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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天堂的钥匙-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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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庆趁着哥哥外出的机会对嫂子大献殷勤,没有想到却弄了个无趣收场。
小云的出生考验着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念。
小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亲身父母都对她心生偏见。
只有孙庆真心喜欢自己的这个侄女。
所以人们更觉得他傻了。
孙庆以后还会有什么让人瞠目结舌的举动呢?
他的情感归依到底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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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不会做演员,那就去做导演
野棠花落,又匆匆、过了清明时节。
刬地东风欺客梦,一枕云屏寒怯。
曲岸持觞,垂杨系马,此地曾轻别。
楼空人去,旧游飞燕能说。
闻道绮陌东头,行人长见,帘底纤纤月。
旧恨春江流未断,新恨云山千叠。
料得明朝,尊前重见,镜里花难折。
也应惊问:近来多少华发!辛弃疾《念奴娇?书东流村壁》
方圃过分的小心使得他看起来似乎有点多疑。风雨沧桑这些年,他不得不小心谨慎。
但是,谨慎过了头,就滑向了多疑。凡事,还是要讲究个度才好。
那个夜晚,方圃跟吴小淘和孙庆一样,他也没有睡好。
对于吴小淘他没有感到有太多的担心和不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似乎长不大的大男孩身上有很多纯粹的东西,虽然这样的人在现实的人群中看起来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甚至还有点犯傻。
自己那么好的条件,还留学m国多年,一个正常的人大概谁也没有这样的思维,去选择一个偏远的山区作为历练自己的第一站。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而在一般人看来他正好把方向选错了。
他是一个逆流的弄潮儿。
对于这样的人,方圃虽然没有什么疑心,但是他也不会把他安排在自己身边。
因为一切都不确定,包括自己也是一个不确定的成分。
什么事情什么人一旦确定了。也就失去了大部分的意义了,甚至存在都成为一大问题,不是吗?
是那个来自g州的电话,给他带来了极度的不安。
接电话的是一个上了几分年纪的男人,但是从电话里听得出来,他的声音洪亮,底气十足,精力充沛。别看只是那么简单的一两句话,方圃听得出这个人的声音,几乎也就等于见到了这样的一个人。
几十年的经验使他明白有这样声音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有头脑。很有分寸,很能够掌控局面,也很霸气。
无论任何时候,这样的人都不会甘于平庸。
这样的人。做朋友可以让你如虎添翼。可要是成为一个对手。那无异于……
他不想再往下想了。
别看来这里有几个月了,但是他还一直用着sh的号码。大概也是出于习惯的原因,这部手机虽然用得时间有点长了。但是他已经很习惯了。
而且一抓起这部手机的时候他莫名地还有一种亲切感,因为他的手机屏幕上是一个女人的照片,披肩的长发,秀气的脸庞,柔和的眼神……
现在的他却是有点想念屏幕里的她了。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一个住在朦胧的屏幕般的水晶宫里,一个住在穷困的小山沟里,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这才是应了那句话:可望而不可即。
其实,他贮备的手机卡不止一张,备用手机就有几部,并且电几乎都是满格的。随便拿起那一部来都能够很方便地派上用场。
他拿给吴小淘的就是其中的一部。
他想帮一下吴小淘,毕竟一个人离家在外,又遇到了小偷,这样的事情放在谁身上也是不好的。
方圃离家在外这么多年,他深深地知道危难之际,有一只温暖的手伸过来的力量有多大。好比是给一个突发心脏病的人来了一针强心针。
很多事情是不能够预料的,人们往往是会做梦娶媳妇,但是又有谁会做梦出大殡呢?
很多事情也是不能够多想的,一想过了头,伤害的往往是自己——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精力。
其实,很多事情大概没有想的那么糟糕。
想,往往会过了头;但是做,永远在后头。
几乎整个夜晚,方圃都不能够好好地入睡。偶尔睡着了,可是隔壁孙庆的房间里传来如雷的呼噜声,一下子又把他给弄醒了。
这个深山的大汉,有着虎豹一般的身躯,有着如雷的声音,不管走到哪里,铁塔似的身躯往那里一站,不亚于一二级的轻微地震啊!
如今这样的大块头就住在自己的隔壁,而且还打起了如歌的呼噜。
其实,孙庆那晚根本就没有睡踏实,呼噜是他打的,他是个一沾枕头就会睡着的人,可是,那一晚,他却好久都没有睡踏实。
但是,呼噜是他打的;方圃,是被他吵的。
方圃的头疼得针扎似的。头皮里好像瞬间长出无数条钢针,一针一针比赛似的扎着他的每根敏感而微弱的神经。
老了?自己真的老了!
一丝老来的落魄的感慨袭上心头。年轻的时候不管外面有多大的动静,哪怕就是周围站满了几十个唱歌的人他能够照睡不误。
是这些年的奔波和操劳把自己的身体搞垮了。不但身体垮了,心也疲惫了,心态也老了。
可是,自己这些年的操劳,收获的又是什么呢?
开了几家像样的公司,养了几千号来自不同地区的人,银行里存的钱比全身的毛孔都多。自己虽然没有腿,但是比人家有腿的跑的路还多。
可是就是没有一个像样的家。
想到这里,他有禁不住打开手机看了看屏幕上的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沉稳恬静地冲他一笑,好像在说都几点钟了,你还不睡?
他冲着里面的女人苦笑了一声,把自己的心思用力地压了压。
脑袋上的头发随便抓一把,每把都会有几根白头发。
人已老,而家未安。
现在还到处飘零呢,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
自己一路从农村到城市。现在又从城市返回农村。
从农村离开的时候,自己年龄还小,但是身体结实得跟个牛犊子似的。
现在从城市回到农村了,年龄一把了,可是身体却几乎要散架了。
空有一个支架的身体还有什么用呢?
唯一好用的就是那个圆圆的脑袋了。
他曾经跟战友们笑谈他的目标就是要农村包围城市,可是没有想到城市还没有包围呢,自己却从城市退了出来,而且退得这样神秘,这样狼狈,这样不光彩。
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做错了什么。几乎没有人了解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包括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多大的错。但是他的身后就是有那么一群人在到处找他,甚至想抓捕他。说他犯了罪——一个无人知晓又无人不晓的罪。
他曾经申辩过,说这样的罪就等于是没有。
他们笑了,说不认罪就等于是有罪。
他说你们纯粹是想编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来扣在我的头上。
他们狞笑着说莫须有不也是一项罪名吗?还是最高的罪名呢!哈哈!
他知道有些人肯定是疯了。要不然的话就是自己的神经出了什么毛病。为什么总是做一个几乎相同的梦。
而且梦醒后往往是一身的白毛汗。连背心都湿透了,黏贴在身上一阵阵的冰凉——透心的冰凉啊!
想到这里,他猛地打个寒颤。其实,今天他根本就没有做那样的梦,只是他想到了那个曾经的梦。
他的白色的背心一点汗水都没有,但是他却冷得打了个喷嚏。
他记得他刚来这里的时候,老孙头一家把他当伸来供奉,每逢跟人介绍自己的时候都要竖起大拇指再说话,可是他知道自己其实已经什么都不是了。
别人只知道他是一个公司的老板,是一个有着十几个股东的董事长。别人看他的时候眼睛闪着亮光,仿佛看他一眼就会给自己带来喜气,看上一眼就能够把他身上的金子挖下来一块。
在别人的眼里,他已经不是人了,而是一尊神,一尊真金塑身的神人。
这种荣耀是他的父辈想也不敢想的,但是他做到了。
但是,功成名就以后,他跟家乡却一步步地疏远了。
就好像他们之间多了一座莫名的天河水——他们不能够逾越,只能够站在河边眺望。
家里给他寄了封信来,问他什么时候回家,他在回信上只写了几个字:没有时间。
家里给他打电话来了,问他为什么好长时间没有打电话了,他只说了一个字:忙。
家里给他打电话说妈妈可能不行了,妈妈希望他回家看看。
那一次,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他沉默了半天,直接挂断电话——哭了。
家里给他打电话来,说妈妈走了,你还回来吗?
他知道那后半句意味着什么,那就再也不用回来了,再也没有人,再也没有什么理由来央求他回去了。
那次,他沉默了半天,直接挂断了电话,但是他并没有哭。一点儿眼泪都没有。其实,他本来想哭的,但是就是哭不出来。
在这一方面看来,他不适合做演员。
不会教书的就去当校长好了,他想起了以前他们讲着玩的笑话。现在,他想了想,却想起来几乎同样的一句话:不适合做演员就去做导演好了。
于是,他做了一次导演,不但导自己,也导别人,但是他自己觉得自己导演的戏都没有办法收场了,成了一个烂尾片。
以前想回农村老家都抽不出一点时间,现在他却在另一个农村住了下来,而且一住下来就没有了归期。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去,不管回到哪里都可以。
他知道,时间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一遇到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人们往往会说再等等看吧。
可是,人的一生就这样被时间拉扯走,被时间拖着走。
过一天,算一天吧。
他虽然不信命,但是现在他只能听从命运的安排。
他自己觉得自己不适合当演员,更不适合做导演。(未完待续。。)
ps: ; ;章节感言:
几乎跟吴小淘和孙庆一样,方圃也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他在回忆过往的一切。
风雨沧桑过后,他收获的是什么呢?
有名望,有头衔,有用不完的金钱,但是就是少了一个女人,少了一个家。
手机屏幕上清秀的女子目光柔和地看着他。
这大概就是他唯一的一点慰藉吧。
一次次的噩梦中醒来,一次次的冰冷到心的凄凉,方圃到底做过什么?
是谁让他走到今天的这个尴尬的处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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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磨牙的骨头
翦红情,裁绿意,花信上钗股。残日东风,不放岁华去。有人添烛西窗,不眠侵晓,笑声转、新年莺语。
旧尊俎。玉纤曾擘黄柑,柔香系幽素。归梦湖边,
还迷镜中路。可怜千点吴霜,寒销不尽,又相对、落梅如雨。吴文英《祝英台近?除夜立春》
几天后,后山的王家举办了隆重的婚礼。这个消息像是秋后的蚂蚱,早就在山前山后扑腾了好多天了。
新郎正是那个被自己的母亲活活饿死的王薇的哥哥——一个长得一双蛤蟆眼的高大的男人。
那天的清晨,阳光格外地好,做了一个美梦的大山也伸了伸懒腰,打出了清晨的第一个哈欠——喷出了一股新鲜的带着腥味的口气。
王家的婚礼办得很气派,毕竟在一个大山里能够有几十万块的人家几乎没有,王家因为王薇的死一下子变成了这里首屈一指的富裕户。
不过,他们家的变化实在是看起来滑稽,就好像是流浪街头无家可归的乞丐一下子披上了裘皮的外衣,真是里外分明啊!
王薇的妈妈那天也穿上了件从城里买回来的新衣服。为了表示一下,她也进过城,沾了点洋气,她专门买了件旗袍。
今天一大早,她就从放衣服的纸板箱子里翻出了这件她视为宝贝的在她看来很值钱的的东西——花了自己几乎一百块钱呢!
王薇还没有完全断气,那个出事的司机就把钱给她了。但是因为太过紧张,几十万的钱撒了一地。
这使得她兴奋得在地上连跪带爬地忙活了大半天,才把那女儿用命换来的钱捡完。
捡了钱,可就忘了人了。就连医务人员最后把王薇推到太平间她都没有抬头看女儿最后一眼。
钱,实在是太多了。几辈子都赚不来这么多钱啊!
她把那些钱全部拣起来了,全部放在自己的破裤裆里,她不敢站起来数,生怕一站起来,那些好不容易到手的钱会长了翅膀飞了似的。
她吐出一口带着咸痰的唾沫,噗噗。吐在自己右手的指甲肚上。她要开始数钱了。
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她的心跳到了极点,她害怕人家欺骗她,少给她几张;同时,她又希望人家是个白痴或者弱智。会平白无故地多给她一些钱。
数好了钱。她像是个想不被人发现的小偷一样。把到手的赃物藏在贴身的一个大裤衩里,然后,蹑手蹑脚地溜出了病房。一溜烟的时候就跑到大街上去了。
对面就是一个大商场。
她看了看对面的市场,光灿灿的太阳把商场的名字粉刷得金碧辉煌。
她的心也随着那一片阳光而灿烂起来。她很想到商场里去看看,在她的记忆里,她还从来没有到过商场呢。
但是,她又犹疑了,商场,那可是有钱人进的地方,听人家住院的人说里面随便一件不起眼的衣服就要一千多块!
但是,今天,她的神经好像是搭错位了,心里越是想着不能进,可是腿却不由得往前迈动了。虽然,她知道到里面她根本就睁不开眼,也张不开嘴。
但是,转念一想,我也是有钱人了,有人家给的几十万呢!我怕什么!有钱了,儿子拖了几年的婚事终于有了着落。这不是天大的好事吗?就单单为了这一件好事也应该庆祝一下,不是吗?
而王薇呢?那个最后连自己的大便也吃不上的可怜的女孩子,早就随着二十年前她妈妈那次艰难的带血的大便给冲走了。
要不说了,女儿是站不住脚跟的,指望着灰打不了墙,指望闺女养不了娘!老俗话说的不会错!
有时候,王薇的妈妈会恨恨地想。而且,她知道这句话在王薇还在家的时候,她几乎天天在她耳边说的。
只是,这次女儿的意外车祸和不正常的死亡还带给了她们家一大笔钱,这是她这个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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