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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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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家长的情况,在脑中一闪而过。
    苦笑。
    除了一个苦笑外,还是只有苦笑。
    婉儿一大早,就把他包成了一个贵气十足的少年,一个大家少爷,黑色的衣服,白色的手套,天知道婉儿为了衬托他的身材给他穿了多少衣服,反正穿好以后,他差点休克过去,太难受了。
    婉儿嘿嘿一笑,道:“为了美女,你就忍一下吧。”
    天宝郁闷,翻了一个白眼。
    婉儿道:“你看,这一套衣服可是价格不菲,花了一亿多呢,到时候好好表现,给那些二世主们什么才是真正的大家风范,王者霸气,呵呵。宝宝,你自然一点,也别羞的脸红啊……”
    天宝心里嘀咕:
    我这个是紧张的吗?我是热的好不好?家里的空调是穿裙子的温度,可我这样,冬天站出去都不会冻着的说,郁闷了。脸红,可是热的啊,要命了。
    想到这件衣服还要穿一天,某人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这话可绝对不能说出来。
    晕。
    做人,还有比这个更失败的吗?
    婉儿问道:“宝宝,你说你要不要去做一首诗?他们毕竟是从唐朝来的,你做上一首诗,人家不是也高看你几分吗?”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
    头上何所有?翠为盍叶垂鬓唇。
    背后何所见?珠压腰衱稳称身。
    就中云幕椒房亲,赐名大国虢与秦。
    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
    犀筯厌饫久未下,鸾刀缕切空纷纶。
    黄门飞鞚不动尘,御厨络绎送八珍。
    箫鼓哀吟感鬼神,宾从杂沓实要津。
    后来鞍马何逡巡,当轩下马入锦茵。
    杨花雪落覆白苹,青鸟飞去衔红巾。
    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
    天宝问道:“这首诗怎么样?”
    婉儿道:“没听过。”
    晕,忘记了人家没有收到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毒害了,倒是直接,不仅仅中毒,而且还当了一把老师,这些东西就更是忘不了了。更何况现在的大脑已经区别于以前了呢?天宝道:“这个诗是丽人行,杜甫写的。”
    “哦,杜甫是谁啊?”
    “杜甫(712~770)字子美,祖籍襄阳(今湖北襄樊),出生于巩县(今属河南)。官至工部员外郎。后人也称“杜工部”。诗人迭经盛衰离乱,饱受艰辛,写出了许多反映现实忧国忧民的诗篇,被称为“诗史”;他集诗歌艺术之大成,是继往开来的伟大现实主义诗人,被后人尊为“诗圣”。这下知道了?”
    天宝一脸的郁闷,天山上的那些人也不是文盲啊,咋连杜甫都不知道捏?算了,咱有文化的人,不和他们一般计较就是了。
    不过,他不计较,婉儿计较。
    婉儿问道:“哼哼,这个叫杜甫的,一定是个酸溜溜的老不休,没人待见,光是从这首诗上就可以看出来了,不好不好,这样的诗,人家怎么能喜欢嘛,换一个!”
    天宝问道:“换一个什么?”
    婉儿道:“我怎么知道。”
    晕。
    天宝算是郁闷到家了,真想找一块石头碰死!
    天宝问道:“要不我唱歌吧?”
    “好啊。”
    “可我就会唱一句……割鸡割鸡割鸡割鸡割**……”
    婉儿皱了一下柳眉,哼道:“跟谁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跳舞。”
    “跳舞是谁啊?”
    “一个写小说的!”
    婉儿义愤填膺,捏了一下拳头:“我去撕了他,竟然教坏了我家宝宝。”
    “不,不用了。”
    话说,跳舞应该死了不知道几百年了吧?
    想当年看邪气凛然,恶魔法则的时候,他似乎还不知道秋秋是谁呢,只是事态变化,如此的出人预料,却不是他能够说清楚的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用脚踹
    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花边的领口和袖子,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中世纪欧洲的贵族一般,而婉儿要的也就是这样的效果,所以天宝这样的一身打扮,也很让婉儿花了一番的心思,让天宝戴上了白手套。
    一切OK了,婉儿很是得益于自己的审美水平,对方不是大家族吗?不还是那个李隆基传下来的后人吗?这些有什么关系?保证到时候宝宝一出,谁与争锋,那效果,简直能和屠龙刀有一比了。
    在《倚天屠龙记》中,有这么一句话,叫做:“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倚天不出,谁与争锋?”那却是写的一个淋漓尽致啊。
    不过天宝却穿的很辛苦,里面也套了很多的衣服,为的就是表现他的贵族气度。而最为郁闷的是空调的温度了,谁让人家婉儿穿的是裙子呢?而且似乎现在的时间,距离李家的宴会还差很长一段时间呢。
    这样不郁闷,那什么郁闷?
    天宝挥汗如雨,不住的用带着白手套的手取出小手绢擦擦汗,等待着婉儿的吩咐。不过,穿成这样,在宴会结束之前,这身衣服是绝对不能脱的,也不能在上面弄出褶皱,要时刻保持礼仪和风度……
    他很同情那些贵族了——话说,他一天都受不了,更何况那些人要这么折腾一辈子呢?看来,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就是两种人,一种是富人,一种是穷人。
    富人,是自己折磨自己。
    穷人,是别人折磨自己。
    无论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也都是在受虐而已。
    天宝就好像是一个顿悟了的高僧一般,他已经想明白了一个人世间,无数的哲学家都无法思考明白的问题,他丫简直就是一个天才,他真的感觉自己太伟大了……当然,想着这些的时候,可以让他忘记身上的燥热。
    捂死了都快,呼吸都不舒服。
    时间滴答滴答的过去……
    夜,终于来临了。
    晚会的时间,是在晚上的八点半,而现在的时间是七点半。俏佳人李苗已经开着自己的磁悬浮汽车过来了,按下了门铃,来迎接天宝。婉儿嘱咐了一番,就将天宝交给了俏佳人,不过,让天宝上车必须要带上口罩。
    话说,天宝晕车,别给人家吐车上了——
    婉儿这个罪魁祸首表现的非常无辜,虽然是她飙车给天宝留下了一些心理阴影,可这个又不是她的错,太那个啥了。天宝口中自己给自己塞了一个大大的塞子,带上了口罩,样子可怜兮兮的,说不出的滑稽。
    俏佳人问道:“怎么还晕车啊?”
    天宝点头。
    俏佳人笑嘻嘻的道:“没关系的,把那个口罩还塞子取了吧,这个车是我的,到时候吐出来就成了,这样压着很难受的……”天宝摇摇头,磁悬浮汽车才刚刚的启动,天宝就感觉到了胃里头一阵翻腾。
    老天啊,真的是心理阴影——
    他心里暗自决定,以后绝对不坐车了,无论是现在的磁悬浮,还是未来的飞碟,又或者是过去那种四个轮子的汽车,他都不坐了,就是自行车也不坐了,婉儿给他造成的心里上的阴影,几乎是让他见到车,就想吐。
    这番的忍了下来,一直就到了一栋大厦的跟前,才是停了下来。那大厦的楼上,竖着写了一排字,名字很拉风,很骚包,写的是“李氏国际”,丫的,装逼也不带这么装的不是?我要变身正义超人。
    这一刻,咸蛋超人,凹凸曼,美少女战士水冰月全部附体,天宝对这个李氏家族进行了一个深刻的批判,鄙夷,一直等着车开了进去,开进了车库以后,俏佳人才是打开了后座的门,放天宝出来。
    好啦,终于下车了……天宝感觉身上那种难受的感觉一扫而空,然后取下了口罩和塞子,舒服的喘了几口气。
    天可怜见的,就天宝现在的本事,根本就不可能晕车的,也就是让婉儿给折腾的,居然闹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不可怜都没天理了。疯狂的小魔女如今已经长大**,而魔性,也跟着飞快的增长啊,还有么有天理了?
    天理,妈逼天理,要是有,他天宝不就成为世界第一了吗?
    俏佳人道:“宴会在四十八层,你跟我走。”
    “哦。”
    天宝很老实的应了一句。
    上电梯,出电梯,然后去参加宴会,其实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而已。走到了一个三米多宽的大门跟前,两个骚包的侍者一弯腰,道:“小姐来了,请进。这位先生,请留步……”留步?留你妈,不见我是你们小姐请过来的吗?
    很显然,这两个侍者很不给天宝面子,而且也落了俏佳人的面子,这个让天宝感觉俏佳人在李氏家族过的其实并不好,而且还充满了艰辛。所以,天宝爆发了……怎么说人家美女对他不错,他也应该有所回报才是。
    砰!砰!
    吧唧。
    这声音,这速度。
    两团人形的肉饼从墙壁上滑落了下来,而那两个人,整个就好像是失去了骨头一般,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其实,天宝的动作却很简单,就是走上去,然后用了全力撞了两个人一人一下而已。
    虽然这两个侍者本身的身份是太监,也似乎是有武功根底的——至于修炼的是辟邪剑法,还是葵花宝典并不为人知,但是他们的功夫实在太差劲了,甚至于不用天宝动用什么特别的手段。
    就是那么轻轻的一下,就足够了!
    天宝冲着俏佳人温柔一笑,柔声道:“似乎,你在家族里过的并不怎么好啊!”
    俏佳人苦笑。
    能好吗?刚才的结果你难道还没有看出来?不过好家伙,这样的实力还真够变态的,刚才那一下,她愣是没有看清楚天宝是怎么弄的。转瞬间,两个大活人成了扁扁的肉饼,如此技艺,惊世骇俗啊。
    天宝道:“别怕,那些人,我来对付,他们死了,李家,也就好过了。这些人,我还不放在眼里。当今天下,也没有几个人是值得我放在眼里的了……”天宝很狂,可是他却有狂的资本!
    你别看人家天天被女人欺负——
    那是因为欺负他的人是婉儿,是小月,这些人都是他怜惜的女人,所以他可以让她们欺负。就好像是某位色狼说的那样,如果老婆绝色,即便是被虐,那也是心甘情愿的,天宝的情况正是相似。
    因为爱,所以容忍,所以可以纵容,就是如此!
    而别人却不是他天宝容忍的范围了。
    尤其是现在这位俏佳人,似乎对自己还有意思呢?妈妈说过,不要让爱你的女孩子伤心,男人可以花心,但绝对不能无情。天宝不花心,更不无情,所以他要对爱上他的每一个女子负责——
    让她们了无遗憾的白头到老。
    就好像是丹丹她们一样,天宝做的到,更做的出。
    现在的天宝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凡人了,祖先留下来的血脉已经在逐步的复苏,激活,现在已经全部和他融合了。平时虽然穿着衣服不明显,但如果脱下衣服来以后,你就可以看到他胸前的竹笋。
    只是,因为平时穿着衣服,而且那东西又小,几乎好像飞机场一样,才是让人忽略了的,这个是唯一遗留下来的后遗症——
    当然,这个可以切除。
    但结果是他的实力会下降百分之三十左右!
    所以娲皇她们根本就不同意,而且天宝的胸上长什么,又有什么关系?不就是MM嘛,天山上每一个人都有,既然天宝自己长出来了,那就长着好了,反正又不难看,而且下面的那个兄弟也还正常,有啥的?
    天宝这个没有什么发言权的男人,他的命运就这样被人决定了。
    反正,以后大不了穿上胸罩就好了,算个鸟,鸟鸟。那个东西,现在依旧还在继续生长,而同时伴随着生长的,就是天宝的实力了,说实话,这些凡人的武功再厉害,天宝也是怡然不惧。
    天宝道:“我们进去!”
    一脚,合金的大门砰的一下就开了,整个楼都跟着摇晃了一下。天宝还是很贵族的,所以他没有骂脏话,也没有动手,只是抬起脚踹了一下。不过就是门太不结实了,一下子就被踹开了而已。
    俏佳人则是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天宝……
    丫丫的,这门就是顶级的高手,一百多个一起全力的用脚踹,踹上一年也不一定能开了,可是他这么轻飘飘的一脚……俏佳人感觉到一阵晕乎,似乎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够用了,这个还是人吗?
    当然不是,我是神。
    虽然窥探别人的记忆有些无耻,可是天宝也不是故意的,他现在能力太高了,就是因为想要知道俏佳人想什么,所以一下子就知道了,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发誓,我可以对灯发誓……
    一盏水晶灯突然从顶棚上掉了下来,咔嚓一声摔的粉碎。
    看来,灯似乎不怎么帮他的样子,算鸟……老子纵横天下,难道非要一盏灯帮忙不成?天宝骚包的往那里一站,迎接上了正听到动静出来的一群人,一群,一大群,绝对有上千人的规模。
第一百七十三章 死
    虽然即将进行的单挑可能很不公平,毕竟怎么说也是一个人,单挑一群人,不过天宝却并不在乎这些,杀一个人是杀,杀一群人还是杀。天宝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法律是没有权利来约束他的!
    不过,天宝还是想要问问李苗的意见……“那个,老师,你在这个家里,可还有任何的亲情?可还有任何的牵挂?若是没有,那我可就要动手杀人了。”
    李苗摇摇头,几乎是咬着牙说道:“没有。”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她就没有体会过什么是亲情,和天宝两个人偷吃巧克力,那个可以说是唯一彼此之间存在的感情了,大家族的冷漠,无情,几乎让他窒息。在这里,没有一个人是存在感情的。
    大家族的孩子,不过就是一种镜子和乱子结合在一起,形成的一种利益的工具而已,被别人把持,他们生来就是工具,没有任何的自由,哪怕是皇帝也是一样一样的。所以,死吧,这些人死了也好……
    天宝突然笑了,说道:“这样很好,老师,以后,你不用看他们这些人的脸色了。今日,我全部帮你解决了,爱我的女人,不能受苦,谁也不行!”这一句话,天宝说的却是气吞山河,霸气十足。
    天宝不是没有男人味儿,只是他缺少了一些机会表现而已。
    此刻,他的眼睛是冰冷的,冰冷如刀,他的嘴角在笑,但笑容中却有一种森森的寒意。他是如此的独特,以至于让那些人都不由的停下了脚步。不是他们想要停下来,是天宝在磁场上做了
    似乎人体就是一个生物磁场。
    虽然这个磁场似乎不强,但实际上这个磁场却也并不弱,而在天宝的特异控制之下,一切就不同了。这些人感觉有一股神秘的力量阻隔了他们,让他们无法靠近天宝,而天宝,在他们的眼中也变了……
    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把刀!
    刀。
    一把人形的刀。
    刀锋猎猎,正冲着他们释放出了无边的煞气……
    黑色长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天宝没有动,他只是看,他要用眼睛杀死他们,让他们自己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让他们无法自拔,死在自己的大脑控制之下,这样的死亡才是最完美的死亡。
    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
    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
    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
    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美酋头,渴饮罗刹血。
    儿女情,且抛却,瀚海志,只今决。
    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jié)。
    爱琴海畔飞战歌,歌歌为我华夏贺。
    东京城内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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