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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脸坏笑-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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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把我让进屋,然后就去侍弄那些梅花去了。她的屋子始终那么干洁和温馨,流动着芬芳的音乐,我在靠窗的一个软垫上坐下来,心里保持着小鹿一样的激动。丁香开始像风一样在屋里生动地来回,她把原先插在玻璃器皿里的那些枯萎的花朵扔掉,重新换上水,并加入白色的盐粒,然后再插进新鲜的腊梅。干完这一切,她的表情显得很快活,脸上的微笑纯洁而顽皮。
在这个过程中,我的眼睛如同一枚探照灯,在丁香的身体上风一样刮过。我注意到丁香的身体像线条一样流畅,她的面孔白而透红,她胸前的小白兔一跳一跳的,生动而诱人。
我们坐在窗台边,窗台上,新鲜的腊梅花美丽得惊心动魄。
我的心里慌慌的,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在中学的体育场上曾经有一只狗破坏过丁香的屁股。我说:“那条狗……”丁香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过来,脸就有些红,但她仍然闪亮而又文静地笑着说:“那条狗真厉害。”
我发现她脸红的样子很好看,心思就想她的脸去了,嘴上不知怎么的就问了一句:“伤得不厉害吧?”话一出口我就知道我说错了,因为狗咬坏的地方正好是丁香的屁股,她怎么可能随便告诉一个男孩子自己美丽的屁股伤得怎么样呢。果然,丁香不说话了,她只是把眼睛投向窗台上的腊梅花,“它们真好看。”丁香说。
我就变得更加窘迫,心里的慌乱就像一个线团。我想我真他妈笨,说话怎么不长脑子。后来我终于变得聪明起来,从口袋里摸出那两篇差点被我忘记了的文章递过去,“这是我给你们报纸写的稿子,”我说,“你看看是否合用。”丁香的脸上仍然保持着微笑,她接过文章,就开始低头看了起来。乘着她看稿的机会,我就轻轻的在心里吁了一口气。
屋里很静,只有丁香一页页翻动稿件的声音沙沙地响。窗台上,梅花开得很灿烂,有一种淡雅的、纯朴的、脱俗的……但却是极难用语言准确描绘的清香味弥漫开来。我的眼睛先是停留在腊梅花上面,那是一种把花瓣伸展得像淡黄色裙袂的梅花,我得承认它的确很好看。不过现在却有另一种花比它更好看更能吸引我的目光,于是我的眼睛就停留在另一种花上。另一种花就是丁香。我像看书一样地看着她,此刻她的头低低地垂下来,如同一枝有着洁白颈项的荷,她在认真地读我的文章,表情专注而投入。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看见她美丽的黑发掩映着的半边脸,白皙而丰润,美貌的程度如同灿烂的月色在我眼里一点点眩晕。使我眩晕的还有她的身体。她坐在我的旁边,臀部像软软的沙在堆高,乳房像两把弯刀一样定格,整个身体像随意落在纸上的线条一样流畅而自然。
我就突然又恢复了紧张的状态。后来我的眼睛就停留在了她的嘴唇上再也分不开。需要说明的是丁香有两片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无比的嘴唇。她的嘴唇润润的,微微地有些胖,像两滴合上的红水珠,又像一朵半开半闭的红得惊心动魄的玫瑰花。我讨厌的眼睛像一只该死的蚊子,盯在一个地方老也不飞走。
这时候丁香已经看完了我的文章,“不错不错,写得真不错。”她微笑着表扬我。但是我根本就没听见她在说什么,我只是像一只蚊子一样盯着她身体上的某一个部位,因为那个部位要比丁香的表扬更具有吸引力。这时候丁香也注意到了有一只蚊子在盯着她,丁香就有意识地想避开这只蚊子,可是这只蚊子在突然之间就扑了过去。
需要说明的是我和丁香都脱了鞋盘脚坐在小软垫上,我不知怎么的就像一匹猎豹扑了过去。
丁香一点也没提防到我居然会这样子,当即就被我压在身下。地上并不脏,铺了地毯,其实在这种情况,即使没铺地毯,我也顾不了这么多了。一扑在她身上后我就感到浑身颤栗,因为丁香的身体有一种柔若无骨的软。丁香在慌乱中只来得及说了一句“不要这样”,嘴唇就被我咬住了。她想挣扎,但她的力气与我相比是显而易见地弱小,后来她就不再挣扎了,任凭我肆无忌惮的亲吻和抚摸。再后来我的手就揭开了她苹果绿的套装并在她光洁的皮肤上开始了爬山一样的划行。“别在这儿,”丁香的声音像风中的叶片一样抖起来,“到床上去。”但我根本就没听见她软弱的声音,我的手像拆零件一样地开始了流水线一样的工作,直到丁香像一条大白鱼呈现出来的时候为止。可是就在我刚刚进入这个曾使我梦寐以求的身体的时候,我的大脑里突然出现了贝小嘉的一句话:
“你要珍惜我。”贝小嘉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冷静得要命。
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怀疑当我在暗恋着丁香的时候丁香是否也在悄悄地暗恋着我,否则她怎么会这么容易地就和我做了那件事呢?直到很久以后我才从一个朋友的口里间接知道了丁香的故事,我才很不情愿地放弃了这个浪漫而又一厢情愿的设想。尽管我在知道丁香的故事时已经是一个三岁孩子的父亲了,但我仍然有些失望。因为丁香在我的记忆里一直都像我的中学校园一样青春和美好。
其实丁香的故事传统而又没有什么新意,就像一篇差劲的爱情小说一样糟糕,但她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却代表了校园爱情的一个层面。
丁香是在大学开始恋爱的,而且一爱就爱得一踏糊涂爱得把什么都交给了对方。她的男朋友叫鲁三。鲁三是一个相貌平凡但却非常精通于玩点爱情小伎俩的男孩。他们轰轰烈烈地爱着,一直爱到大学毕业,可是毕业分配的结果却有点麻烦,因为丁香留在了我所居住的那座常常被阳光充满的城市,而鲁三却去了A城。尽管天各一方,但最初他们仍然像一根细线的两头,鸿雁都被他们放得几乎要累折一只翅膀。偶尔鲁三也坐着火车来看看丁香,和她住几天什么的,后来就不见了人影,只是在越来越少的信中说最近太忙,一直在想办法给丁香办调动云云。丁香并不知道男朋友的心已经像风一样刮走并且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还带着甜蜜的梦幻一直准备着等下去。再后来丁香在无意间自己得到了一个调往A城的机会,她没有告诉鲁三,她想给心爱的男朋友一个惊喜。可是当丁香提着沉甸甸的行囊像一朵丁香花一样飘到A城的时候,鲁三已经挽着另一位同样年轻而美丽的女孩走进了结婚礼堂。
如果是别的女孩遭遇类似的情况,很有可能该出手时就出手了,但丁香没有这样做。她只是流着泪水长长地叹了口气。就在A城住了下来,开始了一个人独处的生活,而且她很快就从鲁三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她依然文静而开朗,依然笑容闪亮如阳光,在寂寞或者有其他什么秘而不宣的原因的时候,丁香也会和一个自己认为满意的男人回家过夜,于是就有人说她作风有问题。再后来丁香就搬离了闹市区,在城东边一个幽静的小木屋住下来。
我那朋友在给我讲述丁香来到A城之后的故事时,重点放在了男女问题上,而且他还用了一个非常恶心的词语来形容。他说:公共汽车。我就很气愤,内心产生了一种想要揍他的冲动,但我终于没有这样做,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转身走掉了。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把他当朋友了。我记得我转身的时候他还在背后骂了我一句“神经病”。可是我并没有理他,我转身走得飞快。
那个雪后的下午,当我和丁香在一起缠绵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上面说的这些事情。
我只是清楚地记得事后我有点紧张和不安。但丁香什么也没说,依旧听音乐,喝咖啡,和我说话,就像什么事儿也不曾发生一样,后来她还微笑着把我送到了外边的公路上。她的举动加深了我对自己的信心,从那以后,我就会一周一次的准时出现在丁香的小木屋。
丁香的身体的确很美丽,她的皮肤像流水一样光滑,除了臀部上有两条月牙状的疤痕,她的身体可以说是完美无缺。需要指出的是,后来我每次抚摸着丁香美丽的身体时,心里就会产生两件事情的影子:一件与丁香的臀部有关,那就是我曾亲眼目睹它受伤的整个过程,而当时我面对那条扑向丁香屁股的母狗,居然两腿筛糠,连“英雄救美”的故事都不会演,这使我几乎认为丁香的伤害是我造成的;另一件则与贝小嘉有关,那是由于每当我和丁香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贝小嘉对我说过的那句话:你要珍惜我。这句话对我而言完全是一种如芒刺在背的感觉,常常弄得我一身冷汗,几乎就快阳痿了。
那个雪后的下午,丁香把我送出那间童话一样的小木屋,陪着我走了很长一段距离后才独自往回走。我站在丁香身后,看着她浅绿色的身影动态感很强地一点点向她的小木屋接近,心里就强烈地感受到了一种青春和美丽。不过有一点我将毫不怀疑,那就是我很可能把一封信当做一枚子弹压在枪瞠里对一个无辜的少女开火。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的眼前曾一再飘浮着贝小嘉楚楚动人的身影,但那时我坏透了,强行把贝小嘉的影子像用抹布抹桌上的水一样地给抹掉了。
文青水来信
整整一个冬天,我都和章直趴在寝室里那个有雪的窗口,看着窗下那些厚厚的衣服裹住的流动的春天,幻想着把她们中的一个逮回来给我们洗衣服。尽管我仍然时不时地往丁香那儿跑,但丁香是不可能给我洗衣服的,更何况我还发现在我和丁香之间除了性爱好像并不存在别的什么。我多少有点失望,但仍然坚信美丽的丁香对我有着阳光一样的倾心。不过我暂时还没有给贝小嘉写信说一声Goodbay。尽管我心里一直在提请自己注意:程西鸿同志,分手的时候要说分手。可是一到关键时刻我就缺乏勇气,就觉得自己真他妈笨。贝小嘉的信仍然像雪片一样地多,而且比雪片厚重。我偶尔也拆开一两封信来看看,但更多的时候是把它们扔在床底,让它们和臭袜子呆在一起。
我终于给贝小嘉寄出去那封几乎造成一个生命花朵一样凋谢的信,是在我终于逮住了窗下一个美丽的春天回来给我洗衣服之后。她有一个非常好听的绰号,叫做小玻璃。
小玻璃是我们的系花之一,唇红齿白,肌肤如瓷如玉,尤其眼睛黑得发亮黑得精彩动人,往那人多的地方一站,男生们心里直乱,都以为是在看自己。
由于有了丁香,我本来真没打算再去逮一个的。主要是我受不了章直的挖苦。因为我曾经给他提劲说:“找女孩还不容易,我一天可以弄到两个。”我本来是在信口开河打胡乱说,但这家伙偏偏就记住了,并且还老拿这句话当着许多男生的面来讽刺我“装大”、“提虚劲”什么的。我就很气愤,我就想逮一个春天回来给他瞧瞧。为了体现我的水平,我就把目标定得很高,我就决定去找小玻璃。我先是有意识地观察了几天,然后就开始行动了。
我的方法简单而浪漫。一个有雪的下午,我到小玻璃常去的大学图书馆找到她,装出很有风度很有个性的样子,一脸严肃地对她说:“请跟我来,我代表自己找你谈话。”说完这些我就转身不紧不慢地走出了图书馆。十分钟之后,小玻璃就和我走在了飘满雪花的A大校园。
章直羡慕得要命,从此就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且一个劲地喊“师父教我两招”。我不理他。“宝器,”我骂章直,“老子偏不教你。”
我本来是为了赌一口气才半真半假地和她闹恋爱的,但后来我慢慢地发现她的确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我就有些喜欢她了。小玻璃是一个纯得可怜的女孩。而且她非常勤快,我和她认识一个星期之后,我就不再穿脏衣服了。
在大学里,像小玻璃这样纯的女孩子并不多。在我和她的交往中,尽管她还经常帮我洗除了裤衩之外的所有衣物,但除了牵手,我们几乎什么都没做过,包括接吻。并不是我不想(其实我内心非常乐意),而是她不同意。每当我要做出超过牵手范围的事,她就会惊慌地丢开我,一个人远远地逃掉。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多了,我就不再抱任何的幻想,但我仍然喜欢她。
我曾私下把小玻璃和丁香做过一个比较,结果是半斤八两秋色平分。她们就像两种不同的唱歌技巧,各有各的美丽各有各的艺术价值。但同时我还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那就是依旧美丽动人的贝小嘉突然在丁香和小玻璃面前失去了可比性。因为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东西已经以极快的速度把她和关于她的记忆在我的心底彻底给忘掉了。
那段时间A城的雪花纷扬,但我的心情却阳光灿烂。我一会儿去找丁香,一会儿又和小玻璃围了长长的围巾在A大校园胡乱地转,就像一个花匠在两丛美丽的鲜花之间来回地往返。我越来越烦贝小嘉,她的信多得让我受不了。后来我发现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我已经开始了一种对以往爱情的背叛和不接受。于是我就开始给贝小嘉写一封令她柔肠寸断的信,我清楚地记得写信的时候我不仅笔走龙蛇,而且还面带微笑。我至今都还记得自己把那封信丢进邮筒的时候天空有阴霾的雪花掉下来,我穿着风衣走到邮筒边,居然还吹着清亮的口哨。
这个故事就要结束的时候文青水终于出了一件事。唐儿怀孕了,但孩子的父亲不是邓起而是文青水。文青水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在冬天里的一个夜晚。这座城市虽然不像A城那样雪花飘扬,但空气依然阴冷而潮湿,像长满了苔藓的海边。唐儿流着泪水,慌乱地在潮湿的空气中讲述完那件事的时候,整个人都因为巨大的恐惧而像风中的梧桐叶一样瑟瑟发抖。
邓起很强壮,邓起很会玩刀子。
唐儿的恐惧是理所当然,因为唐儿至今都还记得许多年前发生在中学校园的一幕:一个男生被吊在树上,邓起手里的刀子雪亮,眼睛里有野兽的光……唐儿一想到这些就很绝望,就开始瑟瑟地抖。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邓起被钢厂派到外地去参观学习,时间为两个月。于是唐儿便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文青水呆在一起……当邓起从外地出差回来的时候,他惊异地发现唐儿怀孕了。但邓起不是傻瓜,他可以从时间上推断出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尽管唐儿一口咬定孩子就是邓起的。
自从唐儿在婚后那个秋天的黄昏像云一样出现在文青水面前之后,他们就又开始了如同大学时代的往来。不过这种交往带给两个人的东西总是痛苦远远胜过欢乐,因为他们一旦面对相互那张熟悉而又逐渐有些陌生的面孔就会不自主地陷入美好而悲伤的记忆。尤其是文青水,每当唐儿离开自己那间小屋的时候,他就常常会感到一种无边无际的黑暗在瞬间破碎了自己。他想到过拒绝,可是一旦面对唐儿那张苍白得有些像一卷白丝帕的面孔,文青水就怎么也说不出与拒绝有关的话来。
现在,唐儿除了脸孔消瘦而略有些苍白之外,其他方面几乎和大学时代没有什么两样,依旧娇羞而清纯。在文青水眼里,唐儿永远都是一支含苞待放的百合花,充满了水滴一样的柔情和阳光一样的明媚。
他们常常躲在文青水那间九平方米的小房间里疯狂地做爱。有时候他们的激情刚进行到一半,就会听见远处的走廊传来章玫的脚步声,脚步声停止之后,就有人在轻脆地敲门。他们便停止动作,直到敲门声结束,脚步声重新离开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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