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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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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却丝毫没感到侯君集的形象龌龊,眼前这个侍卫有一些真本事,就是气质差了些。但这也难怪他,任何一个饿过半死的人,通常都不会有高大形象。
“士彟,别吓了壮士!”李世民摆摆手,示意武士彟不要过于冲动。然后他向前走了几步,躬身拉住了侯君集的胳膊,“壮士,站起来说话,武校尉考虑的也有道理。但你既然给我出主意去打乌兰,肯定也不单单是为了给自己报仇!”
“我,我,属下!”侯君集顺着胳膊上传来的力道站起身,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他读过书,炼过武,家族于隋周相替时避乱搬到了会宁后,在当地也算个豪门望族。只是在突然而来的灾难面前,家族和自己个人的力量一样渺小。几乎在顷刻之间,他就失去了属于自己的一切。读过的书和身上的武艺只能保全他暂时不死于胡人的马蹄下,却不能让他护住自己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
在绝望之中他投到了李家旗下,几个月来和其他难民一道接受训练,卑微得如同一只蝼蚁。而今天,这群蝼蚁的救命恩人却亲自拉着他站直了腰,亲热地叫他壮士。
“一个连自己家都守护不了的人,不配被称作壮士!”侯君集在心里悲哀地想,同时,他却努力抬起了头。眼前这个衣着华贵,但神态和蔼可亲的人在一点点唤醒他曾经的梦想,侯君集不喜欢让欣赏自己的人失望,也不像让自己对自己失望。
“别着急,士彟,你叫安排人煮一壶奶茶来,咱们三个边喝边聊!”李世民亲切地拉着侯君集的手,将对方带到椅子旁,安排他坐下。然后转头向武士彟吩咐道。
“是!”武士彟干脆利落地答应了一个字,转身出了帐门。片刻功夫,两个亲兵提着一个巨大的铜壶,将其挂到了帐篷中央的炭盆上。新鲜的奶香和粗砾的茶砖味道立刻传遍了整个屋子,这是草原地区最常见的味道,从东到西,整个大隋北方边塞,无论胡人还是汉儿都是这个煮法。
侯君集觉得奶茶香味醺醺的,如同醇酒,熏得人心头直个劲儿发暖。从小到大,从没有官府中人这样看重过自己,哪怕是到郡上应考,那些官府的老爷们也是看在十几贯礼金的面子上,才问了问自己的名姓。而坐在对面的上司却在他落魄之时以平辈之礼相待,丝毫不在乎双方之间地位上的差异。
“壮士读过书?”李世民端起自己面前的奶茶,轻轻地举到了鼻尖之上,双眉之间。
“六岁时开始读书,但无所成!”侯君集强按住心头的激动,举起李世民的亲兵给自己倒的奶茶,还敬于眉,然后回答。
“学过武么?”李世民客气地笑了笑,又问。偌大的地图就摆在二人脚下,他却仿佛对如何带兵打仗全然没了兴趣,全部心思都集中在了对面的壮士身上。
八岁时开始练武,但没怎么和人交过手!”侯君集放下茶碗,正色回答。
‘二公子居然欣赏此人?”武士彟看得暗暗纳罕。除了刚听到侯君集所献之策的刹那外,其他时间他对端坐在李世民对面的那个身材干瘦,举止拘谨的青年人没半点好印象。此人心肠狠,胆子大,又急于表现,绝对不适合深交。
正在他偷偷于心中品头论足时,又听见李世民问道:“看壮士相貌,今年还不到二十岁吧?来我军中,过得还习惯么?”
“回禀二公子,君集今年十九!乱世中能得活命,已属万幸,哪敢再多挑剔!”
“你的家人呢,也死在塞上诸胡的刀下了么?”李世民放下茶碗,追问。
“侯家上下四十三口,唯君集一人活着到了鸣沙!”侯君集低头,用一种极其悲愤的语气回答。那是场他永远不愿回忆的恶梦,却每每将其在沉睡中惊醒。此生只要活着,他就不会忘记是谁制造了这场杀孽,只要活着,他就一定想方设法让造孽者付出代价。
但不是现在,现在,他必须把握住一切让自己拥有力量的机会。
“有生之年,我希望看到你能堂堂正正地带兵回来,洗雪此仇!”李世民用一种与自己年龄极不相仿的声音说道,像是许诺,又像是在安慰。
“愿在公子帐下奔走,以偿此愿!”侯君集放下茶碗,站起身,拱手肃立。他今年刚刚十九岁,人生中前十八个年头都荒废了,浑浑噩噩没有什么目标。但从今天开始,他的生命将不会再荒废下去。
李世民没有回礼,而是笔直地坐正了身体。对面的人家世不错,从喝茶和说话的举止上,就能看出他受过良好的训练。如果不是塞上诸族胡闹,此人未必能流落到自己属下。既然李府的谋士家将都不愿意为自己效命,自己就亲手去挑。相信最后挑出来的,未必比哥哥麾下的那些人差。
待受完了对方的一个全礼,李世民站起身,拱手还了半个揖。然后笑着拉起侯君集的手,和他并肩走到了地图旁。蹲下,手指按在乌兰村旁,大声问道:“我军为什么要从这里开始第一战,李某不才,忘君集教我?”
“是,属下自当言无不尽!”侯君集毫不客气地蹲了下来,指点江山,刹那间如同换了一个人,浑身上下豪气必现。 



第六章 锦瑟 (三 上)

       
    第六章 锦瑟 (三 上)
雪一直在下,没完没了。据侯君集所说这是因为冬天时整条大清河(注1)都被冻住的缘故。所以每当春天来临,水无法从地面走,不得不改道行经天上,然后变做雪花一路落下来。
对于头顶上随风而奔流的“大河”,武士彟还是希望它走陆地。至少地面上的黄河不会让人感到这么湿,这么难受。三月里的雪给人的感觉已经不像冬天那般冷了,但比冬天的雪更会作践人。巴掌大的雪花只要粘在身上,眨眼间便化作一捧清水。如果是城里的富豪收去烧茶,这可是上好的材料。可惜大伙此行是前去打仗,而不是品茗吟诗。
大军已经在雪地里走了两天了,前方至少还有一半的路要走。在武士彟听过的传说中,即便是以耐冻著称的党项人也不敢在雪地里像这样不间断地行军。如果眼下带得还是先前的那支郡兵,武士彟敢保证此时已经有一半弟兄倒了下去。但目前二公子所部是两千新卒,虽然战斗力弱了些,耐力却着实强悍得很。
“还要很远么?这鬼天气,连个太阳的影子都看不到!”在武士彟的身边,长孙无忌嘀嘀咕咕地抱怨。从一开始,他就不赞同这个长途奔袭的建议,但二公子世民被侯君集的“谗言”迷了心,作为最亲信的幕僚,长孙无忌只好无条件地服从命令。
“照这个速度,恐怕还得走一整天。亏得君集谨慎,行前建议二公子带了双倍的战马!”武士彟右侧,刘弘基一边抹着脸上的雪水,一边回答。越往南行雪化得越快,脚下的地面已经开始发软,战马和骑手稍不谨慎就会被摔成泥母猪。好在士卒们都是在塞上长大,从小像胡儿一样用惯了坐骑,不至于摔倒后立刻失去重新爬上马鞍的勇气。
“路远师疲,纵侥幸取胜,所得亦不足夸!”长孙无忌从鼻孔里哼了一句,否定了刘弘基对侯君集的赞赏。他特别不喜欢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野小子,比不喜欢武士彟还不喜欢。所以一时之间,看向武士彟的目光居然温和了许多,不再向原来那样处处挑剔。
“越是这种天气,对手越想不到咱们会突然而来!”武士彟抬起头,笑呵呵地回了一句。说这样的话,他倒不是成心与长孙无忌作对。长孙无忌是文职,不懂的武略。而他和刘弘基二人此刻却对前面走在李世民身边的侯君集甚为佩服。虽然那个小子只凭着几句谏言,就从普通侍卫一步爬到了亲兵旅率的位置,升官升得令人羡慕。但对方肚子里有真本事,不由得武、刘二人不赞赏。
关于舍弃贺兰山下那些小部落不予理睬,偏偏挑上距离鸣沙城最远,最强悍的曷萨那可汗的原因,侯君集当日如是解释:第一,贺兰山下诸部或多或少都有突厥血统,新军不容易骗到他们。第二,诸部距离鸣沙城近,他们受到攻击,局外人很容易怀疑此事是新军所为,一旦被仇家当作把柄,会给唐公府惹祸上身。侯君集所说的第三条理由是最令武士彟佩服的一条,曷萨那可汗前年刚刚与吐谷浑人结了仇,李家军绕个圈子从西边突然杀过去,别人会以为是吐谷浑人干的,不会怀疑到数百里外的李家军头上。此外,这次劫掠驱赶汉人的行为是曷萨那可汗带的头,让他遭到报应,别的部落也会有所收敛。
此子乃是上将之才,私下里,武士彟和人这样评价侯君集。但他现在更佩服的是李世民。这个只有十七岁的二公子仅仅用了一句,“有生之年,我希望看到你能堂堂正正地带兵回来洗雪此仇!”就令萎靡不振的侯君集彻底脱胎换骨。同样,这位唐公府二公子以一句:“我将带你们报仇,从现在开始!”激发了三千士卒的锐气。行前为了争夺出征和留守的名额,弟兄们差点没自己打起来。这对平素死气沉沉的李家军而言,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不过那小子画得一手好画!”见刘弘基和武士彟都不肯回应自己,长孙无忌只好暂时放弃对侯君集的挑刺,转而认可对方身上的一些可有可无的优点。侯君集的字写得不错,画画也很见功底,眼下李家军的战旗上,就画着由他执笔,仿照突厥人风格所画的一个标记。不过,青黑色的旗面上画得不是塞外部族常用的各式狼头,而是一只雪白的狼,背后生着两个翅膀。
“飞狼军!”在军旗画好的刹那,李世民脱口命名。后来在众人一致反对之下,这支全身穿着黑色铠甲,打着黑色战旗的队伍改名叫做了飞虎军。虽然他们的旗帜是一匹在夜空中振翅翱翔的苍狼。
他们像觅食的狼一样在雪夜里疾行,从天而降的的大雪迅速融化,淹没这支队伍留在身后的痕迹。在一个叫做金沙湾的地方,侯君集带着队伍走过尚出于冰冻状态的河面,“大伙分散开,放缓脚步慢慢走,不要惊动水底的河神!”他低声命令。这支军队的将领中比姓侯的对塞上的地形更熟悉,所以谁也提不出反对意见。
在李世民的带领下,所有人依照命令而行。虽然有时候他们认为自己已经迷失了方向,因为所有景色几乎总在重复。例如,本来在鸣沙城对面的长城突然出现在了冰河与大漠之间,布满雪花的城墙与河岸近在咫尺。
城墙上没有守军,近两年国库日益吃紧,朝中大佬们已经将西北长城上的守军全部裁撤掉了。他们这么做的理由是突厥人是大隋的好兄弟,不可能贸然翻脸。当然,偶尔越境劫掠的行为是免不了嘀!野蛮人么,自然有理由不完全遵守两国之间的盟约。可他们伤害的都是边塞上的草民啊,牺牲几个平头百姓换取国家安宁,大佬们认为这点牺牲划算得很。
高高在上者眼里,草民们唯一的权力就是做出牺牲,几千年前如此,几千年后想必也如此。但飞虎军打破了这个惯例,他们试图报复。冒着风雪从破损处穿过城墙,进入沙漠。然后沿着大漠匆匆而行,脚步坚定。
当人们再度从大漠走出时,雪突然变小,风突然变大。落在铠甲上的雪花不再融化,而是像胶一样粘在了铠甲和战马的毛皮上。小半个时辰后,所有人身上的黑衣就变成了白甲,胯下坐骑的棕毛也一根根竖了起来,宛若银丝。“如果这小子图谋不轨!”武士彟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得直打哆嗦,如果侯君集是仇家派来的人,无需带大伙走入埋伏圈,只要他继续坚持在雪地兜几天,所有人就都活活冻死。
但李世民相信侯君集,就像相信他自己的眼睛一样相信。每当有人对侯君集的建议提出置疑的时候,这位从未受过如此辛苦,已经累得需要人扶着才能在马上坐直身体的李家二公子总是坚定地站在侯君集一边。
“君集带大伙这样走,自然有这样走的道理。弟兄们与胡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只要他们能坚持,咱们这些为将的就不能让他们失望!”对着狐疑的心腹,李世民如是讲。青紫色的嘴唇上下颤抖,却骄傲地扬着整个脖颈。
安抚完了从弘化郡里带来的心腹,他又骑着马,在自家队伍的侧翼一溜小跑,每跑开百余步,便停下来大声喝问一句:“弟兄们,你们怕累么?”
“不怕!”事先只被告知即将被带领前去找牧人部落麻烦,却不知道最终目的地在哪里的士卒们齐声回答。他们接受训练的时间没有当年的护粮军一半长,但此刻表情出来的气势却丝毫不比前辈们差。但这是一种不同的气势,护粮军身上带的是一伙年青人的朝气和锐气,飞虎军此刻身上带的是迫人的杀气。
“朝廷不准咱们擅启战端,所以我带着大伙偷偷摸摸去报复!如果此行失败,没有人会承认这次行动,现在,你们后悔么?”李世民缓了口气,继续向大伙追问。
“报仇!”人群中响起稀稀落落的回应。更多的弟兄则从腰间拔出了挂了一层霜的刀,以无声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愿望。
“但总有一天,我会带着你们回来,堂堂正正地夺回大伙失去的一切!”受到弟兄们情绪的感染,李世民突然从腰间拔出刀,直指青黑色的苍穹。
所有人突然闭上的嘴巴,因为他们听到了自己最想听到的承诺。眼前的小李将军嘴唇上刚刚长出胡须,却没有人想置疑他的承诺。忽然间,侯君集高举着佩刀,大声回应了一个杀字。紧接着,天崩地裂的喊杀声响撤旷野。
“杀,杀,杀!”两千多名弟兄们举着横刀,大声疾呼。这一刻,他们每个人的脸上不再是死气沉沉,而是燃烧着生命的希望。
“杀!堂堂正正地杀回来!”武士彟跟着众人狂呼。刹那间,他决定把自己的未来完全押在李世民身上。对方虽然不是李家的第一继承人,但跟着这样一个主公,这辈子定然会活得极其精彩。
仿佛听到了众人喊声,灰沉沉的天空突然裂开了一道缝。万丈阳光就从云缝中射下来,照亮每个人的眼睛。
阳光使得武士彟多少分辩出一些自己所处的方位,黄河在东南,大漠在西北,不远处有一段残破的长城,这是腾兰瀚海(注2)的边缘!他完全看出来了,此处在地图上位于武威郡境内,沿着不远处的黄河西岸一直走下去,只要半天时间,就可到达乌兰集对面。
黄河还没解冻,从冰面上杀过去,没有人会知道他们是谁,来自何方。
欢呼声中,武士彟看到李世民将刀尖指向了远处的冰河。飞腾的苍狼顺着刀尖所指,骄傲地展开了翅膀。
这支队伍叫飞虎军,在隋末那个纷乱的年代,曾经是塞上诸部的恶梦。多年之后,有人根据他们身上的铠甲,给了他们一个更文雅的名字,玄甲精骑。
注1:大清河,黄河上段的称呼。古时黄河水在此段还没有完全变黄,所以当地人称之为大清河。
注2:腾格里沙漠 



第六章 锦瑟 (三 下)

       
    第六章 锦瑟 (三 下)
黎明时分,他们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然后策马从结着冰的河面上冲过去,开始一场毫无预兆的屠杀。
数月前,那些牧人在曷萨那可汗,一个拥有突厥王族血统,但又不肯自称为突厥人的小汗带领下,赶走了原来住在乌兰集内的汉人,杀光了那些不肯搬迁者。据可汗大人说,黄河岸边这片土地本来就是属于曷萨那部落的,是很久很久以前,汉人皇帝将它们从曷萨那部手中夺走。而在曷萨那部游牧到黄河东岸前,这片土地原来的主人是汉人还是羌人,或者是已经消失了的匈奴人,曷萨那可汗没有说,牧人们也不打算弄得太清楚。他们只要清楚汉人们用黄河水浇灌过的土地都是熟地,种上糜子时远比在他们自己开垦的那些土地长得好,就已经足够。
当中央王朝强大时,部族们便要收敛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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