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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抬头-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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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篮球场上其他同学们正在挥汗如雨,我这边偶尔吹吹口哨,关煜婷就趁机提出些建议,给他们筹划一下打法。大家也就渐渐有了信心,认为拼一拼大概能闯进第二轮了,这样的心态自然好,我也不会不识趣的去打击他们。

    又训练了两天,眼看篮球开赛的日期即将到来,这天大家决定多练练,正挥汗如雨的时候,五六个五大三粗的学生嘻嘻哈哈地走了过来,长得最粗壮的一个一屁股就撞开了正在控球的李承光,满脸不屑的讥讽笑容:“呵呵,一群弱鸡也好意思在这里练篮球?中文系的不都是渣吗?滚开滚开,这片篮球场归我们了!”

    这可真是到哪里都有纷争啊,就算大学生,其实也不是那么单纯的……
第一百二十二章 我们不是弱鸡
    人是一种很复杂的生物,理智与本能并存,既惧怕孤独,渴望着群居生活,却又有着很强的领地、敌对意识,当群体中某一个单位表达出了与大家完全相反的意见的时候,迎接他的往往都不是什么好下场。

    其实人的交往圈子很狭窄,学生们的朋友基本都是学生,老师们的朋友也基本都是老师,跟自己的工作环境有着极大的关联。所以说想要混进一个圈子,混进一个已经被划分出来的领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说得直白一点,当你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的时候,你会不自觉地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会担心因为自己的举动不合时宜而引来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但是如果你是在自己的地盘上,你的言行举止将会更自然,对周围环境的在意程度也会更低,这就是人的领地。

    人类不像狗,狗是用尿来标记自己的领地,而人类……则是以自己的意志来标记自己的领地。当人类认可了一个地方的时候,他就自然而然地会认为这里是自己的地盘。

    我们的教室显然就不是李承光的地盘,他用应声虫的方式融入的小圈子还没有完全接纳他,所以这里还是我们大四学生的地盘!我以我曾经中二病冷眼旁观别人一切举动的“睿智”肯定,李承光绝对知道自己这么做的下场,但他还是选择了站出来,用自己的大喊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对此我不得不高看他一眼,也许我们觉得他是个可有可无的人,也许我们几年后根本就不记得他这么一号人物的存在,但他就是活生生的生活在我们的圈子里,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有自己的禁忌。

    他拍着桌子,看到所有人都愕然看着他,便冷着脸继续大喊道:“你们这些家伙,还是不是爷们儿?难怪别人说我们中文系阴盛阳衰,你们这些家伙根本就是娘炮,连女孩子都不如!”

    “你们这些家伙!庸庸碌碌,毫无梦想!只是想着混日子,然后等到你们垂垂老矣的时候,又来嗟叹自己年轻的时候太过蹉跎!看着我干什么?就算你们这么看着我,我也要说!你们对自己的未来有规划吗?你们有一个具体的步骤吗?没有!就连校运会这样的小事,你们也只是想着玩!明明自己可以参加比赛,却从一开始就认为自己不如别人,认为自己已经输了!你们是什么人?你们是大学生,是天之骄子!可是看看你们现在的模样,哪里是什么天之骄子,分明就是一群丧家之犬!”

    要当个应声虫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你得掐准时机,知道什么时候该用“哇,好牛逼”,什么时候又该用:“哦,真强”,这样的词汇来蒙混过关,又能让别人给你留下一定的印象。所以说能这样做的人,其实脑子都挺不错,至少能够抓住别人语言的重点。

    能抓住别人语言重点的人,嘴皮自然不会太差,就算不善言辞的人,大概脑子里也能相处一大堆道理来。很显然李承光构思这样的话应该不是一小会儿了,所以他说出来的时候连个磕碜都不打的。

    我看得出来他很激动,他快步走上了讲台,把张景峰挤了下去,大声道:“别人都说我们是没有梦想的一代,事实上我也认为的确如此,我们生活优渥,不知愁苦,自然不会发现生活的艰难!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连一场比赛都不能全力以赴,以后进入了残酷的职场,像我们这样的人会很快就被淘汰的!”

    “yes!ithinkheisright!”第一个做出反应的不是被怒喝的男生们,而是作为留学生的玛丽。她甚至下意识地说出了自己的母语,随后才道:“虽然我们的目的是享受最后一次校运会,但是为什么不能努力一下呢?难道大家就想要留下遗憾吗?”

    众人你望我,我望你,很明显有几个人觉得自己的领地受到了侵犯。尽管平时大家都挺卖玛丽这个留学生的面子,但是这时候却有人吼开了:“你这个混账小子知道个屁,谁说我没梦想了,我已经计划好了,等大学毕业之后,就去找一个月薪万元的工作,然后娶妻生子,等我老了的时候……”

    “放屁!”李承光一点也不客气地打断了他,“这就是你所谓的理想,这就是你所谓对未来的规划?你这样的规划大而空洞,根本就没有说到实处!娶妻生子?这很正常,但你不渴望爱情?你只是想找一个泄欲的工具,还是一个给你生孩子的工具?月薪万元的工作?你会什么?人家凭什么给你一万块一个月的工资?你以为你老爹是什么大官吗?好高骛远,说的就是你这种人!”

    “我……草泥马,这里是老子的地盘,你特么的给我滚!”被反驳的同学顿时大怒,拍着桌子大叫,“兄弟们,这小王八蛋敢跟我们这些学长这么说话,揍他!”

    “屁!说不过就开打?君子动口不动手,你们这是被我戳到了痛处对不对?如果你们承认我说得对,那我就站在这里,任你们打,就算把我打死了,我也不会追究你们的责任,但如果你们还稍微有那么一点良知,自己摸着自己的良心问问,我刚才说得有错吗?”李承光巍然不动,依旧侃侃而谈。

    我真是没想到,一个应声虫竟然在这样的时候能够爆发出如此的嘴炮能力,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就连我也被李承光说得哑口无言,他的确没有说错,我们很多人都对未来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划,在遇到胡沁雨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读大学。

    那时候的我,整天无所事事,日子就是这么一天一天混过来的。直到老爷子死了,我又遇到了胡沁雨,我才找到了一些目标,那就是活下去,找到失踪的老爷子,照顾好因为灵魂相连而无法跟我分开的小雨!

    其实在那之前,我跟刚才说话的同学想法差不多,那就是大学毕业了,找个月薪万元的工作,就这么老老实实地做下去,娶妻生子,就这么混过去一辈子。可是老爷子死了,我一下就没了亲人,当听到李正志说村里会出钱供我上大学、供我的生活费的时候,我那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就一无是处,连养活自己都做不到!

    是的,那时候我没对李正志说半个拒绝的字,因为我真的很害怕,害怕自己以后真的没钱了,如果我拒绝了李正志,就不好跟他开口要钱了。但是我在那时候心里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自己养活自己,所以我才会去刘家,帮他们家处理金童子,我当时的目的很直接——就是要钱!

    后来跟关煜婷有了合作,我算是暂时有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警察局的特别顾问津贴——这个特别顾问听起来很吓人,其实津贴也就那么回事,距离所谓的月薪万元都还差了好远!像关煜婷这样优秀的警察,破案效率高得令人发指,同时她还是刑警队队长,但她的工资也还没达到这个标准。

    后来打交道的人越来越多,我也渐渐明白,这世界没有学校里的学生们想的那么简单,别说月薪万元,现在甚至很多人都还在作者一两千一个月的工作,只能勉强糊口。

    而且我还发现,我们中文系出来的学生,除了一张文凭,真的一无是处!前段时间关煜婷查案子,我偶尔也会跑去打打下手帮帮忙,见识的人多了,也见多了大学生毕业之后,心气高得离谱,手底下功夫却实在不怎么样。说句不好听的,大学生毕业了,跑去打扫清洁都不如清洁大妈,毕竟人家清洁大妈打扫得又快又干净,还能自得其乐,大学生呢?除了怨天尤人还能有些什么?当然这话有点偏激,但大抵上就是如此了。

    我们是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面临的压力很大,也有很多人知道出了学校之后日子就不是这么好过了,不会再这么无忧无虑了。但十几二十年的习惯,让大家早选择了暂时的遗忘,偏偏李承光却站出来,一通狠狠的说教,把所有人都给震住了。

    所有人都沉默了,原本喧闹的教室陡然安静了下来,我甚至听到了好几个女孩压抑的哭泣声。

    李承光虽然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毕竟没选择对时候,也太过直接了一些,让大家都有些接受不了。

    安国庆首先叹了一口气,无奈道:“那你说我们能怎么办?难道就为了个运动会拼死拼活?别逗了,我们只是学生!我们还只是学生啊!”

    李承光大概也是发觉自己言辞有些过了,急忙挽回道:“不,我不是责怪学长们的意思,我只是看不惯你们一上来就认输的怂样,我们中文系怎么了?我们是人,难道别人就不是人了?大家想要最后享受一次校园生活我理解,但是难道我们不能一边享受校园生活,一边先为自己的梦想做一点小小的努力?比如说在足球和篮球比赛里杀进第二轮什么的?对!这个可以有!”

    “对!这个可以有!”张景峰悍然站了出来,站在了李承光身边,环视了一眼大家,沉声道:“一直以来,其他系的都说咱们中文系是弱鸡,这一次我们就做给他们看,我们中文系不是弱鸡!”
第一百二十一章 应声虫
    最近几天学校很热闹,因为马上就要开始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了。大多数学校运动会都会放到春季,偏偏我们学校就不!要放在秋天,听说是因为十来年前的大四前辈闹过一场,说是运动会放在春季,那时候大四的学生都去实习去了,这运动会也参加不了。

    别看咱学校是个二流学校,但校领导倒是好说话,本着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尽情享受大学生活的原则,竟然真的将运动会放到了秋季!从那以后,学校的秋季运动会就成为了惯例,并且每一年大四的学生都很疯狂,玩得特别的嗨。

    不过咱们中文系历来是阴盛阳衰,所以说很多活动都不得不被迫放弃,这一次眼看是最后一年,玛丽就站在讲台上高呼:“让我们最后再放纵一次,享受大学最后一次的运动会,所有人都必须参与活动,否则……否则请全班同学吃饭!”

    大家轰然叫好,纷纷报名参赛,正统一点的长短跑、跳远跳高等田径项目不用说了,还有一些不太正经的偏向于娱乐的体育活动,比如两人三足之类的,也很快就有人报了名。

    男生这边的体育活动,大家就选择了自己最拿手的项目,力争能够在最后拿个奖什么的,当然跟体育系的咱们也别争,反正争不过,拿个第三名应该还是可以的。

    大家都知道我最近连续住了两次医院,所以也没太强求我要参加任何项目,但是……学校的足球和篮球比赛,中文系总得上去凑个数吧?咱们这一届加起来也就只有十来个男生,甚至不得不从低年级“借调”了两个男生作为外援。

    反正是学校,对这些要求也不是那么严格,何况中文系内部借调,也算不上真正的外援。这两人一个叫李承光,一个叫杜如柳。杜如柳倒还好一点,长得是人高马大,一表人才,听说在二年级挺有点名气,好多女生都挺喜欢他的。那个李承光就有些不能看了,身高还不到一米七的样子,瘦瘦小小的,看起来很开朗很主动,很快就加入到了男生们的训练当中,但我看得出来,这小子其实似乎并不太开心。

    “原来这世界上还真的有那种人呢。”胡沁雨就坐在我身边,看着李承光跟安国庆、张景峰等人已经混到了一起,轻声地感叹起来,“只用一些很简单的称赞词语就能让人接受,原来还真是这样的啊。”

    “是啊,看到他,你还记得我们高中有个同学叫程强的吗?”我心里也在感叹,一边就想起了高中时代的一位同学,顺嘴就提了一句。

    胡沁雨歪着脑袋想了好半天,犹豫了一下道:“不记得了,真的有这么一位同学吗?不会是你高一的同班吧?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啊。”

    “的确是跟我们一个班的啊,他其实就跟李承光一样呢,平时陆强、余江那些人吹牛的时候,他就总是跟在那里,一边大喊‘好牛逼’,‘好厉害’,一边跟他们混到了一起的那个。”我比划着手指,试图让胡沁雨记起那些人的模样。

    不过胡沁雨显然并不太在意,摇摇头道:“算了,想不起来就不想了,反正既然都不记得了,应该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吧,在班上也不够出风头。倒是你,怎么现在都还记得他呀?”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不免有些尴尬地回忆起了高中那两年,当时我的中二病严重到几乎不可救药的程度,自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其实那时候的我很孤独,我曾经很羡慕那个叫程强的同学,只是用一些无关紧要的称赞来蒙混过关,就可以跟班上最出风头的那些家伙混在一起。

    胡沁雨紧紧握住了我的手,即便我们的灵魂分离,但她依旧还是能隐约感知到我的想法,轻声道:“别去想那些了,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的你也很不错呢,虽然有时候有点神经质的感觉,但是比起其他同学要成熟多了,你有自己的处世方法,当大家都在无意义地吹牛说自己多厉害多厉害的时候,你却已经比他们更早的看清了自己。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你吗?因为那时候每次下课,你就会趴在桌子上,用一种很忧郁的眼光看窗外,让我觉得好心痛……”

    呃……想不到我的中二病竟然还吸引了阳光美少女的注意,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

    回忆了一下高中生活,我们就又回到了现实中来,张景峰等人平时比较爱运动,所以对最后一次参与学校的运动会表现得很积极。也配合着玛丽,让大家提出一点自己的想法。

    不过咱们都是没出过校门的大学生,大多数人说出来的想法只有一个词来形容——假大空!看似说了一大堆,但其实没触及到实质,也没有真正提到点子上。

    我估计张景峰应该也看出来了,但又不想在最后还驳了大家的面子,就提议大家再讨论讨论。杜如柳当场就表态,说自己是来当外援的,反正一切听吩咐,怎么安排他就怎么做。倒是李承光,只要有人提出看似很有道理的意见,他就会大叫一声:“这个不错,那个可以有……”

    “呐,这种人应该是叫跟屁虫或者应声虫吧?”谈蕾细细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一转头,就看到有着一双修长美腿的初恋带着香风,老实不客气地坐在了我身边,手臂一张就想抱住我的胳膊,但大概是瞥到了胡沁雨的目光,又急忙把手收了回去,打了个哈哈试图蒙混过关。

    “是啊,原来不管什么时候这种人都不少见呢,他们拼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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