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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小史-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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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他的生存技巧具有相当的助益。
在某些方面,家康的成功大多归功于决心、务实、敏捷以及好运等因素的混合。作为一个生活在危险时代的不寻常的幸存者,他的一生完全可以做为冒险故事与电影的题材。
家康于1542年出生于三河国(今日爱知县的一部分),取名松平竹千代。他出生时,其母仅15岁,其父松平广忠(1526~1549)是三河国的低阶武将,年仅17岁。松平家族跟其邻人不和——西边的织田氏与东边的今川氏。松平家族跟今川氏缔结不稳定的同盟,而在1547年,为了加强同盟,广忠同意派他的幼儿竹千代到今川家作为人质。但在前往今川氏据点骏府(静冈)途中,竹千代被织田的武士所俘虏,被带去织田的据点名古屋。1549年广忠死时,织田家族与松平家族宣布停战,而竹千代恢复作为今川的人质的角色。
竹千代与今川家族同住直到1560年,似乎相当安稳。在此期间,他还十几岁时就娶妻生子,当起爸爸来,和其父一样。他甚至与今川一起参加战役。然后,1560年,骏河国大名今川义元在桶狭间之战中被织田信长杀死,竹千代(这时已改名为元康)被今川氏释放,并事实上成为信长的盟友。
由于他自己家族(松平氏)领地三河国的西界这时借着这联盟已获安全,元康把注意力转移至东边的今川领地骏河国,至1568年已逐渐获得对骏河国的控制。至此阶段,他再度改名,改为德川家康。1570年,他把据点迁至今川氏昔日据点静冈,而在其后十年,利用他跟信长的同盟,他能够扩张其领地。信长曾怀疑家康是否效忠于他,但家康消除了信长的疑虑。1579年,他派人杀死自己的妻子与长子,作为效忠信长的证据,因为信长怀疑他们两人跟他的宿敌武田家族共谋。
当1582年信长死时,家康趁随之而来的混乱形势,占领武田领地甲斐国与信浓国(今日山梨县与长野县)。他现在是信长的继承人秀吉不可小看的一大势力。
1584年,家康尝试挑战秀吉的权威,但失败了,翌年,他承认秀吉为其领主。然后,他们组成一个不稳固的联盟,该联盟协助秀吉征服关东的北条氏(与镰仓时代的北条氏无关)。秀吉把取自北条氏的领地奖赏给家康,但因为秀吉仍怀疑家康是否效忠于他,因此秀吉强迫家康放弃现有领地,接受北条氏的领地。家康没什么选择余地,只好同意。然而,家康没迁移至北条氏据点小田原,反而选择地理位置比较接近领地中央的渔村江户。这偏僻的小村后来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都市之一与主要的经济首都——东京。
其后几年,家康巩固了他事实上包括整个关东平原的广大领地。他建造的江户城,在明治维新后被用来作为皇居。他被许多大名承认为其领主,因此他敢于废弃自己在秀吉临终时所作的保护其幼嗣子秀赖的诺言。1600年在关原之战获胜后,他有效地掌握了全国最高权力。
为了使其地位合法化,1603年家康接受后阳成天皇(1586~1611在位)颁授的征夷大将军头衔(自从1588年以来无人使用这一头衔)。这时他61岁。跟以前的天皇与将军的做法一样,仅两年后,他让位给其子秀忠(1579~1632)。虽然秀忠不是幼童,家康本人却继续掌握实权。家康提早让位有助于确保其家族地位的持续,这一持续性因1623年秀忠本人提早让位而加强。
秀赖仍是潜在威胁。家康花费了若干年去除这一威胁,1615年他终于设法摧毁秀赖据点大阪城。当濒临失败时,年龄仅有22岁的秀赖自杀而死。他7岁的儿子国松被俘,然后被斩首处死。
同样在1615年,家康也发布管理朝廷与武家的法律。虽然朝廷让家康的地位合法化,家康也恭敬地对待朝廷,但他还是向朝廷清楚表明朝廷的权威仅仅是形式与仪式上的。朝廷受制于幕府的控制,幕府保留对朝廷所有任命案的批准权。家康厉行相关法度来控制武家,武家必须遵行下列事项:
第一节 稳定才能够生存(2)
⊙不得在新领地居住;
⊙所有罪犯必须逐出领地;
⊙大名的婚姻必须由幕府批准;
⊙不准建造新城堡,甚至修理现有的城堡也必须由幕府批准;
⊙发现相邻领地有新举动或派阀阴谋必须立即向幕府报告;
⊙大名的行列必须相称于大名的位阶,有特定数目的家臣随行;
⊙大名必须遵行特定的衣着规定;
⊙没有位阶者不得乘轿。
家康清楚了解,稳定与正统是维持控制的要素。变革不合需要,因为变革难以预测。流动性是威胁。人民愈是按规定的方式行动,他们愈不会构成威胁。未能按预期行动甚至可以用死罪来加以惩罚。据闻家康把“失敬行为”定义为“非预期的行为”,而武士可以用剑将失敬者斩首。
翌年,1616年,家康病死,敕谥“东照大权现”。他带给全国多少和解,这还有待争论,但他对维护国家统一确实有所贡献。
他的正统与稳定的政策被其子秀忠与大多数继承人所遵从,继承人全部是德川家族的人。尽管可能只是建立在秀吉已实行的政策之上。
继武家诸法度(管理武家的规定)之后,不久家康发布管理其他阶级的规定。这些法度不仅规定诸如工作与住所的类型与地点以及衣着类型,也规定具体小事,诸如一个特定阶级的人可以给特定性别与年龄的子孙什么样的礼物,他们可以吃什么类型的食物,甚至于他们可以在何处建造厕所。1649年家康的孙子家光(1623~1651将军)统治下发布的庆安告示,就是这类规定的好例子。
秀吉冻结阶级是厉行正统与稳定的一个重要手段。这措施现在扩充至中国式的士农工商阶层制。这一制度是对中国士农工商制度的微小修正,特别在有关武士居首位方面。农民比工匠与商人位阶高,因为儒家认为农民是主要生产者。在每个阶级内,尤其是武士阶级,有进一步的位阶细分。
朝廷贵族、僧侣与尼姑在这些阶级之外,而在这些阶级之下有“秽多”(今日的部落民)与“非人”两个贱民阶级。他们从事诸如屠宰、埋葬等被轻视的“不洁”活动,或诸如行商与表演等“可疑的”活动。部落民至今仍与主流社会隔离。
不洁理论上定义于宗教基础上,尤其是神道所说的污秽。这一概念可回溯至奈良时代前,大多意指身体的污秽或死亡或重病,但实际上也包括广泛范围的“不受欢迎的事物”。月经也算是污秽,意味女人通常被视为不洁,虽然显然她们未被排除于主流社会之外。但她们被禁止进入诸如富士山等圣地(事实上至今女性仍被禁止进入某些山),尽管神道最高神祇天照大神是女神。
理论上阶级是世袭的,阶级之间的流动很困难,但实际上这并非如一般认为的那般不可能。阶级的主要区分在武士与非武士之间。
不同阶级之间的收养绝非没有,而财富也能够为改变社会地位创造奇迹。工匠与商人之间的区别始终是微小的,在本时代后半期,农民与工匠的区别也变得模糊,这主要是由于在这两个活动领域都有兼职工作所致。理论上的武士与商人之间甚至也有一些模糊,尤其在早期当外国贸易被允许时。幕府与大多数大名使用“御用商人”,后者在早期至少是武士阶级,尽管
他们从事商业活动。本时代后期有些商人被允许享有某些武士特权,如随身佩剑。在本时代末期也有武士从事商业活动。在整个德川时代,农民与武士之间的阶级区别有某种程度的模糊,因为村长往往也被允许享有随身佩剑的武士特权。
武士仅占全国总人口约6%,且包括大多数的官僚,因为官僚实际上由武士转变而来。非武士基本上区分为居住在乡村的人与居住在城市的人。
德川也重视秀吉的重新分配领地的政策。将军本人拥有全国可耕地的大约1/4,另外还拥有大城市、港口以及矿藏。剩下的土地依据战略需要与大名的亲疏分配给大约275个大名。大名分为亲藩(亲人)、谱代(传统家臣)、外样(效忠程度可疑的外围大名)。虽然数目时有变动,一般来说有大约25位亲藩、150位谱代和100位外样。
第一节 稳定才能够生存(3)
大名被分配领地(藩)之后,也不能放松。虽然理论上他们在诸如课税权与包括执法在内的领地行政等事务上有相当的自治权,但他们实际上被期待遵从幕府建立的模范与纲领。事实上,地方政府变成他们的责任,而他们必须执行其责任让幕府满意。幕府经常监督他们的行为。稍有不服从的表示,他们就被处罚。仅在德川统治的最初50年内,就有不下213位大名(大多数)因为或真或假的罪名失去整个或部分领地。在同时期,172位新大名因为忠诚的服务被授予领地作为奖赏,增加领地作为奖赏的事例有206件,大名被调至其他领地的事件有281件。
德川家康的盔甲
秀吉强制可能有麻烦的大名把家人留在幕府作为人质的做法,由家康予以扩充成为一种名叫“参勤交代”的制度。根据这一制度,除了少数例外,每一位大名必须轮流一年在幕府,一年在其领地,而其家人永久居留在江户。在江户及其领地分别维持住所以及定期带领家臣随员往返江户的庞大费用,也有助于防止大名攒聚太大财力。事实上,这一制度耗费大名约半数或超过半数收入。他们也必须在特定的日期沿着有幕府部队守卫的特定路线往返幕府。
德川幕府所采取的限制民众之间的流动性与防止潜在不稳定的其他措施包括:
⊙检查陆路旅行,在领地之间的关卡,旅客必须持有并出示官方发给的旅行文件;
⊙宵禁制度防止人民未经授权在夜间走动,尤其在他们自己的城区外;
⊙为求封建统治的安全,每一大河故意不设桥梁,而用渡船或者步涉;
⊙街道上不许通行牛马车;
⊙使用秘密警察刺探任何可疑活动。
对违反者的处罚通常很严厉,特别在德川直接控制的领地大城镇里。由于轻盗窃罪或甚至因疏忽导致自己家屋着火被处死的很普遍,因为当时的家屋大多是木制的,火灾对社区尤其构成危险。有时全家甚至于邻居随同犯人一起被处死,因为秀吉的连坐法原则被严格执行。尤其是家长与五人组(由邻近五户农家组成)必须为其成员的犯罪行为负连带责任。
依现代标准来看,当时欧洲的刑罚也很严厉,但当时日本刑罚的严厉程度足以让来日本的欧洲访客震惊。17世纪前半期曾在日本居留多年的法国人法兰西斯·卡隆(Francois Caron)指出:
他们的刑罚方式有烘烤、焚烧、钉十字架、用四只公牛拖拽以及投入油或水中煮沸。
意大利访客法兰西斯哥·卡勒提(Francesco Carletti)评论说:
许多人因为诸如偷窃萝卜等轻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有时他们把怀里抱婴儿的女人钉在十字架上,让两人在痛苦中哀号死去。他们的处罚实在极端残忍、野蛮、不人道。
他们两人都省略不提斩首,当时斩首很普遍,但斩首并非对已被处死的平民最后的用刀。武士有一种称为“试切”(tameshigiri)的习惯,用已被处死的罪犯试刀剑是否锋利,直到“可怜的尸体被剁成碎肉,留在那儿给狗、鸟吃”。好刀刃可以一击切穿三具尸体,最高纪录是七具尸体,而试切不限于尸体。
被判死刑的武士与贵族有时也遭受类似命运,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有切腹自杀的“特权”。这是起源于平安时代的习俗,意在显示被害人灵魂的纯净,因为灵魂被认为存在于腹部。至此阶段,切腹自杀往往已仪式化或甚至象征化,当被害人切腹后,他的一名友人立即用剑砍下他的头。
刑罚的严厉与将近一千年前的律令制的相对宽大形成有趣对比,并暗示朝廷统治与武家统治的一个差别。同时,处罚继续基于不服从与捣乱,而非基于道德判断。
连坐法原则使得人们对于欢迎任何陌生人进入他们中间显得非常谨慎。在一个行动受到控制的时代,陌生人原已够可疑的了,但当整个社区可能因为一个陌生人的罪行被处罚甚至处死时,那么不接受陌生人是有其道理的。这跟一般日本人至今不愿和陌生人牵扯在一起有很大关系。这也跟内团体与外团体的区别有关。这一区别具体表现在日本人的内与外的概念中,这些概念被认为是日本人团体组成与归属、认同之认识的根本。这些概念被许多评论家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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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稳定才能够生存(4)
严厉的连坐处罚在理论上且有时在实际上应用于大名领地的乡村,但那儿的生活往往较容易。这是因为只要乡村缴纳税收且没有明显的犯法或反抗情形,许多大名通常乐于不干涉其领内乡村的事务。除了重案之外,乡村的惩戒通常由名主(村长)或百姓代(代表村民监督名主)处理,而惩戒方式通常是罚款或征税,流放是最糟的处罚之一。
因此,不管村里实际的混乱情况如何,村民向大名的官员提出的必定是和平景象。这顺从的“应酬话”理念是近代日本的另一重要遗产。这是正式权威与实际权力的关系,也是日本人外观与内在现实之区别的另一要素。假如某人外观上严守规则并尊重权威,且不引起任何真正的骚乱,很可能他就平安无事,甚至拥有有限度的自由。今日的日本也是如此。
西洋人总是惹麻烦。他们不熟悉日本人的作风,行为难以预测且往往无礼,说奇怪的难以掌握的语言,对于某种凌驾天皇与将军的神力有奇怪的想法。他们的贸易有用且可靠,而他们有一些有用的技术,但他们只是让将军寝食不安。尤其,他们的不妥协的天主(或上帝)对将军权威构成的挑战是一大问题,这并非神学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假如西洋人信基督只是自己的事,不尝试借着讲道与道德判断来主张天主(或上帝)的权威,他们可能受到较好的对待。日本那时是(现在也是)宗教宽容之地。信长对佛教徒的征战是基于政治而非宗教理由,而秀吉以及德川氏对天主教徒的行动也是如此。
虽然日本人不很关切神学宗派,天主教被视为比近来崛起的基督更正教(Protestantism,一般译作新教)更具威胁性。这可能因为天主教徒是由当时在日本的耶稣信徒的绝大多数构成(皈依基督的日本人也几乎全是天主教徒),或者因为他们当时狂热地向欧洲以外的地区传教。然而,最有可能的,这大多是因为幕府知道天主教国家积极在新大陆建造殖民帝国。哥伦布本人来自天主教国家。此外,天主教会甚至有自己的国家梵蒂冈,还有时常卷入政治的教皇。这都清楚暗示,天主教会不仅仅关切属灵层次。
总之,基督教(包括天主教)象征西洋人在日本的活动与对幕府权力和权威的威胁。
英文“Christianity”一词意味信仰耶稣的各宗派,包括天主教与新教的各宗派。但中文的“基督教”一词意味新教各宗派,并不包括天主教。因此,本节英文原文是Christianity时,译者将其译成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因为本节所指的Christianity主要系指天主教。在欧洲发生宗教改革后,天主教积极向欧洲以外地区传教,以弥补天主教势力在欧洲的后退,新教积极在东亚传教要等到19世纪后。而英文的“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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