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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纽扣杀人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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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纽扣杀人案》
   作者:鬼马星
  
  楔子
  
  陈金弟最不喜欢冬天的晚上了,桥洞下太冷,四面漏风,他的棉衣早就破得不成样子了,那床棉被也已经四处穿孔,无法挡风遮雨,外加到了冬天,垃圾桶里的食物又冷又硬,他没有炉子,胃不好,腿受了风就又酸又痛,头也痛,哪儿都不舒服,经常彻夜难眠……总之,冬天的晚上对他来说特别难熬。
  自从今年年初他因工伤被厂里辞退后,他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先是被房东赶了出来,随后老婆带着孩子跟人跑了,接着又遭到了抢劫,身边仅剩的钱被洗劫一空。一开始,他曾经想过自杀,他想先杀掉老婆和老板,再杀掉自己,但他缺乏杀人的魄力,也没有自杀的勇气,所以最后他还是放弃了。
  从那以后,他就过上了风餐露宿的生活,时间一久,他也就慢慢习惯了,连对老婆和老板的仇恨也都渐渐淡忘了。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他的日子过得自由自在,再没人管他了,他再也不用为生存到处打工了,再也不用为了养活谁而拼命赚钱了。他觉得忘生桥下那块又脏又臭又潮湿的小地盘是他最理想的栖息地。天好的时候,他可以舒舒服服地躺在桥边晒太阳,下雨的时候他可以待在桥洞下打瞌睡,肚子饿了,忘生桥附近就有几个小区,到那里去掏垃圾桶,总能找到吃剩的鸡鸭鱼肉和各种干点,有时候,他还能找到一双半新不旧的皮鞋或者几条已经褪色的内裤,他身上穿的衣服大都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
  他已经很久没洗澡了,他不在乎,反正也没人跟他一起睡,没人嫌他,他自己是不会嫌弃自己的,他的鼻子早就习惯臭气了,他有时候在想,当他有一天再也走不动的时候,他也许就会死在这个桥洞下面,到时候,那个帮他收尸的人没准会被他身上的臭气熏昏过去。
  “妈的,臭啊,真臭啊……”那个人也许还会捂住鼻子跳着脚鬼哭狼嚎一般地叫唤,每次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会哈哈大笑,他觉得事情肯定就是这样的……
  可是那天晚上,当他在外面转了一整天回到他的破桥洞时,刚走到桥边,他就意外闻到一股香气,扑鼻的香气,奇怪啊,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而且那不是香水的气味,而是……麻油的香味!浓郁的,充满了饭菜诱惑的麻油的香味!这味道让他想到了很久以前,自己吃过的一次麻油鸡,好香好嫩的鸡腿啊,一咬上去,嘴边还流下滑溜溜,香喷喷的油水,好吃啊……但是,不对啊,这里不是他过去的家,而是破烂的臭气熏天的桥洞底下,哪来的麻油香?难道是有人来抢他的地盘了?
  如果对方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他这个断腿的人,恐怕是对付不了的。流浪汉之间抢地盘的事时有发生,他就曾经在街上看见过被打地头破血流,独自嚎哭的失败者……难道真的有人来抢我的地盘了?
  他下意识地握住了手边的木拐杖(如果发生状况,它也能帮上点忙),他带着几分戒备,放慢速度,从桥边慢慢移下去,接着,他又听到那熟悉的吱吱声了。那是老鼠。在桥洞下跟他相依为命生活在一起的老鼠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从来不嫌弃它们,当然它们也不嫌他,他们彼此信任,相安无事,有时候,他还分点吃的给它们。它们都很乖,从不咬他。他觉得老鼠是世界上对他最友善的动物了,比人,友善得多。
  可是为什么?今天它们的叫声如此兴奋?吱吱,吱吱,吱吱,他从来没听到它们叫得如此猖狂、如此大胆。为什么?怎么啦?出了什么事?难道是因为谁踢倒了一瓶麻油?还是谁吃饱了没事干,浇了一瓶麻油在地上?他蹑手蹑脚地爬了下去。
  后来,陈金弟是这样对警察说的:
  “我走进桥洞的时候,只听见一片吱吱声,虽然我这里也经常有老鼠出没,但还没听到它们叫得那么欢的,它们好像发疯了!而且听那声音,老鼠的数量还不少,它们都聚过来了,好像开运动会。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打开了手电,我有个手电,那是我自己的,别这么看我,警察先生,不是偷的,我从不偷东西。好好好,我继续说,你别急啊。我看见很多老鼠,我想至少有,大概怎么也得有,一百多只,没100也有六、七十只,它们在一个大东西上爬来爬去,上蹿下跳,开心地叫,我仔细一看,它们好像还在啃着那个东西。我低下头,闻到一股麻油味儿,那个味儿重啊,我蹲下去一摸,妈呀,这大东西原来是个女人!她横躺着,没穿衣服,身上盖着我的毯子,妈的,我的毯子算是完了!我后来看清楚了!有人往她身上浇了几大瓶麻油,妈的!够香!这可把老鼠们都乐坏了,它们一个劲地拼命在她身上啃啊啃的!把她的脸和身子都啃出了血了!妈的,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麻油煮的东西了!妈的,我不知道那女人是谁!不知道!不认识!从来没见过!再说我看不清她长什么样!她的脸上蹲着三只老鼠呢!妈的,居然浇麻油!我?我今天一整天都不在,到处流浪呗!我听说那个什么地方有条饭店街,那边经常有好吃的扔出来,就去看看,你不信,去问去!妈的,那个店伙计认得我,他拼命赶我!这孙子!妈的!麻油!麻油!操!我真是倒霉!我的毯子算是完了!有什么东西?有啊!她手里就拿着个玻璃纽扣!妈的!纽扣,我还以为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呢!……对了,报警有没有奖励啊?什么都可以啊!有没有?有没有?别走啊,警官……”
  
  警察很快查明,死者名叫杜群,女,48岁,本市人,生前是实业家邱源的住家保姆。事发当天上午,她向主人邱源请假,说有位亲戚从乡下来看她,她回家去见上一面,为其安排完食宿,中饭前就回来,临走时,她还对邱源说,回来的路上她会顺路为主人带回他爱吃的千层油糕。哪知杜群不仅中饭时没赶回来,直到晚饭过后,她仍然杳无音信。邱源为此打电话给杜群的丈夫询问,这才知道,所谓乡下亲戚来访,完全是子虚乌有。
  
1。请把纽扣还给我
  
  
  这个女人肯定是爱上我了,这一点毫无疑问,只要看看她那种直勾勾看着我的眼神就知道了。简东平暗自叹了口气,心想真可惜,虽然你是个美人,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更何况,你还是我兄弟的女朋友,所谓“朋友妻不可欺”,所以,你再怎么看我,我也只好当作你是在看表了。SORRY。
  “雅真,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事?”他问道,心里在犹豫是否该给浩昆发条短信,告诉他,此刻他正在跟李雅真一起喝茶,他总觉得单独跟浩昆的女朋友见面不太合适。
  李雅真低头娇羞地笑了笑,抬起头细声细气地说:“东平,我想跟你说一件事。”
  “什么事?”看见她露出这种暧昧的笑容,他的心往下一沉,暗叫不妙。
  “其实,这件事,你应该也能猜出来。”果然是这句,每次李雅真说话都是这么吞吞吐吐,叫人着急,有人说这就是女人味,但简东平一点也没觉得这有什么可爱。
  “我猜不出来,你还是直说吧。”他冷冷地说。
  “我昨天跟浩昆谈过了。”
  简东平被这句话吓了一跳。
  “你跟浩昆谈过了?谈什么?”他马上问。
  “谈我们的事。”李雅真露出笑容。
  “我们的事?”简东平觉得自己太阳穴附近的神经在不规则地跳动,“我不明白,我们之间有什么事?雅真?”
  “我跟浩昆提出分手了。我发现自己已经不爱他了,我觉得我现在爱的是——你,”她微妙地停顿了一下,拿起茶杯秀气地抿了一口,“而且我觉得你也爱我。”
  她的话像块大石头从茶馆的屋顶朝简东平的脑袋砸来。
  “你跟浩昆提出分手了?还说是因为你喜欢我?而你认为我,我也喜欢你?”他觉得自己的嘴不听使唤,“这从何说起啊?雅真?你,你怎么能跟浩昆说这些?”他完全没料到,她会把自己歪曲的想法全部对林浩昆和盘托出,如果林浩昆真的相信了她的话,那可真是不堪设想,他脑子里闪过浩昆的满身肌肉和跆拳道练功服,不禁打了个寒战。
  “雅真,我从来没说过我喜欢你,我在野营的时候照顾你,完是因为浩昆曾经拜托过我,他说你是第一次出门。”他定了定神说。
  “我知道,你是因为浩昆是你的朋友才这么说的。”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胸口看,看得他火冒三丈。我胸口又没长毛,也没胸肌,有什么好看的!
  “我不是,雅真。我真的对你没有任何这种意思。请你不要误会”他冷冰冰地说。
  “我不相信。那天我掉进河里,你救了我,而且这一路上,你对我那么照顾,我不相信,你对我完全没有意思,你在撒谎,看着我,东平,你看着我……”她的眼睛咬住了他,好像要钻到他身体里去搜查他对她的感情。
  他看着她说:“你掉进河里,我不可能见死不救。而且我也跟你说过,那条河很深,你自己也说水性不好,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跳进去。”
  “因为我是第一次看见那么清的水,难道你从来没有产生过这样的冲动吗?”
  “没有。因为我至少看到过200条这样的小河。”他别过头去,不再看她,现在他真想打个电话给林浩昆。
  



  也许是他的态度对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她脸上的表情变得没那么自信了。
  “我想,你也许不太明白自己,这……也是很正常的。人经常有时候会看不清自己……而且,我知道你从来没谈过恋爱,对一个24岁的男孩来说,当一份感情突然降临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到不可思议,觉得这不是真的,但其实,这是真的。”她观察着他脸上的表情,像吐西瓜子那样,小心翼翼地,一个字一个字吐出来。
  这番话把简东平气的七窍生烟。
  看不清自己!从来没谈过恋爱!男孩!24岁的男孩!
  林浩昆,想不到你个子这么大,嘴却那么碎!怪不得你的宝贝李雅真要甩了你!
  他真想向她抛出一堆刻薄话来,狠狠打击一下她的自尊心,但是面对一个很喜欢自己的女人,好像又说不出口,而且于情于理也不应该说。于是,他只好努力克制自己的不快,笑了笑说:
  “雅真,别再说了,我们两个不合适。”
  她的双手焦灼地搅在一起又松开,来来回回好几次,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睛里升起一团雾气,接着忽然发起火来,声音还带着哭腔。
  “如果你不喜欢我,你为什么背我上山?为什么把好吃的都让给我?我生病了你为什么要走那么危险的山路到镇上去给我买药?我游泳的时候,你为什么自始至终守在河边?晚上睡觉,你还把你的帐篷借给我,自己睡在外面!我晚上想上厕所,你替我找地方!如果你不喜欢我,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为什么?难道你能说,你为我做的这一切都只是因为浩昆吗?你说啊?”
  她咄咄逼人的态度让他感到厌烦。
  不过他觉得这样也好,把事情说说清楚,让她彻底死心。
  “好吧,雅真,我现在就来回答你的问题。”他清了清喉咙,冷静地注视着她,说道,“我背你上山是因为你的脚脖子崴了,你走不了路,但是大部队不能等你一个人;我把好吃的给你,是因为我向来不喜欢吃肉和蛋,但我看你很喜欢,而且那天胃口很好;你生病我当然得去买药,我可不希望你病倒影响大家的行程,至于为什么要走那条路,那是因为只有那条路可走;你下河游泳,我在旁边守着,是因为我知道你水性不好,我想及时把你叫回来,我刚刚救过你;我不想再下一次水;我把帐篷借给你,是因为你把自己的帐篷弄湿了,而且你感冒了;荒郊野岭,晚上你要去方便我当然得陪着,因为附近有蛇,我不想你被咬了,这会给大家带来麻烦。我对你好,不一定全是为了浩昆,其实对任何一个初次参加野营的朋友我都会这么做。我没有对你更好。”
  她哑口无言,好久好久僵坐在那里,说不出一句话来。
  “雅真,你对我来说,只是浩昆的女朋友。仅此而已。”他趁热打铁,再次把这条信息输入她的大脑。
  “难道,难道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你吗?难道这全是我的自作多情?你是这个意思吗?你是不是这个意思?你是这个意思吗?对不对?对不对?对不对?”她脸色苍白,好像受了奇耻大辱,神情激动地尖叫起来,并用拳头咚咚擂着桌面,茶坊里的客人都朝他们看过来,这让简东平既尴尬又生气,他没想到她会神经质到这种程度,但他也明白不能以疯狂的行为来对待疯狂。所以他只能盯着她的眼睛,低声说:
  “是的。”
  “你真的不喜欢我?”
  “真的。我以后不会再单独见你了,如果你找我,请你跟浩昆一起来。”他冷淡地说。
  她神情焦虑地望着他,不说话。
  “对不起。是我不识抬举。”他站起身,觉得已经没什么话可说的了。
  她好像没有要跟他说再见的意思,坐在那里,呆呆地看着他。他避开她的目光,朝她点了点头,转身就走,他没想到他刚迈出两步,她就冲到他面前挡住了他。
  “东平,等等!”她急迫地说。
  “什么事?”他被她吓了一跳,不快地皱起了眉头。她想干什么?
  “既然……既然……”她站在他面前,吞吞吐吐,神情有些古怪。
  他默默注视着她,不耐烦地等待着。
“既然,既然,”她又说了两个“既然”,但又没说下去,这时候他发现她眼睛瞅着他的胸口,露出了贪婪的神情。
  他觉得胸口的皮肤好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他很不舒服地扭了下脖子,随后不太客气地问道:“你想说什么?”
  “既然你不喜欢我,既然一切都是我在自作多情,既然,既然是这样,请你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她羞羞答答,又很坚决地说,眼睛里混杂着焦虑和渴望。
  “你的东西?什么东西?”他觉得莫名其妙,他几时收过她的礼物?
  她用手指往他的胸口一指。
  “我说的是那颗纽扣。”她口齿清晰地说。
  “纽扣?”他顺着她的指引低头一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刚才一直在瞄的不是他的胸口,而是他的衬衫。难道他是指那颗纽扣?那天在野营途中,他背她上山时因为绊了一下,把衬衫最下面的那颗纽扣磕掉了,当天晚上她坐在帐篷里,很热心地帮他把纽扣钉上了,他当时还很惊讶,没想到她竟然随身带着针线包和一盒五彩斑斓的纽扣。“漂亮吗?我一直在收集各种特别的纽扣,今天算你走运,我这里正好有一颗跟你原来的纽扣颜色相近的。”她当时笑嘻嘻地说。
  她要的应该就是这颗纽扣。可是拜托,只不过是颗纽扣而已,即便我不喜欢你,你也没必要问我要回去吧。而且衬衫是穿在最里面的,外面是羊绒杉和滑雪衫,如果她要最下面的那颗纽扣,他岂不是得当众脱衣?这女人是不是爱我爱得发疯了?居然要看我当众脱衣?
  “我要的是最下面的那颗,可以还给我吗?”她可怜巴巴地问道。
  “那只不过是颗纽扣!雅真,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恼火地问道,心想,你居然真的要我当众脱衣服,你是不是脑子烧坏了?
  “是你说你不喜欢我的!是你说的!你说我是自作多情!你为什么还要拿着我的纽扣?”她竟然愤怒地叫起来。
  “莫名其妙!”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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