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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明末清初-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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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迟不来,仓库烧塌,我们就不得不冒险冲出去跟杀手拼命。

  外面响起一阵呼喝声,叮叮当当刀剑相击,仿佛有人在厮杀,有人气喘喘叫道:“少将军,敌人刀快得很,弟兄们挡不住啦!”先前那人道:“既是如此,撤了吧,算这姓李的狗贼命大!”

  我精神一振:“救兵来了!”捂头冲了出去,刚一出门就觉得不对,几口刀剑泛着寒光,劈头盖脸剁将下来。一名亲卫奋力替我挡开一剑,却被一刀劈飞半个头颅。胡一刀拉着我且战且走,忽然脚下一空,跌下一处堡坎,十余个杀手纷纷跃下,我和亲卫们被逼到一处墙角,退无可退,只得背墙一战。这时好几座仓库均被引燃,火光照亮了半条街,我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腰悬佩剑,手持一张大弓,在火光中走来走去,仿佛一头尖牙利爪的豹子在搜寻猎物,忽然跃上一座石台,张弓搭箭,我似乎清晰地看见箭头反射着寒光,箭羽在空气中旋转,肩窝一痛,已经中了一箭!

  “砰!”远处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接着又连响了好几枪。

  那个青年本来还在寻找射我的角度,此时不得不放弃,掉转方向往枪响的地方射了几箭,唿哨一声,带着手下扬长而去。

  我目送着杀手们离去,肩头已经麻木,眼皮越来越重,我渐渐失去了知觉……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42章 小巷杀机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天已大亮,我躺在刘怀卿送我的别墅里,房间一股刺鼻的中药味,我想起身,左肩窝一阵钻心的疼痛,这才想起码头仓库街的那场狙杀。

  房间里还有别人,我听见梅仙惊喜地叫了一声,接着门外喧哗声起,黑压压涌进来一大堆人:洪春雷,林尊贤,刘惟明,马超……

  洪春雷告诉我,昨天他们正在傅天钧那里吃饭,忽然听见码头起火,隐隐还传来喊杀声,急忙出来查看,却见我倒在血泊中。洪春雷还没有说完,刘惟明便抢过话头忿忿咒骂,说武大定这家伙越来越卑鄙无耻,以前火并同袍倒也罢了,现在竟然搞起了暗杀,哪天落到他手里,定要叫他不得好死。

  马超说:“我看此事并不简单。”

  马超只是淡淡的一句,并没有说明理由,然而大家都陷入思索。洪春雷道:“南岸至重庆的各处渡口均有官兵把守,盘查严密,武大定怎么可能派这么多杀手过江?”

  我道:“有什么不可能?杀手最多不过百把人,只要分散开来,从下游过江北,从上游绕过浮图关,都可以越过重庆,往嘉陵江这边会齐。”

  刘惟明转向马超:“兄弟,你可是发现什么蹊跷?”

  马超道:“我也是事后听胡二毛……也就是公子的亲卫头领说起,他说贼子引他们出来时有番对话,他们的头目居然叫做少将军。”

  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了,连忙点头确认:“武大定可有什么儿子侄子之类?”

  刘惟明马超一起摇头,刘惟明道:“武大定身边女人不少,儿女却没一个;以前有个族侄,早在川北便战死了,而且我们摇黄也没有称头领子侄作少将军的规矩。”

  这么说起来就奇怪了。我们暂时搁下这个难题。我想起我的亲卫胡一刀,以前就觉得他机敏过人,这次的表现更是令我刮目相看。我详细询问了胡一刀的情况,马超告诉我,胡一刀原是川北的猎户,从小跟着父辈与野兽打交道。这时代的四川与后世不同,不但豺狼横行,还有豹子老虎等猛兽,胡一刀狩猎世家出身,不仅勇力过人,反应和心思快人一等,更令人称奇的是,他还有预知危险的神奇本能。

  洪春雷听说胡一刀的事迹后也很感兴趣,她跟我商量,要让胡一刀跟她一段时间,她好教他一些现代特工必备的技能。这是好事,我当然一口答应。不仅如此,我还建议她开一个特种兵培训班,为我们培养特殊战斗人员,至于特种兵的兵源我也早有考虑,就是那些来参加武林大会的习武人士。

  在床上休养了两天,箭伤渐渐痊愈。刘惟明马超调驻温泉寨的事情已经下了公文,诸多事宜需要我亲自处理。我带病工作,城里城外忙了一天,回来后便感身体不适,到了晚上竟开始发烧。这一烧就是一天一夜,等我清醒,洪春雷满脸忧色坐在床边,和梅仙一起给我清洗伤口。我发觉我的伤口有些异样,原本瘦削的肩膀,现在鼓鼓囊囊象塞了个地瓜。我有些慌了,我问洪春雷,我是不是中了毒箭。洪春雷摇头,她说我只是伤口有点发炎,叫我不要胡思乱想,好好休息。

  这天晚上,我被一阵啜泣声惊醒。梅仙伏在床边,哭得象个泪人一样。我问她怎么了,好端端的为什么哭,她说公子发箭疮,她以前在横天王营里,经常看到因箭疮死人,所以心头难过。

  箭疮!我忽然被这两个字激得浑身一机灵。

  古代的箭疮不就是现代所说的感染吗?记得周云龙死在翠云山,就是因为箭疮发作。原来我的伤口并不是有点发炎,而是开始感染,这可是个要命的事啊!

  我陷入了恐惧。

  洪春雷终于承认了我伤口感染。本来这种症状只是小菜一碟,如果台湾人的抗生素还在的话,一针就可解决问题,而现在,等待我的似乎只有死亡。两天过后,我肩上的地瓜渐渐长大变成了南瓜,而且化脓开裂,血肉模糊,腐臭难闻,神智也变得不清。我以为我这次死定了,但最终还是起死回生。梅仙一直守在我身边,她说我的获救似乎与傅天钧有关。

  那天傅天钧来看我,这是我倒下后傅天钧第一次来探病,在此之前林尊贤和老宋都来过好几回了,所以他的这次到访更有点临终告别的意味。我当时的样子大约非常惨,以致傅天钧也不再摆冷冰冰的臭架子,而是换了种兔死狐悲的沉重。

  “天钧,天钧,”洪春雷拉着傅天钧的手,苦苦哀求,“你快想想办法,救救李严,救救我弟弟!”

  “有一个办法可以试试,”傅天钧沉默良久,给洪春雷支了一招,“记得我们在大学念欧战史,近代欧战中,伤口感染曾导致大量伤兵死亡,可是有些人却幸免于难,那是因为他们伤口长了……”

  “蛆,没死的伤员都长了蛆!”洪春雷猛然省悟。

  傅天钧嘿嘿一笑,盯着我肿得老高的肩膀,自言自语道:“蛆喜欢吃腐肉,可以清除伤口的腐烂组织,不过蛆本身也带细菌,能不能活命,还要看他的运气。”

  话音未落,洪春雷已摔门而出。一个星期后,我的炎症终于消了下去。傅天钧救了我一命。

  自那以后,傅天钧每与我发生争执,恼羞成怒时总会骂我“蛆一样的小子”。

  在我卧床期间,有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

  我回重庆的第二天,温汤城便派了一个考察团,准备对温泉寨进行实地考察。听说我受了箭伤,他们又增派了一个慰问团,说是慰问团,其实就是鲍飞鲍廷圭父子,此外还有一个医生。没人的时候我问鲍飞,鲍灵在忙些什么?鲍飞回答,还是老样子,没事就穿着男装到处跑。我心里老大不痛快。

  我受伤的事情应该传到鲍灵耳中,她没事乱跑逛街也不来看我,这种女朋友还真是没心没肺。

  但洪春雷有不同看法。她说不要忘了现在是古代,鲍灵好歹也是大家闺秀,平常受的是封建教育,就算家庭开放允许她穿男装到处跑,她总不能往陌生男子家里跑吧,那样她父母的脸面都会让她丢光,说不定祖宗都会从坟墓里跳出来揍她。

  洪春雷的话似乎有道理,我强迫自己理解鲍灵。

  不过这个问题是时候解决了,我决定向鲍家提亲。

  伤势稳定后,我去拜访了赵谦。

  赵谦这小子也很不够意思,以前他见了我总象见了债主,客气中带着讨好,有什么好事总想着我,但这次我受伤,他居然没来看我,尤其是当我伤口感染快要死的时候,洪春雷病急乱投医,以为他是现代人,手里有什么灵丹妙药,跑到他那里哭哭啼啼,结果这家伙装神弄鬼的掐掐指头,说洪娘子勿慌,我已给李公子起了一卦,李公子吉人天相,定然可以逢凶化吉,平安渡过此劫。

  现在我果然渡过此劫,如果换一个人,说不定就要把赵谦封为神仙,从此对他言听计从,就象鲍廷芳那样。

  这也是我来找赵谦的目的,我想请他给我做媒。我至今记得鲍老爷子对他的信服,如果他肯说句话,鲍灵就是我的人了。而这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

  说起与鲍家的交往,赵谦淡淡一笑。以前鲍廷芳在京为官时两人即有交道,赵谦不但是温汤城火药制品的最大承销商,同时还准确的预言了鲍廷芳的遭遇,鲍家跟赵谦一直保持书信往来,逢年过节还有礼物互赠。赵谦也知道鲍家有个女儿叫鲍灵,听说我想娶鲍灵,嘴巴张得老大,好象吞了只苍蝇般半天合不拢。我一看心里就凉了半截,勉强抱着一丝希望,问他是不是政府有什么规定,当官的不能给人做媒?

  赵谦哭笑不得:“君子有成人之美,撮合姻缘乃是积功德的善事,若是别家女子,在下自然乐意效劳,但为何公子偏偏垂青鲍家小姐?”

  “为什么我不能垂青鲍家小姐?”赵谦这话问得蹊跷,也很弱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一个正常男人,不喜欢美女难道喜欢恐龙?

  赵谦说:“公子有所不知,鲍家小姐八字奇特,只怕不是公子良配。”

  “你是说她克夫?”我没想到赵谦会用这种烂理由。“大人不是也给我算过命吗,我的未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岂会轻易让人克掉?”

  “公子的命大富大贵,鲍小姐的命也非同寻常,”赵谦苦口婆心说,“不瞒公子,我曾为公子排过八字,公子的姻缘在西方,在南方,何必执著于鲍家小姐。”

  “没错啊,四川地处西南,西方南方都在这里交会,我跟鲍家小姐就是有缘分啊。”

  “公子,”赵谦头都大了,“公子切勿以为在下危言耸听,天地万物,均有玄机,为人之道当顺应天时,若逆势而为,事倍功半不说,只怕对自己不利。”

  “赵大人,”我的头也不小,“我知道你有些神通,很多人拿你当神仙,可神仙算命这回事,信则有不信则无,为了这种子虚乌有的小事就让我跟女朋友拜拜,太说不过去了吧。”

  “公子此言差矣,”赵谦见我听不进好话,便开始恐吓我,“公子此番遇刺,九死一生,逆天行事的恶果已然昭显,为何公子还不省悟?”

  “你是说我遇刺是因为喜欢鲍家小姐?”

  “应该如此。”

  我哭笑不得。看来我这次是来错了,赵谦根本不愿当我媒人。我还想起一个问题,自从发现傅天钧在赵谦寓所出现过后,赵谦对我的态度便开始转变,以前是刻意讨好,现在当我是灾星,有意与我保持距离。

  “看来赵大人公务很繁忙啊,”我起身向他告辞,“操心的事情太多,以至有些心绪不宁,赵大人可要保重身体啊。”

  “有劳公子挂念。公子也要当心,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切莫以为上天眷顾,凡事便率性而为。”

  “多谢大人,我会记住的。”

  出得门来,心情糟糕之极。更让我郁闷的还在后头。从赵谦住所到我的住所,本有两条道可走,一条是宽阔的车马路,一条是狭窄的小巷道。我和亲卫们都骑马,当然是走车马路。当我们来到路口,忽然前方两辆马车相撞,车上的货物滚落一地,两个车把式跳下车来大吵大闹,撕扯理论,将道路堵得水泄不通,逼得我们只好改道。

  这是一条城市底层百姓聚居的巷道,宽度仅容两马并行,两边都是低矮的平房,居民们在巷子里忙碌,有的在家门口洗晾衣物,有的在巷子里修理门窗,还有小孩子追逐打闹。一切仿佛都很正常,然而胡一刀的神情却很反常,猎人的直觉再次发挥作用,他似乎已经觉察到危险。

  “公子,情况好象不妙,”胡一刀右手勒住马缰,左手握住了刀鞘。“好象又有人在等着咱们。”

  “你是说又有杀手来杀我?”

  我伸手掏出手枪,顶弹上膛。自从上次遭遇杀手伏击后,洪春雷便把她的手枪给我用。本来我有一支枪,后来送给了鲍灵,再后来我又从林尊贤那里“借”了一支,但在傅天钧老宋他们夺权时被收回,理由是自己犯下错误必须承担后果,既然我喜欢把武器乱送人,那就让我体验下赤手空拳的生活。他们这话也就针对我,洪春雷也用手枪讨好秦良玉,她就没人敢跟她罗嗦。

  小巷里依然平静,所有人的反应都很正常。当我们马队经过时,挡道的自觉给我们让道,晾衣物的也不时好奇打量我们,更有一帮小孩子,从巷口便追着我们,叽叽喳喳品头论足,吵闹不休。

  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坐在墙角晒太阳,稍远处又有一个。这是一个形容憔悴的老者,须发皆白,穿一身及膝的短衫,手里拄着一条拐杖。胡一刀冷冷盯着他。老者好象感觉到他的敌意,仰起头来,笑眯眯地打量胡一刀。

  “老鬼,看什么看?”胡一刀拔出刀来,恶狠狠的瞪着他。

  老者害怕地缩成一团,怒道:“小伙子,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你是哪营的军士,竟敢当街行凶!”

  “你又是哪家的老鬼,”胡一刀用刀指着老者,大声说道:“虽然你一口道地的本地腔,衣裳敝旧,却浆洗得干干净净,跟那些普通的老人一般无二,可越是这样,越露了马脚!”

  “为何?”老者问。

  “既然你跟他们打扮得一样,为何不在一处说话?”胡一刀一语道出破绽,“他们看你的目光充满好奇,分明你是外边来的!”

  老者惊讶地打量胡一刀,握着拐杖的十指收紧,脸上却依然笑容不减:“小伙子,想不到你年纪轻轻竟有这般头脑,真是后生可畏呀!”

  “可畏的不是他,而是我手里这件家伙!”

  我笑嘻嘻地举起手枪,朝着天空连鸣两枪,一来示警求援,二来也是给他一个下马威,从心理上震慑他。

  果然,我的目的达到了。老者畏惧地盯着我手里的92式手枪,刚才他被胡一刀揭破身份也没有紧张,现在看我的表情却充满凝重。“连珠枪,”老者给我的手枪又取了个时代感极强的名字,“想不到公子竟有这般犀利的火器,难怪可以大难不死。”

  “既然知道厉害,我也不过为己甚,”我想叫他放下武器,举手投降,但忽然发现胡一刀向我猛使眼色,话到嘴边又改了口:“这样吧,你不为难我们,我们也不为难你,大家各走各路,如何?”

  老者道:“如此甚好。”收起拐杖,伸出两根指头放进嘴里,响亮地打了声唿哨。就见巷子里陆陆续续又走出四五个人,有男有女。有挑着货担卖小商品的,有在别人家门前修门窗的,有跟家庭妇女讨论刺绣的,另外还有两个小孩,竟然一直混在追着我们玩的那帮孩子里头。

  我背上不禁冒出冷汗。

  这些杀手还是古人吗,分明就是受过训练的现代特工呀!以前看电影、看小说,那些执行暗杀任务的间谍也就这么回事,而且都没他们装得逼真,简直就跟隐形人似的,如果不是任务取消,根本不知道还有他们的存在。

  “老人家,”在他们快要退出巷口时,我向那个老者喊了一嗓子,“看你们身手,想必不是无名之辈,为何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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