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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度温暖-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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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曾跟男人商量,干净些行不行?男人就会闻自己的袜子,脑袋像拨浪鼓般地巡视房间。他说挺干净的啊。你别收拾得太频,家像宾馆似的,住不习惯。这时的她,简直有些火冒三丈了。记得那天她和男人拌了嘴,吵完了,拿了墩布拖地,像女侠挥舞一把宝剑。
  女人常喊腰痛。一只手轻轻地捶。她感叹不比以前,人老!对着镜子看,竟黄脸婆的模样。其实她并不老。这样的年龄,足以竞选世界小姐。
  可是男人突然变得干净了。一开始女人并没有发觉,但突然有一天,女人想起自己好几天没拖地板了,好几天没倒烟灰缸了,好几天没洗衣服了,好几天没指责男人了。再回忆一下,她惊奇地发现,男人的袜子和毛巾,竟也出奇地干净。她感到奇怪,甚至于不安。——男人突然变了样子,肯定有问题。事实上,从她认识男人开始,男人并非每一天都是邋遢的。比如,男人在追她的那段日子,就非常整洁。他的领口洁白,裤线笔直,领带打了漂亮的结,头发有型且一丝不苛。可是男人将她追到手,就马上恢复了邋遢的原形。女人说你倒挺会把捏。男人无耻地说,追女孩子,就得仪表堂堂,一尘不染。——现在男人再一次变得仪表堂堂和一尘不染,他在追哪个女孩子?
  星期天,男人洗完自己的袜子,拿了墩布拖地。他命令女人抬起脚,干得仔细并且投入。女人好奇地看他,她说你把家搞得像个宾馆,住得习惯吗?男人说住不习惯。女人说住不习惯你还收拾得这么干净?男人盯着女人,认真地说,为了你。
  ——当我终于无奈地发现我的邋遢会成为你一生的负担,那我只能去试图改变。当我发现琐碎的家务越来越让你烦心和劳累,那么,我只能和你一起分担。因为我们,是夫妻。
  爱情就像吸尘器,会把邋遢的男人,重新变得一尘不染。其实你也知道,当一个男人突然变得干净和整洁,会有两种可能:一,为博得小女孩的好感;二,为解放相依为命的妻子。前者,不过是男人的小爱恋、小聪明;后者,才是男人的大情感、大智慧。
   。。

什么都不曾丢失
接到女人的电话,男人急匆匆赶回家。
  女人坐在沙发上,正愣愣地等他。看到他回来,女人说,家里来贼了,丢了些东西,七百多块钱,照相机,抽屉里的纪念币,MP3,集邮册……男人问报警了吗?女人说警察刚走。男人问还有吗?女人说,……没有了吧。
  屋子里翻动不大。男人说,看来是位儒雅的贼。女人苦笑。男人说你整理一下,我看看别的有没有丢。女人说不用看了,我仔细看过了。男人说也好……你帮我去买盒烟吧。
  女人刚出门,男人就直奔卧室。他打开床头柜,取出一个小巧的铺着红丝绒的盒子。男人打开它,心里暗叫:坏事了!几年前他送给女人的一副手镯,竟不见了。
  那是一副银质手镯,不贵,却很精巧雅致。当初为买这副手镯,男人吃了大半年的咸菜。婚后生活好了,很多次,男人对女人说,换一副金的吧,或者铂金。女人却说不,这副多好啊。的确,女人很重视这副手镯,她喜欢柔软细腻的银光在环佩叮当中轻轻跳跃。遇上什么应酬,女人便戴上它们,衬出白皙和优雅的细腕。回家,却把它们摘下,小心地装进这个盒子。平日里女人并不戴它。女人说,婚前你送我的东西,只剩下这副手镯了——别弄丢了。
  可是现在,这副手镯真的丢了。显然,那位儒雅的贼,顺手牵走了它们。
  男人知道书店的对面有个首饰店。男人知道首饰店的柜台里,放着一对一模一样的手镯。好像那手镯已经放在那里很长时间。——这个时代里,一副银质手镯,在大多数人看来,已显得那样土气和可笑。男人给他们打电话,说,那副雕刻着百合图案的银手镯,还在吗?那边说还在。男人还想说什么,女人却推门进来。男人急忙放下电话,说,一个朋友。
  傍晚男人下了班,并未着急回家。而是直接赶去首饰店,要买那副手镯。男人掏出钱,却发现那手镯已经不见了。男人问手镯呢?店员说刚刚被人买走。男人急了,甚至有些恼怒。他说可是我中午给你们打过电话的。店员说可是你并没有说一定要买啊。男人想想也是,心里咒骂自己。他问是谁买走的?店员说,一位很时尚的女士……我也搞不懂,她为什么一定要买这么土气的一副手镯。
  男人回家,急急地去了卧室。女人在厨房里忙,大着嗓子问他,干嘛呢你?男人说我找盒烟。他悄悄地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悄悄地打开铺着红丝绒的小盒子。男人嘿嘿地笑了。和他揣测的一样,那盒子里,躺着一副崭新的手镯。点点银光流淌,朵朵百合缠绵。
  男人坐下吃饭。他对女人说,你再说说,我们都丢了什么。女人说,七百多块钱,数码相机,纪念币,MP3,集邮册……男人问还有吗?女人想了想,说,没有了吧。男人便朝她眨眨眼睛,狡黠,悠远,洋洋得意。
  男人说,其实,我倒觉得我们,什么都不曾丢失。
  

一生相守的舞伴(1)
有一段时间,他们是世界上最默契的舞伴。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该把动作做到哪里,是将头倚上他的胸膛,还是把下巴搁进他的臂弯。那时他们还在跳民族舞,他穿着对襟的羊皮短袄,她扮成美丽的山野少女,布景是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地。舞台上,她几乎可以闻得到草的芬芳。
  学校里有一个文娱小组,他和她都是小组成员。一开始多是合唱或表演唱,舞蹈类节目很少。后来到了年底,学校要排演一场大型舞蹈去市里演出。这需要男孩女孩自愿结合到一起,彼此成为对方的舞伴。结合到最后,女孩子只剩下她。那时她并不漂亮,那时她就像一只永远成不了白天鹅的丑小鸭。她站在那里,眼泪挂在眼眶,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他走过来,大方地拉起她的手,说,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她当然愿意,她怎么能不愿意呢?他高大英俊,他是所有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
  于是她接触到了舞蹈。一开始她什么都不懂,他不厌其烦地教她。他是学校里舞跳得最棒的男生,当他和她近在咫尺,她莫名其妙地脸红心跳。他们排练了不到一个月,就登上了市里的舞台。却是惊人的默契。有同学开玩笑说,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她再一次红了脸,他却只是笑笑。
  她就这样狂热地爱上了舞蹈。现在想来,也许那时她爱上的,其实是他。他和她成了学校里固定的组合,舞台上,他们光芒四射。
  毕业后他们一起留在县城,一起参加了工作。他们不再跳舞,舞蹈对他们来说,也许不过是学生时代的一个片断,或者是一种经历。每天他站在车间的车床旁边,满手油污,她也是坐在一台缝纫机旁,把轮子蹬得飞转。他从来不和她谈起曾经的舞蹈,他认为眼前的生活远比舞蹈重要和客观。她却不。她总是以为自己应该属于五光十色的绚丽舞台而不是充满噪音的服装厂车间。她认为自己应该穿着漂亮的衣裙,在舞台上翩翩起舞。有人将鲜花抛上台来,台下掌声四起……
  她跟他提起她的想法,他想了想,说,我们可以参加县里的舞蹈俱乐部。她问,你不是不想再跳舞了吗?他说,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她当然愿意,她怎么能不愿意呢?她知道那个俱乐部除了可以学习民族舞,还可以学习国际标准舞。她在电视上看过国际标准舞,她认为,那也许是她真正的兴趣所在。
  俱乐部是一个民间组织,不仅缺少必要的设施,地点也非常偏僻。每个星期天,他都会骑着自行车,驮着她,赶很远的路过来,等回去时,已是黄昏。他们反反复复排练着同一个舞蹈,他穿着对襟的羊皮小袄,她扮成怀春的妙龄少女。布景是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原,那是俱乐部里唯一的布景。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要排练这个舞蹈。俱乐部不是学校,他们甚至不会有演出的机会。
  两个月以后他们开始学习国际标准舞。教国标的老师很忙,只能挑选几个有潜质的学生来教。那天他骑着自行车,驮着她,忐忑不安地来到俱乐部,又忐忑不安地盼望着老师能够将他们挑中。结果一切如愿以偿,老师真的挑中了他们。那天他们在一个小酒馆里举杯相庆,两个人兴奋得满脸通红。
  以后的日子紧张并且快乐。每天晚上,他们都要跟着老师的动作练到很晚。她进步神速,老师说她生来就应该属于舞蹈,属于舞台。这句话让她倍受鼓舞,练习更加勤奋。半年以后,她的国标在县城里,已是无人可及。
  他一直是她的舞伴。不管是华尔兹,探戈,桑巴,还是伦巴……可是现在,他的表现竟是那样笨拙。的确是这样,如果说现在她是一只白天鹅,他充其量,只是一只可笑的鸭子。也许在以前,在学校里,他就是这样笨拙吧?只不过那时,两个人都同样笨拙。同样笨拙,配合就有了默契。现在她突然变得优秀,她认为,他已经跟不上她的舞步。
  那天老师与她长谈。老师说如果你想继续进步,就必须离开这里去省城。那里有一个高级舞蹈培训班,那里的老师和我很熟。她想了想,说,可以。老师说还有一点很重要,你去了省城以后,必须另找一位舞伴。你现在的舞伴,也许会拖累你。她问难道他不会进步?老师说他也许会进步,可是他的进步会非常慢。换句话说,如果你生来就属于舞蹈,那么他,则有一种误入歧途的感觉。她说可是他在学校里跳得那么好。老师说这是两回事。你认为那时你们还能叫跳舞吗?她无言以对。的确,那时他们根本算不上跳舞。现在回想起来,那更像某一套广播体操。
  

一生相守的舞伴(2)
她把老师的话说给他听,她认为他会非常沮丧。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竟表现得异常兴奋。他问老师真这么说?她说是。他说那你就去啊!将来你到全国各地演出,到世界各地参加比赛,多好!她问那你呢?他说既然我不是这块料,我就继续和我的车床跳舞吧!她有了些感动,轻轻地拥抱他。他坐着不动,竟有了些拘谨。他知道她不久就可以成名,这毫无疑问。他相信她。就像相信他们的爱情。
  可是如果她参加那个培训班,就不得不放弃现在的工作。连生活都成了问题,谈何追求艺术?他安慰她说,不用怕,我们先去,总会有办法的。她愣住,我们?是我们。他说,尽管我不再是你的舞伴,但我会陪你一起去。
  他们一起去了省城,在那个老师的极力推荐下,培训班接纳了她。她果然进步神速,半个月后就有了专业舞蹈演员的样子。舞伴当然不是他,他只是负责每天两次用自行车接送她。他们租住在一处非常简陋的房子里,尽管两个人省吃俭用,可是带去的那点钱仍然慢慢接近告罄。一段时间以后,他们都知道,假如再不想办法的话,那么,她只能打道回府。
  为了她,他找过工作,可是在人生地不熟的省城,哪怕找份薪水很低的工作也不容易。到最后她几乎要放弃了。尽管她不想,可是她实在没有办法。
  那天他突然蹬回来一辆旧三轮车。他告诉他,三轮车是买来的,尽管旧,但是拉客没问题。她问你想用这辆三轮车拉客?他说有什么不可以吗?我这几天天天在火车站那边转,我看到好几个用三轮车拉客的外地民工。一天下来,能赚不少呢!她问他这行吗?他说怎么不行呢?眼尖些,腿快些,准行!尽管他的表情非常轻松,可是她知道,车站管理很严,想在管理人员的眼皮底下拉客赚钱,这并不容易。
  可是他做到了。每天,他用三轮车送她去培训班进行舞蹈训练,然后去车站拉客赚钱,到黄昏时,再去培训班接她回来。那时她已经成了培训班里最出色的一个学生,她的舞伴,只能是她的老师。那是一位高大英俊的独身男人,在舞蹈界有着很高的声誉和名望。他温文尔雅,英俊逼人。他们配合得很默契,很开心。别人开玩笑说他们才是天生的一对,她不知道那些人是指他们的舞蹈,还是其他。有时他向她微笑,她的心就怦怦地跳上一阵子。后来他们一起去参加市里的比赛,果然得了大奖。她感觉自己似乎离不开他了,她有一种背叛的感觉。
  那天黄昏时,突然下起大雨。天气非常阴冷,练功房里却温暖适人。那天他们在练习伦巴,两个人都热出一身的汗。突然她想起蹬三轮车的他,她说他该来了,我得回了。他问这么大的雨,他会按时来接你吗?她推开他,走到窗口,就看见了他。雨中的他深弓着腰,身上披一件雨衣,正吃力地蹬着三轮车往这边赶。他并不强壮,他在雨中愈发显得可怜和瘦小。她冲下楼,他正好到了门口。他指指车,笑着说,请上车。然后脱下雨衣,将她仔细裹紧。看着他完全暴露在雨中的背影,她突然有些心酸和感动。她想也许,他也应该属于这个舞台,只是为了她,才把舞台交给这辆旧三轮车和火车站前的某个角落。雨中的他一边蹬着三轮车一边唱歌:拉妹子拉,拉妹子拉……她笑了。是的,在雨中,他把她拉回了家。——不仅是身体,还有心。
  她的舞伴一直是那位老师。他仅仅是她的舞伴,他们也仅仅是配合默契的舞伴和无话不谈的朋友。他们一起到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参加比赛和演出,她果真成了大名鼎鼎的明星。可是她知道,她还有一位非常重要的舞伴——那是他。
  所以,那天她问他,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他不解地问她,舞伴?她说是,舞伴。生活中的舞伴,一生一世的舞伴……我们,结婚吧。他盯着她看了很久,紧紧地握了她的手。他当然愿意,他怎么能不愿意呢?他是那么爱她,为了她,他宁愿舍弃自己的工作,宁愿放弃心里喜欢嘴上却不说的舞蹈,宁愿天天守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风里来雨里去。他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他怎么会不愿意呢?
  

一生相守的舞伴(3)
……她常常天南海北地跑,可是只要回来,她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回家。没事时,她常常放起音乐,和他在客厅里跳起舞。当然,他仍然很笨拙。可是他们非常投入和认真,就像多年前一样。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该把动作做到哪里,是把头倚上他的胸膛,还是把下巴搁进他的臂弯……不仅如此,他们几乎时时都在舞蹈。他挥舞着炒勺,看她一眼,她就会把切好的菜倒进锅里;她拖着地板,冲他点点头,他就把旁边的椅子挪开;他和她走在大街上,他回头笑笑,她的手就会插进他的臂弯……她终于理解,其实最美的最华丽的舞蹈,就是最默契最平淡的生活……
  她常常说,那个深深爱着你的人,无疑是你可以一生相守的舞伴。那是对你、对你的爱情的最高奖赏。你无法拒绝。
  

骆驼刺(1)
大漠的边缘,挣扎着长出他们的土屋。那么瘦,那么小,歪歪斜斜着,迎着烈日黄沙,更像一棵长在那里的骆驼刺。事实上他们真的栽了一棵骆驼刺。男人从大漠深处挖回来的,栽进一只废旧的大缸里。他对女人说骆驼刺好栽,一两个月浇一次水就行。到初夏,就会开出鹅黄色的小花。那时,咱们的屋子,也被染成暖
  暖的鹅黄色了。
  大漠里风大,一年两次,一次半年。经常,早晨起来,门就推不开了。男人从窗口跳出去,拿着铁锹,清理试图掩埋他们的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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