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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邪帝-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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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令我看了都为她捏把汗,她这么走,会不会捧倒呢,捧的时候,我是扶她胸部还是腰部好呢,一路走着我就一路胡乱想着。

又走了没一会儿,余诗雨突然转过身来,一副黑社会大姐大的表情对我鲁了鲁嘴:“怎么样,小孩,要不要来一口。”说完,完全没等我回话,就把手中酒坛重重给我丢了过来,我单手接住,顺手就大罐了一大口,不过喝完我却有种感觉,这个女儿红味道比美极客栈的要淡不少,看来那寒萧子说得一点也没错呀,看来那美极客栈的女儿酒果然不虚这王德镇第一的招牌,酒的味道上果然比其它地方的要纯正不少呀。

现在已是初春季节,现在又是晚夜,虽然天气不及寒冬时分的严冷,但也不是那么的温暖,有些冷冷的感觉,不过我有半成内力护体倒没这么冷,加上又喝了酒反倒觉得全身都热呼了起来,但虽然如此,此刻街上却是半个人影都没,当然除了我和余诗雨两人外,这个朝代和我前世是不同的,这里是没有夜生活的,半夜也没有小混混,有家不回的街姓到处在闲逛,所以街头上显得寂静万分。

在这孤零零的大街上,就我和一个大美女在街上东窜西窜,加上酒精的作用,我不免又起了一些非分之想,不过我知道这余诗雨是肯定不同于陈云宵的,她的阅历也一定比陈云宵更加广大,见的世面也比那大千金要多不少,所以用对付陈云宵的办法想占有她的身子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这余诗雨的性子我是非常喜欢的,我可不想就这样亵渎了她的身子,就像华倩一样,她们身上都有一种淡淡的感觉在吸引我,而不是身子,所以对于余诗雨我决定用递增感情的办法来追求她,是的,我从第一眼看到她就想泡她了,当然当时还不知道她是余诗雨,现在知道我更加想追了,我在这时代泡妞无数,而且泡妞水平也数前列,还从未失败过,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此刻看到这余诗雨的背影后,却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我发现这余诗雨比华倩更难泡,不只如此,泡她比我见过的所有女人加在一起的难度还要高不少,这又是那御女奇术带来的直觉感,因为这种直觉的正确机率非常之高,所以我也半信半疑中,信当然是信在那能力不是虚幻的,疑就疑在我的水平这么高,难道还有这么难泡的马子?

不过如果是真的也不忘是件好事,这样即有挑战性,又可以更加的尝试到真正恋爱的滋味,说实话我泡了这么多女人,加上追求华倩的那几个小时时间,我都没有真正的全心全意的感觉到最为充实的恋爱感觉,其实我现在是很想得到这种感觉的,有痛苦,有快乐,痛苦并快乐着的感觉,那种中华几千年来一直让学者摸不透,看不透的爱情到底是何种滋味。

想着想着,我脸上露出了淡淡微笑,顺手把手中酒坛给余诗雨丢还过去,我笑着打趣道:“余姑娘口口声声叫在下小孩子,难道余姑娘不知道在下是个少侠吗,呵呵。”

“切。”那余诗雨一听我这么说,同样淡笑着嘴一憋,对我切了一声,然道:“少侠和小孩有什么不一样呀,还是小孩子,不过你和其它小孩子不一样。”

“哦,哪里不一样呢?”我笑意更深了,尽我最强的电眼目光凝视着她,她的视线也和我对撞在了一起,不过以我如此深情的目光,凡是我遇到过的女人没一个人不会被我这种目光给去的迷人力量所征服,可这余诗雨却不为所动,看到我如此深邃的目光一点惊异感都没有,就好像平常的反应一样,看来这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就是她那双我叫不出名的极品双眼帮她抵于了我迷人目光的侵犯,当然这个可能性不强,一个人的目光凌不凌厉,是看那个人的心理素质能不能抵抗得了的,不是光用眼睛都能抗拒的,所以这一点原因我就排除了,那就是第二个原因,说明她见多识广,而且对男女之事不是那么过份的追求和乞忘,也就是说像她这般心境之人,看到世上最帅的男人和世上最丑的男人的反应都是一样的,没有起伏,虽然她看起来不过二十岁左右,但心境居然如此老练苍明,看来她经历过很多,看透过很多,所以此刻她的内心早已没有少女那般白马王子的可笑想法了,不过这并不是说明她对男人无兴趣,只能说明她对长得帅的男人有免疫能力,看来她的择偶对象和外面没关系,可能就是喜欢男人内在的那种高追求的女人了,怪不得我的直觉表明出她是个很难泡的女人,原来如此,不过不知为何越难我就显得越兴奋,可能是我骨子里有种不屈永不服输的性子在做怪吧。

她依然盯着我的眼睛,然后又夸张的笑道:“你和他们不一样,你酒量不错呀,我见过的那些什么所谓的少侠滴酒不沾,喝一点脸就红,那些小孩不在家当乖宝宝跑出来搞什么行侠仗义,当什么大侠呀,无聊,无聊透顶。”说毕完那些类似于发泄的话后,她又咕噜咕噜大喝了数口酒,然后摇了摇酒坛子,一脸不爽的低咕道:“没有了?这么不经喝。”说毕顺手把酒坛向旁边一仍,又打了个酒饱嗝,回过头来依旧是那么醉眼不清的模样看着我:“看你和其它小孩子不一样,我就不叫你小孩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这个小妮子说话颠三倒四,我也最讨厌人家叫我小孩了,妈的,我都三十几岁心理年纪的人了,你才多大呀,叫我小孩,真是不害臊,不过她现在不想叫了,反倒问起我的名字,为了不爽她先前叫我小孩,我心中顿时起了个逗弄她的意味,想了想,脸上一股邪意拂起,我顺口说了个名字:“哈思半得。”我发音算准的了,其实这是英文husband的发音,意思是老公,嘿嘿,要是她以后就这么称呼我,我就占了个大便宜,哈哈,以后天天被她叫我老公,我想总有一天会成真的。

不过她一听,却眨了眨眼,一副询问的表情把嘴呶了呶道:“什么思得呀,这么奇怪的名字,你是哪里人氏呀?”虽然她现在一脸的疑惑,但却有些笑意,因为这名字她从来没听过,这下像听到了个奇事般,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呵呵,在下是中国人氏,去英国留过学,吃过牛扒,烤过蛋,开过跑车下过地铁,飞机轮船也都试过,你明不明白?”我一见她这么一问,不免起了个再逗弄她一次的想法,我于是和她胡佩起来。

她一听摇了摇头,看样子就不明白,不过她只愣神了不到两秒钟就恢复过来,捧了捧手,又切了一声,说道:“你说话古里古怪的,我管你什么牛呀蛋呀,好了好了,以后就叫你那什么什么得的,你再说一遍,是什么得呀?”她说完把脸凑到我面前一副想不起来我名字的样子。

我看到她那样子,顿时暗笑不已,舔了舔嘴唇,在她额头上轻轻一点,义正言辞的重复道:“记好了,我叫,哈,思,半,得。”说完,我向后跳退了几步。

“咦,你这哈思什么得的,即敢点我头,不想活了。”这一下,她咬了咬下唇,一副笑中带杀气的模样,朝我追打过来,当然我也不示弱,就让她打不到我,还趁机偷袭她一下,她因为宿醉,头晕晕的,被我左窜右窜的和她嬉戏,弄得她头更晕了,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按着太阳穴,一服认输的语气对我嚷道:“喂,哈思半得,你还想不想喝酒呀。”

经过我们这一会儿的打闹,我们的感情明显递增了不少,她也觉得我是个有趣的人,也乐意和我嬉戏,这让我倒爽朗万分,想追求一个女孩子,最起码的基本条件就是逗她开心,现在她明显开心多了。

而且跟我说话的语气也显得不那么陌生了,有点半开玩笑,半当朋友的口吻,看来这小妮子虽然有时凶巴巴的,看来还是很好相处呀,和陈云宵一样,都是口硬心软的人。

本来我是不想喝酒了,因为我对那玩意,本来就不感冒,不过看她现在兴致还颇高的样子,虽然她现在有些半醉半醒的样子,但要真正把她给灌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她最少还有五到十坛酒的酒量呢,既然她想喝我就陪陪她吧,因为我看得出来她今天是很不开心才喝这闷酒,是想发泄什么情绪似的,不过呢经过我那三寸不烂之舌的逗弄和我与她嬉戏的明快气氛,她的心情明显是好了很多,当然要吵吵着再喝点酒了。

所以听到她这么一问,我漫不经心的答道:“喝,怎么不喝,不过这么晚了,哪里还有酒喝的?”其实虽然她没说,我也猜到她的酒是哪来的,开玩笑,青牙龙可说过她是诗雨楼的老板娘,那里可是专门开饭店的,她的酒估计是自家店拿来的吧,不过那酒的味跟美极客栈的比起来让我这种对酒是外行的人都喝得出来,那两种酒的档次明显是相差了最少五个水准。

不过可能这镇的女儿红都是那味吧,淡淡的,不纯正,但却只有美极客栈一家是超优良品种,怪不得她自已一个老板娘还跑到人家的客栈喝酒呢,原来是这个原因,不过既然那美极客找的唐掌柜有好的货源为何不介绍给她呢,看她样子和那掌柜很相熟了呀,但转念又一想,觉得可能有几层原因吧,更最有可能的原因,可能就是那酒是唐掌柜在其它地方叫专人特别酿造的,酿酒可是技术活,这个想偷师没过三,五,十年的功夫也不行的,所以美极客栈的女儿红才会这么响誉盛名吧。

果不其然,如我所料般,余诗雨一听我想喝酒,脸上又淀出了难得开心的笑容,这种笑脸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实在是太过迷人,太过灿烂了,真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笑脸,因为她的笑容中有一种点缀,这是一种酒后桃红色的点缀,我想余诗雨在没喝酒的情况下笑起来也和其它人差不多,但她喝了酒后的笑脸真是天下第一美。

她嗖的一下从地上跳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土,然后露起贝齿,拉起我的手,嫣然道:“走,本姑娘带你喝酒去。”说毕,拉起我的手就朝前方那各路大步跑去。

我们一路上跑着,很快就经过了龙凤居,我知道她带我去的地方是哪了,就是她的业产之地:诗雨楼。

第258章心境领悟

到了地方,我才知道原来,诗雨楼是一间外观这么典雅,琼楼玉宇的酒楼,这家酒楼从外面来看一共有两层楼之高,在这朝代不像我前世那些房舍一样,动不动就是数十层楼,在这个朝代能超过四层楼的房舍都已很匪夷所思,奢华无比的产物了,而且酒家不像住宅一样,所以一般的酒楼有个二层楼高都已经算是比常中档的了,当然像龙凤居那般有三层楼高的茶楼如果放在繁华无比的京城也算是档次比较高级的场所了。

但一般的酒家其实高不高档也并不全是看它的楼层,而是装潢,设计这方面是不是比较令人感到高贵,感到金碧辉煌,如果一家装潢超级典雅,看起来气宇不凡的酒家就算只有一层楼高,那个酒家的档次也不会比那些,二,三层楼高的地方差,所以这个档次问题是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很显然这家诗雨楼,光从外观上来看就已经是非常豪华的了,更不得青牙龙会说这是余诗雨最大也是唯一的业产了,我想余诗雨把凌龙门大部分的收入都投入到了这家店中吧,可以说这家店是她的心血的结晶物。

我被余诗雨拉到这诗而阁楼前,我故做吃惊的道:“咦,这酒家名字怎么和你的名字有如此类同呀,诗雨阁,诗雨阁,余诗雨,这家店是你亲戚开的啊?”

我这么装腔作势一问,她明显看出了我故意取逗的意味,对我又切了一声,我发现她很喜欢说切字,她对我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说道:“什么亲戚,你少来逗我了,这个傻子都知道是我开的吧,何况你又不是傻子,你这不是在逗我玩吗。”她一边带着我饶到酒楼后面,一边叽叽呱呱的喃喃自语着,我才懒得听她鬼叫鬼叫的,我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周边的地形,这里就相当于是一条小巷,也就是俗称的后巷,这年代的大一点的酒家一般都有后门什么的,我想余诗而是正带我到诗雨阁的后门去,这各小巷黑不拉叽的,也很窄,地上湿湿润润的,一般很多事物的华丽的外表下都有其邋遢的一面,这诗雨楼也不例外,正门外看起来光洁如银,华贵辅张,而这后门的环境嘛就着实令人不敢恭维了。

我们深一脚浅一脚的蹋在那吭吭哇哇的小巷内,没走一会儿,便看到了一座气派非凡的建筑物,不用想就知道那就是诗雨楼了,不过是后面而已,但光这酒家的背面看起来就和周边其他建筑物很不一样了,它明显以是金鸡独立,傲视群雄的姿态修建在此的,其它的建筑物完全就像它的小跟班一般,显得又丑又小,又矮又破。

我一边观察这协调性变化差距极为之大的景色,余诗而已经独自走上了一个台阶上,那个台阶上有一扇老旧的铁门,她熟练的把钥匙插入锁孔中,嘣的一声,门开,人进,我也正准备走上台阶去跟进去,不料那余诗雨进去的秀额又探了出来,对我小声道:“你在这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出来。”

我再准备说靠字时,她人就出来,手上却多了四大坛女儿红,她居然速度这么快,怪不得不让我进去了,她一出门顺手丢了两坛酒给我,然后又同样熟练的门给锁好,然后一个跟头从台阶上跳下,给我怒了怒了嘴:“走,带你去个好地方。”话毕,她踩着地上那水坑里的水吧哒吧哒的跑远了,我摇了摇头也只能跟上去了,不过临走时,我又望了望这铁门,心道,估计这铁门后就是厨房了吧,我大约算了一下前门到这后门的距离,我这么一算就大至能猜到里面的厅堂究竟有多大了,这么一算计下来,不免吃了一惊,好家伙,比美极客找的要大三倍以上,开玩笑,美极客栈的厅客都算是我到过的客栈中最大的了,而这诗雨楼却比它还要大三倍,可想而知了,要是这年代有星级评比,我想这诗雨楼最少能拿下二星级酒家以上。

这一夜我不知道跟着那小妮子跑了有没有五千米,反正跑得我的肚子是越来越饿的时候,前面的余诗雨终于回过头对我笑着嚷道:“喂,哈思半得,快上来,到地方了。”

本来她这么一叫,我也提不起什么兴趣,到就到了,跑这么远还不到我真的要郁闷死,不过她却这么吐词这么清淅叫我哈思半得,也就是用英文在叫我老公,这让我心里可是乐滋滋的,不爽的情绪也一下被我抛到了脑后,我三做并做两步跳上了几阶石梯,来到了她跟前,到现在我这才好好打量起这周围的环境来,说真的跑了这么远的距离我还是第一次好好看我到底来到什么地方了。

这一打量下,我都不觉惊了惊,猜我到哪了,我靠了,我们俩居然到了一个不知谁修的露天婷子里,而这婷子外面却是一望无境的星空,看起来着实美丽,而我们现在站的这婷婷却在半山腰上,说是山腰其实离陆地也有很高了,我向下望了望,虽然看不太清,但地面那些黑不拉叽的房舍在我眼中就像一个绿豆般大小。

这时,余诗雨已把手中拿的两大坛子女儿红放在了地上,然后面露微笑,伸开双臂,挺胸抬头的闭着双眼,静静的呼吸着这大自然带来的清新空气和感受着这初春季节拂来的山风,看她那般享受般的模样,我也不觉从新审视起她来,看她平时大大裂裂,不拘小、节,可却有如此心静,看来她很向往这大自然般的清新和自由呀,我也曾有过此心境,就是在和宣儿一起骑马回王德镇时,那路上见过的那峡谷时,我就感受到过如此美妙的大自然意境,我想能领悟这一层的人都是心胸宽阔之人,余诗雨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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