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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贵女-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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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仵作下意识的回答道:“大概八两”

    安馨道:“回答的很好,下个问题我只听重点不听废话!他后背的伤是什么东西造成的?”

    风逸眸光一闪。

    仵作诧异道:“身后有伤?我怎么不知道。”

    安馨随手撕开尸体的后背衣裳,果真肩膀处有一处伤口,伤口很小看起来伤的很深。

    仵作慌忙细细检查,片刻后沉吟道:“似是被什么铁器所刺”

    安馨唇角似是抬了抬。

    王白石擦了把汗道:“风少爷,你的意思是陈广志是被人杀死的了?那赌坊里的人岂不是人人有嫌疑了,这可不妙啊,凶案发生后,赌坊里的人走了很多呐,况当时究竟有多少人在场,也没法确定啊!这岂不是又变成了一桩悬案!?”

    风逸微微沉吟,陈广志是被淹死的,那么既然他申时以前便死了,这说明他是在别的地方被淹死后又被人带到了这里,伪装成意外死亡了?

    那么想要进入内院,只有一个入口,那便是吉祥赌坊的正门了,可自正门进入,一定会遇到很多人,凶手若是带着尸体不可能不被发现。

    难道尸体本就是在这里死的?

    风逸眸光沉了沉,他的视线不由的又落在安馨身上,少女望着那一枝槐花枝似也在沉思,阳光透过枝桠落在她的脸颊上,那皮肤细腻的好似能掐出水。

    很奇怪不是吗?他的心神好似一见到她便有些不受自己控制了

    风逸望向王白石道:“呃对了大人,你刚才说什么?”

    王白石:“”

    ------题外话------

    抱歉了妞儿们更晚了,杀人什么的,最讨厌了,嗷嗷嗷,又是一桩凶杀案,这次乃们猜猜凶手会是谁?

 第三十章 傻人有傻福

    安馨望着那枝槐花,花朵莹白,在阳光下散发着淡淡的光泽,丝丝槐花香扑鼻而来,眼前的一切都是和谐而美好的,但似乎和谐中又有那么一丝不和谐,究竟是哪里呢?

    安馨指尖不经意的撕扯着手帕,眸光闪烁着莫名的光彩。

    露珠气喘吁吁的跑来,待看到那酒缸内的尸体时,骤然打了个寒颤,现在的小姐胆子越来越大了,这可是死人呐,哪家女孩子瞧见了不是尖声大叫的?

    露珠抚着心口,正暗自害怕,突然看到安馨回头看了她一眼,而后好似想起什么似的,蓦地笑了笑,这倒让露珠怔了怔,接着安馨向她摆手。

    露珠牙酸了酸,向后缩了缩,拼命摇头。

    安馨继续冲她摆手,眼神已有了威胁之意。

    露珠这才硬着头皮向前挪了挪道:“小姐,您就放过奴婢吧。”那虽然是陈二叔,但是那可是死了的陈二叔!

    安馨道:“过来!”

    露珠哭丧着小脸,磨蹭着走了过去。

    安馨随手抓起陈广志的右手,那手已经泡的发白,又粗又肿,露珠骤然看到那只手,顿时尖声大叫起来。

    安馨塞住耳朵,头痛道:“你若再不闭嘴,我便将你扔入酒缸里!”

    露珠尖叫的声音立时卡住,泪眼汪汪的望着安馨,委屈道:“奴婢害怕嘛”

    “这个东西你见过吗?”安馨将陈广志的指尖对着露珠,露珠恶心的想吐,被安馨凌厉的眼神给压制,她只得努力去看那指甲,说具体些,是那指甲内的东西。

    那东西虽湿乎乎的,但依然可以看出是香灰,香灰这种东西其实并不少见,只是这种香灰比较粗糙,大多是自己做的。

    露珠战战兢兢道:“这是香灰,因香料和碾碎的木屑调的,因是自己研磨,所以颇为粗糙,这种东西很常见的”

    安馨沉思了一会,而后捏了捏额角道:“好了,我饿了,吃饭去!”

    露珠要哭了:“小姐,奴婢怕是吃不下了!”会吐。

    安馨道:“那就看着我吃!”

    露珠:“”

    眼见着安馨若无其事的要走,王白石不由的上前道:“查出什么没有?”

    “没有。”

    王白石气恨道:“没查出来你在里面乱逛什么!”

    安馨道:“大人若是给我百两赏银,我一定能查出真凶来!”

    王白石吹胡子瞪眼:“做梦呢!”

    安馨双手一摊,懒洋洋道:“那我去吃饭了,反正大人惯喜欢制造冤假错案,啊,我突然无比想念右相大人!”

    远在天边的右相大人骤然打了个喷嚏。

    王白石止不住的嘴角抽搐,指着安馨的后脑勺“你”了半天。

    风逸上前一步拉住安馨道:“我也饿了,听闻义安县有家口水鸡好吃的很,一起去。”

    安馨平素在餐饮上没什么大的爱好,但惟独对口水鸡情有独钟,风逸这个提议倒是正合了她的心思,倒也不反对,跟着风逸便走。

    露珠张大了嘴结结巴巴道:“小,小姐!”

    安馨偏头看了露珠一眼。

    露珠压低声音小声道:“男女授受不亲呐”小姐眼下“被弃”更应该避嫌呐!

    安馨这才回头瞥了一眼自己被风逸拉着的手,被人拉着,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掌心温度相近,让安馨莫名的有些感触。

    她自幼独立即便摔倒了也是翻个身就爬起来,父亲母亲也险少拉着她,上了学之后更不用提了,说出来可能会有人笑话,但被人拉着手这真的是记忆中的头一遭。

    安馨生活中除却破案,其他事都懒于动脑子,有时候即知道这件事是错的,也懒于动脑子去想,譬如幼时,她尚在小学三年级,放学路上突然遇到一位贩卖儿童的大叔,那大叔说是父亲的朋友,因工作忙碌来不及接她,只好让他来接了。

    这件事不动脑子都知道是假的,因为安馨从来没有被人接过,从上学开始都是一个人来回。

    但这位大叔说要请她吃口水鸡,于是她就跟着走了,再到后来她跟着那位大叔去了美味斋,点了一百份口水鸡,开开心心的吃了许久,险些让那位大叔吐血。

    好不容易等到她吃完,将她带到了一座小破屋内,那破屋里还有许多孩子都怯怯的看着她,彼时房门已经上了锁,安馨随手将背包里的铁丝取了出来,而后在锁上一拧

    带着孩子们冲出去时,安馨还顺便报了警,那位大叔被抓。

    这次不动脑子的结果是得到了父母的一致赞扬,并且还登上了晚报,有关部门还给她颁发了“小英雄”的勋章,是以安馨总结了一个真理——傻人有傻福!

    被风逸这么拉着,既然感觉不错,就不必去思考他对她抱有什么目的,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在安馨看来,真正授受不亲的是男男!

    “还要走多久?”很期待古代口水鸡的味道。

    “马上。”风逸回头奇异的看了安馨一眼,因风琳的关系,他本以为她对他的敌意会很大,却没料到他拉着她的时候,她竟然丝毫没有反抗,天知道他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关于吉祥赌坊里死了人的事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毕竟水月柔的案子刚过去不久,如今又出了一桩谋杀案,人们自然天马行空的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

    风逸名头不小,在义安县人尽皆知,一路行来,有许多人打招呼,转而看到安馨时,顿时瞪大眼睛,于是许多议论声纷沓而至,安馨耳朵尖尖,听得清楚。

    一说:“咦?风小少爷怎的拉了个女孩儿?难道是他的未婚妻?”

    一说:“啧啧,如今的年轻人可越发的开放了,忆当年,我家那死鬼,背后里连老娘的手都不敢牵!”

    一说:“年轻真好哇,轰轰烈烈潇潇洒洒魂淡!你摸老子屁股干啥!”

    

    风逸的脸颊微微灼烫,他只觉拉着那只小手骤然间如火一般滚烫,但听到“未婚妻”三个字,心里莫名的波澜起伏。

    安馨心想,情啊爱啊什么的最复杂了,想当年老师让以“爱”为命题作文写一篇歌颂爱的作文,她挖空心思凑够了八百字最后被判跑题!

    拉拉小手便关乎风花雪月的话,看来为提高她的情商,她有必要多与人拉拉小手,亲亲小嘴,最好能与个印象不错的人探讨一下关于人性的问题,先谈谈人,再谈谈性,相对于情商来说,想必是极好的。

 第三十一章 诡异

    今日酒楼里的生意尤其好,一踏入凤尾酒楼,便有小二迎了上来道:“不好意思啊客官,桌位已满,请在店外茶座稍等,一有空桌,小的便给您留出来。”

    风逸疑惑道:“这些客人不是义安县的百姓吧?”

    小二一怔,慌忙上前压低声音道:“不瞒公子说,小的也不是很清楚,最近没听到义安县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啊,倒是那个酒鬼陈广志之死传的沸沸扬扬的。”

    安馨视线扫过酒楼,一种莫名的古怪油然而生,酒楼内虽人满为患,但却出奇的安静,原本想要大声喧哗的众人此时也不自觉的压低了声音,视线一一扫过去,皆是面色寻常的百姓,论起相貌来,要数风逸最为出色了。

    风逸眸光一闪,望向安馨小声道:“我们先在茶座等候。”

    安馨并未反对,随即在一个茶座坐了,视线漫不经心的扫入楼内,正对着她的桌子坐着八名男子,皆做普通百姓打扮,然其中有六人神色紧张,好似坐立不安的样子,而坐在首座的男子着粗布衣,面色发黄,乌发披肩,那发质却是罕见的好发质,这种样貌,一放在人堆里便会不见了踪影,实在没什么好奇怪,但安馨还是觉着古怪,细细思量,这古怪竟然是源自于这个男子的气质。

    是了,他虽容貌普通,但那气质却卓然其华,如无上美玉,散发极美的光泽。

    一个相貌普通的人如何会有这等出尘的气质?

    安馨不免多看了那人一眼,接着那人似有所察觉般向她望来,那一刻,安馨的心猛然一颤。

    那瞳眸若空谷清泉,又如月下美玉,好似云雾轻淼间浮沉的如花美梦,几乎一瞬间直击人的心脏,令人豁然窒息。

    他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停顿数秒,而后移开。

    安馨心潮澎湃。

    这种澎湃来源于一个如此普通的容貌竟然有着如此夺人心魂的瞳眸,不是太奇怪了吗!?

    风逸拉了拉安馨的手指,安馨蓦地回神望向他,风逸眸光一闪,示意她看向另一处。

    那圆桌只坐了一人,而他周围的几桌,皆有人谨慎的扫向周围,好似无形中将那人包围在中间。

    他依然普通穿着打扮,双手环胸,如一尊石雕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

    依然是气质,冰冷的近乎死亡般的气质,即便他气势内敛,然安馨依然能感受到那种感觉,压抑的如地狱修罗般的冷冽好似将他周围隔离出了一个真空地带。

    太诡异了

    再看另一侧,确是个头戴斗篷,穿着宽大衣袍的人。

    放眼整个酒楼,这个人怕是最特别,这种装束,充满了一种名为江湖的气息,那人抬手饮茶,安馨立时注意到了他的手,修长白皙,玉质纤纤是女子!?

    安馨心潮起伏,直觉上一定是出了什么大事,否则如何会引出这么些奇怪的人来?

    收回视线,安馨无意间在人群中扫了一眼,即便是一眼,她心头亦猛烈的颤抖起来,那街角立着一道身影,如月似华,好似天地间的光都因那人而皎洁,然下一刻那人的身影竟然凭空消失了!

    安馨绝对是无神论者!她承认许多事都有着难以解释的谜,然但凡能被解释的都是人为,她亦坚信这个世上绝对不会有神的存在。

    即便是她的穿越也可以用相对论来解释。

    然刚才,光天化日之下,她遇到鬼了吗?一个人怎么会凭空消失了?

    风逸似乎也察觉出一丝不对来,然显然,他并未察觉出那些人有什么独特的气质,他看到的不过是一些常人不易捕捉的蛛丝马迹。

    突然那独坐一桌的人站了起来,而后旁若无人的向外走去,经过安馨时,安馨突然丢出一个茶盏,那茶盏去势刁钻,沾之即伤。

    但安馨用的不过是本身的纯粹力量,并没有什么内力,即便伤到了也不会真的让人伤残。

    那人好似没有发觉,径直向前走,然那一刻,安馨感受到一股磅礴的杀意,若杀意可以杀人的话,她现在定是筋骨碎裂。

    “啪”杯盏被人抓住,却是一个丑脸汉子,他显然也是易了容的,只一双眼冰冷的好似要杀人。

    安馨睁大了眼睛,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风逸一时反应不过来,诧异的看着安馨。

    安馨如被惯坏了的小女孩,双手抹着眼睛瞪着脚大哭:“你欺负我!你欺负我!”

    风逸傻了:“哈?”

    安馨任性的大哭:“你这个魂淡!让你摸我!让你摸我!”说着安馨抓起其余的杯盏混乱的向风逸砸去。

    风逸慌忙闪躲,但好似也意识到了不对,只不断哄劝道:“好了好了别哭了,我错了还不成么?”但不知为什么,他脸颊浮起淡淡的红晕。

    那丑脸汉子凝眉看了安馨一眼,而后似是得了某种指示,若无其事的离开。

    那种磅礴的杀机瞬间不见,安馨再去看那人,亦早已不见踪影。

    安馨这才抓住风逸的胳膊发狠似的咬了一口,痛的风逸“啊”了一声,与此同时,那个带着斗笠的宽袍人亦慢条斯理的离开,一股香风拂过,安馨眼眸一闪,当真是个女子,可好似哪里莫名的古怪。

    紧接着,那个面色普通的乌发男子自安馨身后走过,安馨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他一眼,却见那男子视线恰好扫过她,唇角似溢过一缕笑纹。

    安馨顿时有种被看穿的凉意蔓延上脊背,然下一刻他便缓步走开。

    原本熙熙攘攘的酒楼顿时空荡了好多,店小二一脸纠结道:“嘿,方才还拥挤不堪,怎么说空荡就空荡了!这些客人难不成都是一伙的!?”

    安馨眸光沉了沉,而后抬头冲着风逸一笑道:“我要吃口水鸡。”

    风逸:“”

 第三十二章 要人没有

    口水鸡有“名驰巴蜀三千里,味压江南十二州”的美称,集麻辣鲜香嫩爽于一身,夹起一块放入口中,真真是回味无穷!

    安馨望着满桌美味,露出极满意的笑脸来,她眼睛天生明媚如春,这般一笑,眼睛弯弯如弦月,瞳眸漆黑如点星,并没有让人觉着如何倾城祸国,但偏偏观之舒心,令人心神暖暖。

    风逸眼底不由也滑过笑意,抱着胳膊上的一排牙印微微发怔。

    “陈二叔嗜酒如命,淹死在酒缸里也是合理的。”安馨开口,正怔忡的风逸蓦地回神,在破案这一点,他与安馨的性格倒有些相似。

    “陈广志生前得罪过许多人,但有三个人最为可疑,一个是华西村的无赖李二狗,一个是华东村的秦大柱,还有一人是华南村也就是你那个村子里的王鲁。”风逸微微沉声道。

    “王鲁?”安馨挑眉,这个名字好似在哪里听到过。

    “嗯,据说王鲁与陈广志的妻子孙绿萍有染,被陈大志得知,后来陈大志借着酒劲,将王鲁打个半死。”风逸将自己所得知的资料细细说来。

    “案发之时,这几个人都在做什么?”

    “李二狗与陈广志在一起,李二狗嗜赌,但屡赌屡输,曾向陈广志借过数两银子,但后来却耍赖不还,陈广志几度要挟他若是再不还钱便将他杀掉,案发那日李二狗约陈广志喝酒,似是要归还银两,但在陈广志身上并没有发现银钱。”风逸眉角微锁,说起来李二狗动机存在,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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