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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1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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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万分舍不得,但是雷局长明白梁所长说的有道理,他和杨杲承诺,每年自己都要过去看他,或者隔几年就把他接回家来住,这才勉强止住男孩的嚎哭。
  梁所长的那个旧日好友姓欧文。大家都管他叫“老约克”,他的妻子一早过世,只留了一个叫蒂娜的女儿在身边,才十二岁。
  杨杲是如何在美国开始他的新生活的,这个我并不清楚,现在想来。那恐怕也是万分艰辛的一件事,毕竟他只有隋末的“皇子”经历。因为雷局长全家的过度纵容。杨杲在现代社会过了半年,甚至都不会说普通话——他始终和雷局长和雷局长夫妇用隋朝语言交谈。
  而我所知道的是,一年之后,雷局长去美国看他,甚至因为英语的发音不够地道,而被他这个隋朝儿子善意地嘲笑过。
  短短一年时间,杨杲就变成一个美国孩子。
  杨杲完全适应了当地的生活。这让雷局长和简阿姨万分放心,梁所长和杨杲约定,要他半工半读在“老约克”的农场里打工来支付他的生活费用和学业所需的杂费,所以后来,雷局长给儿子留学攒的那些钱,一分都没用上。
  杨杲在美国念完了中学,又接着念了大学,他学的法律,最后在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找了份工作。雷局长曾问他要不要回国工作,杨杲说他不想回来,那年他在做见习律师,收入已经相当可观了。我爸说,那孩子已经完全适应了国外的环境,再回来就又得脱一层皮。
  虽然不想回国定定居,但是杨杲隔一两年就会回国来看望自己的父亲。等到他工作了几年之后,杨杲就把女友也带回家来了。
  他的女友就是“老约克”的女儿蒂娜,那个从小做他玩伴和“工友”。在他躲在谷仓里哭泣时去看他,一点点帮助他顺利适应美国生活的女孩子。
  我妈说,雷局长万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要娶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妞”,不过在简阿姨看来,蒂娜反而是最适合杨杲的伴侣。
  他们从十几岁开始,就生活在一起,以孩子的独特方式互相磨合,逐渐形成了良好互助的相处模式,后来虽然渐渐大了,彼此间仍然像最初时那么真诚,因为了解了杨杲的一切。所以蒂娜比其他女孩更懂他,也更愿意珍惜他。
  他们在杨杲27岁那年结婚,杨杲把妻子带回国的那个春节,连杨蕾都回来了,这一家人头一次如此齐整的“团圆”在一处。
  我曾经看过他们的婚礼录像。那是我在现实里所见过的最浪漫的婚礼:白鸽,蓝天,鲜花,还有教堂。头发花白的神父,慈祥地注视着新郎与新娘发誓,看他们交换戒指并且相互亲吻,神圣的钟声就此响起
  但是动人的誓言说出之后两年。这美好的姻缘就烟消云散。
  婚后第二年的一个冬日傍晚,杨杲还没下班,独自在家的蒂娜发现冰箱里牛奶快喝光了,于是驱车去镇上购物。
  她在暴风雪里遇到了车祸,死的时候,蒂娜有四个月的身孕。
  出事之后不久,老约克就把电话打到了雷局长的家里,他告诉雷局长,杨杲看起来非常不对头。
  他不去上班,不肯见任何人。也不肯吃东西,始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无论岳父如何在门外劝慰,都不肯出来。
  老约克担心孩子要出事,所以只好连夜向雷局长求救。
  那一次,连蕾蕾都从非洲赶去了美国。
  没有人不明白,杨杲遭受的打击之巨大:他失去的并不仅仅是怀孕的妻子,更是相处了14年的伴侣,是他人生中真正的“另一半”。
  最终,雷局长把杨杲带回了国内。
  回国之后的杨杲,状况依然非常糟糕,他不会中文,无法和人沟通。他也没有办法从丧妻的痛苦拔出来,重新开始生活。除了偶尔使用记得不是太清晰的隋朝语言和父亲交谈之外,杨杲几乎不开口。
  几个月之后,杨杲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要求:他想回隋唐去。
  在杨杲看来,蒂娜的悲剧是自己造成的,如果不是自己错乱了时空。偏偏要从一千多年前跑到如今的美国去,那么蒂娜就不会认识他,不会爱上他也不会和他结婚,更不会那么年轻就失去生命。
  他没法继续留在美国,装得像没事人似的、无视自己造下的这一切孽,他也没法在国内生活下去。
  除了“回去”,他想不出活下去的理由,他是个出错的棋子,他的错位,造成了整盘棋的死局,他必须回到他原来的位置上。
  杨杲的这一要求把大家都惊呆了!
  他怎么可能还回去呢?这男人已经是一个美国人了,他的思维已经完全趋同于那块新大陆了,他喝可乐和雪利酒,他吃牛排和生菜沙拉,他热爱美式足球,他唯一精通的事就是给离婚夫妻分财产,他甚至只会说英语,连隋朝语言,杨杲都记得不是太清楚了这样子的一个人。怎么可能重新回隋唐生活?
  但是杨杲却执意要求把自己送回去,他说只要洗掉这边14年的记忆。就不会对历史造成丝毫的损害。
  我猜想,他也希望把妻子的惨死给同时洗去吧?
  决定下来了,结果是:同意杨杲回去。
  我不知道那一刻,雷局长心里在想些什么,但他一定会觉得痛苦和自责:儿子做出这亲的选择,其实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自此割裂与他的联系吧?毕竟洗去记忆的杨杲,不仅不记得美国的事情,同时也会忘记自己的父亲隋炀帝还活着。
  我无法想象,他究竟是以怎样的一种心情,送走自己的儿子。
  局里经过缜密的挑选,决定把杨杲送回到唐朝初期的首都,也就是贞观年间的长安,他们特意挑了中国历史上最平安幸福的时期和地点。那时候距离隋末并不久,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年代,也是百姓家仓库充足、“商旅野次,无复盗贼”的年代,在这样的环境下,即使是几乎没有古代谋生能力的杨杲,应该也可以顺利活下来。
  杨杲走了之后,雷局长陷入从未有过的消沉中。
  妈妈说她从未见过他那么消沉。哪怕当年发现事实,那么大的打击。雷局长都迅速振作了起来。
  我想,也许雷局长真的老了。他活得太久太久了,人的肉体保持年轻。并不代表人的心灵也会始终年轻向上。
  杨杲究竟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如何在贞观年间活下来的。也没人知道。
  甚至后续监测人员两次重返贞观年。想探究他的状况也都失败了。
  他就像一滴水,融入了原生海洋中,再也难觅其身影。
  杨杲从此,失去了踪迹。
  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章
  杨杲的这件事,曾经引起我和弟弟晓墨的一番讨论,那时候他已经知晓真相了。
  我说,大家都纷纷猜测杨杲是不是已经死了,他在那个似曾相识的世界里,恐怕找不到生存的位置。
  但是晓墨却秉持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杨杲的人生,至此才真正的开始。
  “他从十二岁开始逃避,现在只不过被命运一记无情猛击,像颗台球一样,回到了逃避的起点,没有这一击,也会有下一击,他人生中任何一个稍微大一点的打击,都会造成相同的结果。”晓墨说,“不过这也说明,他真的是清醒了。”
  “逃避?”我有点糊涂,“他逃避了什么?”
  “逃避自己是谁呗。”晓墨淡淡地说,“以为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外国人,有一个外国国籍,一个洋文名字就可以不再去管他究竟是谁了么?他还真以为他叫爱立。克欧文,于公元1998年生于美国加州?”
  我没说话,我隐约觉得晓墨的语气,有些严苛。
  他自己似乎也发觉了这一点,沉默片刻,晓墨才说:“这是没办法的事,姐姐,他根本就不是什么爱立克,那是假的,那些表面东西只能骗骗外人,他心里清楚他究竟是谁。他是赵王杨杲,隋帝国的末代王爷。身为那个隋炀帝的幼子,历经江都之变侥幸活下来,这就是他的起点。他逃不过,那是他真正的根。就算这辈子侥幸逃过了,生儿育女安稳活到老死,他的孩子也会接过棒子。”
  “接力跑么?”我笑起来。
  “差不多。”他点点头,却没笑,“生下来就在起跑线上呀,我们都是不得不接这接力棒的人。”
  我想了想,问:“你怎么想?明白了身世之后。”
  弟策许久没有回答。
  那时候我们坐在他的琴房里,他用一个指头,轻轻敲击着黑白键。钢琴发出低沉的叮咚声。窗外是雨后阴天,湿漉漉的绿叶慢慢滴着水。
  “我爸说,我怎么想都可以。哪怕对他心存鄙视也没关系。”弟弟盯着琴键,突然低声说,“他说话的样子,真让我伤心。”
  “那你怎么说的?”
  “我说:老头,你到底在想什么呢?如果连自己的爸爸都要鄙视。那我还算是人么?”晓墨说着,摇摇头,“他太小看我了。”
  “姑父被人鄙视惯了。”我慢慢说,“亡国之君的骂名他背了千载。无论他在文学史上的成就有多高。”
  “唔,我可不在乎那个,其实,他是什么人根本不重要。”晓墨笑了笑,“爸爸把我当心上宝贝,五岁那年单元楼失火,大雪的天,他光着脚抱着我逃出来,踩在碎玻璃上都不肯停。为了我,他连命都豁得出去,这我再清楚不过了;我妈虽然总被舅舅说是傻大姐,不过嘛,傻大姐自有傻大姐的好。”
  他这么说,我忽然想起幼年时,姑父总是一手牵着我,一手牵着晓,墨去买零食,那时候我和晓墨真是幸福透了!
  “爸爸是被别人涂抹了很多层油彩的人。”晓墨看看我,“舅舅也是。”
  他合上琴盖,走到窗前,怔怔想了会儿,才说:“就我个人而言,更希望爸爸能剥落这些油彩,恢复到之前‘李从嘉’的状态。”
  我微微一怔。
  弟弟的话让我诧异,“从嘉”是姑父最早的名字,那时候他还有强悍的大哥和众兄弟在,作为中主李璟的第六个儿子,姑父本来没什么可能继承父位。是历史给他开了个奇异荒唐的玩笑。
  “那,往后呢?”我又问,“你自己呢?”
  “听天由命。”
  我错愕了一下:“听天由命?”
  他点点头:“和老天搏斗可是很辛苦的,我不想干傻事。”
  “想过往后没?”我又问,“姑父上次说要送你出国的,还是打算学音乐么?”
  “不出国,没那个打算。”晓墨摇摇头。
  看来姑父的愿望再次成空。我想了想,又说:“那大学毕业之后找工作?”
  晓墨怪得很,明明热爱的是音乐,学的却是理科,高考填志愿时非要去上什么电气工程,姑父和姑姑被他搞的没辙,姑父最后说也好,家里出个工程师也不错。
  “差不多算是找工作吧。”他说着,想了想,“想跑长途运输”。
  我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别那么看着我嘛。”晓墨笑起来,“四个瞳仁的人,眼力好,开车正合适。”
  “这理由也太混了吧!”我笑骂他,“姑父得被你给气死!”
  “不会。人是由不得别人指望的。没人比我爹更明白这个道理。”晓墨想了想,“我想到处跑一跑,觉得长途运输这个,很合适我。”
  我说不出话来了。
  “驾驶10吨重型卡车往运京珠高速,那种感觉很不一般。”晓墨慢慢地说,“非常的重,真正的千钧,重力压身,想想看,你是在试图把控一个无比沉重的东西。”
  “可是你的钢琴怎么办?”我有点着急,“开车得把你的手给毁了!”
  “如果有那个必要,也没关系。”
  我糊涂了:“晓墨,你到底要干吗?从小到大我就没有一次搞懂过你!”
  晓墨哈哈大笑:“那是因为你连你自己都搞不懂,当然就搞不懂我啦!”
  他这话好像在奚落我,我有点不太高兴。
  “并不仅仅为了开车,姐姐,我想,这是一种很适合写诗的生活。”晓墨用指甲咯吱咯吱挠了挠下巴,“我好像定不下来,奇怪得很,似乎我在哪里都感觉不对劲,找不到自己的所在,所以必须处在变动不居中。”
  我能理解他的感受,至于写诗这种话,倒不是因为弟弟知道了姑父的事情,据我所知,很早以前他就在写一些细碎的句子了。
  “拐角处绿花灿烂,我的油箱。满。”他笑起来,“不是很像一首现代诗?”
  拐角处绿花灿烂
  我的油箱
  “这么说,想当个诗人?像姑父那样的?”我问。事实上,姑父到现在早就不写词了,他转头去写别的东西了。
  “现在还说不准,我还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样的。
  “他慢慢说,“也许到三、四十岁才能明白呢,还是那句话,听天由命。”
  关于弟弟的决定,我可不知道姑父和姑姑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们早就放弃了替弟弟安排人生的打算,因为这个孩子从幼年期开始,就根本不听从任何人的安排。
  “我们都得努力寻找自己的人生,但事实上我们又很难在现有的这个世界里寻找到它。姐姐,就这一点而言,我们这些古人的孩子,甚至比我们的父母更加辛苦。因为他们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命运,而我们。却还不明白。”
  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这么做,哪怕为之送命。
  海因莱因曾说:一个人真正成年的标志,就是当他找到一个愿意去为之送命的目标之时。关于弟弟的结束语,我深深赞同他的观点。
  刚才我曾经提到过,我所知道的两个家庭,全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伤痕。除了雷局长一家,另外一个。就是凌局长的家庭。
  关于凌局长夫妇的“轶闻”,我是从父母和亲友们那儿听来的,虽然每一张嘴说的都不尽相同,但是相处这么多年,听了这么久,我也多少能够把听来的“八卦”,系统组织起来,穿缀成一张完整的图案。
  据说一开始,小鹏的爸爸是凌局长参与的“古人”改造对象,虽然不是由凌局长来负责——那时候她刚刚博士毕业,在梁所长手下做助理——凌局长目睹和参与了全部的改造过程,包括手术后期,她负责监控小鹏的爸爸的康复情况。
  所以最初,两个人的关系是近似“病人”与“医生”那种,一开始。小鹏的爸爸管凌局长叫“凌博士”。但是后来时间久了,他就擅作主张,不肯叫“凌博士”了,而非要喊她“小涓”。
  小鹏爸爸的这种擅自改口,引起了凌局长当时的未婚夫的不满,但是一开始凌局长倒没觉得有什么,反正很多人喊她“小涓”,所长,同事们,都这么叫。
  我爸说,或许她那位未婚夫一早就看出了危险所在。
  总之,这就是开端:因为凌局长的宽容,那一个就更加的“得寸进尺”了。
  因为需要顺利适应现代社会。所以凌局长每日要花很多时间对小鹏的爸爸进行训练,他们一开始并未做很大的指望,只希望他能正常生活下来,但是身为一个完全的现代人。他们无法想象古人适应现代社会有多么的困难。
  同时在做这项工作的并不仅仅是凌局长一个,人,但是据说很明显,她是最尽心的一个,我妈开玩笑说这是女性独有的天性:就像抚养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除了护士之外,凌局长是当时工作人员里,唯一的女性。
  我爸说这正是凌局长犯的一个“错误”,而这个浪漫的错误,也将铸就她接下来数十年漫长的情感生活。她的错误就是:轻敌。
  那是接触古人尤其是刚过来的古人的现代人,普遍容易犯的一个错误。现代人会很轻易地觉得,古人没什么可怕的,因为他们看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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