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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枪·第一季 弯矛-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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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喝水。”他丢给我一罐啤酒。
“谢谢。”我接过他递给我的中南海烟。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根本不敢相信面前这个曾在各大国际佣兵公司叱咤风云,被称之为“中国倔驴”的硬汉竟然会选择离群索居的生活。
铁皮房建在沙滩上,涨潮时海水经常会漫进他用树枝编成的篱笆,这里距离市区四十六公里,开车去最近的渔村也要十五分钟。铁皮房里异常简陋,他做了一张刷着透明油漆的木桌,花去半天时间,寂寞咬得神经疼痛难忍时,他便干点木匠活儿。一张行军床、简易衣橱和一个电磁炉,是铁皮房所有的设施。
中南海香烟、啤酒、脚上的沙漠作战靴,是他生活里的老三样。
我问他:“是不是太简单了?”
“你说这个?我喜欢它。”他的指节敲了敲铁皮,笑着说,“你可能不理解,穿过军装的人一辈子都是兵。”
冷峻的表情里透出一丝和善,我无法把他和“彬彬有礼、冷酷无情”的当代佣兵联系到一起。
“先带你转转,我的故事慢慢说给你听。”他看着反复冲刷着海滩的浪花,目光里有坚毅、有伤怀,更多的是怀恋。
“好。”我知道那些刻骨铭心的经历深藏在他的肺腑,每掏出来一次便会引发撕心裂肺的疼。
序章 最后的军礼(1)
“10点钟方向发现目标,完毕!”
“B3收到,完毕!”
“砰!”
沉寂片刻,大队长愤怒的声音猛然在耳麦里炸响:“眼睛瞎啦?!他已经缴械了!”
陶野的心一沉,忙抓起星光夜视仪望去,中枪的匪徒仰面倒在远处灌木丛旁,卸掉弹夹的M16冲锋枪远远地丢在一边。
眉心中弹。
陶野颓然躺在了潜伏了三天的土坑里,突击步枪丢在一边,他的视线模糊了,朦胧听到狙击手在地上拾起弹壳,轻声咕哝着:“不用看,我历来只打眉心。”
战斗结束了,没有人从隐蔽里跳出来欢呼,空气好像凝固了一样,只有耳麦里传出的通报声:“目标六人,击毙六人,完毕。”
树丛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剑眉怒眼的大队长将浓绿色伪装重重地摔在地上,冲到陶野面前,一脚踹了过去:“瞎,他妈让你瞎!”
陶野没有躲闪,身体麻木地晃了一下。他似乎已经失去了知觉,作为一名老特种兵,他知道这次不应有的失误意味着什么。
狙击手用力抱住了大队长,一副无所谓的表情:“死都死了,不就是一个毒贩嘛。”
“他已经缴械了!还有你,你也瞎了!”大队长抓起头盔狠狠地摔在地上,激动的情绪变成了无奈的颓废,他的拳头用力在自己的脑袋上猛砸了几下:“这回完了,搞不好你俩都得上军事法庭。”
三个人都沉默了,大队长用力擦着脸上花花绿绿的迷彩,担忧地看着树上的隐蔽观察点。那里有一名随军观察的作战处副处长,他监督这次行动,同时负责对特种兵大队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考核。
三个人或站或蹲,谁也不说话,目光迷离而凄凉,完全没有了昔日笑傲威猛的神采。他们默默相对,耳朵里回荡着粗重的喘息和心跳声,刚才那声枪响似乎还回荡在耳边。
“敌死,我活!”大队长每次说到这句话的时候,都会用力挥舞拳头,指骨捏得惨白。他要让自己的战士明白,特种兵不准许失误,对战中的失误,意味着在零点几秒后可能被敌人射杀。而击毙战俘的后果,比牺牲更加难以让这些铁骨铮铮的硬汉子接受,他们可能再也无法触摸枪支,无法和战友并肩作战,最坏的情况大队长已经说了,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
“完了?”陶野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用力晃了晃脑袋,忽然跳了起来,冲出潜伏的树丛,冲向了远处躺在地上的匪徒。
匪徒眉心中弹,整个后脑勺被掀掉了,像是一个红红白白的破口袋丢在地上。两名清扫战场的特种队员正准备把尸体抬到担架上,看到陶野冲过来,一起拦住了他。
“倔驴,冷静点!他死了!”
“滚!”暴怒中的陶野两拳把自己的战友撂倒,冲到尸体面前狠狠踢了几脚,扯着嗓子大喊:“起来!狗日的!给我起来!”
陶野突然发癫把大队长吓了一跳,他抓起突击步枪紧跟着冲了过去,一枪托磕在了陶野的后脑。抓着匪徒衣领用力摇晃的陶野缓缓倒了下去。
“傻了?都抬走!”大队长朝两名发傻的特种队员大喊。
队员们忙碌地清扫着战场,缴获的毒品高高地摞在地面。大队长的目光却一直落在副处长身上,后者拿着微型摄像机和身边的人不知在嘀咕什么。
“完了。”大队长叹了一口气,他并不担忧考核的成绩,特种兵大队的优异有目共睹,瑕疵不能掩盖美玉的光泽。他担心的是陶野,那是他最好的兵。
为了这次实战考核,L军区特种兵大队派出了最强大的阵容、最优秀的狙击手、最优秀的爆破手。由于在潜伏期间陶野患了重感冒,所以由突击手临时充当起了观察手。
L军区21特种兵大队,又名老虎团,它是唯一为中国特种部队赢得国际殊荣的部队。在第八届“爱尔纳突击”国际特种部队侦察兵竞赛中,L军区特种兵大队以绝对优势夺得全部二十二个竞赛项目中的九个单项第一、两个第二、三个第三和外国队组团体总分第一名,被举办国爱沙尼亚授予“最佳外国参赛队奖”(卡列夫勇士奖)。从此,L军区特种兵大队也成为国内最优秀的特种兵训练基地,向全国各军区输送了大批优秀的特种兵战士和特种兵教官。
特种兵大队竟然在伏击毒贩的战斗中出现了不该有的失误,这不仅是耻辱那么简单。
一周后,陶野笔直地站在大队长的办公室。
序章 最后的军礼(2)
从不低头向人求情的大队长举着电话,不停地哀求:“军长,伏击发生在夜间,可视度太低。”
电话那边的声音丝毫不留情面:“少废话,副处长看得清楚,你们看不清楚?”
“军长,我求您老人家了。”大队长唯恐对方挂断电话,“千万别让他们转业,要不背个处分吧。陶野是咱们大队最好的兵,让他复员不等于抽自己嘴巴吗?”
“是你抽自己的嘴巴!”电话那端吼了一声,站在旁边的陶野觉得自己的心仿佛掉进了冰窟里。
“难道就你喜欢好兵?就你护犊子?”军长的口气缓和了些,沉声说,“你应该知道为什么让他转业。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军事素质过硬的特种兵,他们还应该在包括心理素质在内的各项要求中都出类拔萃。”军长说完挂断了电话。
“军长!”大队长愣了半天才缓过神,将话筒丢在桌子上说,“通知炊事班,晚上聚餐,每人十瓶啤酒!”
“队长,对不起,我把考核搞砸了。”陶野咬紧牙关,一行眼泪却流了下来。
大队长走过去擦掉他的眼泪,用力抱住了他,用嘶哑的声音吼着:“我他妈说喝酒!”
“是!”陶野的回答依旧声如洪钟。
陶野站得笔直,泪水无声地从腮边滑落,大队长紧紧地抱着他,抱着多年来生死与共的兄弟,训练场、靶场、跳伞训练、潜水泅渡训练……往日的一幕幕在眼前飞快掠过。他似乎看到刚从其他连队转过来时的陶野,那双眼睛充满兴奋和憧憬,可是一眨眼,他们却要面对分别。
陶野是条汉子,这是大队长自己说的,训练中掉皮掉肉他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有一次他们参加野外生存训练,军靴被吸进了烂泥潭,前有狙击手紧咬不放,后有追兵步步紧逼,他连打草鞋的时间都没有,干脆光着脚跑了三十里山路,还生擒了两名狙击手。训练结束后,军医捧着他血肉模糊的脚不忍心看,他却叼着烟和战友们谈笑风生。
敲上一锤子都会铿锵作响的硬汉子,今天却流泪了,他用力咬着嘴唇,血嘀嗒嘀嗒地落在胸前。他舍不得啊,舍不得寄托了梦想和汗血的军营,舍不得那些像亲兄弟般的战友。他以为自己会死在战场上,或者老死在军营,眼前的事实让他无法接受。
“哭什么哭?孬种!”大队长哽咽着,自己的眼泪差点掉下来,他紧咬着牙关转过身,半晌才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到哪里你都是我最好的兵!”
那天晚上,特种兵大队第一次在熄灯号吹响后还聚在餐厅里,第一次在非周末破了酒戒。陶野举着酒瓶和所有的人干杯、拥抱,喝多后他开始哭,抱着并肩作战的战友大哭,抱着老哥哥一样的大队长哇哇大哭。
所有的战士都在哭,军人的眼泪比射出的子弹还要滚烫。
大队长用牙咬开了啤酒瓶盖,大声骂他:“操,你不应该叫倔驴,应该叫瞎狗……队里最瞎的狗。”
“老子不是瞎狗!”陶野抓过一只酒瓶,使劲撞在大队长的酒瓶上,“老子是特种兵,老子永远是兵!”
“喝!”
陶野和那名狙击手都转业了。他在凌晨四点起床时,狙击手已经悄悄走了。
陶野偷偷离开住了五年的寝室,当过兵的人都知道,离开部队是最痛苦的经历,他无法面对那么多双泪眼。
阴天,下着濛濛细雨。大队长执意帮他拎着包,两个人默默地走在路上,笔挺的军装很快就被雨水打湿了。
整齐的营区,路边一行行挺拔的白杨像是风雨中的哨兵,平整的训练场似乎还回荡着直冲九霄的口号声。熟悉的一切忽然变得缥缈,两双军用皮鞋有节奏地敲打在水泥路面上,像铁锤重重地砸在陶野的胸口。
大队长独自送行,临别的时候,将一把瑞士K57军用刺刀塞进了陶野手里,那是他在特种部队五年中不离身的东西。
大队长最后的话语重心长:“我前几天还在想,再有几年你也许能混个少校。人生无常啊,往往因为一件小事遗憾终生。在大队里你最棒,到社会上也不许比别人差!记住,你是我最好的兵!”
陶野点点头,他不能再流泪了,军营里不应该有眼泪,更不应该有他陶野的眼泪。
就在陶野以为自己就这样离开军营的时候,雨幕中整齐的跑步声由远而近,特种兵大队一百三十六名战士和军官穿着整齐的作战服,跑到了他的身后。
“立正!向左转!敬礼!”响亮的口令声过后,战友们挺立在雨中,目视正前方,每个人都紧咬着腮帮子,脖子上青筋暴起。
雨越下越大,湿透了军装,拍打在脸上,混合着无声的泪水沿着战友们的下巴流下。
一百三十六人像是一座无法摧毁的森林,像是山峰顶端的丰碑巍然挺立在风雨中。陶野曾是其中的一员。
雨越下越大,陶野的心湿得一塌糊涂。
“立正!敬礼!”陶野穿着摘掉肩章、臂章的军装,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队列中缓缓走出一个人,他走到陶野面前,把挎在肩头的突击步枪递给他,低声说:“再摸摸吧,它跟了你三年。”
陶野伸出手,大滴的雨水落在颤抖的指尖上,那是他的心在颤抖。微微闭上眼,往日的场景爆炸般在他脑海里回荡,他猛然抽回手放在耳边:“敬礼!”
《野枪》1(1)
“10点钟方向发现目标,完毕!”
“B3收到,完毕!”
“砰!”
碧蓝的天空,茂密的灌木丛,微微扬起尘土的土路统统失去了原来的色彩,如同用力将破裂的血袋摔在玻璃窗上,世界陷入了残酷的猩红之中。
“啊!”浸泡在冷汗中的陶野一个激凌从床上坐了起来,鼻尖上晶莹的圆珠像是汗水,更像是泪滴。
转业三个多月了,噩梦从未停止。
陶野冲了个凉水澡,做了两百个仰卧起坐,三百个俯卧撑,这样的运动量太小了,他揉着有些发福的腹部盯着墙上的挂钟。六点一刻,这个时间军营里的战友们已经背着二百斤的装备跑完了十公里越野。
无所适从,这就是陶野如今生活的真实写照。从部队复员后,他整个人似乎都被掏空了,再也听不到战友们嘹亮的歌声和子弹速射的声音;看不见装甲运兵车在身边轰鸣而过,看不见武装直升飞机在头顶盘旋呼啸。都市里的摩天大楼、湍急的车流、喧闹的街道仿佛陌生的海市蜃楼,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无法融入其中。
有些人生下来就注定了他的职业,就像音乐天才注定了要和五线谱打交道,灵动的双脚要和红舞鞋生死相依。陶野生来就是一名战士,注定和枪紧紧地拴在一起。十八岁他从普通列兵做起,士官、少尉、中尉,经历了九年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了特种兵部队的一名中队长。虽然负责的只是一个连级单位,但是级别已经是副营。现在,他却因为低级失误,离开了他为之付出一切的军营。
特种兵不同于其他职业,它不准许有任何失误,子弹是最公正的砝码。
陶野是为战斗而生的勇士,却离开了滋养他的军营,像是被土壤抛弃的树木。他抚摸着右手食指上磨平的老茧,不知何去何从。
退役后,地方给他安排在了武装部,一个整天喝茶水看报纸的清水衙门。七年沙场磨炼出来的汉子坐不惯办公椅,更不可能为了几千块钱低三下四地伺候人。后来陶野主动要求去基层单位工作,地方又给他安排到公安局刑警队做副探长,或者去防暴队下属的训练队任副队长。防暴队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最后他选择了刑警队。原因很简单,那里可以摸到枪,偶尔还能真刀真枪地干上一仗。
在一次抓赌行动中,面对几个企图反抗的赌徒,陶野徒手冲了过去,结果三人重伤,五人轻伤,创造了刑侦队普通抓捕行动伤人的最高纪录。
刑警队长火了,当场撂了脸子:“我不如给你把冲锋枪,把他们都突突了算了。”
“我学的就是一招毙命,这是轻的!”陶野愤愤地离开了刑警队。军人和警察本来就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职业。
当兵的男儿走四方,头顶明月巡逻在山岗上。
在遥远边关抵挡风霜,无边的花朵在身后开放。
……
嘿呀啦嘿,嘿嘿呀啦嘿,当兵的男儿走四方!
嘿呀啦嘿,嘿嘿呀啦嘿,花朵在身后开放。
这首歌叫《当兵的男儿走四方》,每天清晨陶野都会吼上那么一段,可是现在越吼越觉得心酸。他是陕西人,生在黄土地,唱着信天游长大,以前在部队每次他唱这首歌时,战友们都说有股子陕北汉子的土腥味。
穿上外套,陶野的目光落在衣袖上的黑色孝纱上。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离开军营后,他的爷爷不久前去世了。
在冷漠与物欲横流的时代,也许只有他才能够明白相依为命的真正含义。童年时,爷爷的工资微薄,有时爷孙俩的饭桌上只有打卤面和咸菜。他上学后爷爷的工资长了,但生活依旧清苦,直到他参军入伍,爷爷的饭桌上才看见了酒瓶。回忆那段时光,虽然艰辛,祖孙俩却活得有滋有味。现在他一个人住在房间里,相依为命的老人似乎就站在他的眼前,微笑着,依然那么慈祥,可是他伸手去抓时却空空如也。
离开军营,失去亲人的陶野茫然地在街上走了一天,他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路,才是自己的家。
冬季的白天总是太短,下午五点的夕阳就已经将天边变成了猩红色,万道金光从云层中射出,照射在斑驳的青灰色古城墙上,将护城河缓缓的流水涂成了一片片波光闪耀的金麟。
陶野正对着夕阳站在护城河旁,面带悲色,一米八八的身高在青石路面留下了长长的倒影。他紧捂着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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