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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林 创刊30周年外国小说巡展(下)-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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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哈里斯压低嗓子骂了声:“操。”
梅莉莎在救护车的引擎罩上打开手提电脑,翻开屏幕,摁下功能键,屏幕亮了。
在你看到这段话时,梅莉莎,不要因为我的死而得意忘形。你和你的那些穿长统靴的朋友们——至少是那些还活着的——一定会怀念我的。这就足够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选择按照自己的方式离去,而不是按照你的方式。
在二战即将结束时,约瑟夫?戈培尔曾在希特勒的掩体中写下了第三帝国的墓志铭:“当我们离去时,会让整个地球为我们颤抖。”这个世界为此已经等了五十年,现在,这一时刻终于来临了。
找一个孩子来完成元首的工作吧,梅莉莎。这还不是“终结”,一切才刚刚开始。
阿。
另:圆罐中的黄油曲奇的味道好极了。
她关上电脑,合上显示器,找到哈里斯。
“你没事吧?”他说。
她点点头,颤抖着。潮湿的天气冰冷刺骨。
“狗日的差点把咱们给做了,”哈里斯说。“我们有两个特工烧伤了。”
梅莉莎朝那边看了看,见他们正被抬进救护车。“严重吗?”
哈里斯耸了耸肩。两人面面相觑。
“怎么了?”哈里斯问。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自杀,”她说。
哈里斯朝一个特工喊道,“吉姆——坐那辆特快专递的车去,好吗?”他转向梅莉莎,答道,“他明知自己活不了几天,所以想在死的时候拉咱们几个做垫背。”
梅莉莎知道,如果阿道沃尔夫有充分的理由要自杀的话,他完全可以做得到,但杀死几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就是他的理由吗?她不这样认为。他的自杀不过是一种小把戏,目的是要掩盖别的什么事。那为什么要用火呢?他痛恨火。有一次他在给她的电子邮件中说,“火是给焚尸炉用的,而焚尸炉则是给犹太人用的。”
见哈里斯朝一群联邦调查局特工走去,她拿起手提电脑向他示意,要拿走它,然后就向一辆联邦调查局的警车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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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道沃尔夫喜欢玩游戏。但他怎样才能败中取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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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告别(1)
第一章
那么我来告诉你吧。我把一切都讲给你听,因为倾诉是抚慰灵魂的一剂良药。当然我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解脱心灵的重负,比如宗教,比如托尼·罗宾斯的行为心理训练,或者去找午夜药房里友好的药师。但这些方式似乎都不如倾诉让我觉得安全。对待我的灵魂,我采取的是医生对待病人的态度:最重要的是,不要造成任何伤害。
完全背离了我的一贯原则——这就是我所做的。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我的生活就全毁了——在此之前我的生活虽够不上最高标准,却也是极体面的。事实证明,道德高尚与品德污点之间只有一线之隔,只要一两个由欲望驱使的轻率决定就足以毁掉一个人的清白。我以为我只是在选择女人。我以为我靠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她的心——我不应该这么想,尽管这是实情。我只是在向你诉说心事的时候才这么说。然而,现在她成了追索我的幽灵,对我进行着道德审判。
一旦被女人的眼睛迷住,你的道德就开始崩溃了。当我看着她的眼睛时,我的脑子变得一片空白。我惟一意识到的是,她在我的办公室里,在不停地哭。过了不知多久,我请她坐下。她的名字叫维奥丽塔·拉米雷斯。 我并不在意她的仿皮手提包,廉价裙子,还有长统袜上的抽丝。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她来错了地方。毫无疑问,是来错了,就像天时美手表被错放在卖游艇的店里。我全神贯注于她毫无瑕疵的棕红色皮肤,朝后梳的乌黑头发,还有深邃的棕色眼睛。一种熟悉的感觉在我体内升腾,荷尔蒙冲击着细胞,神经元被激活。然而人类100万年的进化使我能够控制住自己,保持正常的思维。
在卡锡·威廉斯·道格拉斯律师事务所,委托人通常不会在我的办公室里哭泣。他们更多的是咆哮、咒骂,甚至——如果我很幸运的话——全神贯注地倾听。但他们为得到坐在我对面椅子上的权利付出了每小时400美元的高价,我不便对他们的行为抱怨什么。一个哭泣的女人却是另一回事。我情不自禁地突然站起身,问她是否要喝点什么。她真的是美若天仙,而且在不停地哭泣。我无法对她置之不理。
卡利兹是她孩子的父亲,她说。发生了一个误会;他惹恼了警察;警察就陷害他携带毒品。他其实是个好人,只是别人不太了解他。他那张嘴不饶人,所以警察就要给他点厉害尝尝。当然他也不是好惹的,这个她晓得——她脸上深色化妆遮住的是一块淤青吗?——哦,这个跟他没有关系。
我不知道她是否意识到她在我眼里是多么富有魅力。我注视着她,注视着一滴滴泪珠从她的脸颊滚落,不禁被深深地迷住了。她交叉起双腿时,我屏住了呼吸。这并不意味着我不尊重女性。相反,自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就一直很尊重她们:我珍视母亲怀抱的温暖,钦佩女同事们过人的才智。但问题是,男女平等的思想对人的肉体没有任何意义,而她却有一种单纯的、脆弱的气质令我的整个灵魂都渴望得到她。
一些必要的解释工作我还是做了:我们事务所不受理有关毒品的案子,事实上任何刑事案件我们都不涉及。听到这话,她哭得更厉害了,到最后我都不忍心提起律师费的事,很明显她付不起。不过这也没关系,因为卡锡·威廉斯·道格拉斯律师事务所宁愿把死神请到办公室来也不会愿意为毒贩辩护。于是我就对她说我手上的案子已经太多了(这是实话),而且我也没有权力改变所里的规定。她站起身,握了握我的手,眼泪汪汪地、很没面子地离开了我的办公室。她走后的几个小时里,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她的形象。我直瞪瞪地看着她刚才坐过的沙发,心里祈祷着她能再回来。接下来的两天里,我在办公室都无法静下心来做任何事。最后,我终于给她打了电话,告诉她我会想办法帮她。实话说吧,为了能再见到她,让我上天入地我都干。
说服事务所接下这个案子可不容易。卡锡·威廉斯·道格拉斯律师事务所千方百计尽量不和法律援助沾边。这家事务所占据沃克大厦整整三层楼面。沃克大厦位于亚特兰大城的巴克德区,在这里年老或者贫穷都是一种罪过。如果说有谁想去贫民窟玩几天的话,那可不会是我杰克·哈蒙德。从法学院毕业三年后,我搬到了亚特兰大——该城像一块磁铁,把美国东南部零散的人吸引到了一起——我在这里每周工作70小时,通常报复似的花掉所有的工资,甚至透支。我决不能出任何差错。尽管如此,我还是预约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之一弗兰克·卡锡,和他见一面。
最后的告别(2)
卡锡今年70岁。他开始创业的那个时期,为穷人或慈善机构提供无偿服务是每个大事务所的义务。直到80年代初期,社会对律师事务所仍有这样的期待,法官也会将提供无偿服务的任务指定给他们。这样的做法很对卡锡的胃口:他属于老派的南方开明人士,对有关民权的案子特别容易动情。到现在他还经常讲他们在60年代营救抗议者出狱的故事,这些人入狱的罪名大多是坐在了饭店里黑人不该坐的地方。所以,虽然他不会赞成受理与毒品有关的案子,但一个哭泣的姑娘加上由种族歧视造成的非法拘留很可能会引起他的关注。
我不常见到卡锡;在律师事务所这个等级森严的世界,他处于奥林匹斯山顶,很难得去两层楼下面的“地狱”,那里是年轻律师们工作的地方。虽然我工作异常卖力——主要是想通过拼命工作让人们忘掉我是在亚拉巴马州的多森这个小地方长大的,我的少年时代平常得就像纸板刻出来的一样——我接触事务所上层的机会是极其有限的。来到这里之前我觉得自己很有点法律方面的天赋。在卡锡?威廉斯?道格拉斯律师事务所待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发现作为亚拉巴马州多森市最聪明的男孩只不过是一颗在泥潭里闪亮的钻石而已。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事去找事务所创始人谈谈可能对我的前途会有好处。
刚与他谈起这事,我就知道找对了人。有一阵我甚至担心他会亲自上阵和我一起代理这个案子。对于身家数百万的卡锡来说,接手这样一个案子就相当于带着募捐箱站在杂货店门外一两个钟头帮救世军募捐:这对灵魂有益。也许他觉得这种表达法律界宽广胸怀的方式并花不了几个小时,权当是换换口味。审理毒品案件的法庭就附设在警察局内,地方极小,只有10个座位,比一个旋转门的占地面积大不了多少。
第二天上午我来到富尔顿县监狱的最深处,与卡利兹见面。那里的气氛让人感觉非常难受。人的痛苦,汗馊味,冷漠的官僚作风,金属文件柜,有家难归的人,体态臃肿的警察,还有永远都亮着的荧光灯……这一切的一切,日积月累,化作了令人窒息的不快,弥漫在空气中。一名警察一言不发地带着我来到一间毫无特色的房间,里面有两把金属椅子和一张长桌。
几分钟后,卡利兹走了进来。这是个我一见就觉得讨厌的人。他才20岁出头,却用那种低级流氓才有的侮慢、空洞的眼神瞪着人。他的眼睛里时常闪烁着没来由的愠怒,而这样的眼神分明是反社会行为的预兆。他目前还不具有的坏品质以后肯定会在国家监狱这所培养残酷品性的学校里获得。想让他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叙述一遍简直比登天还难。这人撒起谎来毫不费力。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说:“不,是警察把毒品放到了车里。我从来不携带毒品。对你是个坏消息吧,我从来不碰那玩意儿。”
废话,我心里想道,一点没答到点子上。真正重要的问题是,一开始他的车为什么被警察拦下,双方争执了一会儿以后,车子后排座椅为何被卸下、拆开,后备厢又为何被彻底搜查。开车人的态度不好不能成为无视宪法的理由。
要以米戈尔?卡利兹的供词告倒亚特兰大警察可不像在公园里散步那么容易。然而当天傍晚时分我与那两位警察一见面,我的想法就变了。他们的相貌举止和卡利兹描述的分毫不差。从那一刻起我便确信不管卡利兹是否有罪,这次他肯定能逃脱。这两个警察是那种心地卑鄙的混蛋,而且他们内心的卑琐全都写在了脸上。他们两个让我想起了卡利兹本人:他们都属于暴徒一类的人,利用社会的苦难谋生。在对付卡利兹的过程中,他们表露出本性中最丑恶的一面,这也是人性所致——没有人喜欢自己的缺点被彰显出来。我从他们的眼睛里读到了这样的信息:他们不喜欢拉美裔,不喜欢卡利兹。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不喜欢那些不害怕他们的人。如果我选择具有合适的性格和道德倾向的人们组成陪审团,只消看这两个警察一眼就足以让他们决定解除对卡利兹的拘禁。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和上面分析的案子没多大关系。我带着他的女友去吃饭,三四个小时以后;话题便转到了她一无所知的领域:法学院,还有我背着行囊游历欧洲的那个夏天——那次的游程不过三四周,可我们几杯饮料都喝完了却仍在聊着这个话题。我们还谈起一瓶真正的好酒的价钱无法与一些不太重要的东西比较。其实我对酒啊、价格啊什么的并不在行,可我说话时她那双深邃明亮的眼睛一直望着我,这就足够了。那是一个细雨的秋夜,她小鸟依人般地偎在我身边,和我一起从巴克德区的商店前走过。这是一个永远不可能属于她的世界。那天她穿一身黑色的裙子,略微太紧身了些,略微太短了些——贫民窟的女孩去一些体面的地方总是这么打扮。
最后的告别(3)
“勾引”这样的字眼往往意味着有一个受害者,而我们后来发生的事情糊里糊涂的说不清有没有受害者,因而不能说谁勾引谁。不知不觉地,我开始幻想如果在她的美貌中沉醉,在她亮闪闪的棕色双眸中看到自己,会是怎样一种感觉。一起度过了几个小时后,我邀请她到我的住处去——我跟她说的时候,紧张得结巴起来,幸好她似乎没注意到——我对自己说,我们回去只是继续交谈,一起多相处一会儿。可是到了我的公寓以后,她对我特亲昵,鬓发厮磨之际将Ru房贴近我的胸脯,我禁不住伸出双臂搂住她,决心像对待我心目中的天使那样对待她。引诱我的不是情欲,而是和引诱魔鬼撒旦的罪孽一样:想扮演上帝。我要将维奥丽塔?拉米雷斯从尘世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并且希望她因此崇拜我。
第二天一早,我从睡梦中蒙蒙??地醒来,感觉被褥沙沙作响,同时一缕沁人心脾的女人香味向我袭来,弄得我晕乎乎的。她一声叹息,翻过身去,棕红色的后背贴在我的体侧。我闭上眼睛,心里涌出一股深深的、实实在在的快乐。她睡得那么香甜,那么无忧无虑,我不禁又在想,上帝真能捉弄人,常常将维奥丽塔这样的天使配给卡利兹那样的渣滓。也许这是我的浪漫幻想。现在想来,确实是这么回事,因为那时的我还有能力去作一些浪漫幻想。也许她就是有恋坏男孩情结,也许与卡利兹这样的男人约会,她觉得自己在扮演母亲的角色帮他改邪归正。也许和我一样,她也有自己要拯救的对象,而卡利兹正是一个需要被拯救的人。人的内心世界真是无比复杂。
我躺在她身边,心里想着我们俩之间发生的事应该算作浪漫呢,还是太随便了?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的因素太少,因此一直到现在我都没弄清楚。这大概是上帝的一种手段,男女交欢时在他们身上撒下足够的“天使粉”,让他们迷迷糊糊,不知所为,只有等到事情过后回头看时才醒悟到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我们双双坠入了爱河。到第四次约会时,我们已完全忘记了彼此的身份。我清楚地记得,第二天她终于醒来开始穿衣服时,我觉得她比夜里更加迷人。想想真是奇妙,她虽然举止如常,身体内却有了我的一部分,每一个遗传密码都含有我生命的精华。我的心头不禁荡漾起一股甜蜜无比的快乐。
她离开之前我们没说多少话。她穿好衣服,很有风度地悄悄走了,没有向我提出什么要求,没有施加什么压力。但我明白自己的任务:我必须把米戈尔?卡利兹弄出监狱。不说别的,我欠她这份情。因为我和她之间的事,我也欠他这份情。
我给他买了衣服。我自己付的钱,也许是出于赎罪的心理吧。我知道我越过了道德的防线,尽管最近这些防线后退得太快,我都不知道它们究竟在哪儿了。只有一点我非常清楚:打赢这场官司才是最道德的。
我到监狱见卡利兹时,把衣服给了他。他默默地收下了。我等他换好衣服去法庭作证。换上西服的他看起来蛮精神的,而且也不显得滑头,正适合出庭的需要。我不想让陪审员们知道是我给他的衣服,所以我买的是廉价货,不是很时髦的那种。
审判刚进行了10分钟,我就明白穿什么衣服是无关紧要的。事先我做了大量的、详尽的准备工作,预备在庭上就宪法有关搜查、没收以及种族偏见等旁征博引。然而这些根本用不着。法庭里每一个人都惊愕地看着证人席上的警官,他正在大发雷霆,毫不掩饰他对亚特兰大城内所有有色人种的厌恶。事实上我在想检察官还要让这样的场面持续多久。然而她别无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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