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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2-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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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儿子居然会把这件无价的珍宝转送给我一个小小的宫女。不得不说,天意弄人。
先皇的密旨就是玉佩的秘密和联络护国军的方式。
严格来讲,我没有欺骗过任何人,至少在这件事上是如此。圣旨除了写在布帛和纸上,加上国玺以外,更加广泛的是口逾。皇帝说出的话本身就是圣旨,可他们非要把圣旨的定义狭隘化,脑袋长在他们身上,我能有什么办法。
仔细想想,要真有那么一道可以陈列进故宫博物馆的圣旨,我能把它藏到哪里去?该不会以为我有割肉藏珠的魄力吧,拜托!未免太看得起我了,我是顶怕痛的。况且珍珠挺死了就鸽子蛋大小,而一道写在布上的圣旨该有多大,就算我有足够的勇气去冒这个毁容的危险,我也没有办法把它塞进我身体里面去。
越是没见过的东西越是传的神乎其神,人人仿佛亲眼所见一般。等到时间长了,头脑发热过头的人们就开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打着哈哈,哪有之中东西,不过是无知的家伙捏造出来哄人的而已,我一早就知道是假的,只不过看大家都这么兴致盎然无心点破罢了。都是先知的造型。
所以说大众对于未知事物的态度,起决定性因素的不外乎一件东西,一件人力不能控制的东西,那就是时间。
现代社会应该不会有什么人相信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龙的存在了吧。什么?!你相信!呃,没事玩玩游戏也是好的,不要看太多的玄幻小说。
这个时代的人们没有《诛仙》和《飘渺之旅》的熏陶,所以在传说了神吹了几百年的糊国军的强悍之后,这种东西也仅仅是作为一个名词存在于神话传说中了而已。
同样的道理,出炉不算太久的关于圣旨的传说,目前还大有市场。
只是它和它的真假刚好相反。
密旨是不存在的,护国军却是货真价实。
而且比一般的军队都整齐威严。这种差别可以参照特种兵和普通军队的不同。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群仿佛从地下冒出来的神兵,心里直泛嘀咕,乖乖个隆滴咚,好大的手笔。秘密豢养这么一支庞大的军队该有多艰难,该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古代的皇帝为了自己的江山真是够煞费苦心的,可惜却被我一个外人拣了便宜,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
“主人。”黑压压的一片头颅,铠甲的碰击声是天国的仙乐。
我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看了眼身侧的楚天裔,他的面色沉静如水,握着我的右手安定如昔;只是藏在袖子下面的左手微微地有一丝悸动,真的很轻微,如果我愿意,可以把它忽略为晨风的轻颤。
于是我就微笑了,微笑着向刚刚宣誓效忠于我的三万勇士介绍楚天裔,说:“我是你们的主人,而他则是我的主人,所以你们真正的主人是他。”
楚天裔的眼中闪过一丝讶然,转瞬即逝。我认真地对他点头,告诉他我没有说错。
我也不是一时兴起。现在的我,并没有太多随心所欲的资本,每向前迈进一点,都是举步维艰,一失足,便再没有翻本的机会。
我没有运筹帷幄的能力,对于行军打仗更是门外汉;术业有专攻,我的聪明才智或许是有那么一点的,但绝对不体现在这方面。你能指望一个看到《三国演义》就眼蒂疼的小女子对孙子有什么摸名的崇拜情结吗?反正我是不行的,玩玩阴谋诡计我还能勉强支撑,动真刀真枪的时候,对不起,先打声招呼,容小女子挪出地方来让你们血拼。两兄弟要争夺皇位,那就让他们去争好了,我抽哪门子的筋去当火山孝子,替别人冲锋陷阵。貌似我的目标不是自己在古代当武则天,治理一个国家太累,我的偶像是加菲。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男人都有征服世界的欲望,所以出生帝王之家的楚天裔希望皇袍加身绝对不是什么非分之想,即使按祖宗家法不合规矩。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使我面对的凶手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我同样有索债的权力。
只是楚天裔缺乏最万无一失的筹码,就好象一个有着最好弓弩的神箭手,偏偏没有上好的可以一箭穿过护心镜的利箭;我手里有箭,却没有合适的工具用来给对方致命的一击。
幸运抑或是不幸,我们遇见了对方。我们都曾努力过吧,不想将彼此定位为最佳拍档,至少我曾经坚持过。可是人本身就是一种欲望动物,我们真的很难控制自己无止境的欲望,于是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到最初的方向。呵呵,人生若只如初见。
楚天昊的护心镜就是手里的死士——太阳军,而破它的利箭自然是护国军。楚天裔掌握京城的军队,看上去无须击毁三教九流上不了大台面的刺客杀手。可事实上,号称拥有全球最完善的安全系统的美国还不照样逃不过“9?11”的厄运,这个世界上是有一物克一物的规律的。所以楚天昊才敢这般肆无忌惮地连下杀招。对付恐怖分子的最好方式不是出动正规军,而是派遣特种兵。
据说,前两年在新疆西藏特猖狂的“东突”势力这些日子颇为安静,就是国家有关方面派遣了特种兵的缘故。只是据说,我没有看到任何官方的说明或者澄清。
护国军是不可以出现在正式场合的,所以他们精通的也非常规作战。
他们存在的本来目的就是在特殊时刻保护皇帝的安全,可是因为我的存在,情况弄拧了而已。
楚天裔是奉先皇的遗旨登上皇位的。
没有遗旨当然可以自己制造,事在人为。楚天昊在自己苦心经营的太阳军全军覆没、亲弟弟带近卫军逼宫的情况下,还有什么资本去质疑遗旨的真实性。何况在他心里一直都以为有这份遗旨的存在。现在他退位了,每天有大把的闲余时间,可以好好为这份诏书设计一个稳妥的藏身之处。
本来我是连诏书都懒得弄的,我上台说两句不就行了,有谁比我更加适合当最后的目击证人。可是做人要低调,太嚣张会招人嫉恨。所以我顺应民意,炮制出了这份诏书。
楚天裔看到我呈给他的诏书的时候,心情不可谓是不复杂的。诏书即使是用最精密的仪器去检查,也查不出任何纰漏。我没有说这份诏书是真的,但也从来没有承认它是假的。第一次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东西本来就无所谓真假。
一块盖有国玺的布算不算诏书?当然不算,但只要在上面写几个字,它就是至高无上的象征。
我的老皇帝干爹送给我的最后礼物就是一张空白的诏书。无论我在上面写下多叛道离经、大逆不道的妄言,鲜红的朱印都可以让它成为不容置喙的圣意。
好大的一份厚礼,我为它不知被暗杀了多少回。
所以当初把它当成包裹使是我做过的最明智的事情之一。当然,我不会那么明目张胆地用一块盖着朱印的明黄色的绸布当包裹。我只不过是就地取材,用御花园的花花草草炼制了一些水洗不掉的脂溶性染料涂在上面,遮盖住它的本色而已。
总有些爱较真的老夫子不是,能叫别人抓住把柄的东西我一定会藏拙,绝对不把它拿出来让闲杂人等充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兵不血刃,血都是在暗地里偷偷流淌的,哪怕是漫天的猩红,只要皇宫里依然歌舞升平就好。
昊天二年,吾皇楚天昊因身体不适,传位于其弟楚天裔;并自愿去皇陵为先皇守灵。皇弟决意不从,在重大臣于其书房门前苦跪三日之后,勉力同意接任皇位,追封其兄为“圣德皇帝”,一时间,兄弟相让,传为美谈。更有大儒写赋称赞“反璞归真,有叔齐伯夷遗风”。
这就是所谓的高手做派,漂亮的让偶等望洋兴叹。
兄弟 ↑回顶部↑
苦苦反抗到今天,不愿意成为老皇帝最后一局棋里被操纵的棋子,然而随着世事的辗转,却不得不按照他的设想一步步走下去。生活,真TMD超级没意思。
扳倒了楚天昊,我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欢欣鼓舞,反而看那些哭哭啼啼的妃子,心里烦的不得了。好在楚天昊虽然有贼心,但无奈当年的太子妃他后来的皇后大人管得紧,也少造了几桩孽。只是我在宫里的旧相识,美丽的佳颜还是印证了红颜薄命的不老传说;没有等到和我重逢的日子。
说句实话,我多少有点惆怅她的消失,毕竟我在宫里的熟人并不多。
只是背叛是一种会上瘾的恶习,她出卖了我第一次,就绝对有理由出卖我第二次,和一个有能力有野心的女人共事不是什么明知的选择,尤其对我这样的懒鬼而言,被PK出局简直是内定的事实。强中更有强中手,佳颜就玩不过楚天昊的老婆,说起这件事我就想砍了他喂护城河里的鱼。你说你好好的,嘴巴为什么要这么犯贱呢,非得当着你的妒妇老婆的面夸别的女人“好一双玉腕”。得,这女人的强悍作风一如既往,丝毫没有因为自己已经身居国母的宝座而有所收敛,可怜倒霉的佳颜美女,还是没有躲过楚天昊这个天煞孤星带来的厄运,被齐齐断了一双手腕,丢在阴冷漆黑的囚室里失血过多而死。我简直怀疑楚天昊是想起了当初被我和佳颜恶整的往事才故意借自己老婆的手完成自己的报复。杀了人却可以手不沾血,甚至可以以此为由,狠狠地训斥皇后一顿,将她冷落了好一阵。看事情闹得有点大的国丈——丞相大人不得不在某些事上做出一定的让步,来安抚自己的皇帝贤婿。权力的争夺就是这么一步一步,一小点一小点拉锯战中定下乾坤的。
要说楚天昊在这场残酷的权力斗争中最大的败笔,那无疑就是过早的卸磨杀驴,外敌未攘先窝里反,把太多的精力摆放在了跟他老丈人的明争暗斗上头去了。任何一个想有所作为的君主都不会甘当别人的傀儡,只是任何一个有所成就的君王都明白隐忍的必要性,而且他们都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可是他失败了,失败的人就再也没有资格为自己寻找脱罪的借口。
我没有返回洛城的水月庵,在他们坟前吹嘘自己的丰功伟绩。如果不是无可奈何,我是决计不会将自己卷入这场斗争里面的,虽然实际上我也从来也没有离开过旋涡的中心。
楚天裔的登基典礼我无缘亲眼见到,那个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坐在他身边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后。只是此刻这个位子是空着,楚天裔没有正妃,为了安抚朝中非蓝派的势力,自然也不方便立洛儿为后,况且洛儿年纪尚小,难以压服后宫。太皇太后倒是颇为属意洛儿的,但楚天裔坚持说他的皇后只有伊若的娘,他死去的发妻,太皇太后也不好再说什么。如此一来,他不仅博得了情深意重的美名,更巧妙地维持了朝中各股势力在后宫的代言人之间的平衡。其余的妃子,如我之流,自然更没有登上后座的机会。毕竟别的不说,出身先摆在那里,没有雄厚的娘家背景,就不要妄想去飞那杯名为“母仪天下”的羹,貌似肉粥的东西保不准就是烫手山芋,没有金刚钻就千万别揽瓷器活,玩火者的多数下场都是自焚。
楚天裔一共封了两个皇贵妃,我和洛儿;一个贵妃,朝中大司马的女儿,这个大司马也算是中间派的代表人物。他有一双姊妹花,老大被楚天昊封为西宫娘娘,二女儿却是楚天裔的妃子,倒也不偏不倚。还有其他的一些妃嫔。总之,皇帝登基之初,后宫还是很空虚的,为众多渴望飞上枝头当凤凰的少女提供了无限做梦的空间。
只是,又有多少女子能够明白其中的残酷。飞上枝头的是因为她本身就是凤凰,有浴火重生的勇气和意志。
新皇登基后,处境最为微妙的人当数两个皇帝的弟弟,楚天奇。如果他选择支持他的大哥,那么凭借他手里掌握的军队,楚天昊未尝没有和楚天裔做最后一搏的机会。但如果他置身事外或者干脆支持他的二哥,那么楚天昊就再也没有翻盘的可能。楚天奇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是可能的,因为他与两个兄长的关系着实一般。就连他也过来争夺皇位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事。当年的他或许没有这个念头,但什么事情都会改变,已经明白权力的重要性的他是否一如既往地淡泊名利,厌倦宫廷斗争的尔虞我诈?连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楚天裔都不敢确定,何况是从来都对他敷衍塞责,拿他当小孩子看的我。
楚天裔自然不会等到他回京以后再登基,以免横生多少变故。等到兄弟俩再相见时,已经是君与臣。
无可避免,我和他终究会再见面。不管我有多么尴尬,多么不情愿,我都得去见他,去逼着他向我承诺他不插手这场皇位的争夺,逼着他对江山美人一并放手。只是我真的不敢肯定,我是否对他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当年的他无疑是心仪我的,不管这种心仪是小男孩的一时迷恋还是情窦初开时看走了眼,他曾经喜欢过我的确是事实。可是我的偶像加菲猫有一句传世名言: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天知道他是不是早就把我给忘了,或者现在想起当初倾慕于我就会后悔的恨不得时光倒流,一切都清零重来。
想开一点,动之以情无望,就晓之以理吧。司嘉洛,拿出点当年横扫全校辩论赛的气势出来。
我一面在心里打腹稿,一面拼命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上船容易下船难,选择跟楚天裔绑在一根绳子上就要遵守职业道德,同进同退。我看见铜镜中自己的脸,苍白而惶恐,不由失笑,什么时候我也变的这般患得患失。明明无须太过在意的事也叫我如此郑重其事,人一旦有了得失心以后果然就再也没有资格谈什么洒脱。
我想了想,唤纱衾打盆热水过来,她和鸳鸯跟着我进的宫。把脸凑在蒸汽上方,做了个蒸气SPA,几分钟以后,再观察镜中的自己,赫然白里透红可以去拍“太太口服液”广告的模样。上帝为女人创造了这张脸的目的是为了让她们能够在此基础上有更大的发挥。
拍拍额头,对镜子眨眨眼,我无声地告诫自己:微笑,微笑。
辛?克劳迪告诉自己的同类,当我们忘记化妆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保持面部的笑容。
楚天裔不至于穷到短了我的脂粉钱,可是我明白,没有一个男人愿意面对自己初恋情人浓妆艳抹的模样,这会让他们误以为自己当年是对贞子姐姐动的心;也没有一个男人希望多年以后再见面,站在自己面前的同桌的她,俨然一街头卖菜的大妈。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保持最初他见到你时的样子。我跟他第一次见面时穿的是什么衣服?呃,这事回想起来比较有难度,不过那天是在黑夜里,估计他也没看见。而且以我现在的身份再作宫女的打扮,未免造作的可笑。我又没有打算勾引他,这些招还是免了吧!玩得太过火,会死的很惨。
我无辜地冲镜子里的自己微笑,别忘了,现在人家可是你的小叔子,潘金莲同学的例子可是珠玉在前。
太监进来禀报:三王爷、威远大将军——楚天奇在宫外求见。
我听到他名字前面的头衔,不由得愣了一下,他现在也是个领兵打仗的将军哩。才短短不到一年的工夫,很多事已经不是当初的模样。
然而看到他,我就笑了,道:“我还以为可以看见你一身的戎装呢。”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月白色锦袍,也笑了起来,道:“你想看我身着铠甲的模样吗?”
我摇了摇头,手指了指茶盘,示意他喝茶请自便。
“我不想看你金戈铁马,你要知道,一个女人是不会对打仗有太大的兴趣的。”
“是吗?真是可惜,我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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