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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谈专卖店-第2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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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以后老李回来了,女儿也这样说,老李听到了,以他那醋性子,岂不是要惹起一场波澜?
    张彩莲越想越是觉得,女儿的某些想法必须要立刻掐灭。
    “华华,你怎么会说出这句话来的?还有,你怎么能直接叫于叔叔的名字,你应该叫他叔叔。”
    张彩莲一副究根问底的表情。
    李淑华看到妈妈变了脸,心知再继续逼问下去也没有用,一样达不到她的目的。于是她只能改换策略,不如先探探张彩莲的底有多深。
    “妈妈,我只是觉得,你好像喜欢于正……”她低低的头小声的说道。在李淑华的眼里,于正只是一个低阶的人类,叫他的名字已经是一种恩赐,“叔叔”在背后就不必叫了。
    李淑华坚持只叫于正的名字,张彩莲几番纠正不得,也作罢了。
    张彩莲打算一步一步的瓦解女儿的误会。
    “华华,妈妈是喜欢于叔叔,但是妈妈也喜欢于可欣,妈妈也喜欢其他人。妈妈喜欢于叔叔和喜欢其他人,是一样的。妈妈从来不讨厌别人,只要是好人,妈妈就喜欢。”
    她引导的女儿的思维方向:“妈妈不喜欢你,也不喜欢你爸爸。因为,妈妈是爱你,和爱你的爸爸。爱,和喜欢,是不一样的,知道了吗?”
    “所以,爸爸回不回来,跟于叔叔没有关系,以后你不要再问这些问题了,好吗?”
    张彩莲说完这些,便一副不想再深入的样子。
    李淑华怎么能放弃呢?她明明看得出来,那个于正是喜欢张彩莲的,只要于正和张彩莲在一起了,于可欣所拥有的东西,她也能拥有一模一样的了。
    做为一名强大的灵妖,她是绝不能败给一个区区的人类的。
    哪怕是身份,地位,权势,财富,甚至一条新裙子,这些她曾经看不起的,属于人类的东西,她也一定要比得过于可欣!
    此时此刻,于可欣已经成为了李淑华“战胜”困难的标志符号了。
    “那妈妈,你和于正是怎么认识的?”
    这一点,张彩莲其实不怎么想说。
    “华华,妈妈不想说。”
    “不行,妈妈,你一定要告诉我。”李淑华嗅到了机密的气味,不肯放过。
    “妈妈,爸爸,于正,你们三个一定很早就认识了吧。还有于可欣的妈妈,你们以前是不是就是朋友?”
    自己不肯说,女儿就不肯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张彩莲因为老公被检查一事,已经烦透了心,再加上于正最近常常上门来送东西,她自己也陷入了某个困境之中。她停下了抹脸的手,叹息了一口气。“是的,华华,妈妈在年轻的时候,先认识了你于叔叔,那时候,爸爸还是你于叔叔介绍我们认识的……”
    
    第四百三十八章 大树
    
    张彩莲年轻时就生得非常的秀气美丽,一双灵动的大眼睛,于正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被她吸引住了。
    作为女人,如果有男人的眼睛久久的黏在自己的身上动不了,女人的敏锐直觉是能够感觉得到的。
    她知道,于正对自己有好感。
    当初,她也对于正有好感。
    她与他认识时,她才18岁,而他26时,年纪上,正是很好的时机。
    于正与张彩莲互相吸引,但是于正没有正式的对张彩莲展开追求。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太过于喜欢了所以害怕拒绝,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总之,张彩莲能够感受到于正对自己的喜爱之情。
    这种喜爱之情日渐的深厚起来,但是于正却就是迟迟不肯告白。
    就在两人的关系开始陷入一个奇怪的僵持着的时候,李淑华的爸爸闯进来了。
    李淑华的爸爸李有谋是于正的朋友。那时候,于正还没有升职成官,李有谋也没有成为他的下属。
    相识的机缘是一场朋友间的聚会。
    于正在和朋友一起吃饭的时候,把张彩莲也约了出来。
    张彩莲于是就带着她的一位女性朋友一起出席。
    于正并没有说张彩莲是他暗恋的女性,只是说这是普通的朋友。
    当时,李有谋便开玩笑的道:“于哥,这美女这么漂亮,你不追我可追了,肥水不能落到外人田啊!”
    李有谋是当着满桌子众人的面说的,大家都以为他在开玩笑。
    于正那时候被称为“大哥”,很多事他都喜欢让着手底下的“弟弟”们。
    也许是习惯,也许是还不敢承认,他呵呵的笑着不说话。
    于正没有接话说下去,大家便以为这事就这样过了。张彩莲也以为李有谋只是说说的而已,谁知,在聚会散时,李有谋真问了张彩莲要电话。
    张彩莲不好意思不给,便把号码告诉了他。
    于是接下来,就是李有谋对她大胆的追求。
    一方面是李有谋热情的追求,另一方面,是对自己有好感,自己也有些意思,可是他却总是迟迟没有表态的于正。
    她要怎么选择?
    她原本并不想从这两人中选择一个。她喜欢的是于正,于正不喜欢她,她也没有必要迁就了李有谋。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
    有一年,在一个西方的情人节的晚上,张彩莲收到了一个没有署名的邀请。
    那个邀请非常的浪漫,是随同一束白色的百合花送到她工作的地方。
    花束的卡面上面,只有几个字:不再满足于只是朋友。
    这束花,这几个字里的含义,在在让她怦然心动。
    李有谋追求她以来,一直只送红玫瑰,他从来没有送过白百合。
    她想起自己曾经故意透露给于正的,说自己只喜欢纯洁的白合。
    所以,这束花,会不会是于正送的?
    没有署名,这正符事的于正的作风,因为他就是不喜欢高调的人。
    张彩莲越想便越禁不住的高兴,她以为于正终于要告白了,在她的忍耐就要告磐的时候,她终于等到了她喜欢的人的告白!
    于是,张彩莲赴了那个约会。
    那一个美丽的约会,却成为了张彩莲与于正的终结!
    原来,那是一个四人的约会。
    张彩莲与李有谋,于正与于可欣的妈妈。
    张彩莲的心像是被刀割的一样,一寸寸的碎掉。
    当着于正的面,李有谋手捧着红玫瑰跪地求爱,告白,求她接受他的追求。
    而于正则被另一个女人挽着手臂,站在一旁,似乎还在微笑着祝福。
    周围有许多的路人,不知情的路人在跟着起哄,要她“接受,接受,接受。”
    也许是为了报复于正,也许是她再也没有耐心跟这个男人玩下去了,她选择了接受。
    她接受了李有谋的追求,此后,她成为了李有谋正式的女朋友。
    然后,就是接下来顺其自然的发展。
    恋爱,怀孕,结婚。
    她怀上了李淑华的当年,于可欣的妈妈也有了于可欣,时间比张彩莲晚六个月。
    于可欣比李淑华小了半岁。
    张彩莲没想到自己会对女儿说出这么多的话来,但是当这些话全部都一吐而尽的时候,她也回顾完了自己的一生。
    “妈妈,如果当年于正肯向你告白的话,你是不是就会嫁给他了?”
    李淑华认真的问。
    “当然。”张彩莲说:“如果是于正向我告白,我就会成为他的妻子,不过……我想,他是不够喜欢我,至少没到要追求我成为他的女朋友的程度吧。”
    张彩莲叹息一声:“华华,女人啊,要找一个爱自己比自己爱他更多的人才会幸福。你于叔叔也许对你妈妈有好感,但显然这份好感还不够重。”
    “而你的爸爸,他虽然好大喜功,有些不切实际,但是,他却是真心喜欢你妈妈的。妈妈跟他在一起的这些年,其实也过了不少开心的日子。至少,妈妈能拥有一个像你这么棒的宝贝,妈妈就很幸福了。”
    张彩莲说着,一边紧紧的抱住了自己的女儿。
    “你的爸爸犯了错,不过他还有机会,等他再出来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到时候,就不会再有人欺负你了。”
    张彩莲的头埋在李淑华的肩膀上,她以为李淑华只是害怕自己没有爸爸而已。
    她并不知道,李淑华的真正意思。
    “妈妈,如果于正叔叔非常的喜欢你呢?”
    李淑华的眼睛里闪烁着一抹光芒。
    张彩莲愣了一下。
    “华华,你怎么知道?”
    “妈妈,我别管我怎么知道,我问你,如果于正真的喜欢你,如果爸爸不回来了,你会和于正在一起吗?我们会住进于可欣的家里面吗?”
    于可欣的妈妈早就已经跑了,再了不回来了。这些年,于正一直是孤身一人。
    于正再娶个老婆,那也是正常的事,谁也不会说他什么。但是,这个人,怎么能是张彩莲?
    张彩莲摇头:“华华,你爸爸还在,我怎么可能……”
    “若是爸爸不在了呢?”
    “华华,你爸爸只是被判了几年刑,他不会不回来的。”
    “若是爸爸真的不回来了呢?”
    张彩莲被女儿问的说不出话来了。
    张彩莲久久不能回答,李淑华只得换个方式再问:“妈妈,如果这是一次机会,让你与于正在一起的机会,你会和他在一起吗?”
    两个人,已经各自有了家庭,又怎么还会在一起?
    张彩莲说:“不会,因为我们都有了自己的家……”
    “可是爸爸他给不了你幸福,他被抓了,会被抄家,会被除名,他就算再回来,我们也只能过苦日子。跟着他,不会再有舒服的生活,不会再有美好的未来。妈妈,这不正是一个你可以甩脱掉他的最好的机会吗?”
    “趁着爸爸没有回来,你和于正就……”
    女儿的鼓动,并不是全然没有效的。
    张彩莲这些年来,虽然嫁给了李有谋,但是每当看到于正的成功,再相比自己的丈夫的时候,她就总有种暗暗后悔的感觉。
    早知道如此,当年她应该尝试一下主动。
    都怪她太过于矜持,所以才没有抓住于正这条大鱼。
    不过,这种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便被她用各种传统的道德理由给清洗掉了。
    嫁鸡随鸡,随狗随狗。
    既然已经嫁给了李有谋,就不可能再以一个已婚妇人的身份去肖想丈夫的上司。
    如果她那么一做,那么她所有的形象便会毁于一旦。
    再说,于正对她的态度,依然是暧昧着。
    似乎有好感,却总是不曾言破。
    偶有些小举动,让她以为他有意,但是那举动之后,便再也没了动作,让她摸不清楚他真正的意思。
    她不敢轻举妄动。
    一如当年不想丢脸,现在更不想丢了最后的脸面。
    张彩莲将自己的想法一一告诉了她的女儿。
    “华华,若是你的爸爸不回来,凭这些年妈妈的积蓄,也能保证可以供读你到大学。但若是妈妈主动去做了,那么,妈妈就会连住在这个小区里的勇气也没有了。”
    周围的邻居这么多年,听到点什么风吹草动,便能引起多大的风浪,这些,她是懂的。
    小孩间能砸泥巴团子,大人间虽然不用泥巴团子,却会使用比泥巴团子更为有力的攻击武器。
    虽然他们可能不会直面的说你,便是拐弯抹角的碎嘴亦能让人窒息。
    “华华,这些事,小孩子你就别想了,好吗?以后,妈妈再也不跟于叔叔见面了,我们就当做不认识他们吧。”
    既然越想越是觉得心痛,觉得烦,那就干脆不想了吧。
    认命的,过着自己这辈子剩下来的日子。沿着如今的这条道路,一直走下去。
    张彩莲是如此想的,可是李淑华又怎么肯甘心这样走下去?
    如果她甘心的话,就不必套出张彩莲的这一席话出来了。
    为了她自己的成功人生,为了她想要爬上的位置,为了她不再被于可欣可怜,无论如何,她也不能放过于正这颗大树。
    于正对张彩莲到底有没有感觉?有多少感觉?可愿意顶着周围人的闲言碎语,娶自己朋友的妻子?她与于可欣,有没有机会成为姐妹?这一个,她是一定要想尽办法去摸清楚的。没有谁可以阻挡她成为人类中的强者。于正既然是强者,她就一定要攀稳了于正的这颗大树,一颗强大的树!
    
    第四百三十九章 勾结
    
    每一场后宫里的争斗都离不开朝庭上的牵连。
    韶贵妃与皇后雄霸后宫宠爱,这两名美人的身后,势必是朝堂上分别的两股不同势力。
    皇后一族乃以老宰相司寇玄儒为首,皇后司寇如凤作为他的女儿,入宫为后,替皇上治理后宫。作为宰相,司寇玄儒为皇上辅佐朝政,这两父女一内一外,占据了长生国除皇位以外的两个最重要的位置。一时之间,司寇家族的声誉以及权势在长生国上下无人能比。
    待到皇后再生下太子,这长生国的将来,便有一半也算是落入司寇家族的手中了。
    原本,一切都是如此美好的。
    怎知,中途突然杀出了个韶贵妃。
    仿佛一切都是被谋算好的。韶贵妃原本只是个小小的宫女,突然之间在某个场合……老宰相听说是在皇上夜里散心之时,在御花园里遇见的。
    月黑风高,美人出现。
    皇上作为整个皇宫中,唯一一个可以任意对任何雌性合法动手动脚的雄性,自然不必拘束于任何的礼节,更不必压抑自己的冲动。
    就在那一夜,皇上做了有史以来,他从未做过的最疯狂的事。
    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在月神的见证下——老宰相认为这个形容很恶心,明明就是最不要脸的行为,连月神也瞧见了——他们结合了。
    此后,韶贵妃一路畅通无阻,从美人,淑仪,到嫔仪,最后直到贵妃的位置。在皇后的屁屁底下一个最紧贴的位置坐得稳稳的。
    老宰相在看到他的死对头,大尚书得意洋洋的出来为皇上献计献策,怎样赏赐韶贵妃,送什么东西给韶贵妃可令她更加开心的时候,他才醒悟过来,原来这韶贵妃并不是普通的宫女,而是大尚书特意送进宫内,插在皇上后宫中,与皇后争宠的一颗棋!
    大尚书那老不死的,居然还说韶贵妃是他早年就认下的干女儿,因为舍不得嫁给平庸之人,所以干脆就送入了宫中。
    难怪乎,会那么巧合,皇上半夜去散步,竟然还能碰到一个美得如此祸水的女人,竟然引得皇上一时无法自拔,当场就宠幸了她。
    而在这过程中,却又一直无人出面阻止。
    原来。
    原来!
    但是知道这个原来已经太晚了。
    所谓的树大招风,司寇一族在皇上面前如此红火,自然会引来旁人的觊觎。只怪他自己太粗心大意,以为只要皇后牢牢的抓住了皇上的心,加上自己从外阻拦,便不会再有什么威胁潜进宫内。
    谁知,还是漏了这么一条大鱼。
    自从韶贵妃受宠以来,渐渐有超越皇后的趋势。老宰相坐不住了,他觉得那大尚书安插在后宫中的根本不是一颗棋,而是一根扎。
    一根又大又粗的,足以扎死他女儿的刺。
    自从韶贵妃得宠之后,大尚书的地位以及在朝堂上的话语权也越来越显眼,越来越有份量了。
    老宰相知道,那都是韶贵妃从旁吹的枕头风。
    眼看着大尚书的地位节节攀升,已经渐有与自己平起平坐之势,老宰相觉得,此时若再仁慈,便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
    “砰!”
    一个上好的茶杯被老宰相狠狠的砸了出去,准确的敲在一个人的额头上。
    茶杯在那人的额头上敲出了一道裂痕,后又摔在地上,以身殉国了。
    嗒,嗒,嗒。
    茶杯的碎片上,落下了如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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