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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者-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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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关系,”他的长兄伸手温柔地抚摸了一下他绵软的头发:“遵守承诺是最要紧的,我还会在白塔待上一段时间,我回去圣所看你——如果父亲实在想要暖和点,我们可以找德蒙……德蒙?”

    “他已经走了,”执政官说,他看到德蒙的黑色长袍在门边一闪即逝:“我不知道给他找了这么个导师是好是坏,”他忧愁地说:“虽然他确实强大,但……”

    “阴沉而冷漠,”常年在外的长子是在德蒙成为一个法师后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的,德蒙的导师看上去并不凶恶,确切点说,还有点英俊,但作为罗萨达的圣骑士预备役,德蒙的兄长总觉得他就像是阴影里的一根细刺:“他是怎么成为德蒙的导师的?安东尼奥法师推荐的吗?”

    “不,他只是一个流浪法师,”他父亲说:“德蒙喜欢他。他在所有人知晓前就向他的导师发下了誓言。”

    “他现在还在白塔吗?”

    “不,他两年前就走了,”执政官说:“我给了他一笔丰厚的酬金。”那个法师接受了,但执政官至今还记得黑沉沉的兜帽下他所露出的笑容,他说:“亲爱的执政官,我在这儿获得的最大的酬劳不是别的,正是你的儿子,德蒙,他会成为一个你所无法想象的法师,强大而出色。”

    这应当是句好话,一个祝福,但执政官只要回想起来就会浑身发冷,就像那是个可怕的诅咒或是恶毒的谶言。

    而此时,德蒙正在急匆匆地走出官邸,他犹豫了几个心跳的时间,因为长兄的突然归来将很多计划打破了,他需要设法挽救——他考虑了一会,排列了一下待办事物的顺序,然后就往罗萨达的圣所走去。

    罗萨达的圣所紧靠内城区,但大部分建筑还是在外城区,也就是平民与仆人居住的地方,以便他的信民能够随时前来祈祷和取用圣水与月桂叶。

    晨光之神的牧师们向他们的神祗献上了最后一次庄严辉煌的颂歌,随着光线逐渐暗淡,来往的人群也变得稀少起来,身着及膝白袍的小学徒们忙忙碌碌地打扫庭院,擦洗水渠与塑像,捡走除了圣树之外的花木落下的叶子和枯枝……牧师门罗穿过他们,在某个孩子没注意到他时用手里的月桂枝条抽打他们的屁股。

    “尊敬,尊敬,”他气哼哼地说:“我在做学徒的可没这么懈怠蠢笨,要记住,尊敬你们的长辈和老师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明白吗,尊敬!”

    “是的,”被他抽打屁股的孩子笑嘻嘻地向他鞠了一躬:“是的,愿晨光照耀着您,门罗老师。”

    他们并不畏惧门罗,确实,门罗有时候很讨人厌,但他不是个坏人,他做过最大的惩戒也就是抽打他们的屁股,但手里拿着的枝条永远是又细又软的,比起跪在冰凉的石板地上背诵祷文或是抄写上百遍的圣歌来可要慈悲的多了。

    门罗心满意足地走出圣所的大门,在圣水池前稍作停留,从随身携带的皮囊里取出一把精细的小银梳子梳理他的头发,他的头发是金色的,但很遗憾,薄的就像是层妇人们披在身上的轻纱,而且他的发际线正在以可见的速度后退,他找过很多方法,包括将整个脑袋浸在骆驼尿里——这个法子还是他的情人告诉他的,结果依然不够尽如人意。

    他在收起梳子的时候看见了亚戴尔,这个比他晚进圣所二十年的年轻人恭敬而谦卑地向他问了好,他的头发是亚麻色的,不够纯粹,但那份浓密丰厚已足以门罗好好地羡慕一番了:“年轻人,”他在心里嘀咕道:“这就是年轻人。”

    他隐约有点后悔,如果在年轻的时候他能够多多祷告,坚定信仰,而不是和娼妓、女侍以及其他的轻浮女人鬼混,那么他是不是也能获得罗萨达的恩宠,保持长久的青春与活力呢——但如今说什么都迟了,“还是及时行乐吧,门罗。”他嘟囔道,捏着皮囊里的铅笔,估算着今晚的花费。

    在他只有亚戴尔那么大时,牧师门罗也是个颇受欢迎的家伙,他容貌英俊,出手大方,在床上也能令人满足,但现在呢?他老了,浮肿的面孔挤压着他的五官,腰腹间堆积着脂肪,步履缓慢,眼睛浑浊,皮囊里不再有金币叮当作响,有时更是(经常地)会在女人们眼里看到失望与无趣——他的选择范围一再缩小,从贵妇、小官员的女儿、商人的妻子一路堕落到酒馆的女招待和那些只能在外城区的街道上招揽客人的娼妓那儿去了。

    就这样,他的老情人,一个生意不佳的娼妓还是出于以前的情分才愿意接待他的呢。

    他走在倾斜的石子路面上,酒馆里热闹非常,他想着不能让他的情人拖他出来,她爱喝的蜜酒要一银币一杯,而他给她买了蜜酒,就没办法给她渡夜资了,“每个银币都要用在刀刃上啊,亲爱的。”他对自己说,却没那个勇气向情人承认自己已经囊空如洗。

    他这么慎重地思考着,差点就撞上了一个人。

    那个人可真像亚戴尔,但他要比亚戴尔更为高大,穿着黑丝绒的法师长袍,领口的火焰宝石胸针让门罗目眩神迷,口干舌燥,他知道这个,它能买下一整个酒馆的蜜酒!
第三十九章 德蒙(中)
    始终面露谄媚之色的施法者听到他竟然敢说出这样的话,不免有些惊慌失措起来,“德蒙,可敬的德蒙法师,”他声音尖细地说道:“这可不太好——您呼唤了他的名字,又向他投掷恶意——谁知道他是否正在倾听我们的谈话呢?”

    “我想这个你无需担心,”先前将“猪肠”的女儿轻蔑地称之为杂种的法师说:“尊敬的德蒙法师是不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的,他故意读错了一个辅音,你没听出来吗?”

    他转向德蒙,执政官的次子,脸上似笑非笑:“不过您的话可真是令人吃惊,不管怎么说,您有一个做罗萨达牧师的弟弟,又有一个将罗萨达的圣花标示在罩袍和马衣上的兄长,罗萨达的圣所与至圣所矗立在您父亲管理的城市里已有上千年之久……这里的居民,”他看了一眼正从他身边走过的两个商人,他们的脖子上挂着金链,金链下垂着镀金的月桂叶:“几乎都是罗萨达的信民。”

    “但我是个施法者,”德蒙说:“妄尊自大从来就是施法者的通病,我并无意去改正它们——好了,将今天的记录给我,你们就可以回去了,如果有需要或是别的事情,我会召唤你们的。”

    两个施法者交出了他们的记录,施法者的记录方式当然不会是墨水、笔和纸张,他们各自施法,从猫那儿挖出一对眼睛,驱使他们的魔宠将其中的一只偷偷放进“猪肠”的小屋,另一只经过清洗后沉入秘银与石英的混合溶液,完成后它看起来亮晶晶的,圆溜溜的,眼球的每一部分都清晰可见,就像是某种毛骨悚然的精美饰品。德蒙将它们并列在掌心里,那个胆小而又嘴甜的家伙所制造的“窥视之眼”有点发灰,有斑点——放进石英溶液的时间太长,外层的石英留存的太多,而且秘银粉投放的也不够均匀,里面的眼球处理的不够妥当,一部分血管与神经依然拖在白色的球体后面——它记录下来的情景看起来肯定会有模糊与抖动;而他同伴所做的小玩意儿就好多了,透明,干净,里面的眼球像是被剥了皮的葡萄那样干干净净的。

    德蒙对他所招募来的两个施法者都不是那么满意,一个虽然很会说话,但很蠢,就连他故意读错的音都分辨不出,德蒙真不知道他是如何被获准离开导师的,所以说,虽然懂得服从你却很难安心地把他放到某个重要的位置上去;另一个还能勉强一用,却总爱卖弄他的小聪明,时时不忘表现一番,某些时候还会弄些出格的小意外来谋算和考验他的雇主——这就是为什么连个简单的窥视任务德蒙都得跟着的原因。

    “留在那个屋子里的眼珠你们确定已经拿回来了吗?”

    “它已经在我魔宠的肚子里了,”蠢笨的法师喊道:“我亲眼盯着它吃下去的。”

    “我也是。”另一个施法者说。

    他们的魔宠只是普通的大蝙蝠与蛇,而德蒙有着一只来自于无尽深渊的小魔鬼宠物——它遵照德蒙的吩咐,从不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除了德蒙的导师——德蒙正是由这个牙齿滴毒的小玩意儿引介给他的导师的,没人知道他有这么个可怕的魔宠。

    不过正如俗语所说,单论着魔鬼,魔鬼就到——虽然来人并不是人们通常意义上所指的那种深渊生物——他是刚刚提到的,德蒙的兄长,执政官的次子,一个骑士,一个渴望着为罗萨达而战的骑士,他正在接受繁重的训练与考验,希望得到圣召,所以他的罩袍与马衣上绣着的圣花月桂都是未曾开放的,用的颜色也偏于淡绿而非深绿,他继承了母亲的深栗色头发,微微带卷,没有蓄留胡须,或许是因为正在内城区的关系,他没有穿上全身盔甲,而只是披挂了一身轻盈的秘银链甲,身后跟着两个穿着两色衣的仆从,他在看见自己的弟弟时就立即跳下马,向他走来并张开手臂。

    德蒙神色自如地将两只“窥视之眼”放入柔软的内袋,与其说是他回应了兄长的拥抱,倒不如说是拍了拍兄长的链甲。

    “那么今天的讨论就到这里。”他对那两个临时下属说:“明天再会。”

    德蒙的兄长和他一起目送两人远去,“这是你的新朋友?”执政官的长子问道。

    “偶尔经过白塔的法师,”德蒙回答:“我正在为父亲争取他们。”

    “白塔已经有安东尼奥和你了,”他兄长不甚赞同地说:“碧岬堤堡也只有三个法师。”

    “碧岬堤堡的阿尔瓦法师抵得上半打平庸之辈,还有两个即将离开导师的学徒,白塔的情况要比碧岬堤堡复杂,而且近来阴影中总有人在蠢蠢欲动,”德蒙说:“不知道父亲有没有和你提过,我们最近才发现了一条用于走私的暗道。”

    “我刚回来,父亲还在官邸,我正要去见他,”德蒙的兄长说:“上次我收到的信上他有提过这件事情,但只有一两句话,或是那时候事情还没恶劣到这个地步?我是说,你正在私下征集士兵和法师——”

    “你是在责备我吗?”德蒙尖刻地说:“我所遵照的可是父亲,白塔的执政官的命令!”

    “我并没有那个意思,”骑士说,“我是在担心你,父亲还有白塔,我已经听闻了一些消息,你所招募的人几乎都是些盗贼,罪犯,以及来历不明的闲散佣兵,在此之前,他们甚至不被允许进入外城区,而现在他们却能在内城区……”

    “现在已经出现第三个盗贼工会,并且已经侵入至白塔的一百里以内,他们拥有蛇人和法师,或许还有巨人,我们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但我们搜索了白塔周围的湖泊,找到了整整六条暗道,这些暗道可以用来走私,也能运送士兵和怪物,我们需要增强白塔的武装力量”德蒙慢慢地说:“是的,这些人确实没有你的精灵们纯洁无暇,但他们能帮助我们保护白塔——只要给钱,他们就干,尽心尽力。”

    “你们是否有向领主求援?”

    “可怜的哥哥,”德蒙说:“你还没有明白,”他怜悯而又轻蔑地看着他的兄长,“精灵们是不会为人类流血的,它们只在乎自己——灰岭需要帮助,白塔自然必须伸出援手,但反过来呢——我们当然有向领主求援过,要看存底的文书吗?三封,我们没有得到回答,也没有获得解释,这就是精灵,他们不是人类,哪怕他们长着一张比大多数人类漂亮的脸,混杂着他们的血的半精灵也是一样,就像你爱着的那个女人,我们的领主,你对她宣誓忠诚,温顺的如同一条老狗,但她对你有表现出比别人更多一点的感情吗?没有,她拒绝你,漠视你,只因为你根本不是她的同类。就算你死在她的面前,”法师恶毒地补充道:“你恐怕也难以得到一滴眼泪——因为她就是这么对待我们,对待白塔的,作为精灵们的中转城,白塔只要有码头和住宅就行了,至于里面的人,就算是全部死光了,也会有人愿意进来继续充满这儿的——毕竟这儿能够攫取的财富简直可以与星光河的支流相比拟,她怎么会用灰岭那些珍贵的精灵,半精灵来换取人类的性命呢?”

    “……我会去询问她的,”骑士说:“我相信这其中必有误会。”

    “希望如此,”法师说:“但我们可等不及。”
第三十八章 德蒙(上)
    “猪肠”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兜里装着叮当作响的铜币,咋吧着嘴,回味着慷慨的主家给他的一杯麦酒——他不像别的搬运工人,一拿到工钱就急着投入酒馆的木桶或是**的胸脯里,他有妻子,一个女儿,他的妻子里还有着几个月的身孕(具体多久他们弄不清楚),为了他们三个他顽强地抵抗着来自于外界的一切诱惑——有多少次他是咽着口水经过酒馆门口的?在他还没有老婆前,他是那儿的常客,他喝过凉爽的麦酒,也喝过船员们青睐的血红酒,就连昂贵的蜜酒也曾被他用来犒赏自己,他还知道那家酒馆的油炸猪肠做的最好吃——他最爱吃那个,从小就喜欢,所以人家都忘了他的名字,改而叫他“猪肠”,他也觉得这个名字要比他原来的名字好听。

    肥滋滋、油亮亮,咬一口满嘴都是那股子腥骚味道,香极了。虽然只是廉宜的鲸鱼黑油炸出来的,但就那么一盘子就能抵得上一篮子粗面包,自打小女儿出生后——一张可爱的小嘴巴,要吃,要喝——他就没再享过这份口福了。

    “猪肠”的妻子早早就煮好了麦子粥,粗面包,还有咸鱼和小虾,而后穿上为了防止被炉灶点燃和熏黑的长裙,围上了那条黑色的破旧披肩,还用手指沾着水梳理了头发,在她年轻的时候,她可以说是美的,但很不幸,她之前的丈夫因为喝醉了而被地精掏出了内脏,而她的儿子因为喝了不干净的水不停地拉肚子,然后就这么渴死了,而那时她已经三十多岁了,牙齿松动,皮肤松弛,没有财产,身体也不怎么好,没人想娶这么个老婆娘——比她还要年轻上几岁的“猪肠”愿意娶她可真是个意外之喜。

    很多人都说“猪肠”是个傻子,他数不清十二以上的数,不过没关系,再能干的搬运工人每天赚不到一轮以上的铜币,他用不到十二以上的数字。而且她觉得“猪肠”傻的再好也没有过,他不喜欢**,和她住在一起后,也不怎么喝酒了,最好的一点,他从不打老婆,也许就是因为他蠢得无法弄懂打老婆与确定他在家庭中的权威有何关系。

    “妈妈,我可以吃点面包吗?”她的女儿抓着门框问道,她记得妈妈的衣服是不能抓的。

    “不行,那是你爸爸的。”“猪肠”的妻子说道,“给你月桂叶好吗?亲爱的。”

    小女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失望,她咬着手指接过母亲用指甲撕开的一小片叶子把它含进嘴里,这片月桂叶还是从罗萨法的圣所里摘取的,那儿的月桂树深受神恩,叶片永不枯竭凋零——平民们会借着饮用圣水的机会囤上几片叶子晒干后卖给游商,干月桂叶是种气味浓郁的香料,用它来掩藏变质肉类的臭味再合适不过,罗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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