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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雪飘-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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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
  主仆相遇,大家自是高兴,宇枫转向我,“雪儿,你听到吗?父王,父王还活着。雪儿。”说着,他竟拥我入怀。
  “宇枫,别这样。”我轻轻推开他。
  二狼看向我,很疑惑的目光,“先生?你怎么?”
  “二狼,是这样的”宇枫向二狼解释我的事情,我起身离开,站在一旁,将时间留给这对兄弟般的主仆。
  二狼的到来,极大的改善了我们的生活,因着他健硕的体魄和好的身手,他很快为我们搭建起了一座茅草屋,日间,他去打猎,为宇枫采集疗伤的药草,我则在家里照顾宇枫,夜间,他与宇枫睡在一块儿,照顾宇枫,我便可以单独休息。
  宇枫的伤好的很快,十天左右,他的伤口已经愈合,他已经能自由的活动,我们商量着归期,可我,越来越不安。
  宇枫会突然从背后抱住我,就那样紧紧地抱着我,我想,我若不扳开他放在我腰际的手,他是不会放开我的。他还会很长时间的凝视我,当我偶尔抬头看向他,总能迎上那双淡蓝的眼睛,里面有着柔和的光彩,像放晴的天空,几乎让他刀刻般冷俊的面孔也柔和在那汪淡蓝里。我会迅速避开这目光,他的凝视,渐渐让我的欺骗无所遁形,我感觉自己在受煎熬。
  我想,我可以离开了,停留的时间越久,伤害越深。
  那天下午,恰好在我换洗完衣服后,我穿上了那身白棉布料的长裙,是二狼帮忙置办的,当然,他是受了宇枫的指示。宇枫很喜欢这件长裙,简单的线条及颜色让我飘逸如仙女,他是这样说的。二狼骑着一匹雪白的马回来,他的马跟在后面,他下马走到宇枫身边,“主人,这匹马,我已经窥视很久。而今,终于成功的逮捕并驯服它,我想把它献给您,只有您,才配拥有它。”
  宇枫微眯起双眼打量着眼前的白马,我也被这白马的体态及气势所震撼,那是不含一丝杂质的雪白的马,昂首挺立,仿佛它不是这世间供人使用的座骑,而是傲视万物的主人。我同时被二狼的话震撼,以二狼的身手,竟也要许久才制服一匹马吗?我是见过他驯服野兽的本领的。
  宇枫回头看到我,笑着说,“雪儿倒是挺适合做它的主人的。”
  “可是,主人,这马是这草原上最著名的神驹啊,传说中的雪王。”二狼的神色间有些犹豫。
  “若不是神驹,如何配给雪儿当坐骑?”
  “可是,主人,您的坐骑已经,您需要一个好的坐骑。”
  “别再可是了,二狼,我已决定将它送给雪儿。”宇枫走到我身边,“雪儿,我送你的第一份礼物,喜欢吗?”
  我被那匹马迷的神魂颠倒,竟不自觉的点点头,“它很漂亮,我喜欢”,话一出口,我便后悔了,不应该,与他缠夹不清的。
  宇枫牵起我的手走到马旁,他说,“雪儿,来,我扶你上马”,他从二狼手中接过马鞭,放在我手里,“记住,只要勒紧它的缰绳,用腿夹紧它的身子,当马鞭抽打在它身上时,他就能带你飞起来。”
  可是,我刚刚坐在马背上,它便咆哮着将我掀下来,我没有摔在地上,宇枫接住了我,我恰好落在宇枫的臂弯里,他低头凝视我,直到我从他的怀里跳出来,他才回过神,转头对二狼说,“二狼,这匹马是你驯服的,现在,你去帮雪儿驯服它。”
  “是,主人”,二狼很不情愿的走到我身边,“公主,它是通人性的,你不能把它当做普通的牲畜。”他淡淡的说。
  我重新走到它身边,用手抚摸了它的脸,然后,我将自己的脸贴上去,轻声说,“原谅我的冒昧,我想,和你一起去追风。”说完,我轻轻地吻了它雪白的皮毛。
  这雪白的马昂头长鸣一声,我想,也许,我可以骑上它了,宇枫向二狼使了个眼色,于是,二狼走过来,跪在地上,他说,“请公主上马。”我有丝犹豫,宇枫走过来,看着我说,“雪儿,它是二狼驯服的,我让二狼送你上马,想它不会再那么不识好歹了吧。”我一狠心,便踩着二狼的背爬到马背上。
  果然,它没再咆哮嘶鸣,而是在原地转了几圈,用舌添了二狼的手,随后,开始带我飞驰,我从没骑过马,21世纪的印象里,骑马是很受颠簸的,可现在,坐在这匹雪白的马的背上,只感受到,风穿过身体,像飞一样,对,追风,它在带我追风!奔到一个小山丘旁,没等我的指示,它便开始往回奔,以更快的速度。我的头发被吹散开来,我能感受到长长的有着大波浪的黑发就那样飞舞在我的背后。臂弯里,发丝里,身体里,都是飞驰的风。
  “枫,你看,它在带我追风,追风,对,就叫它追风好了。”我兴奋地叫着,笑着。
  宇枫迎面向我跑来,等到马的速度慢下来,他伸出双臂将我抱下来,却并不将我放在地上,狂热的看着臂弯里的我,我被他注视的有些发窘。
  “放我下来。”我挣扎着想推开他,却无能为力,他的臂膀像铁钳一样紧紧环抱住我。
  “好雪儿,让我抱会儿。”他语气里有丝乞求,开始抱着我往回走。
  “放我下来”,我冷着声音道,“我不喜欢这样。”
  宇枫眼睛里闪过一丝黯然,慢慢将我放在地上,可是,他顺势亲吻了我被风吹散的长发。
  我往后推了他一把,可能是太过用力,他有些踉跄的退后几步,我跑开去,不知为什么,泪流满面。这段时间里,宇枫给了我不曾有人给过我的温柔呵护,这种柔情,即使是宇冰和小九,也不曾给过我,宠溺到让人无所适从,宇枫的柔情,于我,是种压力,更是种煎熬,我甚至怕见到他。
  宇枫追上来,神色黯然,他伸手为我拭干泪水,“雪儿,我做错了什么吗?”,很受伤的语气。
  我摇头,却控制不住向外涌的泪水,“是我错了。”
  他拥我入怀,低声问,“为什么?雪儿,我害怕,怕你会离开,你会离开吗?”,他加大了手臂的力度,我感到有些疼痛,“雪儿,别,别离开我好吗?求你,求你!”
  宇枫的乞求让我心痛,高傲冷漠的他,应是属于淡蓝色的,高贵且懒洋洋的声音还在耳边,现在,他却如此低声下气的乞求我。
  我知道,他不可能感受不到我的冷淡与拒绝,只是,他怕!
  那一晚,我准备离开,在夜里!每一次,我总是惹下麻烦,然后,逃开,我是个懦夫,我承认。除了逃开,我不知道另外的路。
  我为宇枫留了信。
  枫:
  别找我,求你!我是雪,却不会在你这儿融化,有缘再见,那时,你会是我最好的朋友。
  雪。
  刚走出屋门,发现二狼正蹲坐在茅草屋的台阶上看月光,我在他身旁坐下来,于是,有了我们下面的对话:
  “你不爱主人。”
  “是。”
  “这不公平。”
  “是。”
  二狼愤怒的看向我,“你是冰人吗?为什么总是这么冷淡?你难道看不出,主人被你折磨的有多疯狂吗?”
  “我是雪,比冰还冷。”
  二狼举起手,瞪了我一眼,终于把手放下,他有些哽噎,语不成声,“公主,放了主人吧,求你,皇室所有人都知道你和三皇子宇冰的事,主人会成为一个笑话的。况且,你不爱他,你听听,听听主人的夜语吧。”
  我侧耳倾听,果然传来宇枫断断续续的声音,“雪儿,别走雪儿,你看,枫叶都红了,那一片,好吗?雪儿,雪儿”
  “你知道吗?现在,我都不认识主人了,他是那么冷傲的人,天宇国最高贵的公子,平时,他连多看别人一眼都不肯。可现在呢?你看看,你把他变成了什么样的人?他甚至,甚至让我去做你的垫脚石,即使是平夷王,也不敢在主人面前随便命令我,因为,我是专属于主人的,是他一个人的奴仆。还有,主人是最爱马的,所有他看上的马,从不肯放手,你知道吗?那匹雪王马,早在几年前,主人跟随平夷王出征,便看中了,几年来,时刻惦记着。”
  “你想让我怎么样?”我寒声问,难道,这个二狼,从来没有爱过一个人吗?
  “离开主人,或者,我杀了你!”二狼不带感情的说,“主人,必须是那最个高贵的公子。”
  “我选择离开”,我笑笑,起身离开,走到追风身旁,“我可以,带走它吗?”
  二狼看着我,点点头,“主人已经将它送给你了,它也承认了你是它的主人,你可以带走它,只是,别再回来。”
  “好”,我答应着,牵出追风,“追风,跟我走,好吗?”,我对它说,想不到,它竟前腿跪地,我立即明白了它的意思,爬到它的身上,它站起来,飞驰而去
  30。第一卷 扑火…第三十章
  得知付叔叔的死讯,我悲痛万分,他是在我被送去和番第五天去世的,凌晨三时,死于书院,死因不明。
  我算算日子,恰是平夷王兵败之日,难道,付叔叔以为,我已经被害了,所以,我找到付叔叔的坟头,他被葬在了空南山脚下,先皇与雪娘的墓旁。
  跪在他的坟头,一种无处话凄凉的痛楚油然而生,那一刻,我恨,恨小九,恨平夷王,恨宇枫,恨制造战争的人,是他们,夺走了付叔叔的生命,可是,我更恨我自己。
  又有琴声飘下,是悼亡之音,我知道,是空南在缅怀付叔叔,可是,我不想见他,我知道的,他也不想见我,又是我,害他失去了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
  茫然的走在京城大街上,繁华如旧,不见战场的血红,我却再也不知道该走到哪里去,付叔叔不在了,我回不去书院,才发现,我已经是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了。
  宇雪公主,确切的说,是我现在顶的一个头衔,成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
  “那个宇雪公主啊,果然是一个扫把星啊,害死了三皇子不说,还让我们天宇国打了败仗。”
  “这种公主,根本就是我们天宇国的祸害,据说,跟她母亲一样,是狐狸精变的呢,专门来祸害人间的。”
  “这种人啊,早该被处死了,真是天宇国的耻辱。”
  听着这些流言,我无言的笑笑,不知道该为真的宇雪公主,还是为我自己感到悲哀,真正悲哀的,是那些执权者,不是吗?我只是被拿来利用的棋子,若是自己输掉一盘棋,反过来埋怨手中的棋子,岂不可笑?
  “停轿”,一个温软的声音在身旁的轿子里传出来。
  我万万想不到,眼前千娇百媚的小姐竟是水莲,她缓缓步出红轿,眼角眉梢依然有着不胜凉风娇羞的柔弱可怜。
  “公主,你怎么?”她向我走来。
  我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水莲随即明白了我的意思,“你不是在伺候公主吗?怎么跑出来了?”
  原来,水莲已经身陷京城最著名的妓院——寻花坊。老鸨为了提高她的身价,每日里让她到各处接受一些琴棋书画的培训。
  “付叔叔是如何死的?你又怎么会沦落到这步田地?”其实,我并不相信水莲是无路可走,书院那么多学生,随便揪出一个都是足可称霸一方的诸侯将相。
  “付叔叔??”水莲凄怨地说,“他何曾注意到你的身边还有个小丫鬟,自你走后,他各方奔波,终于,不胜劳苦,病倒了,后来,前方传来战败的消息,他以为你凶多吉少,痛苦难当,吐血而死。”
  其实,这些,我已经猜到了,此刻,由水莲道来,还是像一把匕首样插入内心,付叔叔,若你知道,我并不是雪娘与先皇的宇雪,我只是,只是21世纪的宇雪,无意飘到这个时空,会怎样?
  “逝者已矣!”,我长叹一声,“水莲,那你呢?”我想到她的父亲,那个暴躁枯竭的男人,倒在血泊里,只为,只为保住女儿的贞洁,我,我答应过他,善待水莲,可如今,一丝愧疚油然而生,若不是今日相遇,我几乎忘记了这个娇羞可怜的女孩。
  “我?”,水莲幽幽的道,“我有什么重要的呢?不说也罢!”
  我望着水莲凄苦的面容,知道她必有一番难言之忍,不忍再问,“水莲,你放心,我会让你脱离‘寻花坊’的。”话已出口,连自己都不能信服,现今的我,还有什么能力,可以庇护他人?
  水莲告诉我,‘寻花坊’今晚会有一个盛宴,老鸨会在盛宴上让她接受第一位客人,当然,今晚的她,将盛装出场!
  水莲突然抓住我的手,“公主,不,主人,你帮我吧,若客人给不出老鸨期待的价格,她会认为是我故意不卖力,前几天,有一位姐姐,因初夜吸引到的男客最高只肯给50两银子,事后,被老鸨狠狠地打了一顿,幽闭10天,接受改造。你知道那改造吗?啊!”水莲惊怖的睁大眼睛,里面满是未知的恐惧。
  “我?如何帮你?”我抚着水莲的手背,轻声问。
  “我求主人再次女扮男装,若没有客人肯花100两银子买我的处女身,主人便用100两买了我,以后,我慢慢挣了钱,会,会还主人的。”
  “好”,我毫不犹豫的说,看着水莲装满恐惧的眼睛渐渐放松下来,我翻遍了全身,只有十两银子!
  我不知道京城的故人中,谁还可以帮我,我的那些学生,他们是否还会接纳我,我立在街头,抚摸着追风,“追风,我应该舍弃你,还是水莲?”是的,我生起无耻之心,我想将追风卖掉,暂解燃眉之急。
  追风久久不语,它用舌舔着我的脸颊,它的舌有些粗糙,舔在脸上,隐隐作痛,难道,它在表明,它很痛?
  “不,不离不弃!”我现在什么都没了,不能再失去,于是,我抚着追风的脸,告诉它,“一个都不能失去,一个都不能,你和水莲,我都不能舍弃。”
  我去了书院,院门紧闭,我在门外向里张望,安静的没有一点声响,它已经被封了!
  现在,能怎么办呢?我决定直接去寻花坊找老鸨,见机行事。
  31。第一卷 扑火…第三十一章
  老鸨是个中年妇女,微胖的身材,颇有几分姿色,见她的第一眼,我想到了一个词——徐娘半老!
  她盯着我上下打量,目光肆无忌惮的在我脸上,胸上,腰身等各处游走,令我感觉自己像市场上的猪肉,正被人挑肥拣瘦的挑选着,极其不自在。
  “嗯,是个好胚子,但,这一身的气质,太冷,这让客人”她终于开口讲话。
  “我不是来卖身的,我只是来和你做生意。”我重复自己以前的话。
  “做生意?你一个女子,来到我这儿寻花坊,这生意不是明摆着呢吗?”
  “我可以为姑娘们编小曲,为她们填词,让她们更加出色。”
  “这些啊,我都替姑娘们安排着呢,不是我吹,我为姑娘们请的乐师,那是京城数得着的,这就是咱寻花坊的实力。填词嘛,自有一些文人骚客为自己钟情的姑娘填词,何须你”
  “好,那我走。”我冷冷的说,知道她绝不会让我走。
  果然,老鸨快步追上来,“姑娘,留步,这个,好说,好说,要不这样,你先留在这儿,做寻花坊的乐师,以后的事,我们从长计议,从长计议”
  我知道她心中的算盘,无非是先留住我,慢慢将我打造为她的摇钱树,从她第一眼看我的眼神,我就知道,我在劫难逃!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已无处可去了。
  “那,水莲的事?”
  “好说,好说。”
  “不要让水莲接客。”
  “姑娘,不要得寸进尺啊!培养水莲,我可没少花心思,我花坊的姑娘若不接客,我喝西北风去?”
  “可以,可以让她卖艺不卖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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