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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校对定稿版)-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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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著全校第一的招牌外加有钱人家子弟的他,总见他身边出现形形色色的女生,但从没见哪个女生能在他身边停留太久。
他常年就穿那麽一种格子衬衫,我想他换女朋友的速度一定远远超过了他换衣服的速度。
虽说人家的感情私生活也不关我的事,可那会儿,我对这个小白脸似的文静小子是的确没有丝毫好感。
可後来偏偏,他招惹到了我邻家的小姑娘。
当那个我看著长大的小姑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跟我诉说,她本以为迟暮对她有什麽不一样,可却被告知她只是自作多情的时候,我打抱不平的心理,开始噌噌地上升。
然後我去找他打了一架。
再然後……虽然他高瘦且文弱,我还是没能占到太大便宜,当然他也挂了彩。
男生之间的感情说来有时也就这麽奇怪,我直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傍晚,一场酣畅淋漓的打架之後,我俩很狼狈地躺到草地上,最後忍不住看著对方身上自己斑斓的杰作相视而笑。
从那之後,我们反而成了好哥们,我与他同进同出的频率也开始增高,以至於曾受到过小球等一票兄弟的多次调侃。
只是他不知道我的性向,而他那种类型,也实在不合我的口味。
这些都是小球知道的事情。
而小球不知道的是──
迟暮和我同时考进了A大,同一个系,同一个宿舍,睡在我上铺。
大一一年,我们之间没有产生任何不愉快,没有红脸,没有争吵,也没有分歧。
他依旧顶著他那系里第一的头衔风风光光地打碎那些贴上门来的小丫头们的玻璃心,而我则在学生会里忙忙碌碌。
直到大二开学报名的那日,我在宿舍等了一天,他的床铺却始终空空荡荡,打他的手机也是不通。
我傻乎乎地担心了一夜他会不会出了什麽事,却在第二天顶著熊猫眼去上课时听班导说起,他已经出了国。
他没有跟任何人联系,包括我。
再之後,我发现,他删除了所有我可以联系到他的方式。
莫名其妙毫无预兆丢了一个一直在身边的好兄弟,生活都一下子变得寂寞失落。
然後我辞了学生会的职务,去做了家教。然後遇上了林远。
这些事我不曾和小球提起,小球也一直不知,自是认为,我与他,还一如当初地毫无隔阂。他现在回国,我还会拍手称庆欢呼雀跃。
只是这个阴影於我,却那麽难以消退,如同梗在喉咙里的刺。
不致命,可是想到却依然难受。
我曾经与林远谈到过这件事,满是不解与疑惑。
林远却只是优雅地敲著桌子,温文尔雅地分析:“岸哥,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麽做。”
“我也会想丢开这里的一切,尤其愈是亲密,就愈是负担。”
“如果多年後,我们在同样层次。重见时,我们还会是兄弟。因为我们都明白,利益最大化的道理。”
“如果不是,与其将来两相为难不欢而散,不如现在提早扼杀。”
“无论怎麽样,岸哥,你们已经注定,不可能再是当年学生时代单纯的兄弟。”
我被林远说得浑身发毛,从那时起,我才下定决心,辞了手头清闲的工作,去打拼自己的事业,好与他相配。
我已经失去了最好的兄弟,我不想再失去最重要的爱人。
可现在回头想想,大概那时候,林远就早已看到了,我们的未来。
“喂!你又咋了?”小球在我眼前晃了晃酒瓶,“听说你的老相好回来了,激动得都傻掉了?”
“是啊。”我嗤笑一声,“他要是这辈子都别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更加激动。”
“哎呦,瞧你这副死鸭子嘴硬的德行。”不知就里的小球不以为意喝了口酒,“不过你这个梦想,恐怕是实现不了咯。”
我突然有极其不好的预感升起:“你什麽意思?”
“到了!”小球看著开始闪烁的手机屏幕,兴奋地叫了声,随即转过身,冲著一个在人群中不急不缓向我们走来的瘦高身影招手,“美人!这里!我们在这里!”
当那张熟悉却陌生的脸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我视线时,我突然觉得眼前有些眩晕,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心理的缘故。
样子和记忆中几乎没什麽变化,还是那样一身随意的格子衬衫,温文尔雅,唇薄如刻,一度被很多小姑娘称为电死人不偿命的眼神,被完美地遮盖在平光眼镜下。
只是他终究还是显得成熟了些,不再是曾经的文弱少年。明显结实了的体魄,不似当年一般白皙得吓人的皮肤,还有眼底的沈稳从容波澜不惊,依旧可以看出被岁月赋予了的痕迹。
看到我他停住,眼里瞬间闪过尴尬,不难想象我的存在对他而言也是一种冲击。
愣怔只是一瞬,他随即向我走来,坦荡地伸出手,嘴角勾起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当年见过无数次的、他专门用来应付那些追求者们的敷衍弧度:“许岸?是你?好久不见。”
“呵呵,是啊。”我也挤出个假模假样的笑容,放下酒瓶,自然地握了握他的手,“终於回国了?”
“嗯。”他点头肯定,扬起手优雅地向服务生要了瓶酒,斯斯文文地抿了口,“落叶归根啊。”
“你还落叶呢,”我笑笑,重新拿起吧台上的酒瓶和他碰了碰,“回来感觉怎麽样?还是祖国好吧?”
“是啊。”他感慨,“还是熟悉的文化有感觉。你呢?最近如何?”
“还行吧。”我耸耸肩,看他“嗯”了一声。
然後我们陷入沈默,无言以对。
林远当初的预言果然成了现实。
隔了十年的时光,我们都戴上了完美的面具,用最虚假的一面,应付著曾经真心以对无话不谈的朋友。
虽然想想也不免悲哀,一度那麽亲密的交情,就这麽被时间、地域、经历给轻松地划开,然後轻而易举地一笔勾销。
就像我和他。
就像我和林远。
☆、第一章(3)
第一章(3)
“喂!喂喂喂!老朋友相见你们俩是咋了啊?”
被丢在一旁当了许久背景的小球终於不甘寂寞,开始起劲地瞎嚷嚷:“老子还等著看好戏呢!难道你俩不该扑上去给对方一个热烈的拥抱然後抱头痛哭地感慨好兄弟终於重逢了麽?”
“这倒是个好主意。”我认真地点头,一把拖过聒噪的小球把他用力推到迟暮的身上:“来,给哥示范一个。”
“呃……”被迫以小鸟依人的姿态向迟暮投怀送抱的小球猛地拉开与对方的距离脸色发青,“许岸!你是不是被你家那位给打击得脑子不好使了?”
我一顿,其实我不知道我的表情到底有没有变化,不过看他随即噤了声,迟暮也跟著收敛了笑,想来我这会儿的脸色绝对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怎麽了?”还是迟暮率先打破尴尬,“和你家那位闹矛盾了?”
“可不是嘛,出了点小问题。”
我回过神,笑著喝了口酒,当然不忘背过他给张口欲言的小球使一个狠狠的眼刀让他噤声:“小球同志您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存心破坏气氛不是?”
“有什麽不愉快别往心里去,男人嘛,让让人家也就是了。”迟暮彬彬有礼地说著是个人都知道的空话。
“英雄所见略同。”我碰了碰他的酒瓶,与他相视而笑。
眼角的余光里,我清楚地看到小球站在旁边,一头雾水地看著我俩的虚伪客气直发愣。
其实是个很简单的道理。
我们不再是当年的亲密兄弟,我就不愿再让他看到我的狼狈落魄。
我不需要他的同情怜悯,给他留下如此的印象,仿佛我就是个被抛弃了的可怜虫。
愿意放开自己让一个人看到你最弱的样子,也是需要勇气和信任的。
不得不庆幸,和迟暮十年之後的重逢,不是我俩面面相觑的发愣,也不是互相打著无关痛痒的哈哈,而是有个小球在场。
有小球的地方,绝对不会出现任何寂寞冷场的可能性。
在足足发愣了十秒之後,小球这个生来注定大脑少根筋、记忆就跟鱼一样短暂善忘的家夥又打起了精神,瞬间把之前的疑惑抛到脑後,拽著我和迟暮扯起他知道的老同学们的其他八卦。
说著说著他眼睛猛地一亮:“兄弟们!注意十点锺方向!好正点!”
我和迟暮不约而同地循了他的眼神望去,那儿不知何时,坐上了个身材火辣性感的美女。
见我们都看向她,美女拿起酒瓶,嘟起唇抿了口酒,眼神挑逗地朝我们看过来,也不知道在看谁。
“哥们,对那妞有兴趣不?”小球推了推迟暮,眼里闪著兴奋的光,如同饿了好几天没吃到肉的狼:“你要是有需要,做兄弟的就忍痛割爱。否则可就别怪兄弟当仁不让了。”
说是这麽说,不过看他那跃跃欲试垂涎三尺的模样,恐怕是丝毫不打算发挥君子风度。
迟暮显然也看了出来,温文笑笑:“你问问许岸吧,那种的不是我的菜。”
“他百分百不会要啊!”小球嚷嚷著,一跃跳下吧椅,“况且给他也要不了啊。”
“哦?”一旁的迟暮接话,语含揶揄,“要不了?……”
似笑非笑的眼神若有似无地向下,扫向我的某个关键部位。
我心里一咯!,顿觉不妙,正想捂住小球的口鼻把他变成哑巴,却还是迟了一步。
小球已经摩拳擦掌地走过迟暮身边,不在意地丢下话来,完全不顾这话可能带来的後果和冲击:“是啊。性别不符嘛!”
於是迟暮似乎立刻就被他的话吓到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半张著嘴看著我,如同雕像。
於是我也立刻有了把扬长而去已经和美女勾搭上的小球拖回来,然後拳打脚踢到让他就此无法人道的冲动。
虽然我的性向早已不是秘密,但在这个并不见得有多包容的社会,四处嚷嚷也不见得是什麽好事,所以知道它的,除了圈内人,也就只有我最亲近的少数朋友而已。
小球其实一向有分寸,这次大概是始终无法理解我与迟暮的现状,才会这麽毫不避忌地说出口。
“行了,别在这僵著了。”我拍拍很有给人当写生模特潜质的迟暮,“有空常联系。先走了。拜。”
说是常联系,可我也心知肚明,连交换名片都没有的联系,只是纯粹言语上的客气而已。
“许岸!”没走几步,听到迟暮在身後匆匆喊我,我停住脚步,冲他挑了挑眉:“怎麽?”
他斯文的脸上依旧挂著笑,却带著丝尴尬:“刚才只是……”
“只是突然听到,没反应过来。”我也笑著帮他解围。
他这样子还是跟以前一样一点没变,每次想找借口圆谎的时候就是这麽副德行。
“我……”他还要说话,声音却猛然滞住,似乎被什麽掐断了一般,径自看向大厅的东南方向,脸色阴晴不定。
我也奇怪地看过去,那里坐著一群吵吵嚷嚷的年轻人,似乎都玩得很嗨,只是看清人群中的某个身影时,我也和迟暮一样,定在了原地。
那个坐在中间的、斜斜倚著沙发唇角含笑的、即使在人群中也绝对无法被湮没的男人,不是林远能是谁?
世界就是这麽奇怪。有时候很大,和一个人分开後,哪怕只隔著咫尺的距离,却偏偏再也相遇不上。有时候又很小,无论绕多少圈,该见到的人,总是注定不断遇见。
可最糟糕的是,往往当你一心希望跟某些人重续前缘时,它总大得无际无边;而当你希望可以跟某些人老死不相见时,它却偏偏小得可怜。
☆、第二章(1)
於是我和迟暮,就如同两尊门神一样并立在路中间,挡著来往客人的去路,直到後头有人忍不住请我们让路时才回过神。
“抱歉。”迟暮冲我歉意地笑笑,眼里已经恢复了先前的云淡风轻,看不出丝毫端倪,“刚刚听到球的话……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有点惊讶。”
“嗯。”我这会压根没心思听他说话,只是一径推开他,“借过。”
我不是他,我做不到那种明显受到冲击後,还能瞬间调回的平淡无波。
他眼里闪过讶异,我也无心再思考理会,只是阴著脸向林远一步步走过去。
先前小球的话还在我脑海回响,我这会儿只有一个念头──
既然见到了,我就想问个明白。
我不想独自承担所有的罪过,不想像之前一样被无尽的後悔愧疚压得喘不过气,仿佛我们的感情里,我就是那个唯一的刽子手。
仿佛只是纯粹因为我的错误,因为我的疏忽,就硬生生毁了两人本可有的幸福。
一段感情从开始到结束,绝不是一个人可以掌控的结果。
“林远。”我突兀地插进那群人中,成功地破坏他们正闹得起劲的气氛,“我想跟你谈谈。”
他似乎也有点愕然,看了看周围疑惑的同伴,又看看我,还是站起身来。
我俩一齐走向门口,经过迟暮身边的时候,他顿了顿,向面无表情的迟暮点了下头,显然是早已认识。
当然这会儿,我已经没心思追究那麽多。
他走在我的身畔,与我并肩而行,距离很近,还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一如既往的干净清新的气息。
有那麽一瞬间,我是真的希望这个会所的路,可以永远走不到头。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而已。
门外已是深夜,空气没了白天的燥热,反而有一丝夜的冷冽。
他把手插在兜里,平静地看著我,神色坦然,没有一丝要主动开口的意向。
我也没说话,只是看著他今天穿的风衣和修身长裤。
很英挺,也很衬他。
只不过──
他以前每件衣服都是由我决定挑选,所以件件了若指掌。
他酷爱运动风格,身上穿的不是工作需要订制的成品西装,就是名牌的运动外套。
像这种休闲款的装扮,一看就不符合他一贯的喜好,不用问都知道,一定有其他的人,已经极快地接手了我的工作。
“要结婚了?”我盯著他的眼睛,问。
然後我感觉到了我心脏剧烈跳动的幅度,和一下屏住的呼吸。
我承认,是我没出息,是我窝囊。
尽管我那麽气势汹汹地走过去,尽管没面对他之前我是那麽地底气十足,可到现在,我竟然还对他抱有期待。
我希望得到他的否认,告诉我小球的话只是谣言,告诉我我们的分手他另有苦衷,告诉我我们中间从来都没有别人。
我突然害怕起他的肯定,那证明我有多麽地失败,对於感情里所有的变化,所有可能造成分离的细枝末节,竟然一无所知。
比情人背叛变心更可怕的,是你的自尊,必须被你自己亲手否定。
他原来平静的眼神一下就闪烁不定起来,却没有回答一个字。
我的心脏在等待中一点点下沈,他摸了摸口袋,突然说:“岸哥,有烟吗?”
我木然地掏了支给他,看他接过放进嘴里,又从衣兜里取出打火机。
“哗啦──”
打火机,带著一串钥匙,连同手机,一起被他拽了出来,然後钥匙和手机掉在地上。
他一直是这样,出门的时候哪怕打理得再有条不紊,最终东西总是会被胡乱地塞在一个口袋。
我蹲下身,帮他捡起手机,他也慌慌张张弯下腰,伸手欲接。
我顺手递过去,他接过的手一抖,却不慎按下了解锁键。
屏幕亮起,我无意扫过去。主屏桌面虽然只看到一瞬,却已经足够让我瞬间冻结。
所以说真相,永远是以最残忍的方式,呈现在人的眼前。
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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