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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男配逆袭-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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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里茨,你想谋财害命!林微微一声尖叫,英勇就义。
  时间停止了一秒,又开始转动,冰凉透心河水从四面八方灌来,她觉得自己要窒息了。彷徨中,有人抱住了她,温润嘴唇贴了上来,给她力量和勇气。她下意识地紧搂住对方,心情逐渐平静下来,眼前不再是一片白色。眨了眨眼,她看见弗里茨绿眼,映着河面,熠熠生辉。真是佩服他,任何时候,都能做到这样神闲气定。
  其实,河水并不深,多到胸口这里。可她僵硬着四肢,喘着粗气,依旧惊魂未定,显然是被刚才那壮烈一跳给吓出了魂。身体泡冰河里,这种忽冷忽热奇葩感觉,就像是从芬兰一下子跑去了澳大利亚,然后又从澳大利亚被人一脚踹回了芬兰。
  手脚都不像是自己了,别说走路,连站都站不稳,后还是弗里茨抱着她上岸。有人递来了毯子,林微微赶紧将自己裹了个严实,捧着热茶,还是不住地发抖。身体一冷一热,好像火焰中焚烧,又像是掉入了千年寒坑偶买噶,我林微微终于练成了传说中九阳神功高境界——冰火两重天!
  她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被鼻涕眼泪糊一脸,后悲壮地流下两条面条宽眼泪,掐着手心心里一阵呐喊,
  啊啊啊啊,弗里茨,这下我要被你玩坏了啦!
  作者有话要说:下集预告:
  十发,十连中,而且都集中一个点上,能把靶子打出个洞,还是前所未有第一人!
  弗里茨仰头喝下后一口酒,随后将酒瓶子往火堆里一扔,就听砰地一声,玻璃爆破,高度酒精使猩红火苗窜了半天高。他脸映那通天火光之下,满是惊人气势,尤其那双狼一般绿眼,比天上星辰耀眼,那神情是完全摄人心魂。
  “谁才是今天赢家?”他侧过半边身体,眯起一双眼睛,目光扫过人群。跳闪火光,他脸上折射出艳丽颜色,是这样绚烂不已。
  人群中鸦雀无声,众人目光不由追随着他一举一动,一时回不了神。
  得不到回答,他又问,“是谁?”
  这下人们有反应,就像着了魔,纷纷将硬币扔向他,尖叫道,“你!





☆、91、第九十章 北欧神话下

  神秘波罗海;维京时代北欧海盗,北极圈里极昼极夜,还有那传说中能给人带来幸运北极光当这些词语连一起;很难不让人浮想联翩。
  12月28日引魂节,每年这一天,当地居民,不管男女老少、不论胖瘦美丑;都不约而同地穿上了具有民族特色服装;风雪中吟唱欢庆。
  到了晚上六点时候;所有客人都被邀请来,姑娘们穿上裘皮衣裙,装扮成女武神,场中央载歌载舞。她们用美丽歌声、动人舞蹈,向旅客阐述那些历史上遗留下来文化。
  中国人有句古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芬兰人虽然没有这样话,但也同样好客。人们搬出藏酒,举杯欢饮,打来野味也早已被剥皮洗净,架火堆上,肉香四溢。这里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没有时装秀,用来照亮是篝火,吃是野味烧烤,一切看起来都是这么原始,仿佛时间逆转,眼睛一眨,又回到了那海盗盛行维京时代。美食美酒,即便没有阳光普照,即便身处零下4°冰窟,仍然无法熄灭大伙儿高涨热情。
  下午被丢进河里,冷热交叉,到现林微微整个人还觉得怪怪。酒能驱寒,所以被弗里茨按着灌了好几口伏特加下去,这是芬兰产,相对俄罗斯酒精度要低一些,但也有4°。酒一下肚,顿时暖和了不少,脸上也有了几分血色。
  大雪停了,云雾消散,天空渐渐晴朗。
  令人眼花缭乱表演结束后,便到了今晚高潮部分,谁将成为奥丁神殿里永恒客人,有幸点燃这第一把圣火?
  下午参赛客人逐一被请到了场中央,这里,他们面临后一关考验。比枪法,比喝酒!比赛期间,观众会将手中硬币扔给心目中那个符合勇士形象人,谁获得硬币多,谁就是后赢家。
  弗里茨上辈子拿手两件事,今天全给他撞上了!毫不夸张说,他枪法和他酒量,足以震惊全场。
  弗里茨上场前,高纪录保持者是一个叫鲁迪芬兰人,1环1中,众多业余者中脱颖而出,这个成绩已经足够让人骄傲。但是,他今晚要面对,不是别人,而是这个从二战修罗场上走下来狙击手。
  本来就长得帅,再加上气场强大,弗里茨一脚踏上场,自然而然就成为了众人瞩目焦点。
  主持人和他打了个招呼后,问,“第一次北极参加我们比赛,请问你此刻感想是什么?”
  一般人会说很激动、很高兴、想夺冠、想获胜之类,可弗里茨完全是个不按常理出牌人,所以他回答是
  “想喝酒。”
  主持人没料到自己会得到这个答案,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呆呆地问了句,“什么酒?”
  闻言,弗里茨勾起嘴唇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摸出一支伏特加。他拧开瓶罐,空手向他做了个干杯动作,仰头便是一大口灌下。这喝酒动作苍劲洒脱,显他男儿本色。
  主持人望着他手中酒瓶子,觉得不可思议,忍不住问, “你确定要喝着烈酒来参加比赛?”
  “为什么不?”弗里茨泰然目光扫过对方脸,心念一转,暗道,对了,还差一样。
  他拿出烟盒,利落地往嘴里塞了根香烟,嚓嚓几下用打火机点上。用力吸了口烟,双唇一张,吐出一圈儿烟雾。有烟有酒,才能让他找到当初当兵时感觉。
  弗里茨扯出一抹心满意足笑容,对他道,“这样才完美。”
  主持人隔着一层袅绕烟雾瞪他,想他每年接待旅客无数,什么样人没见过,可是这样自信满满,完全不乎别人目光和想法人,还是第一次赛场上看到。
  他干咳了声,拉回跑远话题,道,“那比赛开始前,请你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弗里茨挑了挑眉,暗忖,介绍?有什么可介绍?一群路人甲而已,一觉睡醒还不是各滚各蛋?
  心里虽这么想,可他还是给足了主持人面子,只不过,代替那千遍一律开场白,他只是豪情万丈地说了一句,
  “如果我赢,今晚一切开销都算我帐上。”
  呃,林微微一听见这句话,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这种时候,人家一般说些好话捧高自己,以博得大家好感,增加印象分。这笨蛋倒好,一上来就砸钱收买人心,连句过场子话都懒得说。
  这话一出口,人群顿时沸腾了,人们议论纷纷。有人爱钱如命自然买账,但也有人视钱如粪土,当然就不肯买账。而弗里茨就是那种碉堡系,不管反响是好是坏,他都照单全收。将烟夹手指中,抽了口,他从容不迫地拎起了枪杆。
  射击标准动作是左手托住枪身,右手扣动扳指,将枪把架肩膀上。可他老弗爷不愧是二战老兵,开枪打死人比鸟多。只见他左手拿酒瓶子,右手射击,枪把架左手臂上,嘴也没闲着,叼着烟,以便随时抽上两口。这射击动作和规范两个字完全搭不上边儿,再加上他那副游戏人间态度,实没法把他想象成一个神枪手但是!
  就众人不以为然那一瞬间,他开枪了,果断而决绝!要么不动,一旦动起来就是极致,这是他向来做事原则。所以,这一枪,狠准,子弹不偏不倚,正中红心。
  人们愣了一秒后,随即爆发出一阵掌声。
  弗里茨将枪扛肩上,仰起脸,朝天吐了口烟。面对众人喝彩,他不骄不躁安然自若,举起酒瓶向四周敬了圈,灌下一口烈酒。
  重摆好架势,继续他第二发子弹。对于一个曾经拿活人当靶子练高手来说,这区区十多米距离真不算什么,何况,射击目标还是静止不动死物,简直是儿戏。别说是喝了几口酒,就算是闭上眼睛,他都能百发百中。
  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紧跟着射出。每次射击前,都要喝上一口,酒精下肚越多,他就看得越清晰,就越能找到当年战场上那种狙击猎物感觉。
  四连环全中!场上气氛瞬间逆转,多人们站他这一边,为他喝彩。这一声声赞美,一下下鼓掌,不再是因为他说那句买单,而是他们真心为他枪法折服。
  弗里茨站场中,众目共睹,无论是他抽烟动作,还是射击动作,亦或是喝酒动作,看起来这么简单,却一再显露出他强烈个性,臭屁、张扬、自负、洒脱、而又强势!虽然一句话没说,却让人们深刻地意识到,他就是个不凡于众人。
  同样十发全中,他气势却比鲁迪胜出了百倍,他是人们此起彼伏掌声中完成了使命。
  鲁迪是个好胜心强年轻人,也不肯就此罢休,既然第一轮不分上下,那就继续第二轮、第三轮,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有了强大竞争对手,比赛场上气氛一下子热烈了起来,人们全神贯注,等待后比赛结果。鲁迪全力以赴,弗里茨不容小觑,两人始终平手,而射程也从1米调至2米,再是5米。
  漆黑夜色下,林微微即便眯起眼睛都看不见靶子红心哪里,可那两人还比。观众场上情绪高涨,纷纷为自己下注那一方加油呐喊。
  乘中场休息时候,她悄悄地溜到弗里茨身边,拉着他手,问,“这么黑,又那么远,你行不行啊?”
  看见她皱着眉头,一脸担忧,他不由失笑,伸手弹了下她眉心,道,“你什么时候看到过我不行?”
  林微微一下子被他堵得说不出话来,对哦,他好像确实从未食言。
  弗里茨给了她一个拥抱,安慰道,“放心吧,我心中有数。”
  为了让结果一目了然,工作人员搬来两个靶子,让两位选手同时比赛。鲁迪本来觉得今晚胜券握,谁知半路杀出这么个程咬金,当然心有不甘。不过,他要知道弗里茨以前职业,估计就不会钻这牛角尖儿了。
  冬夜,即便有火把火堆照明,但四周仍然昏暗。这样环境下,5米难度指数已经很高了,鲁迪也是第一次挑战,有些迟疑。小心翼翼地瞄准靶子,聚精会神地将目光集中前方,一点不敢分心。
  反观弗里茨,依然是那一副漫不经心态度,喝下去酒精丝毫没有模糊他视线,反而让他那那双绿眼加湛亮。他眯起一只左眼,迅速果断地判断出靶子红心所位置,然后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对弗里茨而言,这就像是一道简单数学题,既然会解,就没什么可犹豫。装弹,射击,一气呵成。
  鲁迪一开始还能沉住气,但那接踵而至子弹爆破声,给他造成了巨大心理压力,让他不由自主地一阵惊慌。一旦失去了冷静判断,两人较劲也就走到了头。
  比赛结束后,人们把靶子抬到场中间,鲁迪后三发完全脱了靶,他缺少不是枪法,而是心理素质,恰巧这是难锻炼出。
  弗里茨十发,十连中,而且都集中一个点上。能把靶子打出个洞,还是前所未有第一人!
  鲁迪输得心服口服,没有半句屁话。
  弗里茨仰头喝下后一口酒,随手将酒瓶子往火堆里一扔,就听砰地一声,玻璃爆破,高度酒精使猩红火苗窜了半天高。他脸映那通天火光之下,满是惊人气势,尤其那双狼一般绿眼,比天上星辰耀眼,那神情是完全摄人心魂。
  “谁才是今天赢家?”他侧过半边身体,眯起一双眼睛,目光扫过人群。跳闪火光,他脸上折射出艳丽颜色,是这样绚烂不已。
  人群中鸦雀无声,众人目光不由追随着他一举一动,一时回不了神。
  得不到回答,他又问,“是谁?”
  这下人们有反应,就像着了魔,纷纷将硬币扔向他,尖叫道,“你!”
  “你!”
  “你!”
  “你!”
  硬币像一场流星雨般落他脚边,他用他一言一行,彻底收复了人们心。是,这场上,再没有一个人比他神勇,奥丁勇士,他当之无愧。
  得到答案,他满意地扬起嘴角,露出个摄人心魂笑容。这才是他世界,充满赞美与鲜花。
  一直知道他长得得天独厚,但林微微还是不由自主地被这样他所打动,不,是震慑,全然拜倒他个人魅力之下。这瞬间,她眼里除了他,再瞧不见第二个人存。
  两人目光隔空相遇,他凝望她,嘴角线条上扬,脸颊边那对酒窝若隐若现。这一丝淡淡浅笑,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痛苦绝望,没有憎恨厌恶,纯粹只是一个美好而又感性微笑,就好比海洋上初升起那一缕阳光般,充满温暖与祥和。
  一片欢呼声中,主持人向他走了过来。
  “恭喜你获胜,成为我们勇士。经历这一场精彩而又激烈比赛后,你有什么话想和大家说?”
  有话要说?弗里茨心念一动,脑中突然有了个想法。接过话筒,他润了润嗓子,对大家说道,“有一个磨人小妖精,已经让我这个烦人老妖怪追了她整整66年。今天,有一些话我要当众告诉她,让她无法再逃避,无法再拒绝。”
  虽然站场中央,可是他目光却是望向微微,一反之前**丝气息,他神情变得专注而认真。他沉稳声音缓缓地这冰冷空中散开,充满了感情。
  他说,“如果爱你是错,那么我一辈子都不愿意纠正这个错误;如果正确选择是让我离开你,那么我情愿一辈子就这样错下去;如果我们爱情路上会出现其他情敌,那么我会一个一个不留余地干掉他们。我不会因为孤独而去爱,但我因为你而学会了爱。感谢上帝让我遇到你,爱上你,守护你,我想陪你走完这段人生路”
  弗里茨是个铁血汉子,上世纪从未说过什么动听情话,煽情时候也就是后那一滴离别前眼泪。这辈子他重生世界,没有杀戮、没有扭曲、没有憎恨,他想爱就能爱,不必再隐藏自己感情,没人来阻止他,没人去嘲笑他。所以,他可以毫无顾忌地表达出心中想法,随心所欲地过他想要过生活。
  这一句句绵绵情话从他嘴里说出,是这样自然,也是这样煽情,是这样叫人感动。不管是作为当事人她,还是旁观者,都觉得自己仿佛做梦,做着一个叫作童话故事美梦。
  看着他一步步向自己走来,林微微心跳得飞,看着他眼睛,似乎意识到了他即将出口话。
  “请你嫁给我。”他用坚定语气说道。
  她咬着嘴唇,虽然他心意自己早就知道,可从未有像现这刻这样震撼过。他比赛场上大胜归来,这本该是他舞台,他却毫不犹豫地和她分享。这璀璨一刻,向她求婚,让她站自己身边,同受瞩目。
  林微微还没回答,可人群已按耐不住,开始起哄。这么好男人,如何能错过?哪里还有拒绝理由?
  有这样浪漫一场求婚,又有这么多人当他们爱情见证人,还有什么可挑剔?林微微妥协了,抛弃那些无谓坚持,彻底地投向他怀抱。
  “戒指呢?”她问,声音中带着一丝哽咽,太幸福,所以喜极而泣。
  他是有备而来,本来打算饭店里向她求婚,没想到这一刻水到渠成。从口袋里掏出准备好绒盒,众目睽睽之下,弗里茨单腿下跪,郑重而又诚恳地问,“微微,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点头,伸出左手,看着他将那只戒指戴了自己无名指上。
  他亲了下她带着戒指手,站起来,撩开她脸上碎发,单手扶住她脸,低头吻了上去。
  四周再次爆发出热烈掌声,这次不再是因为他个人魅力,而是为他们将来幸福而祝福。
  *
  回家时候,已近午夜。暗蓝色夜幕上布满了星辰,一颗颗星光闪烁,形成了一条璀璨而又壮观银河系。清冷月光洒满了一地,被冰雪覆盖世界被造出了一片晶莹色彩。
  哈士奇雪橇队速度很,它们喘着气,撒开四肢冰上狂奔。四周是树林,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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