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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我的总裁大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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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绯绯喘不上气,用力拉着他的手,想找到一丝呼吸的空间:“不是的,我才刚刚认识他。。。。。你有女朋友了,我不就该离开了吗。。。。。放我走吧,我不想要这样见不了光亮的生活。。。。。求求你,我们结束吧。。。。”
  “放了你,让你去找别的男人寻欢作乐?不可能!黎绯绯,除非我让你滚蛋,否则你就是死也要死在我这里!”他松开手,把她从水里拽出来,拖到沙发上,从后面si开她湿透的裤子,掏出早已zhong大的yu望,用力一ding,guanchuan了她!
  没有怜惜,没有爱fu,只有惩罚和掠夺。下身撕裂地疼痛,她痛得弓起身子,又被他按压着无法动弹,嘶哑的嗓子已经哭喊不出任何声音。。。。。。。
  干涩的yong道同样挤痛了他,可他不管不顾,扣着她紧俏的圆tun,用力chou刺着,享受被她包裹的kuai感。。。。。
  渐渐,她本能的ai液湿润了他,让他更深入地顶到huaxin。他并不满足,把她翻过来,将细嫩修长的大腿扳到极致的角度,再挺腰一cha。。。。。。
  “黎绯绯,别忘了,是你自己找上来的!那就跟我一起下地狱吧!”他被凉亭那一幕刺激着,气红了双眼,只想惩罚她,用她温热的身体安慰自己,用原始的律动和满足来驱散心底的不安。。。。。。
  黎绯绯已经痛到了麻木,只是随着他机械地晃动着。好冷又好热,水和汗包裹着她,每个毛孔都钻进了冷风,胸口却又在燃烧一团烈火。是啊,当初是她喜欢他的,追随他的。她爱他,这有错吗,为什么这么对她,为什么。。。。。。她的意识渐渐涣散,陷入黑暗。。。。。。

☆、第十二章 最初的相遇

  时光倒流,回到了黎绯绯灿烂无虑的十八岁。那是阳光明媚的季节,作为刚入学的大一新生,黎绯绯快乐地感知周围新鲜的一切。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但她莫名憧憬着、兴奋着。
  这是全国最有名的高校之一,校园很大,师生众多。与三五成群喜欢在课后逛街闲玩的女生不一样,黎绯绯喜欢背着小包在校园里探索,碰到幽静之处就坐下静静地看书。慢慢地,她熟悉了整个校园,也发现了一处“世外桃源”。那是离教学楼、宿舍楼很远的小林子,在一个小山坡上。附近只有一栋建筑楼,专供资深教授作研究所用,除了寥寥无几的几个硕博士生来去,几乎无人,很安静。
  黎绯绯几乎把所有课余时间全放在这——这里有她不与人说的小秘密。校园里有些女生喜欢养小动物,可是新鲜劲一过,她们又会不负责任地把它们遗弃掉。
  这里就有几只被遗弃的小动物,小猫、小狗,有时还会有小兔子。这里人少,它们不会被人撵来撵去,可以安心地玩乐,但这里可以吃的东西实在太少了。按照规定,宿舍里是不能养宠物,于是黎绯绯买了辆自行车,几乎每天往返于此,给小动物们送些吃的。
  天气开始变凉了,这一天,黎绯绯收集了一些废旧衣物,找个小角落,开始给它们搭几个简易舒服的小窝。
  这里的小动物早已跟她熟悉了,围着她欢快地叫着、吃着,吃饱了就满足地在地上打滚。黎绯绯最喜欢看它们欢闹的憨态,跟它们嬉戏着。午后的太阳暖洋洋的,黎绯绯觉得困了,趴在林子里的石桌上,半眯着眼,一会就睡着了。
  睡着睡着,一个湿乎乎热乎乎的东西爬上了她的脸,来回地舔着,痒得她笑出声来。
  “嘻嘻嘻。。。。。别闹了。。。。”她睁开眼,抬手搭在那个毛茸茸的小身体上,揉了揉:“小豆豆,我就知道是你,呵呵就你最调皮,总喜欢占我便宜。。。。呵呵,好了。。。。别闹了。。。好痒啊。。。。。”那个叫豆豆的白色小狗见她醒了,更欢快地舔着。黎绯绯实在没法,只能把它抱在怀里。
  黎绯绯刚坐起身,突然发现自己对面坐了一个人。好帅啊!英挺的剑眉,深邃的黑眸,雕刻般的轮廓,微抿的嘴唇有着性感的唇色。他穿着浅灰色V领薄针织衫,袖口卷上去,露出有力的臂膀,胸口能看见一片有光泽的深麦色皮肤。他在看着她,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眼睛熠熠生辉,像一片星海要将她吸食。
  黎绯绯张着嘴,看得有些痴了。她是在做什么惷梦吗,居然看到一个这么英俊的男人。
  她的表情让他的嘴角扬得更高了:“看够了没?”
  一句话把黎绯绯惊醒,脸咻地一下红了,她怎么像个花痴一样盯着一个陌生人看啊!她的眼睛不知道放哪,恨不得把头低到地底里去。
  “呵呵!”看着她红得熟透了的脸,他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她越发的不自在。
  笑够了,他清了清嗓子,问道:“同学,你在这干什么?学校可不是养殖场,让你养这么多动物的。”
  “没有,它们不是我养的。。。。”黎绯绯莫名地紧张,连舌头都快撸不直了,“它们被遗弃了,我想照顾一下它们。。。。”
  他站了起来。好高啊!刚才就在想他应该很高,站起来更加觉得,至少有一米八五,颀长健硕的个子,让一米六五的她感觉自己太渺小了。他走过来,投下的身影把她完全笼罩住。
  他弯下腰,摸着她怀里的那只小狗:“它们是挺可怜的。”他离她那么近,黎绯绯都能看见他浓密的睫毛,胡子刮过后留下的青苔,还有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烟草味。黎绯绯不敢呼吸,心脏狂跳不已,像小鹿一样乱撞,脑子里嗡嗡的,只听见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心跳声那么大,她怀疑他是否也能听得到。
  正想着,他仿佛感应到了似的,突然抬起头看着她,四目相对,黎绯绯心脏都要跳出来了。他的眼睛那么黑,那么深邃,在黎绯绯的脑海里不停地放大、放大。。。。。。
  “嘿,同学,你怎么了?”一声呼喊把黎绯绯从发呆中拉回。这是怎么了,真变成花痴了,动不动就犯傻?黎绯绯不自觉地晃晃脑袋,看着更加可爱诱人。
  他终于站起身来,把摄人心魂的气息带走:“同学,它们再可怜也不能留在这了。”
  不能留在这是什么意思?黎绯绯猛地站起来,忘了豆豆还蹲在她膝盖上,它一下滚下来,朝着黎绯绯委屈地哼哼。
  黎绯绯激动地说:“它们为什么不能待在这了?它们已经无处可去,这是它们唯一的家了!”
  “没办法,这里马上要盖新的研究所,它们肯定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了。”
  黎绯绯顿时觉得晴天霹雳。怎么办?这些小动物们还能去哪安身?可以找谁帮忙呢,老师,主任,还是校长?算了,他们根本不会管这种事。想办法,得想办法。。。。。黎绯绯啃着手指,低着头转来转去地思考。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帅男开口问。
  “你是这的老师吗?”他提醒了黎绯绯,她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专注地看着他问,全然没有了刚才的紧张。
  她亮闪闪的眸子让他的心脏柔软了一下,像瞬间铺满了金色的落叶,却故意撇着嘴说:“不是。我有那么老吗?我也是学生。”
  也是学生?那就没法说情了。“哦,那算了。谢谢你给的消息,再见。”黎绯绯此刻顾不上什么帅哥了,她火急火燎地骑着自行车往前蹬,想着看能不能找同学们想点办法。
  她走时胀红着脸,因为分心自行车骑得歪七扭八,还差点撞上大树。男子一直看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嘴角都还带着柔情的笑意。好有趣的女孩!

☆、第十三章 突然的离开

  黎绯绯跑回宿舍,把同学问了个遍,可没有人愿意收留流浪的小动物。即使她能偷偷地在宿舍里养,也只能养一两只,其它的怎么办?
  思索了一整夜,黎绯绯决定先在附近租一个便宜的小房间安置它们,再慢慢想办法给它们找有爱心的主人。
  黎绯绯的家庭很普通,不穷但也不富裕,父母给她的生活费只是够正常生活所用,不能再另外租房子了。黎绯绯决定去打工,挣点外快。
  不知道那个地方什么时候开始动工?她还有多少时间做准备呢?黎绯绯后悔昨天走的太匆忙,居然忘了多打听点。也不知道那位帅哥来自何方,只能一大早跑到原地等待,希望能碰到他,再问清楚些。
  黎绯绯知道,其实也并非全为此,这种事也可以找别人打听的,但就是期盼着能与他再见一面。想到这,她小腿蹬得更快,自行车像要飞起来一样。
  可到了那,黎绯绯傻了眼。别说那个陌生的男子了,就连平日里听到她声音就一只一只跑出来的猫猫狗狗都不见了,一点吠叫声、一点喘息声都没有。
  哪去了?不会这么快就被赶跑了吧?黎绯绯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等到快中午了,都还一点动静都没有。黎绯绯咬咬牙,跑到附近的建筑楼里,找了半天,只看到一个高个子的年轻男子。
  她心急如焚,不管那么多了,逮着就问:“你好!请问这附近是不是要盖新楼了?什么时候盖?原来在这附近的流浪动物你看到过没有?知道它们去哪了吗?”
  男子被她炮轰似的问题弄晕了,半天才开口:“这附近是要盖新的研究所了,但还早,估计下个月动工吧。”
  下个月动工,不至于现在就来驱赶它们吧?“那有没有见过小猫小狗?”黎绯绯着急地看着他,眼睛红红的。
  男子思索地看着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哦,你应该就是那个女孩了!”
  黎绯绯被他弄得一愣一愣的,这个人好奇怪啊,怎么答非所问:“哪个女孩?”
  男子笑了,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字条,递给她:“有个人对我说如果有女孩来找小狗小猫,就把字条给她。”
  黎绯绯打开纸条,上面写着:“林子里的流浪动物们我已经找人安置到了爱心宠物之家。——坐在石桌对面的人”纸条下面还附了宠物店的地址。
  是他!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感动,黎绯绯憋了半天的眼泪流了出来,哒哒地滴在纸条上。她赶紧用衣袖擦掉,生怕字迹被弄化了。她重新抬起头来,笑着对男子说:“谢谢,你们太好了,谢谢!”
  “不用谢我,要谢就谢庄晟天吧!第一次看这家伙走柔情路线,酸死我了!”
  “庄晟天?”原来他叫庄晟天。黎绯绯在心里默念着。
  “难得,这学校居然还有不认识庄晟天的人!”男子惊讶地喊着。
  黎绯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个,庄晟天不在吗?我想当面谢谢他。”
  “当面谢他?那要看缘分了。他的博士论文答辩已经结束了,今天清晨离校去别的城市了,应该不会再回来了。”
  “走了?”听到他走了,黎绯绯失落极了,心里像被挖了一块,空空的,有酸涩的疼,“不管怎样,谢谢你,这下总算放心了。。。。。可是你怎么知道是要给我的?”
  “这里一年到头都来不了个生人,更何况还是来找流浪动物的,不是你还是谁啊。”男子笑着,但没有说出心里的话。当时庄晟天是这么对他说的:“如果有个女孩来找流浪的动物,急匆匆的表情像只小狗一样可怜又可爱,就把这张字条给她。”小狗?对这么漂亮的女孩用这种词,也只有庄晟天想的出来,不过,呵呵还挺贴切。
  望着黎绯绯离开时拖着失望难过的影子,男子又想起庄晟天说起她的表情,若有所思地眯起了双眼——晟天,这么简单的女孩,实在不适合你艰难复杂的人生啊。。。。。。

☆、第十四章 最苦不过相思

  黎绯绯很漂亮,清丽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水晶般的肌肤,纤细高挑的身材,总带着明媚的笑容。从初中开始她便收到各种男生写的情书、送的小礼物。但她对情事并不开窍,反而愿意专注于帮助弱小。
  她也幻想过爱情,却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直到遇到庄晟天后,开始绵长煎熬的思念,开始毫无希望的期待,她终于体会到什么是相思,什么是一见钟情。
  黎绯绯在学校的荣誉室里看到了他的光辉历程。
  庄晟天,他确实称得上名校内最叱咤风云的人物!他是国内堪称文学泰斗的庄氏夫妇的儿子,十五岁考上这所名牌大学,二十二岁作为管理学的高才博士生毕业,期间攻读过许多学科,包括经济、法律、政治、金融、电子等,拥有多种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参加过各种国际性的比赛、论坛,发表过世界闻名的论文,是全能型的天才。看着他的履历,黎绯绯更觉得他只是她的梦想,遥不可及、不可亵渎的梦想。
  自从知道了他,便好像天天都能听到他的名字。
  “知道我们学校的天才美男庄晟天在干什么吗?你们肯定想不到!”
  “不是说他去W市了吗?那个城市是国际性的,很繁华。”
  “是啊,关键是他在那的工作。最新消息,听说他在那当了公务员,才半年时间已经是什么单位的副处长。”
  “不会吧!我可不能把他跟那些体态臃肿、头发半秃的官员形象联系起来啊!他的气质更加适合时尚都市,而不是死气沉沉的办公楼。”
  “那也不一定,他那么聪明,照这个趋势,一两年的功夫就飞黄腾达了。再说,我觉得他的冷男型是装的,说不定就是个书呆子,适合闷闷的工作。你们有见过他有女朋友或者跟女生约会过吗?”
  “。。。。。。那倒没有,连听都没听过呢。”
  “就是,我们的校花够漂亮吧!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倒追他,追了四年,他连正眼都没看过几眼。”
  “对啊,校花马上就毕业了,听说她也准备去W市。真是穷追不舍啊!”
  。。。。。。
  食堂里,坐在邻桌的女生七嘴八舌地说着八卦,黎绯绯像兔子一样竖着耳朵听,把有关他的一字一句收集起来。
  耀眼的他肯定有很多女孩喜欢、爱慕,只是,像校花那样妩媚性感的女人都不能让他看一眼,这么不起眼的她又怎么让人记得住呢?她叹息着。她想要忘记,可是每晚的梦里都会有他,让她欲罢不能,越陷越深。。。。。。
  终于,黎绯绯不知从哪找来的勇气,生平第一次做了让自己都觉得疯狂的事。到了假期,她并没有像同学那样回家,而是对父母说要打工、锻炼自己,然后只身去了W市。她与别人合租着简陋的房子,凭着出类拔萃的外语水平做兼职翻译和文案工作。
  虽然他只是跟她说了寥寥几句话,虽然对于他她一无所知,虽然她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她,她依然站在这个城市里,只为等待见到他的一丝渺茫机会,只为感受和他生活在一片天空下的小满足。
  两个月假期很快结束,除了在当地的报纸和电视上看到过他的身影,黎绯绯并无所获。她仔细地收集着关于他的一切,闲暇时徘徊在他工作地点附近。她不敢打扰他,不想成为他眼中“穷追不舍”的女人,又渴望见到他,渴望一次“巧遇”。
  然而有一次,也只有那么一次,她远远地看见了他。他被很多人簇拥着走出办公大楼,距离很远,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衣,浅色的休闲裤,在人群中那么挺拔又闪耀。他和周围的人交谈着,又拿出手机说着什么,很忙碌的样子。过了一会,他抬起头张望,像在找什么。他的眼神转了过来。
  黎绯绯下意识地背过身去,她不想让他看见自己孤零零站在树下眺望,卑微的样子。等她鼓起勇气转过身时,那群人已经散了,她只看见他上车离去的背影。
  这样也就满足了!他不是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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