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们可不想被拖下这趟浑水。
男子冷哼了声道:“我自然说过了,只是他们不知道是怎么了,居然对此并不紧张,也不管不问,还让我不要再进去到屋子里,否则后果自负,我一个人不敢进去,但如果你们也想进去的话,我们或许可以结个伴。”
我本来是想拒绝的,但是林云却是突然开口答应了下来,男子闻言也变现出些许欣喜,带着我们绕到四合院的后门,路上我低声问林云道:“为什么要答应他?”
“我刚才看到煞气似乎波动了下,里面应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要尽快进去看看。”林云直接道。
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只见男子在后门的锁头上鼓捣了两下,随着一声细微的“咔擦”声后,锁头已经被打开了,男子一马当先走了进去,两秒钟之后就伸出头来示意我们也进来。
我们进去之后,男子又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人看见之后,才把门轻轻关上,四合院的内部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大,在大堂的地方,竟然还有微弱的光芒透出来,按理说巫又一家人都搬了出去,应该没人会点灯才是,因此这种反常马上引起了我们的警惕。
男子小心翼翼地带着我们前进,当他缓缓将大堂的门推开之后,我们三人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十几平米的大堂内,一字排开着十张木桌,每张木桌上都躺着一个人,或者说都躺着一具尸体。
尸体用白色的布匹盖着,只露出脑袋跟双脚,白布上用红线绕成一个篆体的“封”字,白布的四角被尖锐的锥子钉在桌子上,每具尸体的额头上,都放着一枚铜钱,所有桌子底下,都放着一根白色的蜡烛。
我们注意到,尸体的脚脖子都被红线绑着,看起来十分脆弱的红线,却让我们的心都快要提到嗓子眼了,男子走到一具尸体旁边,然后突然哭道:“兄弟!你怎么就死了啊!”
说完直接扑到尸体的上面,我跟林云根本来不及阻止……
第44章 起尸
其实,在看到那些陈列着的尸体,还有尸体上的布置,再联系到四合院上空的煞气,我们已经知道了个大概,这些并不是普通的尸体,而是被镇压着的起尸,或者说是行尸,如果放任不管,它们会到处乱闯,害人性命。
起尸并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事先有所预兆,那些将要起的尸,其面部膨胀,皮色呈紫黑,毛发上竖,身上起水泡,然后缓缓睁眼坐起,接着起身举手直直朝前跑去。
所有起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会讲话,不会弯腰,也不会转身,连眼珠子都有不会转动,只能直盯前方,身子也直直往前跑。
假如遇上活人,起尸便用僵硬的手“摸顶”,使活人立刻死亡的同时也变成起尸。这种离奇而恐怖的作用只限于活人之身,对别的动物则无效。
通常起尸具有五种类型:第一肤起,第二肉起,这两种类型的起尸,是由其皮或肉起的作用。第三种叫做“血起”,此类起尸由其血所为。这三种起尸较易对付。只要用刀、枪、箭等器具戳伤其皮肉,让血液外出就能使起尸即刻倒地而不再危害人了。
第四种叫做“骨起”,即导致这种起尸的主要因素在其骨中,只有击伤其骨才能对付。第五种则叫“痣起”,就是使他变为起尸的原因在于他身上的某个痣。这是最难对付的一种起尸,尚未击中其痣之前四处乱闯害人。所以只能诱歼而无法捉拿。
一般只有那些邪恶或饥寒之人死去后,其余孽未尽,心存憾意,所以在死后起尸去完成邪恶人生的余孽,或者寻求未得的食物。但必须在其躯体完好无损的状态中才能实现。
只是有种邪术,是通过摧残人的肉身,加深被害者的怨念,然后给被害者喂下一种毒药,让其全身麻痹无法动弹,却又能加倍感觉到痛感,最后只需要用小刀在被害者身上,慢慢划出一道道浅浅的伤口,就足以让被害者在剧痛中死去。
至于绑在被害者脚脖子上的红线,是为了束缚住被害者的灵魂,让其无法逃离这具肉身,这样一具“人工”起尸就完成了。
只是这种起尸行动不便,对于普通人来说,红线不用费多少力气就能扯断,但对于起尸来说,这红线就跟锁链般,让他迈不开步伐,只能一蹦一跳。
男子这么一扑,不仅扯坏了白布,还把白布上的丝线弄乱,同时也把起尸额头的铜钱碰掉了,那具起尸顿时就睁开了双眼,直接从桌子上蹦了起来,男子也被直接抛飞半米多远,似乎直接给摔晕了过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起尸先是看到了我们,然后就朝我们扑了过来,我跟林云分别朝左右躲开,险之又险地避过了这次攻击,起尸一击不中,竟然不再理会我们,反倒朝大门的方向蹦去,我跑进大堂里,捡起掉落在地上的红线,然后冲上去从后方用红线套住了起尸的脖子。
本来只是想限制住起尸的行动,让林云有足够的时间可以解决掉这祸害,但是我低估了这红线对起尸的杀伤力,只是轻轻一勒,那起尸竟然直接双脚离地,直挺挺地摔了个仰面朝天。
还没等我或者林云继续出手,起尸翻了个身,然后靠着两双手开始爬起来,不要看它是用双手在移动,但速度却是出奇地快,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起尸已经冲到大门前,随着“轰”的一声巨响,它竟然直接破门而出!
我们赶紧追了出去,要是再放着它继续肆虐下去,这个人口本来就不多的小山村,估计今天就要死绝了,巨大的响声也惊动了不少人,村名们拿着各种照明用的工具,跑出来看个究竟。
随即各种尖叫声,谩骂声,打破东西的声音,有人摔倒的声音,小孩啼哭的声音,让场面显得更加混乱,我跟林云不敢有丝毫怠慢,操起掉落在地上的扁担,然后就往起尸的身上招呼。
不要看扁担样子平平,其实是有驱邪打鬼的效用的,不过很少有现代人知道这种事情,加上随着科技的发展,扁担几乎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只能在一些乡里乡村看到。
根据老人们的讲述,过去的医疗水平相当有限,物质生活也并不充足,又因为地广人稀,阴气极其浓郁,但人气却不是很重,所以经常会发生起尸的事情,起尸力气很大,普通人根本不是对手,不过如果拿着扁担对付起尸的话,却能收获奇效。
因此在我们两人不遗余力的轮番敲打下,起尸总算暂时失去了行动的能力,林云没有丝毫耽误,直接掏出一颗小玻璃珠,准确地抛进了起尸的嘴里,我也拿出一张咒符,直接贴在起尸的额头。
我们两人同时念起了咒语,片刻之后,起尸已经不再有什么动作,小玻璃珠也从它的嘴里滚了出来,本来是透明的小玻璃珠,现在已经变得无比混浊,毕竟里面封印着支撑着起尸行动的煞气和怨念。
现在的起尸才变成一具普通的尸体,接下来只要将尸体火化掉,就完全可以杜绝后患了,看到我们解决掉起尸,村民们也重新围了过来,不少人向我们道谢,我们也只是笑了笑带过。
这个时候老王也来到我们面前,朝着我们竖起大拇指道:“小伙子,没想到你们连起尸都能对付!”
“老王,你知道这东西!”我有些惊讶地问道。
“哈哈!瞧你说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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