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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浥红尘(葬花记)-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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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胡乱的扯着被子与凉风斗争,手臂忽然触到了一个冰凉的东西,顿时身体又是一个冷战。伸手摸索了一阵,抓住了那冰冷的东西,拿至身前,待看清了,不禁一怔:竟然是那美人姐姐给的金牌。
细细摩挲着上面的凤凰浮雕,不由得想起傍晚的事情来。
话说我被那冷心无情的破黑衣人抛弃在大街上后,便一直心惊胆战的,唯恐那黑衣人所说的高手再突然出现,为此我还特意把腰带系了个死扣,防止再次出丑。不料担心害怕了一路,竟是顺利的回了公馆,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可惜呀,正所谓‘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当我推开了自己屋的门,看到床上躺着的人,一颗雀跃了没几分钟的心又‘扑通’沉了底。
老天啊,难道我今天真是走狗屎运?出门踩踩就算了,还往我屋里放了这么大一坨!
我冷着脸走到床边,看到某狐狸正蜷在我的被窝里睡的香。他的身上斜摊着被子,露了大半个身子在外面,头发凌乱的披洒在大红的衣衫和侧仰的半张脸颊上,越发衬的肌肤如玉。
美人就是美人,连睡姿都这么诱人,可惜咱早就免疫了。我一把掀起被子,大声吼道:“绯惜花!!”
听到我的声音,那长长的睫毛微微颤了颤。绯惜花缓缓睁开双眼,扭过头来,看见是我,嫣红的唇微微一翘:“回来啦,小夕儿。”
看他还在不慌不忙的打哈欠,不由得一阵火大,干脆将被子卷了卷抱在怀里,怒视着他道:“你怎么跑我这里来了?”虽然我现在有事情想问你,你也不用这么积极报到吧。
绯惜花坐起身来,扯了扯有些凌乱的衣衫,微笑着掏了掏耳朵,拽出两团棉花,得意洋洋的冲我笑道:“就知道你会冲在下大喊大叫,幸亏提前做了准备,不然耳朵怕是又要伤着了。”
我坐到床边,无奈的瞥他一眼,放缓语气道:“你怎么跑来了?”还睡在我床上。
绯惜花撩起我的一束头发,凑上前笑眯眯道:“采花啊。”
“哦,那你慢慢采,我出去叫侍卫去。”我面无表情的作势要起身。
胳臂一下子被抓住了,“哎,小夕儿,别走啊,还不是你回公馆时走的太慢,在下实在是跟的累了,就先回你屋里等着。”说着瞥了眼床,“没想到你这床还真舒服,结果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原来害我担惊受怕了一路的‘高手’就是他啊,真是的。我又坐回床边,“那你怎么不在路上时就现身,非跑我屋里干什么。”
绯惜花顿时笑的暧昧起来,“小夕儿今日还真是热情无比啊,竟然当着街就扒起男人的衣服来。”
……果然,这家伙都看见了……
柔滑的手攀上了我的肩膀,绯惜花那墨色的眸子里波光潋滟,“既然小夕儿有此意,在下也不妨牺牲一次,陪陪小夕儿。”
扒拉开他的猪蹄,我掏出美人姐姐给的金牌,在他眼前晃了晃道:“这个,你认识吗?”
绯惜花瞅一眼牌子,霎时变了脸色,收敛了笑意道:“她给你的?”
我摇摇头,“是用你那块换的。”看他一脸疑惑,我提醒道:“还记得我在‘应景园’最后一晚不,那时从你那里拿了块雕了孔雀尾羽的金牌。”
闻言,绯惜花略一怔忪,从我手中拿过金牌,轻抚着上面的浮雕,沉默许久,倏的笑道:“她这人一向精明的厉害,怎的也做起这种吃亏的买卖来。莫不是年纪大了,脑子也钝了。”说完将金牌随意一扔,我忙抬手接住。
“你认识那个女人?”我试探的问道。
绯惜花站起身来,到桌前寻了把紫檀木的梳子,背对着我径自梳理起那及腰的黑发来,半晌,突然冷冷道:“不认识。我这种山野草民,怎会认识那种达官贵人。”
看惯了嬉皮笑脸的绯惜花,如今他突然这么严肃冷漠起来,我还真是不习惯。看来他和那美人姐姐必是认识的,只是,两人间究竟有什么故事,以至于闹成了这个样子。
“绯惜花,该不会你曾经和那女子是恋人,结果由于什么原因而分开,她嫁入官宦之家,而你从此对爱情失去信心,走上了这当采花贼的不归路……。”这么想来,绯惜花还满可怜的。
“啪”一声,那暗紫的梳子摔到了地上。绯惜花也不去捡,以手轻拢发丝,用红色丝带松松扎住,然后转过身,走至我身边,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你这小丫头,脑袋瓜里整天胡思乱想些什么,在下怎么可能和她是……那种关系,在下唯一钟情的可是小夕儿你呢。”说完一脸色迷迷的向我扑来——
我闪,我闪,我闪闪闪!“绯惜花,我警告你,离我远点,不然我喊了啊,我真喊了啊——”我一边躲避着那红色的身影,一边威胁道。
“小夕儿,乖,快点过来,不然在下要点你穴了啊,在下真点了啊——”绯惜花学着我的语气,笑眯眯的和我玩起了猫捉耗子——啊不,是狐狸抓耗子。
直到绯惜花离开,我也没从他那里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反而赔了好几个吻。
这家伙,竟然转移话题,太过分了!不过,这也更让我确定了自己的猜测,唉,没想到绯惜花竟然也有那么狗血的过去。
正哀叹中,突然意识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如果绯惜花就是那美人姐姐所说之人,那他应该‘约莫不惑之龄’,天哪,不惑,不就是四十了吗?绯惜花那家伙已经快四十了吗?怎么看也不可能啊……傻了,傻了,我已经彻底傻了……
九月初三,云国国君下旨允了安平公主与福王的婚事,并定于九月十五日正式出嫁。
因为不日便要离开汉京了,而小冲最终也没能说服他的二叔,我们只能抓紧余下的日子好好玩。汉京周边的地方都被我们几个人踏遍了,尤其是城东的密林,里面的鸟兽几乎被我们抓了个精光,只要是能入口的,都被洗扒干净了做成了烧烤。不过半月工夫,曾经热闹的密林几乎是鸟兽绝迹了,与此同时,小冲的烧烤水平和晴音的轻功都增长的飞快,我的体重增的更快……
九月十四那天,整个汉京都忙翻了。从皇宫到城门的街道被宫人清扫了个干净,沿着路两边围了大红的帷帐。从四周的乡镇涌来的百姓挤满了整个汉京,连生意一向不景气的几个饭馆客栈里也客人爆满。
本想着离别之前和大家吃顿饭的,不料连走了几家饭馆,都没有空位子,甚至还有在外面排号等着的,只好作罢。最后几个人跑去了小冲他二叔在汉京的一所别院,而一向冷漠的慕容隐则拿出了私藏的陈年好酒。除了熟知的汾酒,竟还有一小壶百花酿!
这百花酿可是康国独有,且不说原材料需用尽百种鲜花,成本极高,它的产量也是很小的,一般人家即使有钱也买不到的。
一掀壶盖,浓而不腻的香气便萦绕不散,更为奇特的是,这香味初闻是一种味道,再闻之,却又似有变化,让我想起了香水。好的香水是有前味、中味、后味之分的,且气味悠远绵长,而且香水便是花精油与酒精的混合物,这百花酿倒是有些类似了。
有了好酒,自然兴致也高,将原先许下的少沾酒的誓言抛至脑后,和大家喝了个畅快。
许是这百花酿的度数太低,喝完了一壶我也没太大反应,只觉那香味实在是淳厚,便叫嚷着让慕容隐把剩下的百花酿统统都给我拿出来。
“你要那么多干什么,真成酒鬼了啊,这东西可是贵的紧”,晴音凑过来嚷着,双颊绯红,似略有醉意。
我鄙视的瞅他两眼,伸出一根指头在他面前晃啊晃,“笨蛋,不贵重我还不要呢!这东西这么好,弄回去当香水不错!”
“香水?”小冲也凑了过来,手里还握着半满的酒杯,双眼亮晶晶的,也不知是不是喝酒喝的,“暮夕哥哥要香水作什么?”
感觉有些晕糊,我拍拍小冲的脸颊,嘿嘿笑道:“小子,香水可是女人的出门必备物品,知道不?女人出门不喷香水,那就相当于没穿衣服!”记得有记者曾问玛丽莲。梦露,她最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她回答说是香奈尔五号。
晴音怪异的瞅我几眼,嘟囔着,“认识这么长时间了,好像也没见你用过什么香水啊……”
“……”。我爬到闷头喝酒的慕容隐身边,径自倒了杯汾酒,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傍晚时,晴音有事要离开了,我们的聚会才宣告结束。
刚挥手送别晴音,慕容隐就将我丢出了大门,附带两瓶百花酿。
抱着酒往回走,我一路都在郁闷着:真是,也没吃个‘最后的晚餐’,太亏了
午夜时分,我被饿醒了。
也许是近来吃的太多,胃似乎也变大了,我特别容易饿,有时一天要吃五顿饭。而今天因为有些醉了,回到公馆后,没有吃饭就上床睡觉了,结果到了半夜,就这么活活给饿醒了!
起身下床,点着蜡烛,发现桌上竟放着些点心,便胡乱塞了些,胃总算不那么难受了。
重爬回床上,想继续美梦,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了。
明天,就要离开汉京了。晴音这回并不在送嫁的队伍里,那么,以后便很难见到他了吧。今天下午的聚会,会不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呢?毕竟两国这么遥远,而我再跑来汉京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心里总有些不舍。
和晴音也认识近两个月了,我也慢慢觉出了他和连邯的不同。虽然他们长相极其相似,连神情都有几分雷同,但他们之前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连邯是个太爱学习的人,身上有着我迷恋的书卷气,却也带着避免不了的呆气;而晴音虽也是温文尔雅,却因练武的缘故添了几分英气,言语也要灵动些。
连邯总是温柔而淡然的对待每一个人,让人看不透心思;晴音却更单纯些,当他灿烂的笑着时,眼中永远找不出一丝阴霾,那眸子有如水晶般透彻。
只是,明明比连邯要好很多,我却总是在晴音的身上寻找连邯的影子;明明是晴音的笑容更吸引人些,梦里出现的,却永远是连邯那温柔却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笑脸。就好像,明明知道他们其实相差很大,我却总是在恍惚间将二人混淆。
爱情的毒,就算除了,这后遗症还是厉害的紧。
心里不舍,却不知是不舍晴音的单纯友善,还是他那张与连邯相似的脸。
也许,就这么分别,从此再不相见,会是最好的选择。
不知是不是我时而迷恋的眼神让他误会了什么,又或者长期的相处有了默契,我能感觉到晴音对我的感情已不复初见时的单纯。我不会傻到以为一个男人总能抽出时间去陪一个女子游玩是纯粹出于友情,不会总看不到那双清澈的眸子不时闪过的温柔,虽然我总是刻意忽略这些。
不管晴音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有些心动的,却不知这心动是为了晴音还是那张脸。
迷茫,无助。看不清,不如不见
不然,总有一天,他或者我,会被伤害。
突然间很想骂自己一顿,不是早就发誓不再涉足爱情了么,不过几年工夫,先是为了萧池而尝试去爱,现在又为了晴音而迷茫,我的意志也TMD太不坚定了。缩回被窝里,阖上双眼,不停的碎碎念:“爱情是毒药,是坟墓,要远离,要绕道,要避着走……”
翌日,阳光灿烂,微风轻抚,天气好的没话说。而云国的安平公主,也将于今天离开皇宫,远嫁到凌国燕城。
一大早就被嘈杂的吵闹声给吵醒了。整个公馆都乱做了一团,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我匆匆洗漱用膳完毕,跑去了裴英那里待命。裴英随手丢给我一堆红丝带,让我分给大家,说是为表喜庆要系在腰上的。
来到宫门口,已有许多侍卫官员和百姓等在了那里。我们凌国福王府来的人站在了官员队列的旁边,以裴英为首排了个方阵出来,一时间感觉跟在天安门看升国旗似的。
等了大半个时辰,宫门前的宫人燃起了鞭炮,随着热闹的喜乐,几重宫门依次打开,公主的鸾驾缓缓而至。
待仪仗队走完后,着大红礼服的公主也出了宫门。公主并未乘轿,而是踩着红地毯一路走了出来,身上的十二单衣重重叠叠,长长的下摆拖在身后,上面缀满了雪白的珍珠。她依旧戴着面纱,只是颜色换成了大红,上面绣着展翅的金凤。
烦琐的仪式过后,公主上了轿子,队伍开始往城门口移动。
往城门口走时,空气中总有一股隐约的檀香味,后来才注意到,街道两旁每隔一段距离便放置着精巧的香炉,里面飘出袅袅的白烟
还真是奢侈啊……
此次安平公主出嫁,除了陪嫁的十几个丫鬟外,云国国君还派了二百多御林军护送,等队伍进入凌国国境时,凌国的程枫程将军会前来迎接。
出了城门后,大家都上了车马,安平公主也从轿子到了装饰的华美无比的马车上,我则骑上了自己那头胖胖矮矮的小毛驴。
自此,痛苦的长途旅行再次开始了。
没有了晴音时不时的聊天乱侃,回凌国的一路上,明显要无趣许多。
安平公主是全队的核心人物,裴英每天都要围着她转,时不时的要去问候几声,还要关心饭菜怎么样,有没有不合意的地方……我当然就被明显忽略了。而且,一直让我好奇的安平整天被一大堆人围着,任凭我怎么努力,竟是近不了她的身,更别说和她说话了
这么无聊的走了八、九天,终于到了凌国境内,我也见到了迎嫁的程将军。听说这程将军英武不凡、战功赫赫,很是受人敬仰,我早就想见一见这个传奇人物,等真见到了,又有些失望:又黑又瘦的,怎么看也不像个大将军
有了程将军他们的加入,队伍又壮大了一圈,直绵延出一里开外。我就纳闷了:搞这么大阵仗,不是明摆着让人抢么。
事实证明:我确实是长了张乌鸦嘴。
进入凌国境内的第三天下午,一批黑衣蒙面人忽的从路边的林子里冲了出来。
“哇~~,海盗,啊不,是强盗,真的强盗耶!!”我抓住旁边的人,兴奋的嚷着。竟然和电视里演的那些杀手穿的一样——杀手?杀手!妈呀,难道这些根本不是强盗,而是杀手?!
好嘛,更刺激了。
因为队伍过长,而这些蒙面人的数量有限,他们一出现就直奔着公主所坐的马车而去,所以我才能在远处悠闲的看热闹。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可能是觉得在电视上看多了,太没有真实感吧,我竟然一点也不害怕,好整以暇的骑在我的小驴子上观赏这难得的现场直播版“官兵VS刺客”。
公主车驾附近的侍女都已经逃开了,那些杀手也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明摆着是针对安平公主一个人的,对那些毫无抵抗力的侍女竟没有下杀手。因此那里就只剩了杀手和官兵们蹦达来蹦达去,时不时倒下一两个,我这里离的太远,也看不清楚,一点也感觉不到血腥。
“李暮夕?”
“啊?”我转过身,看见一个黑衣蒙面人站在旁边,手持一把明晃晃亮闪闪的长剑。
“大哥,您叫我?”我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呆呆说道,“公主的车驾在前面,大哥您走错地方了。”
蒙面人发出一阵低哑阴森的笑声,缓缓举起手中的长剑,“没走错,就是来找你的!”
“不是吧大哥,我这又穷又丑又没身材的,您就是想抢个压寨夫人也别找我啊”,我抱紧了驴脖子,一边胡言乱语拖时间,一边四处张望着找人求救。
森冷的目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你说的倒是实话,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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