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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2-列王的纷争-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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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克海,正是这位里斯女孩教给她性爱的奥秘,使卓戈与她水乳交融。于是她打开自己的水袋喂多莉亚喝水,用湿布为她擦额头,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直到她断气,方才允许卡拉萨继续前进。
  一路不见人迹。多斯拉克人开始畏惧私语,认为彗星将他们带进不名炼狱。某天早上,众人在饱经风蚀的黑色乱石堆中扎营,丹妮去找乔拉爵士。“我们迷路了吗?”她问,“这片荒原到底有没有尽头?”
  “有的。”他疲惫地回答,“女王陛下,我见过商人画的地图。虽然少有商旅从此地通过,但在遥远的东方,确有伟大的王国,充满奇观的城市,例如夷地、魁尔斯、阴影旁的亚夏……”
  “我们能活着走到吗?”
  “我不敢对您隐瞒,这条路的艰苦实在超乎想象。”骑士脸色发灰,显然筋疲力竭。他和卓戈卡奥的血盟卫决斗当晚所受的臀伤始终未能全愈,她发现他每次上马都痛得皱眉,骑在马上也十分虚弱。“继续前进或许会走向毁灭……但我可以确定,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丹妮轻轻吻了他的脸颊,见他露出笑容,她感到非常振奋。即便为了他,我也必须坚强起来,她沉重地想,他只是一介骑士,而我却是真龙血脉。
  他们找到的下一个池子池水滚烫,充满硫磺的臭味,然而他们水袋已空,别无选择。多斯拉克人用瓶罐盛水,待水降温后饮用。臭味并未因此而稍减,不过水就是水,而他们实在口渴难耐。丹妮绝望地看着远方的地平线。他们的人数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一,红色荒原却依旧无边无际。难道这颗彗星是为了嘲笑我而生的吗?她抬头看着天际的伤痕,心里想,难道我横越半个世界,目睹巨龙重生,最后却要与他们同葬酷热荒漠?她不相信。
  翌日清晨,他们来到一块四处皲裂的红土平原,方欲扎营,斥候骑马飞奔回报。“卡丽熙!前方有一座城市!”他们大喊,“白如明月,美若少女。离此只有一个小时骑程!”
  “带我去看。”她说。
  当那座城终于出现在眼前,白墙白塔在气幕后闪亮,美得让丹妮认为这只可能是海市蜃楼。“这是什么地方?”她问乔拉爵士。
  被放逐的骑士虚弱地摇摇头,“女王陛下,我不知道,我没来过这么靠东的地方。”
  远方的白墙象征着静养和安全,他们可以疗伤养病,重新整顿,丹妮此刻想要的莫过于飞奔向前,但她却转头对血盟卫们说:“吾血之血,请你们趋前探问这座城市的名讳,以及我们将受到何种迎接。”
  “是,卡丽熙!”阿戈说。
  血盟卫们须臾便回,拉卡洛翻身下马,他的奖章腰带上挂着丹妮送给他的血盟之礼:一把亚拉克巨弯刀。“卡丽熙,那是一座死城。它无名无神,城门残破,惟有狂风和苍蝇穿梭街市。”
  姬琪颤声道:“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这种地方最好避开,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我可不知道。”丹妮一夹马肚,当先穿越古城的残破拱门,沿着静默的街道跑去。乔拉爵士和她的血盟卫紧随其后,其余的多斯拉克人也缓缓跟上。
  不知这座城究竟荒废了多久,但从远处看来美丽绝伦的纯白城墙,近来才发现是断垣残壁。城内狭小巷道错综复杂,建筑彼此倾扎,它们的正面没有开窗、毫无特征,放眼望去,一片惨白。所有东西都是白色,彷佛这里的居民对色彩毫无概念。他们踏过阳光曝晒的塌屋残墟,到处都是褪色的烧痕。行经某个六巷交会之所,丹妮看到一个空荡的大理石基座。看来多斯拉克人来过,或许那个失落的雕像此刻正在维斯·多斯拉克,和其他抢走的神像为伍。说不定她自己便常常骑马经过,只是漠然不知。在她肩上,韦赛利昂嘶嘶叫唤。
  他们在一座毁坏已久的宫殿遗迹里扎营,宫殿广场风沙肆虐,恶魔草丛生于路石之间。丹妮派人搜寻遗迹,有些人虽然不大情愿,但依旧领命而去……没过多久,一名身上有疤的老人连蹦带跳地跑回来,脸上堆满笑容,怀里抱着一堆无花果。果子虽小,又有些萎缩,但她的子民个个贪婪地伸手抢夺,相互推挤,把果子塞进嘴里,满足地咀嚼。
  其余搜索者陆续回报,他们在深宫的秘密花园里找到了果树园。阿戈带她去到一个长满藤蔓的庭院,藤上垂挂着粒粒小绿葡萄。乔戈则发现了一口井,井水冰凉而洁净。除此之外,他们还找到了骨头,未经埋葬的骷髅,惨白而破损。“鬼魂,”伊丽喃喃道,“这是可怕的恶鬼啊!卡丽熙,我们不能待在这里,这是他们的地盘。”
  “我不怕鬼,我的龙比鬼魂更有力。”重要的是这里有无花果,“你跟姬琪去帮我找点干净的沙子,我要洗澡。别再说蠢话了。”
  丹妮回到阴凉的营帐,一边在火盆上烤马肉,一边思量之后的计划。这里的食物和饮水充足无虞,也有草料可让马儿回复体力。如果每天都能在这样的地方醒来,流连于花园树荫之中,品尝无花果,啜饮清凉水,那该有多好?
  待伊丽和姬琪带回几瓶白沙,丹妮脱去衣服,让她们为自己擦拭身体。“卡丽熙,您的头发慢慢长回来了。”姬琪边说边刷她背上的沙。丹妮伸手摸摸头顶,感觉新长出的短发。多斯拉克男人将长发结成油亮长辫,除非败阵,绝不修剪。或许我也该这么做,她心想,这样才能提醒大家,卓戈的力量与我同在。卓戈卡奥到死都没剪过头发,没几个人有这般能耐。
  营帐另一边,雷哥展开绿色双翼,振翅飞起半尺,然后摔落在地毯上。它一坠地,便愤怒地甩动尾巴,仰头尖叫。如果我有翅膀,也会想飞吧,丹妮心想。古代的坦格利安王族每每骑乘巨龙远赴沙场。她试图想像骑在龙背上遨翔天际会是怎样的感觉。应该就像站在高山颠峰,只是比那更好,全世界都在脚下延展。如果我飞得够高,就能看到七大王国,还可以伸手触摸彗星。
  伊丽打断她的白日梦,告诉她乔拉·莫尔蒙爵士在外求见。“叫他进来。”丹妮吩咐,刚被沙擦过的皮肤还有些刺痛。她披上狮皮,赫拉卡的体型比丹妮大得多,所以毛皮遮住了所有该遮住的部位。
  “我带了一个桃子给您。”乔拉爵士边说边跪下。桃子小得可以藏进她掌心,并且有些过熟,可她才咬了一口,便因甜美的果肉而差点叫出声来。她慢慢地吃,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乔拉爵士解释说,这是在西面城墙附近的一个花园里摘来的。
  “这里有果品,有井水,还有凉荫,”丹妮两颊都是黏黏的桃子汁,“诸神带我们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
  “我们应该在此休养生息,”骑士提议,“弱者在红色荒原活不久。”
  “我的女仆说这里有鬼魂。”
  “鬼魂,随处可见,”乔拉爵士轻声说,“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不离不弃。”
  是啊,她想着,韦赛里斯、卓戈卡奥、我儿雷戈,他们无时无刻不和我在一起。“乔拉,你很清楚我的那些鬼,那你的呢?”
  他的面色十分平静,“她叫琳妮丝。”
  “是你妻子?”
  “我的第二任妻子。”
  提起她来他很伤心,丹妮看得出,可她想知道真相。“就只有这些?”狮皮从她一边肩膀滑落,她伸手拉好。“她漂亮吗?”
  “漂亮极了。”乔拉爵士的视线从她肩膀抬到她的脸,“我第一次见到她,真以为是女神下凡,‘少女’现世,可我的出身远不及她高贵。她是统辖旧镇的雷顿·海塔尔伯爵的小女儿,指挥您父亲御林铁卫的‘白牛’是她的叔祖。海塔尔家族历史悠久,家财万贯,而且十分骄傲。”
  “他们忠贞不二。”丹妮说,“我想起来了,韦赛里斯说过,海塔尔家是少数一直忠于我父亲的臣属。”
  “没错。”他同意。
  “令尊替你求得了婚事?”
  “不,”他说,“我们的婚事……陛下,此事说来话长,而且很无趣,我还是别说的好。”
  “反正我无事可做,”她道,“就请说吧。”
  “遵命,我的女王。”乔拉爵士眉头一皱,“我的故乡……您必须先知道这点,才能了解其他。熊岛虽然漂亮,可是地处偏远。想像一下那种景象,盘根错节的老橡树和参天古松,开花的山楂林,灰石长满青苔,小河流贯陡丘,水流清冽。莫尔蒙家族的厅堂乃是用巨大园木筑成,外围有土篱环绕。除了少数佃农,我的子民都住在海边,以捕鱼为生。卡丽熙,熊岛位于遥远的北国,那里的冬天有多严酷,绝非您所能想像。”
  “虽然如此,熊岛我却也住得惯。我从不缺女人,我和许多渔妇以及农家女都有关系,不论婚前还是婚后。我成婚很早,新娘是父亲挑的,她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女孩。我们结婚……大约有十年,她面貌平庸,但个性不差。我想我后来也算是爱她吧,虽然我们的关系比较像尽义务,而非真感情。为替我生下传人,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
  丹妮轻轻握住他的手,挤了挤他的指头。“我为你感到遗憾,真的。”
  乔拉爵士点点头,“没多久,我父亲加入黑衫军,我便成了熊岛领主。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便起兵与‘篡夺者’作对,而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前去助好友劳勃一臂之力。最后的决战乃是在派克城下展开,当劳勃的投石机将巴隆国王的城墙砸开一条缝后,一个密尔来的武僧当先冲了进去,我也不落人后。为此,我受封骑士。”
  “为庆祝胜利,劳勃发布诏令,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我的视线离不开她。一时冲动,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卡丽熙,我的武艺不输任何人,但我们北方人向来不擅比武竞技。只是臂上绑了琳妮丝信物的我,完全变了个样。长枪比试一场接着一场,我频频大胜而归,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被我挑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也非我敌手。莱曼·佛雷爵士和他的弟弟霍斯丁爵士、河安大人,‘壮猪’、就连御林铁卫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不例外,通通被我击败坠马。最后一场比试,我与詹姆·兰尼斯特九度交手,不分胜负,最后劳勃国王把优胜桂冠判给了我。我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完全沉浸在美酒与荣耀中。我醉了,当天晚上便去向她父亲提亲。我原本担心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拒绝,没想到雷顿大人却答应了婚事。于是我们在兰尼斯港成婚,婚后那两周,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只有两周?”丹妮问。连我和卓戈共度的幸福时光都比他长啊,啊,我的卓戈,我的日和星。
  “从兰尼斯港乘船返回熊岛,恰好需要两个星期。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我的居城也不过是个木造长厅。我们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也没有奢华晚宴。要等上好几年,才有一个歌手前来演唱,而且岛上连一个金匠都没有。每一餐对她都是煎熬,因为我的厨师除了烤肉煮汤,所知相当有限,而琳妮丝很快就吃腻了鱼和鹿肉。”
  “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熊岛盛产野熊和木材,此外的资源却相当匮乏。我造了一艘大船,与她航至兰尼斯港和旧镇,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有一次甚至远达布拉佛斯,我在那里借了巨款。当初我是以比武冠军的身份赢得了她的欢笑和芳心,因此我为了她继续参加比武大会,然而魔力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这样的开销我实在受不了,最后终于坚持回家去,但回家之后情况却越来越糟。我付不出厨子和竖琴手的薪水,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意典当她的珠宝,便暴跳如雷。”
  “后来……我做了好些羞于启齿的事,一切都是为了钱,以留住琳妮丝的珠宝、竖琴手和厨师。终于,我失去了一切。当我听说艾德·史塔克正赶往熊岛,已完全丧失了荣誉心,不敢留下来接受制裁,便带着她流亡海外。我告诉自己:只要我们真心相爱,一切都不重要。我们逃往里斯,我在当地把大船卖了,换得黄金资用生活。”
  他的语气悲痛莫名,丹妮实在不愿逼他继续,但她想知道最后的结果。“她就是在那儿去世的?”她温柔地问。
  “对我来说是。”他说,“不到半年,我的金子就花光了,不得已当了佣兵。当我在洛恩河畔与布拉佛斯人作战时,琳妮丝搬进了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豪宅。据说她现在是他最宠幸的爱妾,连他的正室都要畏惧三分。”
  丹妮骇然。“你恨她吗?”
  “爱恨交加。”乔拉爵士回答,“女王陛下,请容我告退,我很累。”
  她准他离开,但当他掀起帐幕时,她忍不住唤他,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位琳妮丝夫人长得什么样?”
  乔拉爵士哀伤地笑了笑,“唉,她跟您倒有几分神似呢,丹妮莉丝。”他深深一鞠躬,“好好睡吧,我的女王。”
  丹妮浑身发抖,连忙伸手拉紧狮皮。她长得像我?这解释了她先前莫名的预感。他想要我,她恍然大悟,他爱我就像爱她,不是骑士对女王之爱,而是男人对女人的感情。她试图想像自己躺在乔拉爵士怀中,亲吻他、取悦他,让他进入自己体内的情景,然而徒劳无功。每当她闭上眼睛,他就变成了卓戈。
  卓戈卡奥是她的日和星,是她最初,或许也是最后的爱人。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信誓旦旦地声称她这辈子再也无法生育,谁想要这样的妻子呢?又有哪个男人比得上至死发辫未剪,如今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国度的卓戈呢?
  听乔拉爵士说起熊岛种种,她感到话中的乡愁。他永远也得不到我,但有朝一日我会让他衣锦还乡,恢复声誉,至少这点我能做到。
  那天夜里,没有鬼魂扰她清梦。她梦见与卓戈结婚当晚,两人并肩飞奔的情境。但梦中的他们骑的不是马,而是龙。
  翌日清晨,她召来三位血盟卫。“吾血之血,”她对他们说,“我需要你们相助。请你们各挑三匹马,要最强壮最健康的,能载多少食水,就载多少,然后出城探查。阿戈朝西南,拉卡洛往正南,乔戈则跟着西拉克·魁亚继续向东南方走。”
  “卡丽熙,您要我们去找什么?”乔戈问。
  “什么都好,”丹妮回答,“去找其他的城市,活城或死城。去找商旅和人迹,去找河流、湖泊和咸水汪洋。查出荒原的尽头,以及荒原之外的景象。等我再次出发,我绝不再盲目前进,我不但要明确目的地,还要知道抵达该处的捷径。”
  于是他们领命离去,发际铃铛轻声作响。丹妮则带着她那一小群追随者在这个他们称为“维斯·托罗若”,意思是“枯骨之城”的地方安顿下来。日夜交替,女人在死者的花园里采收果实,男人则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和蹄铁。孩童在曲折的巷道中漫游,发掘出古老的青铜钱币和紫色的玻璃片,还有手把如蛇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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