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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绪义诗经 心得-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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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
  那洋洋荡荡的黄河之水,浩浩殇殇地北流入海;那撒网入水的哗哗声,那鱼尾击水的唰唰声,以及河岸绵绵密密、茂茂盛盛的芦苇荻草,这些壮美鲜丽的自然景象,都是为迎接那“庶姜孽孽,庶士有朅”:人数众多、声势浩大、清一色的俊男美女的送亲队伍的。
  不要怪我无情无义,我庄公毕竟是卫国的堂堂国君,又是周天子正宗的姬姓皇亲,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代国君,我心里不能只有你呀,我得把这江山、把这宗庙传到我的儿子、我的孙子手里,这样代代传下去啊。可是,我的儿子在哪里?我的孙子又在哪里?美人啊美人,不是我不懂得享受你的情你的爱,生为男人,我有责任。我宁愿做一个负心汉,也不能做一个亡种人啊。你的悲剧不是我一个人造成的,要说悲剧只能说是你我共同的悲剧。
  然而,后世没有几个人懂得庄公的心,倒是曹雪芹同志在《红楼梦》里写到警幻仙子出场时的情景,便道出了人世的这一段凄凉和无奈:
  “香脸轻匀,黛眉巧画宫妆浅,双蝶绣罗裙。东池宴,初相见。朱粉不深匀,闲花淡淡香。细看诸处好,人人道,柳腰身。昨日乱山昏,来时衣上云。
  莺莺燕燕春春,花花树树真真,事事风风韵韵,娇娇嫩嫩,停停当当人人,日日双眉斗画长,行云飞絮共轻狂。不将心嫁冶游郎。 溅酒滴残歌扇字,弄花熏得舞衣香。一春弹泪说凄凉。
  云一涡,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
  

芄兰:从来虚名只误人(1)
芄兰之支,童子佩觿。虽则佩觿,能不我知。容兮遂兮,垂带悸兮。
  芄兰之叶,童子佩韘。虽则佩韘,能不我甲。容兮遂兮,垂带悸兮。
  ——卫风·芄兰
  《诗经》仿佛一只远古的魔瓶,一打开,什么都来了。善的美的,丑的恶的,君子小人,贵族平民,甚至还有人读出娈童癖来了。故皮锡瑞在《经学通论》中说,“《诗》比他经尤难明,其难明者有八”。王国维先生也说,“《诗》、《书》为人人诵习之书,然于六艺中最难读”。但难读并不等于可以乱读。《诗经》时代是周礼隆盛之时,周礼是《诗经》时代的客观存在。只有用那个时代的礼制礼俗解释《诗经》才能切近诗旨。
  读《诗经》,我们感受到,《诗经》时代的贵族是充满高贵气质的,因而也获得人们的尊敬和歌颂。但是另一方面也有许多道貌岸然的贵族充斥其中,成为诗人讥讽的对象。
  卫惠公就是这样一例。
  惠公即位时尚年幼,小小年纪做了一方诸侯,便自以为有才能,瞧不起大臣们,便有诗人作诗讥讽他。这便是这首《芄兰》。
  但是,千百年来,关于诗旨的争论不断出新。一种说法认为是刺诗。但是究竟刺谁,又有不同的看法。《毛诗序》说:“刺惠公也,骄而无礼,大夫刺之。”有人说是刺“卫国小学之教不讲”,有人说是“刺霍叔,以童僭成人之服,比其不度德量力,而助武庚作乱”,又有说是“刺童子早婚”,等等。一种说法是美诗,如徐绍桢《学寿堂诗说》说:“当是惠公初即位,以童子而佩成人之觽,行国君之礼,其大夫作诗美之,欲勉其进德耳。”还有一种说法是恋歌。朱东润《诗三百篇探故》说:“以次章‘能不我甲(狎)’之句推之,疑为女子戏所欢之词。”今人多以为是男女恋歌,甚至还有人说这是在写娈童癖。举凡上述异说,其实都是打着“诗无达诂”的幌子在自说自话。
  要读懂这首诗,关键在于首句的起兴。而现代说诗者恰恰忽视甚至抛开了兴的事物,就文字来解文字。诗以芄兰起兴,引出诗人所要比的对象。芄(音wán)兰,蔓生植物,《诗经》中的恋诗题材没有以这样一种蔓生植物来起兴的。人们只注意了“芄兰”可食,而不知道诗人用“芄兰之支”、“芄兰之叶”的真实用意,就在于以这样一种矮小的蔓草长出了枝叶和果荚来比喻童子佩觿、佩韘。小小的芄兰长出叶和果,说明它显得长大或成熟了,与童子佩觿、佩韘一样,都是指以小充大、以幼稚装成熟。
  那么翻译过来就是:
  小小芄兰长枝了,无知小孩佩大锥。虽然佩着大锥了,我还能不了解他。装模做样摆架式,长带飘地无收拾。
  小小芄兰长叶了,幼稚孩童佩韘决。虽然佩上韘决了,我还一样调戏他。装模作样摆架式,长带飘地不收拾。
  芄兰那样蔓生的小草如果开花还可以欣赏,但长枝和叶,并不好看,这就和童子如果保持其原有的天性,尚还可爱,而佩着成人之物装腔作势,就显然很滑稽可笑了。
  我们小孩子喜欢穿着父母的鞋子在屋里走,那种假装大人模样确实可笑,但天真和稚气却是可爱的。如果我们穿着大人的鞋子外出正儿八经地做出一幅大人的架式颐指气使,那么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仅自己累,而且别人看着也讨嫌。这与大人假装儿童忸怩作态和装疯卖傻一样,别人不以为此人有毛病才怪。
  周代礼制,贵族男子佩觽佩韘标志着对内已有能力主家,侍奉父母;对外已有能力从政,治事习武。正因为如此,所以诗中的“童子”一旦佩觽佩韘,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男子汉了,一下子稳重老成了许多,连那些经验丰富的大臣们都看不上眼了。诗的末两句活画出一幅童子装大人的容仪姿态,可笑之极。诗人显然是有意附加在后,咏叹一番,从而突显出讽意更加深长。
  读了这首诗,我们的脑海里一下子就冒出一幅狗坐轿子或者沐猴而冠的滑稽图。
  

芄兰:从来虚名只误人(2)
楚汉战争期间,有人劝项羽仍在咸阳建都,因为“这里关中地区,有险可守,而且土地肥沃,在此建都,可以奠定霸业”。项羽看看秦宫都已烧毁,残破不堪,同时又怀念故乡,一心想回东方,便说:“人富贵了,应归故乡,富贵不归故乡,好比‘衣绣夜行’(穿着锦绣衣服在黑夜里走),谁看得见!” 那人听了这句话,觉得项羽要作为一位英雄,实在不够,心里不免对他鄙视。于是在背后对人说:“人家说楚国人(指项羽)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果然不错!”不料给项羽知道了,立刻把那人抓来,投入鼎镬给煮了。
  历史上这样的场景太多了。狗坐轿子,不识抬举。沐猴而冠,道貌岸然。这样的人物举不胜举。轿子本是人坐的,而一只狗偏要做一回人来坐轿,它始终还是狗,丢不掉这个本性。李敖先生解释“沐猴而冠”,说“沐猴而冠”并不是猴子洗了澡以后戴帽子,而是那个德性就像是不该戴皇帝帽子的人戴了那顶帽子。今天我们看到的就是这个局面:半老徐娘强作少女,胸无点墨强作满腹经纶。写了几篇文章就要充大师,赚了点钱就要装大款。诸如此类,不都是如诗中所讥讽的童子么?更多的人甚至为了能够做一回“沐猴而冠”,千方百计,一旦有了机会,譬如上了一次主席台,或者与名人握了一次手,合了一回影,如中大奖,欣喜莫名。总之是趋之若鹜。
  “自古虚名只误人。”古人有言,“立身之道,与文章异,立身先须谨重,文章且须放荡”。做人还是本真些好。最近读到了当代学者季羡林先生在其新著《病榻杂记》里有三个“昭告天下”,郑重声明摘掉戴在自己头上的三顶高帽子:一曰“国学大师”,二曰“学界(术)泰斗”,三曰“国宝”。季先生风趣地说:“三顶桂冠一摘,还了我一个自由自在身。身上的泡沫洗掉了,露出了真面目,皆大欢喜。”
  但愿这能够成为金玉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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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狐:狐仙来仪,请勿自摸(1)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心之忧矣,之子无带。
  有狐绥绥,在彼淇侧。心之忧矣,之子无服。
  ——卫风·有狐
  说起狐狸,我们第一印象便是“狐狸精”。“狐狸精”这个词既可以是爱称,又可以是贬称。人们对她的感情颇为复杂,一如男人被称作“文人骚客”一样。被称作“狐狸精”者,既可能意味着她有很大的魅力,风情万种;然而,又意味着她靠色媚人,无才无德不可取,甚至成了女人轻浮、放荡的代名词。女人骂女人,往往就喜欢使用“狐狸精”这个词,意指对方不要脸,勾引我男人,仿佛自己的男人没有一点错。“狐狸精”一词的背后,充满女人的醋意,因为这个词的背后,其实暗示着被称作“狐狸精”的女人要么漂亮,要么温柔,要么聪明,要么善于风情,更可怕的是可能四者集于一身。所以女人知道“狐狸精”能够抓住男人,捕获男人的心,她有她不同一般的武器,只要稍加运用,就是男人的必杀技。这样的女人当然是自己的天敌。在蒲松龄老夫子的眼里,“狐狸精”们哪一个不是水做的女儿?男人们一旦被“狐狸精”迷住,就好比温柔乡里的蜘蛛,绝对是无路可逃!而不幸自己的丈夫被“狐狸精”缠住的良家太太们,就面临一场保卫“太太位置”的争夺战。而这种女人与女人之间的战争,往往笑到最后的往往又是“狐狸精”们。那些良家太太除了大骂“狐狸精”之外,又能有什么办法?在现代婚姻中,“狐狸精”也成了“第三者”的别名,是现代婚姻的头号杀手。
  狐狸之所以成为“狐狸精”,有着深厚的文化背景。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狐狸,是很聪明伶俐而且通人性的。在原始先民的眼里,狐狸是美好的象征。传说中禹的妻子涂山女即是一个九尾白狐,那可是圣人之妻啊,应该不会是淫媚的化身吧。《吕氏春秋》记载,大禹年至三十仍奔波于治水之路而未成婚,路过涂山时遇到了一只九尾白狐,并听到了一首歌谣:“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成于家室,我都彼昌。”于是他停了下来,与涂山氏女结成夫妻,并生下了开创夏朝的儿子启。《吴越春秋》也说,涂山氏女本就是九尾狐的化身。
  屈原的诗歌《哀郢》里这么唱,“狐死必首丘”,是说狐狸将死之时,头总朝向出生的小山头。这就赋予了狐狸那种中国人自古以来忠于故国的高贵品质。
  《说文》释狐,说狐是妖兽,有三德,其色中和,小前大后,死则丘首。这说明到汉代,狐狸都还是主要被视为正面形象。《山海经》上说:“(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又说:“青丘国在其北,其狐四足九尾。”然而,这种四足九尾且能吃人的怪兽却也代表着祥瑞。《白虎通·德论》中一篇《封禅篇》就载:“德至鸟兽则九尾狐见。”说是九尾狐现于人世,代表天下太平,更象征王者子孙繁盛。到了汉代,九尾狐的祥瑞身份更进一步得到确认,它甚至能够位列西王母座前了。
  另外,狐狸的毛色确实十分漂亮,色彩缤纷,而且还有银狐、蓝狐、白狐、红狐等等不同颜色的种类。在民间故事里,狐的皮毛色泽也带着神秘的色彩,自古以来就有千年始见白狐,万金难求的说法。
  战国时期,齐国的孟尝君,著名的四君子之一,向秦昭襄王献了一件毛长两寸的白狐裘,秦王非常高兴,回宫向宠爱的燕姬夸耀:“非千年狐狸毛色不白,这裘专取白狐腋下皮毛缀成,实是稀世之珍。”秦王原打算拜孟尝君为相,却因右相樗里子的劝说而改变了主意,以至于很快就对孟尝君起了杀心。孟尝君得知消息,非常惊慌,求人向燕姬献上两双白璧,请她向秦王代自己求情。燕姬却提出非白狐裘不收。然而这白狐裘整个齐国也只有一件,孟尝君哪里还献得出来?正在焦急之时,他的一个门客自告奋勇地站出来,连夜潜入秦宫内库,装成狗的声气将白狐裘偷了出来,让孟尝君去献给燕姬。果然换得燕姬的帮忙,得以离开秦国逃生。
  

有狐:狐仙来仪,请勿自摸(2)
同时,狐狸又是聪明伶俐的。只不过,在人的眼里,这种聪明伶俐被看成是多疑狡滑。读《战国策》之“楚策”,读到“狐假虎威”的故事,不能不让人佩服狐狸的聪明机智。自己的力量弱小,却善于借力。不过,作为万灵之长的人类,自然不希望有畜牲胜过自己,只好尽行贬低它的聪明才智。“狐疑”一词就出现在屈原的《离骚》里。更有意思的是,在国外对狐狸的机智也颇有认识。俄国思想家伊赛亚·柏林就把思想家分成刺猬与狐狸两种,前者偏重理性,存一大智;狐狸偏重经验,足智多谋。
  三国时陆玑作《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说,“狐,兽名,旧说以狐有媚珠,善变化,其为物妖淫,故诗以刺恶”。从此,狐的三德之性才被其妖淫之性掩没。晋时郭璞的《玄中记》就已经把狐狸修炼成精后的所作所为说得有声有色:“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盅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
  但唐朝的张凇冻百菰亍さ诹怼分芯陀姓庋哪谌荩骸疤瞥跻岳矗傩斩嗍潞瘢恐屑漓胍云蚨鳎骋肴送抡叻且恢鳌5笔庇醒柙唬骸藓龋怀纱濉!焙吹钩闪丝晒┘漓氲纳窳恕
  现代的男人读了这首《有狐》的诗,一定备感欣慰。特别是单身的、失业的、流浪的,梦中多少次希望遇到这样一位狐仙,给我爱情,给我温饱,给我慰藉。所以后世蒲松龄老夫子写《聊斋志异》,一口气写了那么多狐仙,其实都是一个落魄文人的自我安慰、自我抚摸。
  “子不语怪力乱神”,孔老夫子在选《诗经》时显然是没有后世那种把狐狸看作“狐狸精”的观念的。所以《毛诗序》云:“《有狐》,刺时也。卫之男女失时,丧其妃耦焉。古者国有凶荒,则杀(减)礼而多婚,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孔疏解曰:“以时君不教民随时杀礼为婚,而丧失其妃耦,不得早为室家,故刺之。以古者国有凶荒,则减杀其礼,随时而多婚,会男女之无夫家者,使为夫妇,所以蕃育人民,刺今不然。”毛说的根据是《周礼·地官·司徒》中的《大司徒》、《媒氏》。《大司徒》列有遇灾荒时的十二条政策,其中第十条便是“多婚”,也就是让失去配偶的男女结合,以增长人口。《毛诗序》认为此诗就是刺卫国君主没有实行这一政策,使无夫无妻的男女不能结合。
  看来,狐狸与男女之情一开始就结下了很深的渊源。
  然而,因为对诗中的一个词的不同理解,后世对《有狐》的诗旨也就发生了众多的分歧。
  先是朱熹在《诗集传》中认为,此诗是言“有寡妇见鳏夫而欲嫁之”。继而闻一多在《风诗类钞》中则认为,是“未嫁女子思念情人”。金启华《国风今译》则说是“妻子忧念丈夫久役无衣(承方玉润之说)”。不过,此人又在《诗经全译》中说,是“女子看见狐狸求偶,单身汉缺衣少裳,心想嫁给他”。陆侃如、冯沅君的《中国诗史》又说是“不得志者的忧愁”。真可谓“见仁见智”。
  而这个引起不同意见的词就是“有狐绥绥”中的“绥绥”。毛诗传认为是“匹行貌”,即雌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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