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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就要宠坏你-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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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门晴被他的热情感染到,心情稍微好了一些,可是他不胜酒力,摇摇头道:“喝酒伤身,我便以茶代酒吧。多谢周公子出手相助。”
  “可以可以,有西门公子作陪,就算只饮茶,也是比酒更香。”
  周勇说自己这回来,是帮著师门办事,目前住在悦来客栈。好巧不巧,正是西门晴所住的客栈,他道:“我们没在客栈遇上,倒是在街上遇上了,真是无巧不成书。”
  “嘿嘿,那是因为我同西门公子有缘。话说你如何会带著孩子在城里,还被人顺去了钱袋,南宫大侠呢?”还有他为何侧脸有点微微红肿,像是……像是被人打了?
  说到这个西门晴的欢愉神色便不见了,他叹了口气道:“不提他,如今我便是想在城里落脚。本来带足了盘缠,想先租间屋子,再找份工,日子如何也是要过下去的。可如今被顺了钱袋,还差点被流氓侮辱……若不是遇上周公子……我都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这周勇虽说是个老实人,但老实人可不代表缺心眼,从西门晴的字里行间里,他都能听出来,西门晴和南宫墨萧分开了,这才离开南宫家的。
  几年前的惊鸿一瞥,他心里就种下了情根,无奈西门晴心有所属,那人又是自己不够资格挑战的对象,他也只能把这份情意压抑在心底。江湖都传言南宫墨萧失忆,如今两人分开,美人又看似落了难,正是他献殷勤的大好机会。
  这样想著,他倒是也不著急,害怕吓到西门晴,小心翼翼地开口道:“如果西门公子不介意的话……我在城里还是小有人脉的,你寻地方住和寻工的事,交给我可好?银两的话你不用担心,我可以先给你垫上。等你有工作了再还不迟,孩子不能没地方住。”
  西门晴摇头道:“这如何可以……”
  “没事的。”周勇摆摆手道:“当年我身中剧毒,是你师傅救了我一命,又有西门公子的贴心照顾,不然也没有今日的周勇。你当我周勇是朋友,便不要客气了,银两都是小事,孩子有个好环境才是大事。你若还是不想接受我的好意,那不如你唤我一声周大哥,我们结拜成了兄弟,兄弟之间相互帮助,便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周公子人才出色,西门晴可不敢高攀。”
  “出色啥呀,是我高攀西门公子才是。人在江湖走,狐朋狗友易得,知心好友难觅,西门公子你便当是为了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再说了,你不肯接受我的帮助,打算如何呢?我们大人吃些苦无所谓,难道还能让孩子跟著你吃苦?你看得下去我都看不下去呢。”
  西门晴其实心底是不愿意和周勇扯上太过亲密的关系的,但周勇言辞切切,他现在又正是骑虎难下的时候。周勇说的对,他一个人,就算是住茅草屋,吃窝头,日子也能过下来,可他自私冲动地把南宫麟也带了出来,总不能让他跟著自己没好日过吧。
  “那,那小弟以茶代酒,敬周大哥一杯,有劳周大哥打点操劳,等我寻到工作後,定把银两还给周大哥。”
  周勇高兴得眉飞色舞,忙不迭得也举杯饮酒,他做梦也想西门晴叫他一声大哥,如今听他柔和的声音叫著自己,那感觉比登仙还美,就算是为了西门晴赴汤蹈火他都在所不辞。
  三人用完膳,一同回了客栈,周勇让西门晴等著就好,他这就出门拜托朋友去。
  他在城里的人脉果真同他说的一般好用,才第二日,已然带回来了好消息,说在城南觅到一处不错的屋子,非常清静,大小环境都适合西门晴带著孩子住,让西门晴赶紧去看看,合适就落定了。
  那处屋子是两居室,一个小庭,环境整洁清雅,西门晴一看就十分满意,只是这处那麽好,他怕租金太过贵重,於是有些踟蹰地问周勇道:“这儿我确实觉得好,只是那麽好的地方,租金恐怕不便宜吧?”
  “便宜的很!”周勇又咧嘴笑道:“因为屋主夫妇的儿子高举了,把父母接到京城享福去呢。这老屋子老人家都有感情,不想卖,又急著去京城,出租的金额也压了下来,半两一个月,我看也是十分合适的。”
  那倒是真的不贵,西门晴觉得自己塞翁失马,丢了钱袋,却遇到周勇,还找到那麽划算的房子,对著周勇微微一笑道:“还是周大哥为人出众,能觅到那麽好的地方。”
  这一笑,便把周勇电的不轻,抓耳挠腮道:“这个……老弟过奖……过奖……我先收拾收拾,今日便可住进来,我,我去给你采购些日用品。”
  他给西门晴留了银两,又买了不少菜给西门晴送来,堆得满满当当的,西门晴苦笑道:“怎麽买了如此多的东西,菜吃不完,可是要坏掉的。”
  “开门七件事嘛,柴米油盐酱醋茶,一个都不能少。”周勇顺便掏出了给南宫麟买的糖葫芦,让他一边吃去,勤快地帮著西门晴收拾屋子。
  两人很快就弄得差不多了,西门晴做完饭,对周勇道:“周大哥帮我那麽多,我也无以为报,你一定要尝尝我的手艺。”
  “爹爹做饭最好吃啦!”南宫麟嘬著手指,乖乖爬上饭桌等著开饭。


☆、(12鲜币)34

  西门晴没料到自己会遇上贵人,所有的困难迎刃而解,看儿子和自己有了个可以落脚的地方,深感安慰,又觉得真的亏欠周勇良多,举起了酒杯敬他道:“周大哥,大恩大德,西门晴无以为报,只有一杯薄酒,日後必当结草衔环报答周大哥的恩情。”说罢,一饮而尽杯中之酒,他平素极少饮酒,不习惯水酒的辛辣,刚饮入口中,面色就泛起了红晕,如天边落霞,极其好看。
  周勇哪里还顾得上喝酒,看美人都看得心醉了。
  “爹爹麟儿要吃鸡腿。”南宫麟人小手短,够不是桌子另一边的菜,扯著西门晴的衣角让他给夹菜。
  周勇忙收敛心神,眼疾手快帮孩子夹了个大鸡腿。
  “慢些吃,瞧你啃得满嘴都是。”西门晴给南宫麟擦脸,一脸无奈地笑著。
  他笑得温柔,周勇的心基本都化得差不多了,多盼望他们是真正的一家三口,每日享受这天伦之乐,自己即便是活生生的减去几年阳寿都觉得值得。
  “周大哥,如何不吃了?”西门晴见周勇呆呆地望著自己,问道。
  “吃,西门兄弟的做菜手艺如此好,我怎能给辜负了。”像是为了表示菜有多好吃,周勇大口大口地吃了好几筷子菜,狼吞虎咽下,问:“现在家置办好了,不知西门兄弟对未来有何打算?”
  西门晴眼眸低垂,他离开南宫家的举动确实比较冲动,因为咽不下那口气,什麽都没想好,便把儿子带了出来。为今之计,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他有手有脚,断然不会饿到自己和儿子。
  “说来惭愧,小弟胸无大志,只想有一份工,等日子好过些,让麟儿在城里上个私塾,其他的倒是还没有想呢。”
  “唉,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你见工的事包在大哥身上,我已然让朋友去打听城里是否有医馆在招人,西门兄弟医术了得,又宅心仁厚,寻个医馆工作应当是不成问题。反正日後有什麽困难,都要跟大哥说,可不许自己硬撑硬扛,累了自己也苦了孩子,知道了不?”
  西门晴感激地点点头,周勇对他的好,让他不自觉地想到曾经的南宫墨萧。他也是这般帮自己把一切都打点了,从不用自己操半分的心。可如今,他穷途末路,不得不接受另外一个人的帮助,而自己那用尽心思去爱的男人却连露面都不曾,像是完全对他的离去无动於衷,甚至不在乎他是死是活。
  这样的对比,让他如何能不哀莫大於心死?
  “西门兄弟是否想起了什麽不愉快的事?如何眼圈泛红?不介意的话,说与大哥听听,让大哥宽慰宽慰你。”
  西门晴忙收拾了心绪,他和南宫墨萧那点恩怨情仇,又如何能端上台面和别人说道?更何况儿子还在一边。他摇摇头道:“没什麽,只是大哥对我这般关心,让我有些思念家人……”
  “出门在外靠的不就是朋友嘛,从此以後你把大哥当你家人便是了!”周勇豪迈地拍胸脯说道。
  周勇这家人当得可谓尽心尽职,第二日便给西门晴寻到了合适的工作,在城里一个有名的医馆里给老大夫抄方取药,虽不能让他直接看诊,毕竟是学以致用,有了著落。
  与此同时,周勇还周到地给南宫麟问了私塾,这样西门晴白日见工的时候,南宫麟便有了地方可去。那私塾班里都是年纪比南宫麟大的孩子,可南宫麟也不认生,乖巧地一口一个哥哥叫著,大孩子们都喜欢他,连私塾先生也对他照料有家,西门晴的那颗心,算是放下了一大半。
  西门晴这辈子没有在别人那做过工,也没有独立生活的经验,一切从头开始,要学的东西很多,还要照顾孩子,如此一来,日子算是过得连轴转,连过度思虑和伤心的时间都没有。
  只是晚上抱著孩子入眠的时候,总是梦见那个让他如此伤心,却连面也不露,真的把他忘到九霄云外的薄情男人。然而,梦中的内容却是比他想得要甜蜜的多,他梦到他们曾经走过的地方,梦到那人对他的好,在他耳边说的情话,甚至会梦到一些不堪叙述的香豔画面。
  醒来後,看到自己已然离开了那人,心更是痛得不可自己,又不敢吵到儿子,只能默默垂泪,安慰自己他现在重新开始了,有自己的生活,可以好好的照顾儿子和自己,总有一天能走出来,忘却他们曾经的浓情蜜意,琴瑟和鸣,也忘记他的不近人情,薄情寡义。
  周勇几乎每日都会来他家串门,有时候带些吃食来,有时候来关心他是否住得习惯,在医馆里可有人寻他晦气,他这个做大哥的一定帮他搞定。
  西门晴笑道:“我一个大男人,哪里会被人随便欺负了去。”
  周勇却在心里喃喃,他这样的男人,在哪儿都容易叫人给欺负了去,若不是自己阻止他出去做工会显得太过司马昭之心,他也不能让他出去抛头露面。
  真不知道那个南宫墨萧吃错了什麽药,那麽好的人不好好地守著,绝对是脑子有病。
  脑子有病,倒是便宜了他,他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自己虽尚未对西门晴表白,也不敢表白,但他就这麽不断地对他好,总有水到渠成的,顽石点头,两厢情愿的一天。
  七日一晃而过,南宫墨萧和南宫怜不敢违背母命,更不敢让体弱的母亲绝食,度日如年地过了这守孝的七日,可南宫夫人还是因为太过孱弱,病倒了。
  管家请来了大夫,大夫诊断南宫夫人是心气郁结,才会骤然昏厥,只要日後人人都顺著南宫夫人,南宫夫人心情好了,此病自然无药自愈。
  这下可苦了南宫墨萧,他又不敢离开母亲的病榻,又放不下西门晴和儿子,简直是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南宫怜却是心思缜密,她对南宫墨萧道:“大哥,母亲的病一时半会好不了,她人尚且在昏睡中,你守著也没有用,不如你先去寻西门大哥和我那小侄子,把人安定下来你再回来,母亲就交给我吧。”
  “母亲如此反对我去寻人,甚至气得病倒,万一他得知我的去向,可不是又要气急攻心了?”
  “都说交给我了。而且你一来一回要不了多久。”
  “怎麽会要不了多久,我又不知人在何处,总得细细寻找吧。”
  南宫怜叹了口气,问:“天大地大,大哥打算如何找人?”
  “我思忖著,西门晴带著孩子,必然走不远,估计没有出城,所以我想从城里开始找起。他长得好看,必然许多人见过就过目不忘,大不了我挨家挨户地去问。”
  “大哥你真是……”蠢顿如猪四个字南宫怜没好意思骂出口,按照他这样的找法可能把城里掀翻了都没有消息呢。
  “那你有什麽好办法?”南宫墨萧不耐烦了,他现在就想尽快找到人,已经耽误了七日,若西门晴带著孩子去了别的城镇他可就一筹莫展了。
  “我哪有什麽好办法,我只是会未雨绸缪罢了。”南宫怜白了他的蠢大哥一眼道:“西门大哥出走那一日,我怕你这颗茅坑里的石头执迷不悟不肯去寻人,早就吩咐了南宫御风去城里先找起来,找到了也别再气西门大哥,和人好好地说话,知道了嘛?”

☆、(12鲜币)35

  “他找到人了?”南宫墨萧好像看到了希望,激动地摇著南宫怜的肩膀。
  “我怎麽知道,你发个讯号找他来问问不就行了。”
  “我的好妹妹,你真是人中女诸葛,未雨绸缪得太妙了!”这样他就不怕找不到西门晴了,南宫墨萧真想好好地奖励奖励他的妹妹。
  “你把人找回来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快去吧,如果嫂子和麟儿有半毫缺斤少两,连我都不会再帮你了。”
  南宫御风接到南宫墨萧的讯号後,火速回了南宫山庄,他当然知道主人要问什麽,可却没有直言不讳地把他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而是面有难色,难以启齿的样子。
  “可是西门晴和我儿子有何不测?”南宫墨萧看他这幅为难的样子,脸色都变了。
  “不不,西门公子和小少爷都好著呢。他们在城南找了处屋子住了下来,西门公子还在李大夫的医馆里当李大夫的助手,两人身体健朗,一切都很好。”
  “那你为何这幅表情?吓我麽?”
  “属下岂敢。”南宫御风苦笑了一下,老实道:“七日前,西门公子刚到城里的时候,被小偷顺去了钱袋。属下把那贼打了一顿,取回钱包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还给西门公子,岂料他遇到了熟人,那人解了他的燃眉之急,帮他安顿了下来,工作似乎也是那人帮他找的。”
  “熟人?哪个熟人?”南宫墨萧眉皱了起来,不知为何听到别人帮西门晴,心里像破开了个洞口,不舒服的紧。
  “是华山派的周勇周公子。”
  南宫墨萧听说过这人的名号,但对他本人没什麽印象。他现在所在意的是,这个周公子为何要殷勤地帮西门晴,他直觉那男人便是想对西门晴图谋不轨。
  “他们平时经常往来?神态亲密?还是如何?你把你看到的都一一道来。”
  “那周公子确实每日都会去找西门公子,只是属下认为他们还是守著礼节的……”
  “哼,守礼节,我倒要去看看他们是如何的守礼节的。带路!”南宫墨萧心里酸得都快冒泡了,恨不得长了翅膀现在就把那西门晴逮回来,关在屋子里,不让任何人见到他,能见他碰他的只有自己。
  说来也巧,今日正好是西门晴休息的日子,他收拾完了家里,打算做顿好的请周勇来吃,忙忙碌碌了一个上午,总算是上了一桌好菜。
  儿子在私塾先生那儿,他们两人饮酒聊天,便不用顾忌。这些日子的交往,西门晴越发觉得和周勇很是投缘,这人大大咧咧,为人却十分实在,说的话也不带花里胡哨的东西,很是陈恳。
  最重要的是,他对自己十分尊重,有什麽事都问自己的意见,而不是霸道地自作主张。这让从来没做过主,被人尊重过意见的西门晴十分受用,得有如斯,甚幸。
  周勇风趣幽默,跟西门晴讲江湖趣事可以滔滔不绝,不知不觉已经下午了,看著桌上杯盘狼藉,西门晴道:“大哥,天色不早了,一会我要去接麟儿呢。”
  他刚要起身收拾桌子,周勇却握住了他的手道:“不著急收拾,我……”他挠了挠头,像是不知道怎麽讲,结巴了许久才咬牙道:“我有话同你说。”
  西门晴不著痕迹地抽回手,笑说:“大哥你是不是醉了?说话便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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