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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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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梦到刘勉说给他一个机会,梦到郑鹏徒不阴不阳的脸,他说李想你应该过得更好,他问李想你就这么甘心做一辈子的保安?他梦到自己的曾经不经风雨的拿画笔的手变得开裂粗糙,他梦到自己狼狈不堪的回到家里,被父母拿着扫帚冷漠的赶出来。
然后李想就醒了,摸摸自己的脸,是湿的。
他真的好累,他想回家。
妈,我想回家。
曾经有一个所谓的倒霉定理,就是说如果你开始觉得一件事情上自己开始倒霉,那么会发生一系列倒霉的事情,开始不论做什么都倒霉,开始非常非常的倒霉。
李想现在就是出门没看黄历走背字的阶段,在第二天下班回家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租的房子被偷了,他本身没有值钱的东西所以不怕被偷,但是偏偏郑鹏徒的那台笔记本还放在他的房里。
他虽然已经把电脑收到床底下还是没有用,那台市价要8000多的电脑还是不见了。
赔钱还是小事,问题是那台是郑鹏徒的电脑,郑鹏徒是一个老板,那台电脑里十有□有重要的数据什么的。
发现家里被翻的一塌糊涂以后李想没什么想法,他已经习惯了。
倒霉倒霉倒霉倒霉加在一起,不过就是更倒霉而已。
被开除或者背上一身债务什么的,无所谓了,他已经不在乎这些东西了。
郑鹏徒是在电脑丢了的第二天回来的,风尘仆仆的像是去撒哈拉滚了一圈,李想等到晚上郑鹏徒下班在门口拉住他。
“我把你的衣服带过来了,你方便的话可以拿走。”
“哦,麻烦你了,我这次有急事所以走的时候忘了告诉你。”郑鹏徒还是一张死人脸。
“那个,电脑被小偷偷了,我虽然报警了不过找回来是肯定没可能了,钱我会赔你。如果因为电脑里的重要资料丢掉公司有损失的话,我也会承担,可能时间会比较长,不过我不会赖账。”
郑鹏徒看着李想因为有点激动而异常的脸色,抬头看了一眼时钟说:“到时间吃饭了,你要一起吗?”
李想有点崩溃了,他实在是厌恶死了郑鹏徒这种时不时自说自话的毛病,不论你多认真的说话这个人都是这个死样子,他总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做事情。
高高在上的俯瞰一切,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说话也好做事也好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自以为是到极点。
“我在和你说赔偿的事情,我求求你能不能认真的和我说完这件事情?”
郑鹏徒有点惊诧,李想很少这么激动,他伸手按住李想的肩膀:“李想你想多了,我只是想坐下来好好的和你说。”
李想甩掉他的手:“我没想多,我知道你看不起我觉得我在浪费你的时间,无所谓,我知道电脑那点钱你不在乎,你随便谈一笔生意就挣得比我一辈子多。我没想和你套近乎什么的,是你自己想多了。”
李想继续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他已经开始胡言乱语说一些不知所谓的话了,他知道他在胡说,郑鹏徒没有这个意思。他只是在迁怒,他这些天的苦闷需要宣泄,郑鹏徒只是这个时候撞了枪口。
可是他控制不住的想要发火。
如果不是他莫名其妙的说那种话他不至于郁闷到这个地步,如果不是他擅作主张搬进他家又一声不吭的走掉,他不至于要弄丢那么昂贵的电脑,如果他可以早回来一天电脑不会丢他不会欠人情,这么明明都是他的错,为什么要自己承担。
就像明明当初决定一起的是两个人,为什么到头来狼狈的只有他一个人。
郑鹏徒安静的听完李想的疯言疯语,然后很认真的对李想说:“对不起。”
他只说了一句,对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懒散的要死,什么都不想做好吧其实我天天都这个德行,宁愿一遍一遍的看看过很多遍的无聊电视剧什么的。生活日复一日感觉自己好没有用,不过一转头就会很开心的去吃东西,我果然是连感怀悲秋都没有耐心坚持的人类……昨天还是前天带小铮出去拍照,虽然照片美美的但是其实是朋友苦逼的蹲着举起来才有的效果,我也是几乎趴到了土里,君不见,照片外眼泪哗哗啊~!31号要去合肥的漫展什么的~感觉挺开心的~大学嘛~!就是要尽情的挥霍! 那么晚安,么么哒。
☆、第 11 章(修)
李想被他这种态度弄的彻底没了脾气,像一只鼓鼓的气球被锥子戳破了一样泄了气,他揉了揉太阳穴。
“对不起,是我发疯,我……最近心情不好,不是你的错。”
郑鹏徒摇摇头:“是我太自以为是。”
自以为是什么他没说,李想也不想去问,他自己的生活已经是一团乱麻了,这个人为什么冒出来又为什么说这些话他实在是没有闲心去想了。
他现在只想回家喝杯热水,稍微驱散那股从心里蔓延到四肢的寒冷。
李想几乎已经忘了怎么去和朋友相处,虽然郑鹏徒也不能算是他的朋友。
这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上大学但是知识水平并不低,以前家庭条件也很好接触到的都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少女,十指不沾阳春水不了解生活的艰辛却可以侃侃而谈。
出来以后他遇到的都是被生活压弯了腰的人,他们的理想早已经被艰辛的生活磨掉,他们每天像牛一样工作只为了家里嗷嗷待哺的孩子和老娘,李想和他们没有共同语言,他不知道怎么去和这些人打交道。
更重要的是,他总是透过这些父母身上看到自己的父母,这让他很难受。
所以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不少,可以坐下来聊感兴趣事情的人却没有,他每天可以聊天的对象只有刘勉一个人。
因为从来没有想过分开,所以没有给自己留过后路。
唯一一次和人聊天可以很开心的聊一下午的还是前几天在郑鹏徒家里,说实话郑鹏徒这个人用来当朋友是很好的,他不爱笑不爱说话不必担心他会把你的事情到处乱说,平时看着很冷淡其实会默默的关心别人,从公司每个人的相处都很轻松就能看出来管理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可惜他们遇到的时间不对,如果提前个十几年在李想最好最自信的年华遇到这个人,他应该会和这个人成为朋友。现在的他讨厌郑鹏徒,站在这个人旁边他的失败和落魄更加□的展现出来。
就像是一块破旧的榆木疙瘩和一块光芒四溢的美玉摆在一起,再阿Q的人都不可能无视这种差距安慰自己其实自己过得很好,活的很好。
李想深呼吸了一下,感觉自己的情绪已经平复了才又开口:“东西我一定要赔给你,至于电脑里面的东西的损失我也会赔偿,我没钱但是我好歹还有骨气。”
郑鹏徒沉默了一下:“电脑是别人送的,价格我也不清楚,你坚持要赔的话按照现在的市价就好,里面没什么东西,公司的数据我不会放在笔记本里的。所以这个你不用赔,那台电脑里连空心接龙都没有。这个不重要,重要是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
“……”他还是想抽他怎么破。
郑鹏徒下班时间比其他员工要晚一些,这也是为什么刚才两个人站在大门口吵架也没有人来围观。折腾了一番出了公司天已经黑了,李想伸手指向一条小吃街:“就去那儿吃好了。”
郑鹏徒表示没有异议。
这条小吃街越是晚上越是热闹,小摊小贩们恨不得把本来就窄的路都占满了,站在摊子前大声的吆喝招呼着前来的顾客,唾沫横飞的同时熟练的把香气扑鼻的食物拍进方便盒。
人们手里拿着大把战利品或站或坐直接开吃,三三两两的人群不时爆发出笑声和叫骂,地上铺满了塑胶袋和方便盒。
小吃街的特色:脏、乱、差,这里是地沟油最吃香的市场,这里是菜市场卖不掉的鸡鱼肉蛋最后的归宿。这里布满了大肠杆菌和不知名的各种细菌病毒,这里鱼龙混杂什么鸟都有,这里的小商小贩可以用刚接过钱的手刚擦过脸的手刚扣过鼻孔的手去揉面捏菜包丸子。
不过在这里吃东西的好处就是爽利,快活,还有就是便宜。虽然是冬天寒风呼呼的但是小吃街的人气完全没有被影响,冷怕什么,来一碗热乎乎的汤面灌下去啥冷都没了。
李想找了一个卖豆腐脑的小铺子直接坐下,郑鹏徒虽然天天从这条街旁边走过但是一次也没进来过,眉头不自觉的就皱了起来。
李想只当没看到,要了两碗豆腐脑,又跑到旁边的店子买了鸭锁骨烧饼什么的,乱七八糟的吃食堆了一桌子。
“吃吧。”李想递给郑鹏徒一双一次性筷子。
“吃这些,不太健康吧,感觉挺不卫生的。”每天都有看健康饮食节目吃的很健康的健康先生如是说。
“嘿,你一个中国人还讲究卫生健康?没听过那句话吗,不吃遍元素周期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中国人。”说完李想就不去理会他了,捧着热乎乎的豆腐脑咕噜咕噜的开吃。
有一个老奶奶挎着小篮子走过来笑眯眯的问:“小伙子,要不要买点田螺啊?不贵,五块钱一包。”
李想买了两包,老奶奶给了一小把牙签。
“这个是蜗牛?”郑鹏徒摸了一颗出来,有点困惑。
“你没吃过?这个是田螺,用牙签弄掉这个门吃里面的就可以了。”
郑鹏徒不疑有他,用小牙签戳出田螺里面的肉塞进嘴里,然后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
确实是吃里面的肉,不过李想没有说还要去掉后面的内脏肠子只能吃前面的一点肉,想来后面缀着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味道不是太好。
好吧,他确实是故意的。
“咳,那个后面的不能吃,要掐掉。”
郑鹏徒不愧是郑鹏徒,面不改色的掐掉后半部分吃掉:“你还记不记得,你高中的时候参加过一个全国高中生的摄影大赛。”
“啊?好像是参加过一个。”李想没想到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仔细想了想印象中是有参加过这么一个比赛,记得那个时候他好像是拿到第一名还是什么,时间太久已经记不清了。
“你是第一名。”
“那又怎么样,你不会是第二名吧?”李想用牙签掏出田螺肉塞进嘴里,随口说。
郑鹏徒点点头:“我是第二名。”
“噗!!!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妈的,田螺的汤呛进气管真TM的疼!
“我是那个时候去你们学校的交换生。”
那个时候高中学校搞了一个所谓交换计划,从两个高中里随机抽取十个学生互相到对方的学校体验不同的教育,李想作为学校的尖子生,接待过这些学生。
不会吧。
“所以我们那个时候见过面”
“不可能。”
郑鹏徒这种人属于存在感极强的类型,见过一次就不可能忘记,那个时候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他也会记得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确实记得有过这么一回交换计划什么的,不过那群学生里没几个能搬的上台面的,他记忆里只有一个五大三粗的姓王的男生和一个姓牛的女生还算出彩,其他的完全属于打酱油的存在感极低。
面前这个长相帅气浑身散发着“王霸之气”的男人没理由是其中的一员啊。
郑鹏徒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油腻腻的手指头,然后把梳的整整齐齐的头发弄乱,刘海垂了一些在额头前面:“那个时候我不是很喜欢说话,所以你可能对我印象不深,这么多年了,人也长的变了一些,那个时候我头发也比现在长一点。”
这么说搞的跟你现在很喜欢说话似得,李想默默腹诽,不过郑鹏徒这么一弄他倒是想起来似乎有过这么一个人。
戴着很厚的啤酒瓶的眼镜,抱着一本不知道是什么的厚书,头发很长盖住眼镜的男生。他很少说话也很少一起出去,每天阴森森的呆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因为他性格很孤僻就连同行的几个同班同学都很排挤,李想自然没和他说过几句话,郑鹏徒如果不提他这辈子可能都不记得认识过这么一个人。
不可能吧,那个是郑鹏徒?虽然说女大十八变什么的,这变得也太大了,何止是脱胎换骨啊,简直是肉身炼化重新塑了一个金身!
李想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田螺汤滴在身上都没理会:“你、你就是那个天天抱着本书的那个?”
“嗯。”
“我去,你变的也太厉害了。”
郑鹏徒看了他一眼:“你也一样。”
李想被他噎了一下,是啊,郑鹏徒变化大自己变化也大,当初他和刘勉的事情被爆出来以后他就和很多同学断了联系。面相没有变又怎么样,就算见了也没几个人会相信当初的李想会变成现在这样的李想。
他还记得当初那个有点秃顶嘴巴也刻薄的班主任在他的同学录上写下的话,龙飞凤舞的几句话:李想同学认真刻苦,前途无量。
喝了一口刚买的矿泉水,是苦的。
“那你现在告诉我这个是干嘛。”
郑鹏徒本来想往后靠的,但是靠了一半想起这个是凳子不是他办公室的椅子,就以一个很别扭的姿势停了下来:“公司现在很缺摄影师,我想请你。”
“开什么玩笑。”
“不是开玩笑,你绝对有这个才华,摄影这个东西全是靠天赋,你所缺的只是一点点指导。最近竞争很大,我需要能震撼大家的照片才能完成更好的广告。你应该知道我们公司的广告中心是感动和平凡,我需要这种平凡但是有震撼力的照片。”
“你也不甘心这么过一辈子不是吗?我可以送你去英国参加一个短期的班,他们主要是教一些摄影技巧和相机的功能,一个月你就可以学成归来。”
“我记得那个时候你参赛的作品是人,那种照片我现在都还记得,很有震撼力,我输的心服口服,所以我相信你是一个很有潜力绝对会上升的潜力股。”
李想问:“你干嘛要找我?就因为咱们曾经认识?所以你日行一善拉一把落魄的老同学?”
就算他有才华,培养一个摄影师和招一个摄影师还是后者比较划算,他们几乎没有交情,郑鹏徒这么做完全没有道理。
“当然不是。”郑鹏徒伸出一根手指头摇了摇。
李想松了一口气。
“因为我喜欢你。”
李想一口气松大发了差点没上来。
☆、第 12 章(修)
这算什么?刚刚玩过真心话大冒险来拿他开涮吗?大晚上的来这么刺激的他可扛不住。
李想整个人傻掉了,这个喜欢应该不是他理解的那个喜欢?应该是欣赏?千里马看到伯乐的那种喜欢?到底是闹哪样啊!他们说好的正常上司和下属的关系呢?他们说好的谈赔偿的事情呢?
李想试图从郑鹏徒脸上看出点什么,然而郑鹏徒还是一张棺材脸坐的溜直,看不出一丝开玩笑的痕迹。
“别开玩笑了,这种笑话不好笑。”
“你不应该过这种生活,你有更能力让自己过得更好。”郑鹏徒没有就刚才的话做出解释,仿佛他刚才根本没有说,这让李想放松了一点,如果他解释了,不论是开玩笑的还是认真的都让他不好受。
就当没听到是最好的。
“……有什么关系吗,反正我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不觉得我过得不好。”
就算过的好又怎么样不好又怎么样,没有人会在乎。他失去了父母失去了朋友现在连坚持了那么多年的人都失去了,他的人生早就毁掉了,既然没有人会在乎也不需要去努力,他只剩下自己了。
“可是你拥有过辉煌的人生,你只是摔倒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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