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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错床,喂了狼-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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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小歌都爱吃点儿什么啊?比如说最简单好做,他又最爱吃的……”

他现在不是“厨房大业”遇上瓶颈了么?小歌说今天不想再吃外送了,也就是说今天开始,他的那些“成果”就得正式端上饭桌了……家里的那些厨子是不能指望了,上次摆的乌龙还不够么?那些人教他的东西都太专业,对于一个生活能力九级残障的人来说,一级大厨的菜谱他根本驾驭不了,还不如想点儿实际的靠谱!

要说对小歌了解……虽然他很讨厌林子墨这家伙……可人家是青梅竹马,小歌的一点一滴,这家伙比自己清楚得多,不服不行。

“你问这个干什么?该不会你想亲自下厨吧?”

——林子墨虽然赌气,却也知道这两人在一起,已经变成了不争的事实,他只是在考虑要不要告诉这家伙?云千昊肯定是亲自下厨讨小歌欢心什么的,可就这种大少爷也能下厨?可别自己告诉他几个菜谱之后,再给小歌吃的上吐下泻了!

可云千昊一句“小歌他想吃我做的饭”……就足够把他那点仅剩的抗拒心理打败的彻彻底底。

男人在电话那边叹了口气——

“小歌起床后,不管是几点,都爱吃一颗煮鸡蛋,你就用开水滚15分钟就行,然后午饭的话,小歌爱吃的菜骑士都挺好做,比如说……”

有些事,已经成了即成的事实,由不得他不承认……比如说那两人如胶似漆的感情,好像真的已经让他没有半点可以插足回去的余地了。

既然这样,与其继续捣乱、让小歌增加困扰……还不如看着他幸福……

林子墨在那边巴拉巴拉的说了一堆,云千昊在这边一字一句都拿纸笔记下……还别说,真的看起来都很简单,果然比那些打出告诉他的大菜靠谱。

末了,林子墨还没好气的补充着——

“小歌一工作起来,就常常黑白颠倒,你管着他点儿,别一味的惯着,每天比前一天提早一点儿叫醒他,慢慢地就能把他的时差调整回来……他身体本来就没那么好,熬夜太伤身;他每天对着电脑时间太长了,电脑桌旁边我以前经常会给他买些绿色植物,吸收辐射,不过他很马虎……经常忘了浇水,你给他买几盆、帮他浇着点儿水,要是死了记得换……还有,小歌很爱吃肯德基的烤翅,别老让他吃那个垃圾食品,他要实在想吃的话,网上有卖自制调料粉的,做法也很简单,你去超市买点儿生鸡翅,要翅中,回去用那个粉腌上十二小时,放进烤箱烤十五分钟就行了……”

事无巨细的嘱咐,听着听着,让云千昊突然觉得……这家伙也没那么讨厌,有一种婚礼上,爸爸把女儿的手终于交给新郎一样……难怪小歌一直跟着家伙这么亲,林子墨待他,真的像个无微不至的哥哥。

正说着呢,林子墨的身后似乎有人在说话——

“墨,你再给谁打电话呢?快点儿,去下一个村儿的班车,快开了,一天就一趟……你是不是累了?要是累了的话,我们就在镇上休息几天再走,谢谢你能陪我来,我已经很知足了,你不习惯这些地方、别逞强,别再把你累病了……”

云千昊在电话这边听得真切,坏笑……是安逸的声音。

啧啧,这个平时凶巴巴又毒舌的家伙,还真有这么温柔体贴的一面啊……要是换做别人,这混蛋当初那么欺负他,几巴掌呼死对方的心都有了,这安逸啊,还真是痴情,就是这个混蛋林子墨,生在福中不知福……

“没有……一个工作上的朋友。”

林子墨似乎不想让他介入自己过多的事儿,回答比较冷淡,或者说其实这家会对谁都很冷漠, 小歌除外。

“喂!你好好对安逸,如果你不能接受……就别刷他,他再也摔不起了,听到没有?”

云千昊听着不乐意了,他不会为了摆脱这个情敌,就把自己的好友推给对方,能乐见其成是好事儿,但如果实在不行……就像他那是跟西门骏烨说的那样,强扭的瓜不甜,安逸当年已经自杀过一回,再也输不起第二回,他云千昊,也绝对不是一个会用朋友的幸福、来做自己幸福的垫脚石的人!

只不过,林子墨可不会买他的帐——

“这是我的私事,与你无关。”

电话就这么被挂断了……云千昊气的抓着手机真想骂娘,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安逸,又给安逸打回去,可是已经没信号了,大概是两人坐上班车、又往那种偏远的山村去了。

……安逸是个好人,好人是应该有好报的。

而他现在,除了默默地祝福,没有什么可以为这个朋友做的。

……

欧阳夜歌醒来的时候是中午,被云千昊叫醒的,男人到底是听了林子墨的劝告……对身体不好,这个事儿可是大事儿!

有人给穿睡袍,有人死皮赖脸的非要抱她下床,直接抱进浴室……欧阳夜歌慵懒的靠在男人怀里,这么多天的相濡以沫,渐渐地没有最初那么排斥……迷迷糊糊地撒娇,是他渐渐学会的事儿。

从小在孤儿院,每天都告诉自己,要争气,要努力,一切都只能靠自己,每一天都咬紧牙关让自己更坚强……但是现在,他有爱人了,那种打从心眼儿里、踏实、依赖的感觉,就像阳光一样,和本来就充满阳光气息的他合二为一,不再只有他的温柔去照耀别人……

  “哎?好漂亮!”
  
  从浴室洗完澡出来,才注意到电脑旁边的仙人球……五颜六色的,围着他的电脑后面拍了一圈,特别好看。
  
  “早晨出去买的,喜欢么?”
  
  云千昊拿着一个煮鸡蛋,从厨房出来……骑士买花这种事,完全可以打个电话叫人代劳,可他自己去的,在完全陌生的市场附近找到一个卖室内小盆景的花店,每一盆、没一个颜色,都是他亲手挑回来的……两个人的幸福,属于他们自己的幸福,当然要自己来经营,与金钱无关,他做的乐此不疲。
  
  鸡蛋已经剥好了,蛋清的有点儿惨不忍睹,坑坑洼洼的跟月球表面似的……没办法,林子墨忘记告诉他刚煮熟的鸡蛋要放在冷水里跑一会儿好剥皮了,所以这个鸡蛋的“长相”让云千昊有点儿难为情——
  
  “小歌,你先吃点儿垫垫肚子,你总是刚起床的时候说不饿,大半天才吃东西,对身体不太好……不想吃,也稍微吃点儿……”
  
  “嗯,喜欢……”
  
  欧阳夜歌诧异地看着他,有些迟疑的接过那个丑陋的鸡蛋,愣了足有十秒钟,笑了……小时候,孤儿院的条件不好,只有生病的时候才能吃个煮鸡蛋,那时候他嘴馋、而且太小了也不懂事儿,老琢磨着生病就可以吃鸡蛋了……还记得那时候,墨墨总是他是个吃货,可是背地里,墨墨却曾经在大雪天的晚上、一个人偷偷穿着背心裤衩跑出去,第二天冻病了,就把阿姨给他的煮鸡蛋藏起来,趁人不注意,发着烧摇摇晃晃的送来给他吃……
  
  “千昊……谢谢你……等我忙完这阵子,我来做……”
  
  喉咙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哽住了,说话都困难。
  
  现在……他也有为自己煮鸡蛋的人了,不再是像家人一样的墨墨,而是他的爱人!
  
  谢谢你的体谅,谢谢你的包容,谢谢你的体贴……谢谢……你的爱……
  
  ……

上错床,喂了狼!第一百六十七章 灵感来源于“生活”

“傻瓜,鸡蛋里又没放芥末……这刚起床的,抹什么眼泪啊?看着小脸儿花的……”

爱人,就是会永远把你当做小孩子,宠着你,惯着你的那个人……就像现在,端着一杯水在他旁边,看着他一口一口把鸡蛋吃下去,一边还轻轻揉着他的头发的云千昊一样……莫名涌出的眼泪,早已被男人擦拭的干干净净!

欧阳夜歌的午餐,是下午三点半开始,这中间,云千昊像所有优秀的家庭煮夫一样,一句话没跟他说,只是给他沏好茶放在键盘旁边,不会出声打断他的灵感,而是自己一个人在厨房里不知道忙活什么。

知道掐算着他的宝贝也该饿了,云千昊的“成果”也出炉了——

菠菜香菇面!

林子墨的原话是——

“面,去超市买现成的,香菇洗干净、切掉根部,把菜摘干净、算了,你要不会摘菜的话,就把下面看起来脏的部分切掉好了!把油烧热了、看着冒烟就行了,把葱切几段丢进去,然后把菜和香菇倒进去……加调料,尝着点儿慢慢加就不会多,然后不停的翻炒熟了就行……如果你连这个都不会,就可以去死了!”

云千昊到底是还不至于到蠢死的份儿上……至少看着小歌吃的狼吞虎咽的样子,一颗心才放到肚子里面去。

“好吃么?”

“好吃!”

其实味道不怎么好……有点儿咸,可是这个男人为了他学了那么多本来根本一辈子都不需需要去学的东西,每次都有那么大的进步,那么用心……也许这种时候,给他一碗没炒熟的菜,他都会觉得有滋有味了。

某个午后,寻常人家最普通的一幕——

一盆菜,两碗面。

两人相依而坐,晒着太阳,吃着面。

两人一边吃,一边笑着拿湿巾帮他擦拭沾在嘴角的菜汤……菜是什么味道并不重要,连阳光里都充满了甘甜。

欧阳夜歌以前最紧张的是,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和某个“经验丰富”的家伙根本不一样……他不知道自己跟云千昊在一起,到底是被迫多一点还是感动多一点?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真正的恋爱……

但是现在,这么平凡的一幕,让他知道了——

他是真的爱上了这个人,爱上了有这个人在身边的每一寸时光!

……

晚上六点,欧阳夜歌突然停下了在键盘上飞舞的手指,像只小猫一样溜到一直在他身后沙发上陪着他、安静地玩儿手机的男人身边。

“怎么了?渴了?饿了?”

——云千昊抬眼,满眼的柔情。

“不是……呐,千昊,有个好消息想告诉你……”

——欧阳夜歌摇头的样子有点淘气。

“什么好消息?”

云千昊惊喜的眼神中似乎猜到些什么,但故意装作不知道,好让他的小歌欢脱的把快乐分享给自己!

果然,欧阳夜歌眉飞色舞了——

“这个月,六十万字的存稿搞定了!这本小说已经完结了、定时可以发布两个月!剩下的就交给编辑好了!”

工作完成了,以后都不用这个好男人每天都屈尊降贵的来照顾他……他也好像为对方做点儿什么?点点滴滴都好。

当然,也许不止是点滴而已……他可以履行自己的承诺了——

订婚,结婚,去领证,然后度蜜月!

这一个月,同一屋檐下的小日子……把两人之间的距离,不知不觉拉得这么近,到现在才突然奇迹般的发现……就算想到结婚这么大的事儿,他都不再紧张,不再彷徨……好像决定了要跟这个男人厮守,是很久很久以前就早已经想好的一样!

不过,除了订婚结婚,领证蜜月这些大事儿之外,可不代表云千昊没有别的事儿——

“小歌,恭喜你,我正在看你的小说下面的留言呢,你要不要看看?你的读者很有意思啊!”

欧阳夜歌是个能写好故事、却不善长根读者交朋友的作者,天晓得他有多久没去评区看过、更别说回复了……作为需要自己来宣传营销的网络写手,他这一点的确是很不称职。

看就看呗!

云千昊拿过手机一条条的给他看,却很诡异的……欧阳夜歌的脸,越来越红!

只见屏幕上是这样显示的——

网名为“我是腐女我最大”留言——青岩大人,我是朋友介绍我来看这书名的,哇,你写的真好看……话说那XX和XX他们俩好有爱啊,最后他们俩会在一起吧!会吧会吧?

云千昊满脸黑线……着读者说的XX和XX是两个配角……可是是两个男的啊!哪儿有爱了?

再说,他一直是写玄幻的,基本都是男读者……怎么突然跑来这么多姑娘?

第二条——

网名为“耽美大灰狼”留言——大人啊,你这篇文文好喜欢,简直是基情四射有木有?从此某狼就是你的脑残粉了。从此跟定大人你了,希望你以后能写出超越《XX笔记》那样的绝世腐物来!

欧阳夜歌的眼角猛抽……他都写什么了?哪儿有基情?到底哪里腐了?他自己怎么不知道!

第三条——

网名为“绝世妖孽受”留言——我觉得大人的性格应该是天然呆萌+傲娇炸毛属性的,从文文里可以看出来哦,而且文里的基情写的特别自然、贴切生活,于是果断猜想,大人其实你本人在现实中也是可爱又呆萌的小受一枚吧?好有爱啊……

第四条——

网名为“XX广播剧组”留言——大人,我们对您陛下几组男男CP都很感兴趣,不知可否授权改编为耽美广播剧?

第五条——

“不许笑了!”

——欧阳夜歌终于看不下去了,欲哭无泪的看着身边快要笑抽过去的家伙,他突然想起来前几天和梦言通电话的时候,梦言似乎欲言又止,只是说什么让他以后可以考虑改成这次的风格,说是现在他写的这种风格很受欢迎……

他当时还傻乎乎的想呢,他这次还是写玄幻,没有改变风格啊……原来问题出在这儿,这苦怕才是他这次新书大卖的主要原因吧?!

可是怎么会这样?!

“好好,我不笑……哈哈哈……”云千昊揉着肚子,他家的小歌实在是太可爱了,想憋住不笑还真难,“小歌啊,潜移默化什么的,你懂吧?不是说,灵感都来源于生活么?看来我也是你的幸运星啊!”

臭不要脸的把光环先挂在自己的头上,就差在脸上直接写上——

怎么样?我可是你的幸运星!从此离不开我了吧?

欧阳夜歌听了他的话,仔细想想……似乎是有那么一丁点儿道理——

最近他恋爱了,和一个男人,然后他们在一起很幸福……再然后,构思剧情的时候,就不知不觉的把这种感觉带进文字里了,处理男性角色之间的关系时,也没那么呆板了,很多对话和场景都和自己跟千昊在一起的某个画面似曾相识……

糟了,这样下去……该不会明年也给他封个什么年度最佳耽美作者吧?

怎么就不知不觉写成了这样?写的时候还如鱼得水、一气呵成……顺手的很呢!

“小歌,你快看这条——”

云千昊决定趁热打铁,连忙刷到下面一点儿的评区,有一条留言只有寥寥几字——

“求H!求H!大人,求XX和XX的H段子!不要肉汤,要肉肉……”

噗……欧阳夜歌快吐血了,他哪儿会写什么H?再说了,这读者说的XX和XX也都是男的啊!

别说写了,这种要求,光是想想,欧阳夜歌就已经耳根发烫了!

“小歌,刚才我们说什么来着……灵感来源与生活嘛!你看人家小姑娘求的这么恳切,你忍心不满足么?不然我帮你找找‘生活’中的感觉?”

——大尾巴狼的粗尾巴终于流出来了!

当然,云千昊绝不会承认自己是大尾巴狼的……为了小歌的事业心,最近他的宝贝太累了,根本不忍心折腾,他都已经一个月没“吃肉”了!

再憋下去……不在沉默中扑羊,就得在沉默中阳痿啦!

欧阳夜歌当然知道这家伙最近忍的很辛苦,他有拒绝的理由么?轻轻的点点头吧……红扑扑的小脸儿低下头——

狼尾巴,他倒是没找到!

可是某人胯间的帐篷,不要绷得那么紧行不行?这个尺寸怎么每次看起来,都这么让人两腿发软?

“宝贝,你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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