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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夫临门-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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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儿的人生,而当时的你,只道是寻常。
  白泽的分析没有错,玉泉路之所以叫玉泉路,是有原因的。只是他和玄天当年来逮哮天犬的时候,玉泉路还没有被开发出来,这次来的时候玉泉路又莫名大变,所以他不是很清楚这路名的由来。
  连通武当山和远安镇的玉泉路中段,原有一处地涌温泉。那泉水富含钙质,灵气充沛,色白如玉也温润如玉,故称玉泉。
  而那一天,早起散步的今昔便是在玉泉边,遇上了昏迷不醒的朝何的。
  没错,朝何不是人类。在今昔与他相识的全部岁月中,他也始终没有幻出过人形。所以一个月前,当朝何第一次以人形的姿态出现在今昔面前时,她才没有认出他来。
  在今昔的记忆中,那日她在玉泉边捡到的,只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小猫。
  一只瘦弱的,脏兮兮的白毛小猫。
  可今昔还是将他捡了回去。原因很简单——猫的六识最是敏锐,且优雅神秘,很多巫祝都喜欢,今昔刚想着给自己弄一只,他就这么好主动送上门了。
  除此之外,今昔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偏好——因巫祝的工作,她大多数时候都要穿着五颜六色,古里古怪的巫祝服饰,正所谓物极必反,慢慢的,她便对素雅单一的事物生出一种近乎偏执的喜欢,而朝何纯白的毛色无疑很对她的胃口。更要命的是,这种偏执的喜欢,在第二天幽幽醒转过来的朝何冲她睁开一双迷人的鸳鸯眼的瞬间,达到了顶峰!
  “你那时为什么会晕倒在玉泉边?”岱东月问。
  “如你所见,我是一只天资还不错的言灵猫。”朝何耸耸肩,“人类修过大关便可飞升,但我们不同,我们妖灵若想修仙,必须先成人形。那时候我刚捱过三十六道雷劫修成人形,本想撑着最后一口气进玉泉泡泡,没想到高估了自己,还没泡进去就歇菜了,连刚修出来的人形都维持不住。”
  刚过雷劫的朝何十分虚弱,今昔收养他收养的正是时候,但考虑到素擅预言的言灵猫一贯是众巫祝争相抢夺的绝佳灵宠,他便没敢轻易暴露身份,只是顺水推舟继续伪装成了一只普通的小猫,身体恢复后就准备离开。
  “太无耻了,人家救你一命,你都不思报恩的吗?”洺筝鄙视道。
  朝何浅浅一笑,眼底闪现的,却是深深的哀伤:“谁说我没有报恩?”
  “哈?”
  “我陪了她四年。”
  以朝何的实力,雷劫带给他的伤,最多两月便可痊愈。可他却在今昔身边,整整陪伴了她四年。
  第一年,他闲来无事,开始有意无意地帮助今昔处理明里暗里的祠堂纷争,他对自己说,这是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第二年,他安慰自己,这里偏远安定,其实挺适合他隐居修炼的,干脆留下来好了;
  第三年,他觉得自己对今昔的感情不太对劲,一度离家出走,终在听说她和临镇的巫祝斗法中受重伤后急急赶回,至此认命守在她身侧;
  第四年,他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感情,于是精心准备了一番,打算在她生辰那天对她摊牌。
  “那是她四十岁的生辰,可她看上去仍同十七岁时一模一样,典雅又纯洁。我将她最爱的常春藤催生布满了整个庭院,又施法引来了无数莹光蝶。”说着,朝何的脸上不自觉露出了怀念又痴迷的神情,“我永远都会记得她那时吃惊又欢喜的表情,满足地如同得到了全世界一般。”
  想象力最为丰富的音梧立即在脑海中勾勒出了当时的场景,迫不及待地问道:“那后来你们在一起了吗?”
  朝何的脸色瞬间苍白,顿了两秒后,苦涩地摇了摇头:“没有。”
  “怎么会?!”
  “怎么不会?你们知道吗,当日被我引来的莹光蝶中,有一只乃是蝶族太子所化。”朝何咬唇,“他对今昔一见钟情,竟厚着脸皮,抢在我前面向她表了白,并说这一切都是他为她准备的。”
  “太无耻了!”洺筝子琰音梧三人异口同声地骂道,岱东月和白泽则无语地抽了抽嘴角。
  朝何苦笑:“蝶族在妖灵中的地位并不高,但凡人并不知晓,而且他们化出的人形,秀美比之九尾白狐也毫不逊色,那人又是太子,故而我当时几近绝望。可今昔之后说的话,却是彻彻底底将我打进了十八层地狱。”
  当是时,端庄典雅的巫祝少女一身斑斓彩衣,临风立在翩翩飞舞的莹光蝶和繁茂清新的常青藤之中,看着面前俊美地不似凡人的青年,慢慢地,慢慢地,扯出了一个极尽讽刺的笑容来。
  “我乃万中无一的通灵巫祝,半仙之身,尊贵无匹,岂是尔等妖物有资格觊觎的?”
  此言一出,蝶族太子脸色瞬间铁青,连躲在常青藤后面的白猫亦是狠狠一颤!
  “我对她很失望,真的很失望。”朝何抿紧双唇,痛苦地闭上了眼。
  洺筝气鼓鼓地摔下茶盏:“什么玩意儿!一个小破镇子的小破巫祝,竟敢对蝶族王子挑三拣四!?她到底有没有常识啊!”
  音梧咂巴了一下嘴:“你别说师姐,没准儿她还真没有。毕竟她的通灵巫祝是二师兄和师尊大人白送给她的,这地界又偏僻,她一个小破镇子的小破巫祝,能有多少眼界?”
  子琰言简意赅地下结论道:“井底之蛙。”
  “这不重要,她的心性已经如此,就算日后知道了真相,她也只会后悔没能抓住这飞黄腾达的机遇,不会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一段美满的姻缘。”朝何睁开双眼,原先被法力所掩盖的黑眸已然变回了原本勾魂夺魄的鸳鸯眼。“所以,我决定离开了。”
  你若无情我便休。洒脱的妖灵们,从不为任何人委曲求全,纠缠不清。他们从来都是那样地爱憎分明——若不爱,纵然你为他挡百刀千箭,他也不会感动半分;若爱,沧海桑田亦不会变,永远痴情专一。
  朝何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走了,连招呼都没有打一声,就这么潇洒地离开了今昔,离开了远安镇。
  “在那之后,我去了各地游历,足有五十年没有再见过她。”说着,朝何的脸上再度浮现出怀念的神情,“这五十年里,我遇到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他们告诉我,若真爱一个人,是不可能像我这般洒脱理智的。爱情使人盲目,若那个人不能影响你分毫,那只能说明,你并不爱她。”
  众人沉默,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在朝何也没有让他们接话的意思,喝口茶润了嗓子后,又自顾自地接着道:“我在修炼上一直是顺风顺水的,唯独那时候遇到了瓶颈,久久不得顿悟。我想了很久,觉得自己这半生中,唯有今昔曾在我心上添过一个不大不小的堵,而且我打从心里不太认同那些人所说的,洒脱是因为没有爱过的言论。”
  于是在绕了一大圈后,朝何又一次回到了远安镇。
  他并不打算直接与今昔见面,因为他还弄不大清楚自己的心思,所以他化作了一只小麻雀,日日穿梭在远安镇的大街小巷之中,搜寻着这些年,今昔在镇上的境况。
  结果不出他所料,在失去了他为她暗地里的周旋后,今昔“报喜不报忧”的古板原则为她招惹来一大堆不必要的仇怨和不满,若不是远安镇实在是小到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可以与她相提并论的巫祝,只怕她早被那些小肚鸡肠的妇人婆子赶出祠堂了。
  “不要小看那些日常的琐事,当生活寡淡地毫无半点涟漪后,那些原先根本算不上事儿的事儿,便有可能在一天天的累积下,最终质变成滔天的恨意。”朝何意味深长地瞥了岱东月腰间的乾坤袋一眼,那一瞬间,岱东月甚至觉得这话好像能透过袋口传到睡死的今昔耳中似的。
  “不过,今昔也不是傻瓜,人们的敌意,她自然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朝何无意识地摩挲了一下手中的茶盏,喃喃道,“只是我没想到,她反击的方式,会那么极端”
  。

  (44)安之远

  今昔的方式的确很极端,但主要目的,并不是,或者说,并不完全是为了反击那些不服她的百姓。
  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天生的罪犯。事实上,大多数走上歧途的人,都有一个无奈的缘由,譬如生病的父母,失恋的打击,周围人的漠视等等,由小积大,一发不可收拾,以至越陷越深,再也无法回头。
  最后千言万语凝成四个字,生活所迫。
  今昔也是如此。
  她自小被当成巫祝培养,接收到的从来都是镇上人民尊敬羡慕的目光,十七岁那年,又因哮天犬一事因祸得福,成为更高一等的通灵巫祝——这在远安镇这种偏僻的小地方,无疑是值得载入史册的重大事件。所以在她的自我认知里,一直都觉得自己是凛然高贵,神圣不可侵犯的,这种自我认知,在她趾高气昂地拒绝了一个蝶族王子后,在周围的人逐渐老去她却能青春永驻后,更是日益膨胀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唉,要不怎么说没文化真可怕呢,井底之蛙就是井底之蛙,在没有跳出水井之前,自我感觉都是这么良好的咳咳,不过认真说起来,导火索其实是在朝何重返远安镇的前两个月引发的。
  那时候,今昔通灵巫祝的大名已然传遍了远安镇方圆数百里,若是按照正常的剧情走向,她说不定还能顺势走出大山,迈向国际,成为一代大巫祝神马的。
  前提是,她没有看到那场争斗。
  那一日,她离开远安前往七十里外的另一个小镇,应邀参加镇上新任巫祝的继任仪式。却在回来的路上,撞见了一对在半空中缠斗不休的黑衣男子!
  看打扮,对战的两个人应是出自魔族。这是今昔生平第一次见到魔族人,不免有些好奇,于是她难得大胆了一回,躲到旁边偷偷观察了起来。
  “这些都是我趁今昔酒醉的时候套出来的,更具体的她没有说。”朝何微微蹙眉道,“我只知道那两个魔族人看样子像是在争夺什么东西,打了大半天后,其中一人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式将对方当场毙命,夺了他怀中的东西后便急匆匆地离开了。但悲哀的是,他伤得实在太重,刚在山中找到一处藏身的山洞,还没来得及布置,就晕了过去。”
  岱东月双眼一沉:“陈今昔杀人夺宝了?”
  朝何抿唇,艰难地点点头。
  洺筝子琰音梧互看一眼,对于某人日渐高深的阴毒无耻表示无力吐槽。
  白泽却是愣了愣,非常突兀地问道:“她抢到的那件宝物,是不是一本魔门秘籍?”
  朝何诧异地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
  “二十多年前,看守魔宫宝库的两名侍卫首领监守自盗,叛出魔界。魔王大怒,以雷霆手段迅速追回了大部分失窃宝物,独独不见了一本记载着诸多阴毒法门的秘籍。”白泽简短地解释道,没有发现旁边的音梧在听到“魔王”二字时微微颤抖了一下,“不过这秘籍在魔界算不得顶级,里面记载的秘术限制极多,离了魔界根本弄不出几个,再加上几位长老那里还有好几本复本,所以魔王也没有太在意。没想到竟是被陈今昔一介巫祝黑吃黑了。”
  “原来如此。”朝何了然,“难怪她翻来覆去就只会用那两三招,我还一直以为是她自己悟性太渣呢。”
  岱东月抽了抽眼角:“说重点。”
  “啊,抱歉我歪楼了。”
  那次夺宝杀人,今昔做得十分干净利落,但事后想起来,仍是一身身的冷汗。她对魔族知之甚少,只能通过书籍揣测一二,在她固有的印象里,魔族人都是阴险毒辣,吃人不吐骨的,这种印象,在亲眼看到了两个魔族人自相残杀后,在略略翻看了那本秘籍的内容之后,毫无疑问地,变得更加刻骨铭心了。
  若被魔族人发现是自己夺取了秘籍,那后果绝逼不堪设想啊!于是心虚的今昔自那之后一反常态地低调了起来,不再动不动地就往外跑,大多数时候都乖乖留在远安镇,假装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地不能再普通的小巫祝。
  从前一大半时间都在外面的时候不觉得,一旦恢复了安分守己的生活,那些被今昔一再无视忽略的镇上百姓的怨念,经过五十年的积压,终于在这时,渐渐浮出了水面。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朝何回来了。
  看着那些人肆意地编排谣言,明里暗里刁难今昔,他好几次都习惯性地想要出手,可一想起镇上的人告诉他,当年陪伴了她四年的白猫莫名失踪时,她竟没有半点情绪变化,连找都没有找过它,朝何就觉得一阵阵地心寒,最后硬生生地忍了下去。
  但今昔忍不下去。
  她是一个巫祝,擅长占卜预言,沟通鬼神,于法术攻击上并无任何建树,又拉不下脸来和那些市井泼妇争吵,一来二去,忍无可忍的她自然而然地将主意打到了那本魔门秘籍之上。
  今昔翻来覆去地将秘籍研究了半个月,最后整理出了三个自己可以施用的秘术,分别是剜心咒、盗梦术和夺舍祭阵。
  第一个是折磨逼供的首选,第二个可以窥视和篡改部分记忆。单凭这两招,今昔就顺利摆平了大部分对她心存仇怨的人。
  唯有对她怨恨已深,不斩草除根不行的,才会被她纳入第三招的预备队伍。
  夺舍祭阵,顾名思义,以九九八十一人为牲,启动后可将人的精血和三魂七魄直接祭炼成夺舍丹,修道者服用后修为暴涨。但此招大损阴德,很有可能招来天劫惩罚,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今昔是不会动用这最后的绝招的。
  于是远安镇浮动的人心再度沉寂了下去,大畅其怀的她在全镇人民的衷心恭贺下分外铺张地渡过了她九十岁的寿辰。
  那一夜,今昔喝得酩酊大醉,警戒心降到谷底,被趁机溜进来的朝何套话套了个一干二净。
  朝何一本正经地强调道:“当时我的心情真的很复杂,真心的。”
  众人无语,只有音梧一派天真地问道:“那你有没有顺便问问她,还记不记得你啊?”
  朝何一噎,脸上慢慢浮现出一抹尴尬:“有啊。”
  众人顿时精神一振:“她怎么说?!”
  朝何咂巴了一下嘴,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回了那一夜——
  “听说巫祝大人多年前曾养过一只白猫?”他隐在窗外,看着窗内半倚在床前,醉得迷迷糊糊的今昔,故作随意地问道。
  “嗯哼,别跟我提它。”今昔嘟起嘴,不爽地扭了扭头,“养着它的时候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懒得要命,根本没有任何用处隔壁村的巫祝妹纸那时还劝我说猫的性子最是凉薄,如果不是可以签订灵宠契约的灵猫,还不如不养,我没搭理她,现在想想,她说的真特么对!我养了它四年四年!居然都没把它养熟!哼它以为我不知道么,其实第三年的时候它就想跑了!要不是那时候我受了伤我以为它总算还有点良心,终于被我养熟了没想到过了一年,它居然又跑了!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这么跑了,再也没回来”
  朝何沉默不语,心里却是翻起了滔天巨浪。
  “哼这么没良心的野猫,我才才不找它呢!不仅不找,我还要装得像有它没它都一样气死它!”今昔骂骂咧咧地倒在了床上,幼稚得同十六七岁的傲娇少女一般无二。“我以后再也不要养宠物了要养也养老鼠!气死它!气死它!”
  “朝何?”
  “朝何!”
  “回神啊巫祝大人!!!”
  朝何回过神来,冲众人抱歉一笑:“不好意思,一不小心想多了。我们刚才讨论到哪儿了?”
  岱东月面不改色:“陈今昔那时候还记不记得你。”
  朝何无语——少女你是接受不到我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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