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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釜辰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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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氏一门永嘉来,憩息昌土求平安。

    谁知帝王戟一挥,赶出中原边塞寒。

    逼迁之地皆荒芜,尽为蛮夷何其哀。

    忍气吞声六百载,炎黄难辨成北狄。

    饥寒疫病族人随,成国昏庸何处叹?

    本是神州同源亲,奈何光宗拒关外。

    向使季彬不做主,季家早已尽成埃。

    夺下两城创家业,四渡朔水天下震。

    盘光长典为城垣,朔东粮草充盈足。

    忽闻二镇官兵至,半数族人沦为奴。

    苟延残喘三百兵,遁入空山又逢春。

    一舟载起千万客,二十年中无人敌。

    季舟称帝建梁业,艨艟巨舰承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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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梁杂史 陈鳞传》
自古不闻有能久为刺客者,然陈鳞其人,单凭无色之元,昌土北可值千金者皆其所杀。陈鳞为刺客之风以弱弑强为其乐,于查江之役中使梁军存身,仍于朔东湖击破张氏与郑氏之师,立下不世之功,助梁太祖创大梁基业。

    大梁有二百五十余年之祚,其一则陈鳞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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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土先民遗事
商末,商之遗臣不满周夺商之天下,纷纷逃为周室之神州,如箕子后徙朝日鲜明之国,余者遗臣则走四夷,而此一切皆与吾等无关,以初徙昌土之神州者,乃我之祖辈。

    以神州乱而徙昌土也,千百年来不曾停歇,此事自周代商之日起,自唐末以来渐少,遂不复有大群徙昌土之事。徙昌土者,为昌土原住民称神州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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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土古语兴亡录》
唐末以来,昌土与神州之通尝久绝,后经数百年,不知自何时始,某日,神州者复与昌土人接,其以文明开化为辞,改昌土之原住民及数年前自神州徙昌土者之文化,终以文明开化为辞之神州者为神所诛,后人谓之延和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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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偷书贼
    按常理来说,

    文官的地位越是高,其宅邸的防盗意识就越是薄弱,因为对于这种人来说,他们的地位与名声就是最能使小偷忌惮和退却的东西。当然,如果这个小偷不怎么了解官场的人物同时也认为宅邸不过就是大了一点的房子的话,‘用名声来防盗’就是个戏言了。

    要是这个小偷只有十岁那就更不得了了,而不巧的是,孙任辰正处于这样一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

    他用自己爬树的技巧轻松翻过了围墙,进入了一个大官的宅邸,他粗劣的穿着与大气的宅邸格格不入,不出意外,后院应该有数不清的护卫才对,但孙任辰清楚这些人都被宅邸的主人拿去布置灵堂了。

    宅子的主人的长子上个月死在了镇压农民造反的战争中,现在整个宅子的人都忙着准备丧事,此时防备空虚,正是入侵的最佳时机。

    他蹑手蹑脚的摸着墙穿过了杂物间,通过远处灵堂传来的火光辨认着周围的环境。

    孙任辰距离灵堂虽然还是有一段距离,但他看到了黑夜中一长排捧着蜡烛的仆人,规模巨大的蜡烛队照亮了黑夜,昏暗的夜空被染成了鹅黄色,这使得孙任辰看清了一部分仆人的穿着,他从未在其他富人家里见到仆人也能穿上好的丝绸以及佩戴亮晶晶的首饰,在孙任辰他们家,夜里点油灯都是一种奢侈。

    由于目标是书房,他也不打算在灵堂周围浪费太多时间,虽然对宅子的主人与内部具体结构并不了解,但以前经常在无聊的时候为了冒险而翻入墙内,溜进厨房和杂物间玩,所以还是对宅邸的布局有大致的概念。

    他在黑暗中的脚步很轻,但还是暴露了行踪,发现他的不是那些在灵堂做出哭哭啼啼的丑态的那些主人的亲戚,而是他们家的狗。

    孙任辰也发觉自己这个陌生人被这些灵巧的畜生给发现了,在夜色的阴影中,十岁的小偷凝视着一只只看家护院的大家伙们,幸运的是,狗们并没有叫,因为孙任辰从前没事儿的时候会溜进这户人家的厨房把肥美的猪头肉扔给拴在柱子上的狗们,没想到培养出来的感情在今天派上了用场。

    “乖孩子,算你们够兄弟。”孙任辰默默地向人类最好的朋友致敬。

    一阵窃喜之后,小偷继续向灵堂后方的建筑移动,一路上没遇上什么人,他顺利地来到书房附近,墨色的夜幕将古朴的砖瓦结构的屋子装点得像铁瓮城那样的堡垒。

    “嘎——”,书房的窗户并未上锁,孙任辰麻利地爬了进去,它虽然只有十岁,但是不断与同龄人打架练得的坚韧身体使他敢做任何胆大妄为的事情。

    书房内的情况与他想的一样,身体刚踏入书房一股子异味就扑面而来,空气中散落着木质家具与各类书籍、竹简、墨水混在一起的奇妙气味。

    世人常说的书香门第之气就是指这个吧,小偷低语道。

    他掂起脚摸了摸放着文房四宝的桌子,昂贵的楠木所制,桌子的四个桌脚都刻着栩栩如生的仙鹤,它们在云雾中冉冉升起,孙任辰觉得它们就像被蒸煮的鸡,可惜仙鹤看起来太瘦不怎么肥美,还有就是木头不能吃。

    他满脸欣喜地看着整个房间的书,仿佛这一切都是属于他的财产一般,但他也知道自己带不走所有的东西,偷书贼打算只是拿走个几本书,等看完后回来再换个几本。

    孙任辰家里原本是能够买得起书的,他爸曾经是定阳城最好的世医,医术高明,直接领着定阳侯给的俸禄,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快乐生活。而孙任辰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他六岁那一年,定阳城的一个小吏的女儿的锻术被发现有着能够治百病的能力,定阳候得知此事后立马抛弃了他爹,他爹四年前只能离开定阳,到晋南来讨生计。

    最终他爹只能给一些农民和工匠看病,报酬时常拖欠,他娘不得不去城隍庙附近摆摊卖点心,作为一个商贩她虽有薄利但有厚非,养着家里三个孩子,生活极其窘迫。

    关于那个治百病的锻术嘛,孙任辰一直觉得是个很荒谬的东西。锻术是人类唯一能抵抗非人之物的能力,讲述锻术的书上都说每个人身体里都有源体,而锻术,是将源体这种无形之物作为原料打造成为己所用之物的技术。

    正如埋在地底的矿物有所不同一样,所以不同的人体内作为原料的源体的性质也是不同的,许多人认为源体来自于大地给弱小人类的馈赠,根据自己的相性来决定自己的锻造主题,并倾其一生的时间不断地去磨砺、打造自己的锻造物,这是属于每一位锻师的至道。不论属于你锻造出来的武器,是可以十步杀一的战斧还是可以让百川干涸的太阳。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源体的成色来判断大致的类别,虽然源体的用途五花八门很难严格的分出优劣,其中最差劲的是透明色,除了用于武器的低级附魔与保养以外,没有发现其他的用途。

    然而,有些与神明相互联系的氏族,他们的源体能行使神明所恩赐的权力。

    锻术是受老天眷顾的人才能行使的权利,孙任辰一想到这个心底就略有不快,因为锻术间接毁了他们家平稳的生活。

    就算孙任辰他爹反复强调‘以前咱们家阔过’,自记事儿起,孙任辰就过着家道中落的苦日子,每天只能吃点粟米汤(那几乎就是水),最大的爱好就是和同样是穷人的街坊邻里家的孩子打架,他从来都是百战百胜。

    “先找找有什么有利于赚钱的书吧。”

    他听小伙伴们说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他才鼓足勇气来晋南学问最高的赵家来偷书。

    书房内的空间比他想的要大得多,孙任辰本能的认为绝不是小富人家为了充充门面的藏书室所能比拟的,而是真正的把书作为一种财富,认真的集中于这个名为书房的建筑内。

    “以前踩点的时候,记得这书房有两层,先到楼上……”

    偷书贼的喃喃自语说到一半就断了,原因是他的后背被硬物给抵住了,应该是剑之类的东西,因为他感觉到自己的衣服被划破了,同时,他听见了一些奇怪的动静,正当他想回头看的时候,一个声音制止了他。

    “来者……何人?”

    质问的声音有点干涩,好像威胁孙任辰是一件很悲怆的事情似的。

    “我……我叫,孙、孙任辰,今年十岁,绰号孙三炮,祖籍是神州的健康城,宋时景定年间从神州迁徙到昌土,现居晋南的行垣街,父亲是普通郎中,两个哥哥在朔东的重镇做副尉,一个叫孙……”

    偷书贼意识到祸从口出,赶紧闭了嘴,话音未落就恨不得咬舌自尽,出于紧张,他居然把自己的底细吐得个一干二净。不过,后悔归后悔,他立马就重新鼓足了勇气去想办法收拾眼前这个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的烂摊子。

    无论自己的错误多么愚蠢,也不要总是拘泥于自己已经犯下的错误,这是孙任辰的人生信条。

    “我是这个书房的主人也是这个家的主人,你应该知道我叫什么吧?”

    “不知道!我啥都不知道!”

    孙任辰这次依旧是实话实说,他只知道这户人家的藏书在成国甚至在整个昌土都是翘楚,至于主人的家族与姓氏,他也仅仅了解个大概,不过是碰巧在三天前知道他们要搞丧事觉着是个机会,却不想主人居然没去灵堂守夜。

    然后就没有其他的询问了,偷书贼被刀剑之类的东西抵着,然后被按在墙上结结实实地给绑了起来,他闭着眼睛,坐在地上,突然想到,在成国高到一定级别的官员是可以动私刑的。

    有一种酷刑是把石子儿在大锅中暴炒,然后放在浴盆里,将受刑者推进浴盆,最后落得个皮肉尽脱的结局,酷刑似乎是叫“糖炒栗子”。

    在街头打架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孙任辰喉咙口像卡住一样,身上浑身的冷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害怕。

    自己为什么会有胆子番强去偷书呢?他不禁问自己,为什么敢做这种胆大妄为之事。虽然没仔细看过宅邸,但他刚才偷瞄了一下灵堂的阵仗,这户人家绝对是大人物。而孙任辰这家伙似乎很少在大事上犹豫过,家里什么都缺,但孙家人就是不缺自信,明明外来的郎中在晋南的待遇还不如农民,孙任辰的爹娘却绝不肯去种地。

    这究竟是打肿脸充胖子还是强者的从容?

    他们一直都这么教导孙任辰:“在成国,土地永远是地主的,那些依附于地主的农奴种了一辈子地从来没意识到这些地永远也不属于自己,这种像虫子一样的日子有啥好过的?吃得虽然是有一顿没一顿,但我们可不是身子被地主用土地束缚住的家伙啊,咱们是城里的民而不是奴!贵不是财富的多少,是一种对自己的态度,想当年咱们的祖先在神州的钓鱼城苦战的时候……”

    可祖先最后不还是抛弃神州,跑来昌土了,因此,孙任辰对于‘祖上阔过’这事儿没太多依恋,倒是父母强撑门面的傲气继承了不少。孙任辰其实是识得几个字的,这要得益于他那个做郎中的爹在出诊时经常求小康一点的人家赏些纸和墨宝,于是孙任辰就被他爹教会了读书写字。

    虽然他的一些玩伴们一看到方块字就头疼,但孙任辰学得很快,因为他想看懂衙门口告示板上写的是什么,一旦能够看懂他就对读书写字不怎么想深究了。

    他最大的嗜好是打架,从前的孙任辰也不喜欢动手,可是他很快发现,街头的孩子们的规矩跟丛林的规矩是一样的,于是他就偷了爹的钱去拜托捕头教他两手,半年后,整条街上的孩子帮被他教训得服服帖帖。

    孙任辰的两个哥哥尽管家徒四壁并且无担石之储,赌搏敢夸下海口一掷百万,输掉赌局跑了去从军就是了,反正家徒四壁无所顾忌,孙氏一大家子人什么都敢想敢做。

    没有一点资本,为人也不妄尊自大,却一身的底气,这完美概括了孙任辰这个人。

    所以,十岁的男孩毫无惧色地睁开了双眼,直面书房的主人以及他手里闪着寒光的剑。

    惨白的月光从窗口泻了进来,一个身着红色蟒袍没有戴官帽的男人拿着剑看着他,身高七尺的他额头有着明显的伤痕,脸上的表情凝重且严肃,但孙任辰没有从男人的脸上读到一点点的悲伤,今天应该是这个男人最后告别他儿子的日子。

    “我从没有见过有人自报家门是如此的面面俱到。”

    男人严肃的脸上淌过一丝笑意,把剑放在了书桌上,孙任辰见状顿时宽心不少。

    “赵之阳,字长宇,是这个书房和宅子的一家之主,我问你,作为一个贼你在图谋什么?有人指使吗?”

    偷书贼闻言正打算巧妙地编个理由,却不想嘴巴反应地比脑子快,再次出卖了自己:“没人指示!我认为书非借不能读也,学非偷不能精也,所以,我来这里找找有没有什么能发家致富的书。”

    看来自己要变得老谋深算,首先得调节好嘴与脑的关系啊。

    “哼,你这理论倒是闻所未闻,不像是个孩子说的话,仅仅只是个把眼光放在财物上的人,一定也珍惜生命,但你啊,看到剑却一点也没有惊慌,要么是胆识过人要么是已经吓傻了,我看你像前者。”

    五十岁的赵之阳在宦海之中沉浮了三十多年,从知县到府尹,再从府尹退回知县,一系列辗转反复后成为了工部尚书,最终又被朝廷打回地方担任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即使是眼前这是十岁男孩没意识到的内心死角,他都看得七七八八。

    “今天明明有你儿子的丧事,为什么不去参加?”

    若非如此,孙任辰也不可能被逮个正着,他实在是想不通。

    “要说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我一点都不痛心吧,我在意的只有我那个在彦巴山以西和皇室成员一起在他国做质子的二儿子,其他的人,死了还是活着我还真没什么感觉。”

    这个男人是认真的,他说到‘二儿子’的时候声音里充满了温度,而对于‘其他的人’既无厌恶也无怜爱。孙任辰不讨厌赵之阳这种人,因为他对自己说了实话,起码孙任辰认为是实话,他看过太多将自己的孩子又哄又骗地卖给人贩子的家伙了。

    比起把现实粉饰起来,不如血淋淋地将其展现出来。

    面对赵之阳,孙任辰服软了。

    “我啊,认栽啦,随大人你怎么样吧?”

    “你很喜欢书吗?”

    书?为了活命我应该随他的意思说喜欢吧?可是,赵之阳不像是容易受骗上当的家伙,还是说实话吧,孙任辰决定坦白。

    “钱啊,食物啊,对我有用的东西我都喜欢……至于书嘛,我平时没机会看,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喜欢,我看到许多书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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