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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未央-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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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傅仲华有与生俱来的见鬼异能,并且他还是个同性恋者。
而这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因素,却造就他现今的悲惨局面。
太过被外表迷惑是会后悔莫及的──
因为傅仲华不只看上个男鬼,那男鬼还是个白痴。
看房子看到可以被一个美丽男鬼可怜巴巴地缠上,
而自己居然还鬼使神差的买了房,
义无反顾的跳进这鸡飞狗跳的日子里!
傅仲华不禁要佩服起自己来。
只不过被沈未央闹得头疼不已的傅仲华料想不到的是,
他与沈未央的相遇、两人间似曾相识的感觉,绝非偶然……
楔子
莹白如珍珠光泽的月光下,莹白如珍珠光泽的湖岸边,站着一位透着莹白如珍珠光泽的男人。
那只是个侧脸,却一眼,永世不忘。
他的美,笔墨难以言及万分之一。
那五官精致绝伦、完美无瑕胜过女子,却又不带一丝女气。纵使长发及腰,却是能一眼辨出性别。
他的眉目流转无限风华,而顾盼之间那点淡然才是最吸引人之处。
宛若空谷幽兰,明月湖光。
他的美,配得上那句老到掉牙的形容词:天上地下,唯一无双。
虽然不知道雁子看到他会不会掉下来,活鱼看到他会不会沉到湖中死翘翘,但一直以来很明白自己性向的傅仲华,很确定自己对这个漂亮到绝无仅有的男人起了一点……那个意思。
然,他此时的脸色却难看到极点,像水沟里的石头,又黑又臭。
像是注意到火热而执着的视线,那个美得像清雅月华,像潋滟湖光的男人,缓缓地回眸。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正常人都应该想到这句话,傅仲华也不意外,脸虽然臭得可以,但他的心依旧忍不住为那个人、那一个风华无限的回眸,漏跳一拍。
无风的月夜,在他回眸瞬间起了风。
风不大不小,不冷不寒,只是足够在他回眸的瞬间,扬起了他及腰长发。丝丝缕缕地发丝半遮掩住白皙到近乎苍白的脸庞,透出一分妖娆,二分勾引,七分引人怜的脆弱。
风不大不小,不冷不寒,绝不足够冷却那瞬间沸腾的血液。
不过,就在下一瞬间,就那个一眨眼。
睁眼前,明明还距离他十几步。
这一刻,他却近在面前。
双手捧着他的脸,兴味盎然地端详他的眼。
「你在看我?你看得到我?你是人还是鬼?」
上一瞬间,那丝半确定的悲哀心情。
这一刻,他眼一睁,他话一出、手一贴,沸腾的血液瞬间透心凉。
那股悲哀也瞬间放大到他忍不住破口大骂——
「赶羚羊**○○……」
他不只看上个男鬼,还是个白痴。
真他妈的招谁惹谁呀!?
『5页空白』
第一章
轰、轰、轰——
一连三声惊天地、泣鬼神的爆炸声轰掉傅仲华的所有听觉,当他觉得整个身体都因为这巨大的噪音而麻痹的同时;当他以为自己的耳朵百分之九十九点九聋了的同时,他的嘴巴依然能以最快的速度爆出一连串的咒骂。
同时的同时,他绝对死都不承认自己因为腿软从椅子上摔下来,从楼梯上「咯当咯当」的跌下来,华丽丽登场之后又被只乌漆抹黑的八爪章鱼鬼跳上来紧紧缠住。
章鱼鬼扑上来那刻,他往后退了一步,抿紧唇才硬是站稳脚步。
靠!鬼也有重量的好不好!
想想那个传说中的民间故事,某人量体重时,量出了双倍重量,只是因为肩上坐了个小孩,就可以知道鬼还不轻咧。
傅仲华还不及开口,颈边一湿,章鱼鬼放声哭喊。
「哇~~华华,你不要生气,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好可怕,怎么会爆炸啦?呜~~哇~~」
傅仲华脸黑了一半,耳边比起爆炸声小了一百倍左右的噪音,还是让他饱受摧残的耳朵又泛起疼痛的感觉。
这一刻,傅仲华有一种聋了也好的感觉。
白痴章鱼鬼不知道噪音就是噪音,绝对不会因为分贝变小,就觉得舒服悦耳。
但傅仲华依然没有开口,死咬着牙,眼神微眯地瞪着那个原该是他家厨房的方向,正冒着丝丝缕缕的黑烟。
白痴章鱼鬼感觉到傅仲华异常的安静,好奇地抬起泪涟涟的绝世美颜,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然后发出了长长一声「喔」,手脚并用将怀中人缠得更紧。
「爆炸了,可是这一次我有照你说的,先把火扑灭。华华,你不要生气,我保证下一次不会了好不好?你可以再相信我一次吗?」
傅仲华看没看他一眼,甩也不甩他,背负着沉重的章鱼,迈开沉重的脚步,走向他家原该是美轮美奂的厨房……
「不要、不要走过去,华华,你一定会生气,华华,不要看好不好?」白痴章鱼鬼在男人身上扭动,漂亮的脸蛋上写满慌张,却依然阻止不了坚定的脚步。
当傅仲华站在厨房门口的那一刻,白痴章鱼鬼也安静了。
入眼的是,漫天的星星在一大片漆黑的夜幕上闪烁光华,无月的夜却美得教人屏息,凉爽的夜风拂面而来,草绿色的蟋蟀跳了两下,鸣叫着离去。
「沈未央——你怎么不死一死算了——!!!!!」
沈未央无辜地嘟起红唇,在他耳边很轻很轻地申明:「可是我已经死了耶。」[切勿散播]
砰!搞不清楚状况的下场,就是像小狗一样被拎起扔到一边,顺便再踹上几脚。
傅仲华自认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却也不觉得是什么辣手摧花的人。
但此时此刻看到你家厨房第三次出现这种空前惨状,想到等一下又会有「喔伊喔伊」的让人烦不胜烦,隔几天又要烧一把钱,距离上一次还不到一个月。
所以才会有那么一句「官逼民反」,通俗一点叫「狗急跳墙」。
不是他想辣手摧花,可是这株白痴圆仔花,却又让他怜惜不起来。
「啊……痛、痛……华华,我虽然是鬼,可是也会痛捏……呜呜……我的肚子,落胎阿啦~~救郎喔~~」
落胎?傅仲华狐疑地停脚,他能落什么胎?
「死鬼,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沈未央吸吸鼻子,抱着肚子,可怜兮兮地仰头瞅着他,「电视上不是都说『落胎』吗?」
傅仲华太阳穴上青筋暴动,恶狠狠地低吼,「你到底都在看什么节目?」
「我、我、我……」沈未央吓到六神无主。
「你知道『落胎』是什么意思吗?」
沈未央双唇颤抖地蠕动,「肚子痛……?」
傅仲华嘴角抽了两下,对准他『落胎』的地方,更加用力的踹了两下,「我就让你落胎落到爽。」
「啊……家暴,我要打一一三妇幼专线,呜……你怎么可以……好痛——」沈未央凄厉的声音顿止,抱着头,缩起肚子,肩膀一耸一耸。
傅仲华见他不再鬼吼鬼叫,阴森森的黑脸皱起双眸,龟裂出一丝曙光。
「沈未央,不要给我装死。」
「真、真的好痛……」
傅仲华听他的声音瞬间高八度、低八度都不觉得奇怪,但忽然只剩气音,就觉得不大对劲。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他声音最像鬼的一次。
想是这么想,但他还是立马蹲到他身边,推了他两下,「喂,给我起来。」
沈未央捉住他的手,努力起来一点,又即刻虚软地倒回去。
傅仲华光靠手上的疼痛,就知道这个死鬼不是跟他开玩笑,他反手握住,用力拉起他,同时烧焦的味道浓烈得钻进鼻子。
他还在想什么东西烧焦,却见那个倒在自己怀中的男鬼,背部微光一闪,细看发现是碎片反射的光芒。嘶嘶嘶地伴随着烧焦的味道窜进耳里、呛了鼻腔,只见碎片周围一寸一寸地焦黑。
他震惊地火速拔掉碎片,扔掉时眼尖地瞄到地上那只破碎的八卦镜。
装修师傅说这附近阴气很重,所以为他装置辟邪物。
他那时候很想告诉他,他觉得阴气重,大概是沈未央站在他身边的关系。
他那时候看到沈未央哀求地向自己摇头,但因为他这笔钱花得实在冤枉,所以才点头让师傅装上八卦镜好吓吓他。
但是,那是在屋外的东西,屋内那些辟邪物都被他一个一个收掉了。
如果不是厨房杀手自己太贪玩,也不会落到这个下场。
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可是此时此刻傅仲华却说不出这句话来嘲笑怀中苍白痛楚的沈未央。
「喂,死鬼,你还好吧?你不是可以自我痊愈?这点伤,应该没事吧?」
傅仲华抱起他,疾步至房间,将他放到床上,拉下他衣服的同时,眼睛却被一双冰凉的手遮住。
「别看,很丑。」
傅仲华嘴角又抽了两抽,粗鲁地拉下他的手,「干,你都快死了,还关心自己丑不丑?」他顿了一下,眨了眨眼,双人床上什么也没有。
鬼遮眼!
傅仲华觉得自己气到快要爆血管,「沈未央,你敢再作怪,从今以后别想再靠近我。」
空气委屈地道:「我不要,你已经够讨厌我了,我不想让你更讨厌我。」
「沈未央,你再不让我看见你,信不信我回家请人将你关在这里,让你永远也找不到我。」
「哇~~」空气中爆出哭声之后,梨花带雨的白痴章鱼鬼重新现身,「你欺负我,呜呜呜,这是什么世道?谁不是见了我都要落荒而逃,哪里有人欺负鬼来着,哇~~」
傅仲华懒得理他,压住他的肩膀,检视他无端烧出一个洞的肌肤。
早知道三个小时前,不应该脱口出想吃蛋炒饭。
早知道三个小时前,不应该因为他楚楚可怜地盯着自己就点头答应。
早知道三个小时里的任何一分一秒,他都不应该抑止下来看看他的念头。
明知道这只鬼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只会破坏、不会建设,厨房炸掉了可以重盖,可是鬼体烧坏了,到底应该怎么办?
傅仲华修长骨感的手指停在距离白玉肌肤上零点一公厘处,不敢往下,不愿收手。
「你这伤应该怎么办?」
「呜……痛死我好了……」
傅仲华粗声地讥讽,「你已经死了。」
「那、那、那……」
傅仲华有股冲动把巴掌大小的伤,挖成更大的窟窿,「别再那了,你现在这个伤到底应该怎么处理?不要忘了老子的耐心有限,小心我把你打包到庙里去,要不然就让你『见光死』,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沈未央吓得绷紧身体,「伤得不深,我能自动痊愈,只不过需要三到五天的时间,不能碰水,伤口不要裂开就好了。」
傅仲华冷笑,死鬼就是欠骂。
「从现在开始,我没说你可以下床,你要是敢下床半步,哪只脚碰到地,我砍断哪只脚。」
沈未央看着比他更像厉鬼的傅仲华,心里万分委屈的点头,同时却很有疑问,那飘在空中算不算?
想问但不敢问,他觉得那个传说中的,从来没有见过的阎罗王,大概就是这个模样吧?
「可、可是我想要洗……」沈未央见傅仲华忽然眯起眼睛,吓得噤声。
「不准动!」
傅仲华阴沉着脸色抽起卫生纸抹去因为他妄动而流出的靛蓝色液体,鬼血,粗鲁地擦了两下,听到他吃痛地闷哼了一声,才略略抒解怒火的将卫生纸扔到垃圾桶。
「睡觉!」
「可是时间还没到……」
「你他妈我叫你睡觉!」
某鬼委屈地闭上眼,是谁说鬼很可怕,他觉得人也很可怕啊。
灾难要从两个月前,那个莫名其妙的月夜说起。
不是生平第一次活见鬼,却是生平第一次后悔活见鬼。
傅仲华搞不清楚到底都是月亮惹的祸,还是那个男鬼妖颜惑众,总之他忘记将视线放空,而聚焦在他身上那一刻起,他就错了。[切勿散播]
鬼,是寂寞的。
尤其是无主无依的孤魂野鬼。
更别说在这个穷乡僻壤,幽深山林之中,连房仲都几次开错了路,可见这个地方虽然鸟会生蛋,但人迹铁定罕至。
听说上一任屋主,因为发了一笔横财所以搬走。
房屋仲介巴拉巴拉的说了一堆这是什么「狗屎也会变黄金」的风水宝地,他来这里只看了一眼,就觉得这种阴宅,别说黄金恐怕连狗屎都找不到,事实应该是屋主被吓跑才对。
为了确认,所以他才会晚上跑来这个孤僻的地方。
说也奇怪,早上仲介迷路迷得一塌糊涂,晚上他却在二十分钟内就顺利抵达,然后顺利——活见鬼。
当他心里还觉得有那么一点缘分,就全部被这个白痴那句「你是人还是鬼」,啪地一声,全碎光了。
再说到「见鬼」,那又得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譬如说自己第一眼见到的是飘在半空中对自己笑的小鬼,而不是自己老母的那时开始,就注定了他老爸给他这个名字的用意——仲华,孟、仲、暮三者之中,仲是最富生命力、最繁华的时节;华是古花字,愿他生命像繁盛丽花一样繁复盛开,简而言之就是不平凡的意思。
结果不平凡到连自己都吓到,连夜带着老母落跑,将他丢给年迈的祖父、祖母,他印象还很清楚,那年他五岁,从此以后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没有人告诉他,「见到鬼」要当作没见到,要不然会被当成神经病;更加没有人告诉他,原来正常人没办法「活见鬼」。
从他讲的话没有人听,到所有人把他当成神经病,到他开始耍自闭,到老师口中「亚斯伯格症候群」的优等生,这一连串的辛酸血泪史,恐怕连电视上如火如荼的狗血长寿剧,都没办法言尽万分之一。
更不要说,后来他竟然发现自己是个只会对男人有幻想的「同性恋」,这让他从以为已经在谷底的心,再裂出一个洞,直接掉入地心。
所以说,人的名字很重要,重要性足以影响一生,这是真的。
拜他那个面目模糊的老爸所赐,他现在不平凡到来个上千集狗血剧都没有问题。
见鬼异能与生俱来,非他所愿,亦非他所能选。
直到他十岁的时候遇到一个大哥哥,叫他如何处理这种异能,他才渐渐从象牙塔里咚咚咚地滚下来,渐渐地和人群接触,然后交友恋爱,然后读书工作,然后喜怒哀乐,然后劈里啪啦的做了一堆正常人会做的事。
可是,他始终不是正常人。
尤其那个夜之后……
莹白如珍珠光泽的月光下,莹白如珍珠光泽的湖岸边,站着一位透着莹白如珍珠光泽的男人。
那只是个侧脸,却一眼,永世不忘。
他的美,笔墨难以言及万分之一。
那五官精致绝伦、完美无瑕胜过女子,却又不带一丝女气。纵使长发及腰,却是能一眼辨出性别。
他的眉目流转无限风华,而顾盼之间那点淡然才是最吸引人之处。
宛若空谷幽兰,明月湖光。
他的美,配得上那句老到掉牙的形容词:天上地下,唯一无双。
虽然不知道雁子看到他会不会掉下来,活鱼看到他会不会沉到湖中死翘翘,但一直以来很明白自己性向的傅仲华,很确定自己对这个漂亮到绝无仅有的男人起了一点……那个意思。
然,他此时的脸色却难看到极点,像水沟里的石头,又黑又臭。
像是注意到火热而执着的视线,那个美得像清雅月华,像潋滟湖光的男人,缓缓地回眸。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正常人都应该想到这句话,傅仲华也不意外,脸虽然臭得可以,但他的心依旧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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