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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着魔-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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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魔》作者:吴沉水
文案
几起离奇的谋杀案,揭开内心深藏的丑陋欲望
无论如何克制、逃避、抗拒
谁都可能着魔
有人为了爱,有人为了恨,有人为了权力,有人为了野心
我为你着魔,你却为谁着魔?
本文有强攻,有美少年,有凶杀,有偷窥,有迷情,有背德,有各种故意扭曲耽美“强强”原则的情节,苦逼作者三观不正,尤爱洒狗血砸天雷。被雷了请绕道,本人谢绝指导,不求上进,一心一意堕落到底~~~~~
Ps,本文故事背景在HK,故会涉及少许粤语词汇,但为了方便大家阅读,绝大多数对话仍为国语,觉得雷的赶紧点叉,谢谢。
Pps,其实这是个欢脱的故事。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黎承睿、林翊 ┃ 配角:黄品锡、阿Sam、曾杰中、程秀珊 ┃ 其它:狗血、着魔、谋杀案
1、第 1 章 。。。
黎承睿在遇见林翊的那一刻,他感到内心原本冰封千里的平原突然间在地势高昂处被人用冰斧强行凿开一到裂缝,那裂缝嘎吱一声先是不动声色地维持原状,随后不用半秒钟,立即哗啦开裂,一路所向披靡,毫无阻滞,一通向底。他的世界瞬间山川倾覆,日月无光,天地仿佛颠倒了个个,林木积雪纷纷崩塌,冰川积雪夹杂着势不可挡的洪流一路呼啸而过,席卷一切,所向披靡。他在那一刻无法思考,无法呼吸,甚至连自己身处何地都抛诸脑后,无法辨认,他整个脑子在那一瞬间都在回荡着一个声音:这个世界上,怎么会存在一个这样的少年?
怎么会存在这样令他窒息的生物?
这个少年,怎么会从头到脚,从发丝末端到指甲形状,都那么合他的心意,简直像上天为他特地打造的最美好的礼物,简直像,他想也想不出的幻境,那么惊心动魄,那么美到令人目眩神迷。
黎承睿警官在此之前从未想过这么荒诞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关于一见钟情,关于同性恋,关于一个三十出头岁的督察居然理性尽失,对着一个初次谋面的少年无法抑制地心跳加速,脑子空白,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对方,偏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黎Sir,黎Sir?”他的下属在边上轻声提醒他。
黎承睿强迫自己别开眼,轻咳一声,然后竭力用与平时一样的语调,重新对眼前的少年发问:“林翊?差两个月十七岁,玛丽诺教会中学的学生?”
名为林翊的少年有些木讷,他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别人的问话。他微微低着头,轻咬的嘴唇泄露出他的胆怯,这是一种普通市民觐见执法人员常见的反应,还有小门小户出身的男孩在生人面前特有的紧张。黎承睿边上重案组的同事不耐烦了,提高声调说:“林翊,阿Sir问你话呢知不知道?”
少年犹如受惊的小兔子一般往回缩了缩脖子,随后如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一般,慢慢地,弧度机械地点了点头。
“说话啊,哑巴了你?!”
“阿Sam,小声点,别吓坏小朋友。”黎承睿无法抑制地盯着这个少年,像舔过一样将他所有的表情和动作都收入眼底,他清清嗓子,有点舍不得别人吼这个少年,不由得就出声阻止。
“是,黎sir。”阿Sam道了歉,退到一边。
“林翊同学,我们现在调查的是犯罪案件,需要广大市民配合才能抓到坏人,所以你有义务将你知道的说出来,不得隐瞒,明白吗?”黎承睿一边目不转睛地看他,一边尽可能和颜悦色地问,“你看看桌上的照片,然后告诉我,你认识照片中的男人吗?”
少年在他温和的言语中得到鼓励,点了点头,他伸出一只手,手指白净精美,悄悄地将桌上的照片拨到自己眼前,看了看,用缺乏起伏的声调说:“是陈Sir。”
“他是谁?”
“我们班以前的国文老师。”少年低低地回答。
“还有呢?”
“他还是信义会的义工。”少年抬起头,鼓起勇气一样补充了一句,“他很好人的。”
黎承睿发现自己非常享受这个少年有些呆板的表情下低柔的声音,那声音还带着变声期男孩的沙哑,但却有别样的清澈干净,就像他以前在美国玩徒步时亲眼目睹过黑色泥沙夹道间一道亮泽动人的小溪。他的声音也跟着放柔,像怕吓到这个少年似的,黎承睿用他的警察生涯中前所未有的耐心对这个少年说:“你喜欢你的老师?”
少年认真地点点头。
“他帮你辅导过功课?”
“没,是在团契,他教我跟妈咪说话,”少年看得出并不擅长跟人交流,他困难地,断断续续地说,“妈咪成日要上班,我们没时间说话,陈Sir说我跟妈咪要用新的办法交流……”
黎承睿敏锐地捕捉到一个信息,他问:“你老窦呢?”
少年飞快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眸里露出一丝犹豫,支支吾吾说:“他,他跑路了。”
“跑路?”
“妈咪说,老窦是烂赌鬼,欠人周身债,跟着就跑路了,十几年了,我没见过。”
黎承睿忽然就明白了,他对这个少年泛起一阵心疼,柔声问:“你们班的同学仔经常笑你这个?”
少年垂下长长的睫毛,机械一样点了点头。
“你不生气?”
少年用刚刚点头的频率摇摇头,表情匮乏地漠然说:“他们说的都算事实啦。”
“所以你喜欢陈sir这样的老师,因为他像一个父亲?”
“他很好人的。”少年低下头小声又说了一遍。
“他平时没跟你的同学有过冲突?比如说严厉斥责过谁,或者得罪过哪个古惑仔?”
少年颦着眉仔细想了想,然后摇摇头。
“难道他都不批评你们?”黎承睿存心逗他多说两句话,带了笑意问,“不指出学生的错误,这可不算什么好老师。”
少年抬起头,清亮乌黑的眼珠里一片茫然,似乎黎承睿的问题超出了他的理解范畴,然后他呆呆地,像确定什么一样又重复了一遍:“陈Sir很好人的,他从来不骂我们。”
黎承睿微微眯了眼,男孩就像他多年前养过的一头反应迟钝的小兔子一样,令他心里就如被看不见的羽毛骚动一般止不住的发痒,他又咳嗽了一声,问:“这么说,即便他不当你的国文老师,你也还跟他有保持联系?”
“是的,可我好久都没见到他了,阿sir,他怎么啦?”
黎承睿想了想,还是从另一些照片中挑出一张不那么恐怖的,递过去给他,淡淡地说:“他死了。”
林翊微张双唇,脸色变白,照片上的男人死状很凄惨恐怖,他双臂张开,如耶稣受难一般,全身被不知名的东西啃得血肉模糊,加上组织腐烂,不少地方甚至露出白森森的骨头,他的眼睛被人挖走,眼眶位置只剩下两个黑洞。
给询问对象看犯罪现场照片是一种经常使用的方法,人对尸体的反应各不相同,但有经验的警官却能根据这一点做嫌疑犯的初步判断。黎承睿只看了少年一眼,就将他从嫌疑犯的名单中去除,因为少年看到尸体不仅如一般人那样惊恐厌恶,他还捂住胸口,脸色煞白,浑身颤抖,喘着气,呼哧呼哧地像随时要断气一般。
“不好,他有哮喘。”阿Sam惊呼一声,冲上来想帮忙,黎承睿已经抢先将少年一把抱入怀中,急切地摸他身上各处口袋,他知道这种哮喘病人一定会随身携带药剂。
“找到了。”黎承睿飞快从少年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根小小的哮喘吸入剂凑到少年的嘴边,少年如获至宝一般捧着药剂深深地吸了几下,黎承睿抱着他,托着他的后脑让他靠在自己身上更好受些。慢慢的,怀里的身体平复下来,黎承睿来回抚摸他的背部,突然间觉得自己怎么也舍不得放开。
就像这个身体天生该被拥抱在自己臂弯中一样,他一靠近,全身的感官像嗖嗖苏醒过来,全都以十倍乃至百倍的探测功能近乎贪婪地探知属于对方身体上的一切。他注意到这具少年的身躯看起来很瘦,摸上去却骨肉均匀,靠在他身上时,少年的呼吸轻盈得若天使飞翼轻触肌肤,他的体温不高,手摸着有点凉,可是触感非常滑,像最打磨了上千遍的玉石,有由内而外透出来的光晕。
他还很好闻,味道,清新而略带甜美,令人怀想起夏季英格兰乡下芬芳的青草,置身其中,所有久远的被忘怀的年少情怀突然间就排山倒海。
黎承睿感到难以自已,他莫名其妙地涌上一种渴望,渴望更多地感受这个男孩,脱下他的衣服,跟他贴近,毫无阻滞地皮肤摩擦皮肤,身体纠缠身体,体温偎贴体温。
这个想法令他浑身发热,呼吸急促,却也心生恐惧。
“好恐怖,刚刚的照片好恐怖。”林翊在他怀里呆呆地,像陈述一个事实一样小声说。
黎承睿有些内疚和心疼,他轻柔地拍着少年的后背,趁机转过头,将鼻端靠近男孩的鬓发,深深吸了一口。
心醉神迷。
彻底的心醉神迷。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还能见到林翊从衣领处露出的脖颈,弧度优雅,质地细白,再往下的锁骨形状完美到宛若神来之笔,这么美,美到神经末梢都要为之战栗。
“阿sir,我好了。”少年再度提醒他。
黎承睿深吸一口气,舍弃什么似的果断松开手,他看着那少年近在咫尺的脸庞,眉眼精细得像水晶般透明,几乎一个错眼,他就会反射出七彩的光,他看着看着,竟然觉得像陷入泥沼,脚底下有看不见的吸力拖着往下拽,越挣扎,就陷得越深。
可他只是头一回见到这个少年,在此之前,他从没看过名为林翊的男孩,他从不知道一个男孩能对他产生这种令人窒息的恐怖吸引力,他甚至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个同性恋。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能自律的人,他出身警察世家,从小就被教育得爱憎分明,他在美国受过最严苛的警官训练,他返港加入重案组是因为他真的热爱刑侦事业,他相信伸张正义的必要性,哪怕正义已经沦为不同人不同的政治工具。但总体而言,他还是相信那样一种规律存在的必要性,弱者要受保护,好人要受尊重,坏人要被绳之以法。
他对警察职责的最实际理解,就是让守法的人,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让他们得以生存下去。
为了做到这一点,他对自己自律甚严,他无时无刻不保持冷静谨慎,他也觉得自己一直都做得不赖,可这些冷静谨慎在见到林翊的瞬间都轰然倒塌,他甚至能清晰地听见以往那个黎承睿警官内心天翻地覆的断裂声。
他的视线从这个少年的眼睛慢慢挪到他形状漂亮的嘴唇,然后黎承睿感到内心的呼号声,那么柔嫩的嘴唇,却让他感到尖锐的刺痛。
黎承睿近乎狼狈地转开眼,挥挥手,粗声粗气地说:“没事了是吧,有病不要出来乱跑,早点回家。”
少年仍然呆着脸,顺从地点点头,抓起自己的书包仔仔细细背上,确保背带平贴无皱折后,才冲两位警官微微鞠了一躬,小小声说:“两位阿sir,我走先了。”
然后,他后知后觉地想起什么,对黎承睿单独鞠了一躬,乖乖地说:“谢谢你。”
黎承睿低头装作看照片,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少年很快离开,阿Sam过来收好犯罪现场照片,正跟他说着对这个少年的判断,黎承睿心不在焉地听着,突然猛的站起身,对阿Sam抛下一句:“等等,我出去打个电话。”
他跑出自己的办公室,穿过外面重案组永远热闹得像夜市的大办公间,在众多手足诧异的目光中,他跨出这里,跑过走廊,钻进拐角的茶水间那。他记得那有个大窗户,从上往下看,能鸟瞰整个警署外围的小广场。
在警车出没和警员穿梭的间隙中,他如愿以偿地赶在那个少年离开警署前又见到他。林翊背着书包,低着头,孤独地穿过整个广场。这是一个初秋的傍晚,少年外头罩着蓝色间白色的棉质格子长袖衬衫,里面是灰色圆领T恤,下面穿一条柔软的卡其色棉布长裤,脚上蹬着叫不上牌子的帆布鞋。他明明穿着最普通的衣服,理着平淡无奇的发型,甚至他让黎承睿屏住呼吸的长相,换成第二个人来看,诚然是清秀雅致,可也未必就漂亮到惨绝人寰的地步。可他就是深深打动黎承睿,这种打动是没有由来的,具备龙卷风那样席卷一切的颠覆效应,它就像一记重拳,猛的一下打得黎承睿懵了头,可它又像一个久远而浪漫的回忆,只消稍微露出点蛛丝马迹,便能令人陷入难以自拔的感伤情愫当中。
以黎承睿的全部刑侦知识无法解释这个,他目送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视线范畴内,然后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感觉刚刚做出的事很不可思议,依稀仿佛,他脑子里闪现出一个词:着魔。
是的,这个男孩,让他着了魔。
2、第 2 章 。。。
“阿头,尸检报告出来了。”重案组的年轻女警官周敏筠拿着报告站在离黎承睿办公桌三步左右的距离说。
她是一个平时不爱说话的姑娘,身量矮小,长相普通,剪着短短的男仔头,看起来又干练又精明。整张脸上没有特别吸引异性注目的地方,但却看起来善良可靠,容易令人放下心防,她天生擅长跟难缠的人物打交道,因此很多外出调查派遣她出马比派组内其他更有经验的探员还合适。
黎承睿一边盯着电脑打报告,一边说:“来,说点我不知道的。”
“是,黎Sir。”周敏筠翻开报告,简明扼要地说:“死者陈子南,现年三十八岁,身上一共有两百八十七处伤口,多数组织溃烂模糊,胃检显示无毒性,头皮及颅骨有明显啃噬伤痕,腕骨及踝骨……”
“这些都肉眼可见,”黎承睿头也不抬,淡淡地问,“死因呢?”
“出来了,”周敏筠皱着眉头说:“从组织出血的情况看,他是被犬科动物撕咬至死……”
黎承睿问:“是什么动物?”
“初步判断是大型犬,具体是哪一种,还得通过齿印比对。”
黎承睿停下了手上的工作,皱眉轻声说:“也就是说,他是被人钉在木架上让狗活活咬死?”
周敏筠点点头说:“可以这么讲,而且他死之前,声带被人很有技巧地割断,我猜凶手大概是怕他发出太大声的惨叫。”
“这样的话可以假设犯罪现场并不是人烟稀少的郊区,罪犯让狗咬死被害者后,还特地将尸体连木架子一起移出来弃尸。”黎承睿想了想问,“死者残余的衣物中有检测出什么发现吗?”
“有,死者鞋底发现有海沙,希望对残余的植物微粒做检测能帮我们就可以锁定死亡现场是本港哪块的沙滩,”周敏筠翻了下报告说,她摸摸头发,有些困惑地说,“说到这个,我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死者脚上穿的是Gucci今年秋冬刚推出的限量版手工鹿皮靴,这种靴子据我所知,本港专卖店还未上市。而且他身上残留的衣物材质不俗,应该也不是便宜货。”
“Gucci啊,看来现在教师不仅旱涝保收,还待遇不错。”黎承睿笑了笑,“查查他的经济状况,毕竟为了钱产生的纠纷,从来都能刺激人肾上腺素分泌,进而成为杀人动机。”
“是,黎sir。”周敏筠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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