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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鉴赏大辞典-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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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更深一层的表现。
 
  寒砧声声,秋叶萧萧,叫卢家少妇如何入眠呢!更有那一轮恼人的明月,竟也来凑趣,透过窗纱把流黄帏帐照得明晃晃的炫人眼目,给人愁上添愁。前六句是诗人充满同情的描述,到这结尾两句则转为女主人公愁苦已极的独白,她不胜其愁而迁怒于明月了。诗句构思新巧,比之前人写望月怀远的意境大大开拓一步,从而增强了抒情色彩。
 
  这首诗,人物心情与环境气氛密切结合。“海燕双栖玳瑁梁”烘托“卢家少妇郁金堂”的孤独寂寞,寒砧木叶、城南秋夜,烘托“十年征戍忆辽阳”、“白狼河北音书断”的思念忧愁,尾联“含愁独不见”的情语借助“明月照流黄”的景物渲染,便显得余韵无穷。论手法,则有反面的映照(“海燕双栖”),有正面的衬托(“木叶”、“秋夜长”),多方面多角度地抒写了女主人公“思而不得见”的愁肠。诗虽取材于闺阁生活,语言也未脱尽齐梁以来的浮艳习气,却显得境界广远,气势飞动,读起来给人一种“顺流直下”(《诗薮。内编》卷五)之感。
 
                (赵庆培)
 




 



郭震●古剑篇 
               郭震●古剑篇
 
  君不见昆吾铁冶飞炎烟,红光紫气俱赫然。
 
  良工锻炼凡几年,铸得宝剑名龙泉。
 
  龙泉颜色如霜雪,良工咨嗟叹奇绝。
 
  琉璃玉匣吐莲花,错镂金环映明月。
 
  正逢天下无风尘,幸得周防君子身。
 
  精光黯黯青蛇色,文章片片绿龟鳞。
 
  非直结交游侠子,亦曾亲近英雄人。
 
  何言中路遭弃捐,零落飘沦古狱边。
 
  虽复沉埋无所用,犹能夜夜气冲天。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相传是郭震受武则天召见时写的,“则天览而佳之,令写数十本,遍赐学士李峤、阎朝隐等”(张说《郭公行状》)。从此,这首诗广传于世。
 
  “古剑”是指古代著名的龙泉宝剑。据传是吴国干将和越国欧冶子二人,用昆吾所产精矿,冶炼多年而铸成,备受时人赞赏。但后来沦落埋没在丰城的一个古牢狱的废墟下,直到晋朝宰相张华夜观天象,发现在斗宿、牛宿之间有紫气上冲于天,后经雷焕判断是“宝剑之精上彻于天”,这才重新被发掘出来。这首诗就是化用上述传说,借歌咏龙泉剑以寄托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抒发不遇的感慨。
 
  诗人用古代造就的宝剑比喻当时沦没的人才,贴切而易晓。从托物言志看,诗的开头借干将铸剑故事以喻自己素质优秀,陶冶不凡;其次赞美宝剑的形制和品格,以自显其一表人材,风华并茂;再次称道宝剑在太平年代虽乏用武之地,也曾为君子佩用,助英雄行侠,以显示自己操守端正,行为侠义;最后用宝剑沦落的故事,以自信终究不会埋没,吐露不平。显然,作者这番夫子自道,理直气壮地表明着:人才早已造就,存在,起过作用,可惜被埋没了,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应当珍惜、辨识、发现人才,把埋没的人才挖掘出来。这就是它的主题思想,也是它的社会意义。不难理解,在封建社会,面对至高至尊的皇帝陛下,敢于写出这样寓意显豁、思想尖锐、态度严正的诗歌,其见识、胆略、豪气是可贵可敬的。对于压抑于下层的士子来说,更会深受感奋。这首诗的意义和影响由此,成功也由此。
 
  张说评述郭震“文章有逸气,为世所重”。所谓“逸气”,即指其作品气势不羁,风格豪放。《古剑篇》的艺术特点,正如此评,其突出处恰在气势和风格。由于这诗是借咏剑以发议论,吐不平,因而求鲜明,任奔放,不求技巧,不受拘束。诗人所注重的是比喻贴切,意思显豁,主题明确。诗中虽然化用传说,不乏想象,颇有夸张,富于浪漫色彩。例如赞美宝剑冶炼,称道宝剑品格,形容宝剑埋没等,都有想象和夸张。但是,笔触所到,议论即见,形象鲜明,思想犀利,感情奔放,气势充沛,往往从剑中见人,达到见人而略剑的艺术效果。实际上,这首诗在艺术上的成就,主要不在形式技巧,而在丰满地表现出诗人的形象,体现为一种典型,一种精神,因而能打动人。“文以气为主”,“风格即人”,此诗可作一例。
 
                (倪其心)
 




 



李適之●罢相 
               李適之●罢相
 
  避贤初罢相,乐圣且衔杯。
 
  为问门前客,今朝几个来?
 
  这是一首因事而写的讽刺诗。
 
  李適之从天宝元年(742)至五载担任左相。他是皇室后裔,入相前长期担任刺史、都督的州职,是一位“以强干见称”的能臣干员。而他性情简率,不务苛细,待人随和,雅好宾客,“饮酒一斗不乱,夜则宴赏,昼决公务,庭无留事”,又是一位分公私、别是非、宽严得当的长官。为相五年中,他与权奸李林甫“争权不协”,而与清流名臣韩朝宗、韦坚等交好,所以“时誉美之”。但他清醒了解朝廷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和自己所处的地位,只自忠诚治理事务,不充诤臣,不为强者。因此,当他的友好韦坚等先后被李林甫诬陷构罪,他就“俱自不安,求为散职”。而在天宝五载,当他获准免去左相职务,改任清要的太子少保时,感到异常高兴而庆幸,“遽命亲故欢会”,并写了这首诗。
 
  就诗而论,表现曲折,但诗旨可知,含讥刺,有机趣,允称佳作。作者要求罢相,原为畏惧权奸,躲避斗争,远祸求安。而今如愿以偿,自感庆幸。倘使诗里直截把这样的心情写出来,势必更加得罪李林甫。所以作者设遁辞,用隐喻,曲折表达。“避贤”是成语,意思是给贤者让路。“乐圣”是双关语,“圣”即圣人,但这里兼用两个代称,一是唐人称皇帝为“圣人”,二是沿用曹操的臣僚的隐语,称清酒为“圣人”。所以“乐圣”的意思是说,使皇帝乐意,而自己也爱喝酒。诗的开头两句的意思是说,自己的相职一罢免,皇帝乐意我给贤者让了路,我也乐意自己尽可喝酒了,公私两便,君臣皆乐,值得庆贺,那就举杯吧。显然,把惧奸说成“避贤”,误国说成“乐圣”,反话正说,曲折双关,虽然知情者、明眼人一读便知,也不失机智俏皮,但终究是弱者的讥刺,有难言的苦衷,针砭不力,反而示弱。所以作者在后两句机智地巧作加强。
 
  前两句说明设宴庆贺罢相的理由,后两句是关心亲故来赴宴的情况。这在结构上顺理成章,而用口语写问话,也生动有趣。但宴庆罢相,事已异常;所设理由,又属遁词;而实际处境,则是权奸弄权,恐怖高压。因此,尽管李適之平素“夜则宴赏”,天天请宾客喝酒,但“今朝几个来”,确乎是个问题。宴请的是亲故宾客,大多是知情者,懂得这次赴宴可能得罪李林甫,惹来祸害。敢来赴宴,便见出胆识,不怕风险。这对亲故是考验,于作者为慰勉,向权奸则为示威,甚至还意味着嘲弄至尊。倘使这二句真如字面意思,只是庆贺君臣皆乐的罢相,则亲故常客自然也乐意来喝这杯酒,主人无须顾虑来者不多而发这一问。所以这一问便突兀,显出异常,从而暗示了宴庆罢相的真实原因和性质,使上两句闪烁不定的遁辞反语变得倾向明显,令有心人一读便知。作者以俚语直白写这一问,不止故作滑稽,更有加强讥刺的用意。
 
  由于使用反语、双关语和俚语,这诗蒙有插科打诨的打油诗格调,因而前人有嫌它过显不雅的,也有说它怨意不深的。总之是认为它并未见佳。但杜甫《饮中八仙歌》写到李適之时却特地称引此诗,有“衔杯乐圣称避贤”句,可算知音。而这诗得能传诵至今,更重要的原因在事不在诗。由于这诗,李適之在罢相后被认为与韦坚等相善,诬陷株连,被贬后自杀。因而这诗便更为著名。
 
                (倪其心)
 




 



陈子昂●感遇三十八首(其二) 
           陈子昂●感遇三十八首(其二)
 
  兰若生春夏,芊蔚何青青!
 
  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
 
  迟迟白日晚,嫋嫋秋风生。
 
  岁华尽摇落,芳意竟何成?
 
  这首五言诗通篇咏香兰杜若。香兰和杜若都是草本植物,秀丽芬芳。兰若之美,固然在其花色的秀丽,但好花还须绿叶扶。花叶掩映,枝茎交合,兰若才显得绚丽多姿。所以作品首先从兰若的枝叶上着笔,迭用了“芊蔚”与“青青”两个同义词来形容花叶的茂盛,中间贯一“何”字,充满赞赏之情。
 
  如果说“芊蔚何青青”是用以衬托花色之美的话,那么“朱蕤冒紫茎”则是由茎及花,从正面刻画了。这一笔着以“朱”、“紫”,浓墨重彩地加以描绘,并下一“冒”字,将“朱蕤”、“紫茎”联成一体。全句的意思是:朱红色的花下垂,覆盖着紫色的茎,不但画出了兰若的身姿,而且突出了它花簇纷披的情态。
 
  兰若不象菊花那样昂首怒放,自命清高;也不象牡丹那般浓妆艳抹,富丽堂皇。兰若花红茎紫,叶儿青青,显得幽雅清秀,独具风采。“幽独空林色”,诗人赞美兰若秀色超群,以群花的失色来反衬兰若的卓然风姿。其中对比和反衬手法的结合运用,大大增强了艺术效果。特下“幽独”二字,可见诗中孤芳自赏的命意。
 
  诗的前四句赞美兰若风采的秀丽,后四句转而感叹其芳华的零落。“迟迟白日晚,嫋嫋秋风生”。由夏入秋,白天渐短。“迟迟”二字即写出了这种逐渐变化的特点。用“嫋嫋”来形容秋风乍起、寒而不冽,形象十分传神。然而“嫋嫋秋风”并不平和。“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宋玉《九辩》),芬芳的鲜花自然也凋零了。
 
  《感遇》,是陈子昂所写的以感慨身世及时政为主旨的组诗,共三十八首,本篇为其中的第二首。诗中以兰若自比,寄托了个人的身世之感。陈子昂颇有政治才干,但屡受排挤压抑,报国无门,四十一岁为射洪县令段简所害。这正象秀美幽独的兰若,在风刀霜剑的摧残下枯萎凋谢了。
 
  此诗全用比兴手法,诗的前半着力赞美兰若压倒群芳的风姿,实则是以其“幽独空林色”比喻自己出众的才华。后半以“白日晚”、“秋风生”写芳华逝去,寒光威迫,充满美人迟暮之感。“岁华”、“芳意”用语双关,借花草之凋零,悲叹自己的年华流逝,理想破灭,寓意凄婉,寄慨遥深。从形式上看,这首诗颇象五律,而实际上却是一首五言古诗。它以效古为革新,继承了阮籍《咏怀》的传统手法,托物感怀,寄意深远。和初唐诗坛上那些“采丽竞繁”、吟风弄月之作相比,它显得格外充实而清新,正象芬芳的兰若,散发出诱人的清香。
 
                (阎昭典)
 




 



感遇三十八首(其四) 
             感遇三十八首(其四)
 
                 陈子昂
 
  乐羊为魏将,食子殉军功。
 
  骨肉且相薄,他人安得忠?
 
  吾闻中山相,乃属放麑翁。
 
  孤兽犹不忍,况以奉君终。
 
  这是《感遇诗》的第四首。诗人拈出两则对比鲜明的历史故事,夹叙夹议,借古讽今,抒写自己对时事的深沉感慨。全诗质朴雄健,寄寓遥深。诗中写了两个历史人物:乐羊和秦西巴。乐羊是战国时魏国的将军,魏文侯命他率兵攻打中山国。乐羊的儿子在中山国,中山国君就把他杀死,煮成肉羹,派人送给乐羊。乐羊为了表示自己忠于魏国,就吃了一杯儿子的肉羹。魏文侯重赏了他的军功,但是怀疑他心地残忍,因而并不重用他。秦西巴是中山国君的侍卫。中山君孟孙到野外去打猎,得到一只小鹿,就交给秦西巴带回去。老母鹿一路跟着,悲鸣不止。秦西巴心中不忍,就把小鹿放走了。中山君以为秦西巴是个忠厚慈善的人,以后就任用他做太傅,教育王子。
 
  一个为了贪立军功,居然忍心吃儿子的肉羹。骨肉之情薄到如此,这样的人,对别人岂能有忠心呢?一个怜悯孤兽,擅自将国君的猎物放生,却意外地提拔做王子的太傅。这样的人,对一只孤兽尚且有恻隐之心,何况对他的国君呢?他肯定是能忠君到底的。
 
  现在要研究的是:陈子昂为什么要写这两个历史故事?他当时“遇”到了什么事,因而有“感”要发呢?原来武则天为了夺取政权,杀了许多唐朝的宗室,甚至杀了太子李宏、李贤、皇孙李重润。上行下效,满朝文武大臣为了效忠于武则天,干了许多自以为“大义灭亲”的残忍事。例如大臣崔宣礼犯了罪,武后想赦免他,而崔宣礼的外甥霍献可却坚决要求判处崔宣礼以死刑,头触殿阶流血,以表示他不私其亲。陈子昂对这种残忍奸伪的政治风气十分愤怒。但是他不便正面谴责,因而写了这首诗。这首诗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一首咏史诗,实质上是一首针砭当时政治风气的讽谕诗。清代陈沆《诗比兴笺》说它“刺武后宠用酷吏淫刑以逞也”,是道出了作者旨意的。
 
                (施蛰存)
 




 



感遇三十八首(其二十三) 
            感遇三十八首(其二十三)
 
                 陈子昂
 
  翡翠巢南海,雄雌珠树林。
 
  何知美人意,骄爱比黄金?
 
  杀身炎洲里,委羽玉堂阴,
 
  旖旎光首饰,葳蕤烂锦衾。
 
  岂不在遐远?虞罗忽见寻。
 
  多材信为累,叹息此珍禽。
 
  这是一首寓言诗。全诗双关到底,句句是说鸟,也句句是写人。
 
  诗一开始就突出了诗的主角──羽毛赤青相杂的翡翠鸟。这种鸟生在南方,犹如诗人的出生地四川位于帝都长安的西南一样。翡翠鸟筑巢在神话中名贵的三珠树上,犹如诗人的品格高超,不同流俗。这鸟本来自由自在,雌雄双飞,不幸为美人所喜爱,比之于黄金一般,于是这鸟就倒霉了,犹如诗人不幸为武则天所赏识,不能不在她的统治下做官一样。翡翠鸟为什么会被美人喜爱呢?由于它的羽毛长得漂亮,既可以使美人的首饰临风招展,婀娜生光,又可以使美人的锦被结采垂花,斑烂增艳。这两句比喻诗人的才华文采,被统治者用来点缀升平,增饰“治绩”。所以作为鸟,就不免在炎热的南州被杀,而将它的毛羽呈送到玉堂深处,妆点在美人的头上与床上;作为人,就不免为统治者所强迫,名列朝班,丧失了在政治上抉择的自由。有人要说,翡翠鸟既然知道自己将受到杀身之祸,何不远走高飞呢?可怜,这鸟儿巢居南海,还能算不远吗?没有用,虞人(周礼职掌打猎的官名)还是用罗网来找到了它。这里比喻诗人虽想隐遁,但还是难逃统治者的笼络。怪来怪去怪谁呢?不论是鸟是人,总是自己有了才华,反为才华所累,正如象有齿,麝有香,因而遭受到杀身之祸一样,看了这名贵小鸟的遭遇,那能不连声叹息呢?叹鸟即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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