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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胄-第2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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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半斤哈哈大笑道:“你明白了,朱三七自然也会明白的。”
  “不管是定安军击败了咱们,还是咱们击败了定安军,如果朱三七不参与进来的话,冀州的局面依然不会改变,只不过是换了个军队来围城而已。朱三七也能想得明白,既然我大汉的军队来了,那南返的定安军下场肯定好不了!他清楚,裴战完了。而裴战完了,大周最后的希望也就破灭了。他必须做出一个抉择,是抵抗我大汉雄狮,还是归顺。如果抵抗,他有没有胜算?”
  王半斤微笑则会说道:“毫无疑问,当今这天下,无人是汉王殿下的对手!”
  刘茂感叹道:“一念间,定生死成败,如果朱三七真想明白了,倒也是个人物。”
  王半斤道:“朱三七能靠着两万千里回师的疲惫之军控制住成德军,已经说明他是个人物了。如果他选择归顺,他是个明智理智的人,如果他选择抵抗,毫无因为,他是个英雄,不过英雄往往是活不长的。”

  第四百零二章 喜欢黑夜的人
  定安军在大营之外最远的一个烽火台,是在四十里之外。诚如王半斤的预料,这个烽火台的守军只有三十个人。两座帐篷,一座堆满了柴禾的烽火台,占地虽小,人员虽少,但作用之重要毋庸置疑。
  一讲到烽火台,人们往往会想起为了让美妞儿笑一个而耍了一坨诸侯的周幽王。在男人们眼里,周幽王无疑是一个败家仔。为了取悦自己的女人不惜丢掉整个江山,可以说对不起其列祖列宗。当然,如果说周幽王先生想到了自己的突发奇想会导致那么悲惨的结局,估摸着即便他再罗曼蒂克也不会点火玩了。但是在女人们眼里,往往把周幽王看成一个好男人。为了让自己的女人能够开心一下,就算败光了家产也在所不惜。
  很好的情人,不是吗?
  结婚,你别逗了,当老娘白痴啊!
  周幽王是个好情人,没错,多金,天下的钱都是他家的。权利,嗯,这个就不必说了。至于是否帅气在周朝不能确定,反正在现代,如果拥有前两个条件的话,就是一头猪也不会缺少母猪组队来求宠幸,说不定其中还有野猪,豪猪,荷兰猪这样的洋妞儿
  三十个士兵分作六队,没队轮值两个时辰,昼夜不断。他们的任务,就是一旦发现敌情后就点燃狼烟传递警讯。
  关于狼烟,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
  新华字典中关于狼烟的解释是,古代报警的猛火,据说用狼粪燃烧。狼烟,在辞典中最初的解释就是狼粪燃烧而冒出来的浓烟。据说那个时候戍边的将士很难搞到引火用的牛粪,于是就用捡来的狼粪代替之。由此可见,第一,那个时候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粪便的作用绝不仅仅是当养料。第二,狼粪比牛粪好捡。
  而在狼图腾一书中,作者详细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狼烟跟狼粪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书中认为,狼烟,之所以如此叫法,其实意思就是狼来了。草原民族视狼为图腾,看不起农牧耕织羊性汉人。而汉人也往往视草原人为茹毛饮血的野狼,一点好感都没有。点燃烽烟的意思就是,信奉狼的野蛮人来了。
  不过很有意思的是,北宋的钱易云记载说:凡边疆放火号,常用狼粪烧之以为烟,烟气直上,虽烈风吹之不斜。烽火常用此,故谓之曰狼烟。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记载:狼肠直,故边塞以狼矢为烟。(文学功底浅薄,故不解,矢与屎同意?)而宋代的《武经总要》中,则详细介绍了如何制造狼烟,材料多达十几种,应该是差不多就是真实的资料了。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明朝戚继光所著的文献里可以看出,那个时候北方的狼是很多很多的。
  不管怎么说,这在当时是一种很有效的通讯手段。
  守烽火台的任务是无聊的单调的,在荒郊野地里,守护着这一座简易的烽火台就是他们的使命。他们不能远离,每日守在这巴掌大的地方。一开始还有袍泽运粮食过来,慢慢的,也不知道是袍泽们忘记了他们的存在,还是因为战事吃紧,抽调不出人手来送粮。反正从六七天前开始,他们的粮草就断了。他们更相信,或许大本营那边已经没有多少粮草了。忠于职守的周军士兵并没有撤回大本营,而是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三十个人,每天抽出十五个人出去打猎,找粮食,维持着生存,也维持着军人的尊严。
  他们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会持续多久,或许,即便冀州被攻破大军进入冀州城,也不会有人记得在这个地方还有他们这样三十个风餐露宿的士兵在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都是小人物,在那些大人物们眼里无足轻重死不足惜的小人物。虽然那些大人物们安排他们在这里守着,但心里却想不起他们的存在。
  重视他们的,反而是敌人。
  今天他们的运气不错,刘姓队正亲自带着十四个兄弟分作两队出去打猎,虽然平原上大野兽极少,但正是夏季,齐人高的野草地里还是有不少小动物。当然,抓上几条手臂粗细的蛇熬一锅蛇羹也是很享受的事。这次狩猎,打来的猎物最起码够吃两天的,这让刘姓队正平日里紧锁着的眉头稍微舒展开来一些。战争已经打得足够久了,来之前大家谁都没有预料到冀州这么难攻破。虽然整日在荒郊野地里野人一般活着,但好歹比攻城送死去要强得多,不是吗?
  他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队正!”
  一个才十六岁的小伙子笑着跑过来,拎着一只肥得流油的野兔一边跑一边说道:“队正,你说这兔子怎么这么肥?”
  刘姓队正笑着说道:“荒了的田里有的是食物,这些小东西整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不肥才怪呢。”
  “呸!”
  那小伙子啐了一口吐沫说道:“咱们在这里饥一顿饱一顿的,这些小东西却吃的连跑都跑不动了。养得这么肥,该着给咱们填肚子用!”
  他舔了舔嘴唇说道:“就是没有盐巴,这兔子这么肥,烤起来还不得流油?要是能洒上一点盐巴,想想就他奶奶的香!”
  刘姓队正在那小伙子的头盔上敲了一下笑骂道:“整日就知道吃!烤肉?想都别想!若是炖一锅汤够大伙每人喝一碗的,烤着吃够几个人吃的?”
  “今天打的猎物不少”
  那少年撇了撇嘴,对队正的小气低声抗议着。
  “是不少,省着点够咱们三十个兄弟吃上三日的。你想想,咱们已经在这个破地方待了多久了?附近的活物基本上快被咱们吃光了,出来打猎的路程越来越远。这仗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打完,不省着点,能行?”
  那少年叹了口气道:“想阿娘了做的饭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去。”
  “队正,你有婆娘吗?”
  “没有,曾经村上老李家给我说过一个媒,只是后来被抓了丁,一走就是四年,也不知道那姑娘什么摸样,嫁人了没有。咋?你小子想女人了?毛都还没长全呢,心思倒是野了。”
  “我才没!我只是觉着,等这次打完仗回去以后,也该让阿娘托人给我张罗一个媳妇了。谁知道下次出征,还能不能活着回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家就我这么一个独苗,总得传宗接代不是?要是有了娃,就算以后战死在沙场上,最起码给我们家留下了根。”
  啐!
  队正呸了一口道:“少他妈的说不吉利的话,咱们兄弟一起出来,就他娘的一起回去。等破了冀州城发了军饷,老子带你去城里青楼逛一圈,先让你把童…子…鸡破了再说!”
  “那那怎么成!”
  少年的脸一红,呐呐的说道:“阿娘说过,要行得正坐得直,不能干伤天害理的事!”
  “你个傻小子,带你去逛楼子是照顾她们的生意,是做善事,怎么就伤天害理了?”
  两个人正说着,刘姓队正忽然脸色一变,停下脚步,同时下令所有人原地戒备。
  “咋了?”
  少年下意识的握紧了腰畔的横刀,紧张的问道。
  刘姓队正抽了抽鼻子,脸色很难看的说道:“有血腥味,营地出事了。”
  “我我咋闻不到?”
  “你没杀过人,不知道血是什么味道。”
  队正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越来越凝重,看着十几米外的营地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包抄过去。营地里看起来很安静,也没有看到尸体,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似乎都嗅到了一股越来越浓烈的血腥味。
  十五个人,分作三个方向往营地小心翼翼的包抄了过去。打来的猎物被丢弃在地上,还活着的蛇从口袋里钻出来,蜿蜒着慌张的爬进草丛里逃命去了。他们的手都有些微微的颤抖着,不知道在营地里会有什么样的危险等着他们。随着渐渐的接近,那股血腥味已经浓烈到能钻进鼻子里一样。
  转过一座帐篷,众人的脚步骤然停了下来,所有人都僵立在当场,每个人的脸都变得惨白无比。
  十五具尸体,还在淌着血,被人堆成了一座小塔。用尸体搭起来的塔,如此的触目惊心。
  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人,正坐在尸体堆边上安静的擦着手里的钢刀。见周军围了上来,那黑袍男人抬起头,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欢迎回家。”
  “跑!”
  刘姓队正下达的命令不是战斗,而是跑!
  “分开跑!必须有人活着回到大营去报信!有敌人从左翼来!”
  他知道,现在再想去点燃烽火是不可能了。敌人杀光了留守的士兵,肯定也不会放任他们去点燃烽火的。而且,敌人能杀死另外十五个袍泽,就一定有实力杀死他们这十五个人。即便遇到了生死危机,身为一名军人,他第一件想到的事,是回大营报信。
  正如他推测的那样,敌人有实力将他们杀光,而且绝对不会留下情面。
  四个身穿黑色长袍,袖口和领口着绣着银色纹路的男人从帐篷里冲出来,开始沉默的冷漠的追杀这些定安军士兵,十五个人,最远的一个也只跑出去二十几米就被砍翻在地。那刘姓队正只来得及劈出去一刀,可是胳膊才抬起来,他的咽喉就被一名黑衣人冷冰冰的刀锋切断,他扬起来的手臂无力的垂了下去,然后,他模糊的感觉到自己被那人拖着脚拉了回去,丢在那堆尸体上。
  坐在石头上的黑袍男子将长刀收回背后的刀鞘里,看着那血淋淋的三十具尸体伸了一个懒腰,有些无奈的说道:“走吧,天黑前还要再走十里路去屠下一个烽火台,这样的任务,还真是有些无聊呢。”
  一个银衣监察卫伸手抹去溅在脸上的一滴血:“黑夜吗?我喜欢黑夜。”
  背负着足有一米五长的长刀,领头的黑袍男子笑了笑:“我也喜欢。”

  第四百零三章 鬼节(一)
  大汉大统三年七月十五,鬼节。
  庞准在战术布置上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甚至能想到最细枝末节的东西。他经常站在对手的角度上看待问题,用来反思自己该如何去做。在庞准手下做事,是轻松的,因为你只需要去执行他的命令就足够了。这是一个好的指挥官,他不是没有想到汉军会从北汉境内绕路过来偷袭他的左翼,所以他派人在大军四十里外设置了烽火台。
  他唯一没有想到的,就是自己麾下这些人竟然会玩忽职守到了这个地步!
  他想不到的是,那些派出去守护烽火台的士兵,竟然会沦落到自己打猎物来维持生存的地步。那些喝兵血的家伙们,把士兵们派出去之后就忘了个一干二净。每次庞准询问他们有关烽火台的情况时,那些家伙总是言之凿凿的说平安无事。庞准叮嘱过几次,一定要保证那些士兵们的粮食供给,不然饿着肚子怎么看守烽火台?
  他知道自己的威望并不以让这些眼高过顶的将军们拜服,他只希望这些人能够通力合作而已。很显然,他还是高估了自己。那些将军们,根本就不拿他这个军师当回事。虽然他是裴战亲自认命的大元帅,但是在那些将军们眼里,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做得了什么大事?在他们看来,周王殿下此生所作的最错误的决定就是让庞准来指挥二十万大军。
  如果,每日都有辎重营的士兵去给守烽火台的那些士兵们送粮食,或许就会发现,这些烽火台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当然,即便真的如此的话,那也只不过是再为那尸体搭成的肉塔增加几层罢了。
  监察院出动了这次北伐大军中最强悍的一批杀手,一名金衣,二十名银衣,方圆二十里内六七座烽火台都被屠戮一空。这些监察院的顶级杀手们,就守在离着周军大营最近的烽火台里,等着有人来,可惜他们杀人的刀没有了饮血的机会。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管那些派出来守烽火台的士兵!
  用那名金衣的话来说:“设置了烽火台却无人问津,由此可见周军那些掌权的将军们已经腐化堕落到了什么地步,若是这样一支军队还能取得最后的胜利,那只能说老天没眼。”
  很多时候,甚至大部分时候,老天都是没眼的。但,战场上,老天爷的眼却睁得很大,平静的冷漠的注视着战场上的一举一动。他不会偏心去帮助一方,只会去帮助准备的最充分的那一方。他不去管过程甚至不在乎结局,他只是冷眼旁观着渺小的人类为了某一种欲望而勾心斗角搏斗厮杀。
  因为烽火台的存在,就连周军的那些斥候都变得懒散了。他们骑着马出了大营之后,往往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躺在草地上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再跑回去报告一声平安无事就算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反正有烽火台在,只要有敌情,就有狼烟预警,他们不需要真的跑出去三四十里巡逻。
  当汉军大队人马大摇大摆的往前行军的时候,几十里外的周军竟然好像瞎子聋子一样毫无察觉。哦,对了,他们确实都是瞎子聋子。
  二十万北伐汉军中,有四万骑兵。今天,冲击周军大营的主力就是这四万骑兵。他们的任务是,将周军围在冀州城外的大营拦腰斩断,然后再斩断,再斩断。将周军分割成一段一段难以组成有效的防御,为十六万步卒创造出最好的杀人条件。
  四万骑兵,分作八队。
  离着周军大营二十里外,王半斤下令大军停止前进。虽然隔着周军大营还远,但王半斤在六十里外就命令士兵们勒住马嘴,不得乱跑激荡起尘烟。幸好,这片平原上大部分地方都是荒地,高高且茂密的野草让他们不必太苛求轻轻的走路,踩着草走路,尘烟就不会飘起来太高。
  二十里外,王半斤开始布置作战计划。虽然大军出发之前就已经对所有参战的将领们详细说明了作战计划,但王半斤不介意再说一遍。今天,是他功成名就的日子,是大汉彻底奠定中原霸业的日子,是大汉扬眉吐气的日子。只要将定安军灭了,这大周的天下,唾手可得!至于开封的李天芳,青州兵岳乐糜荒,用裴战的话来说就是,跳梁小丑而已。
  四万骑兵分作八队,缓慢的往前又行军了五里,骑兵们才慢慢的将战马的速度提了起来,八路骑兵,如同八条蜿蜒的巨龙,虽然沉默,却露出了锋利的獠牙和阴寒的杀气。在距离周军大营十里外,他们遇到了几队还算尽心尽力的斥候,只是这些斥候还来不及跑回去示警,就被汉军的改良连弩射杀殆尽。十里,汉军骑兵开始缓慢的加速。
  五里,战马扬起的尘烟终于被周军察觉,瞭望塔上的哨兵开始吹响号角,那号角声带着颤音,似乎在宣告着主人的恐惧。
  庞准从大帐里冲了出来,迅速的登上瞭望塔,看着远处那滚滚的尘烟脸色顿时变得惨白!
  “为什么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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