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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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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李磊自灭家门后,他一个朋友不相信凶手会是李磊,因为在这个朋友的眼里,这个李磊给他的印象就是一个孝顺的人,一个对父母孝顺的会做出刀刃父母的事情吗?不光是这个朋友,在旁人的眼里,他的家庭也是和睦的,这里的和睦不光指他和妻子俩人的关系,也包括他和父母的关系吧。

  而偏偏凶手是李磊。

  对这我们也不要感到奇怪。我在上面已分析了,人是自私的,当一个人从自己的角度考虑,若认为眼前的某些事已和自己的个人利益挂上钩,那么他灵魂里的其他东西全部会给他脑子里的这个念头让路。这就是李磊要杀人的动机,这个动机只有是他家的那笔拆迁款了。在这个社会上,在我们的生活里,再没有比金钱这个东西对我们更有影响力了。不管我们是否认为鬼能通神这句话是否是真理,但无可否认的是我们在一生中受钱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说我们的利益完全与金钱挂钩;假如把别的利益与金钱划上符号,那么金钱就完全等同于我们的利益了。特别是面对那数额巨大的金钱,对我们的诱惑是相当大的,在这时世上有几个人面对它而不动心呢?假如人不是受法律与道德的约束,我们更是经不起这种诱惑,因它们的约束而使我们的灵魂受到一种钳制。而对于这种钳制我们大多数人心里都有数,而有的人还要去以身试法,这又是一个问题了,有的人存侥幸心里,以为会躲过为自己所做的事要承担的惩罚,还有些人以身试法的人说起来你也许不相信:虽他有意识但意识是意识,严重的后果没有真正的落在他身上也就使他对这种惩罚不会有身有体会的感觉,经至他冒昧地去做他意识里想做的事了。

肉本与灵魂一
李磊就属于我所说的后一种人。他为什么要杀妻子我要到后面去分析,因为这属于夫妻关系的感情,没有血缘的夫妻感情更易破碎,我在后面不但要分析他杀妻子的动机,我还要从更高的角度来分析人类的男女关系,在这里就不用多说了。还是接着来看李磊吧,他在被抓后说了一句话:“我是多么傻啊!”

  对于杀人犯的他来说,被抓后等着他的是法律的制裁,李磊的命运在他杀人时就已决定了。

  李磊的这个杀人犯不同的是不光他杀的是自己的亲人,还有一点他有钱,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我在前面所说他在巨额的拆迁款面前因他自私而使他的贪婪与杀心占了上风,把他的与家人的亲情挤到一边去了。这个在杀人过程中头脑如此冷静的杀手,有没有考虑自己为了得到钱而最终丧失他本应该得到的他那本份的一笔钱?

  回答是肯定的,他没有想到这点。但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而后果只是后果,就与我所说,没有到的后果还处在想象中,一点都不现实。而李磊等自己杀了亲人后,被抓也就是手铐已把他铐住,那冰凉的手铐确实铐在他的手腕子上,这时,后果对他真正意味着什么了。我做这种分析也有其根据的,李磊在杀人后往深圳跑,之后他又往海南去,这个人一路上使用的还是他身份证。他在跑的过程中就说明了他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第一他知道跑,这是每个犯罪分子在犯罪时的意识行为,第二他在跑的过程中还使用自己的证件,这说明什么呢?对于许多人来说,以为他没有反侦查能力,这只是从警方站在犯罪分子的角度来分析;而我认为,就与我所说,他有意识后果而那后果还没有来到时他又不知后果是什么。这跟他杀妻子妹妹以及父母时一样,他想得到那笔巨额拆迁款而动了杀机,在动杀机时他想到后果,后果对于他来说还是将来的事情,那就是空白;他逃跑而在逃跑途中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与他刀刃亲人时的心里过程一模一样,没有一点变化。

  我对李磊的这点分析相当自信,我认为自己分析得很正确的。从这点来看许多做了不该做的事情的人,之后才知道所做事情应有的后果,因为后果已降临在他身上了,已不能推脱。我在这里还要举两个例子,在福建时我是摩的司机,对于下层人来说这个行业收入还可以,有许多打工人干这个。便有一些人专抢摩的司机。犯罪分子是残忍的,有的被抢的摩托司机在被抢时并不反抗,而若遇到反抗的,犯罪分子往往把他杀成重伤,或把他杀死。对于我们载客的司机来说,许多人知道这种情况。我们说起抢摩托事情时,每个人都会说:“哎,他要抢,拿给他。”

  这样说,就是碰到抢劫的,我们不会反抗的,举手把摩托拿给抢劫的人。但事情真的到了头上,而有些人在平常说到而在关键时却做不到这点,结果就是送了命。我有两个老乡就是这样送命的,我很想把他们的事情说一下,也可以做李磊心里活动的证据。

肉体与灵魂二
我记得第一次听到一个老乡摩托被抢而人被杀的事情时,大家都不相信,因为事情明摆的,每个人都知道若遇到这种事情时都不会反抗,他怎么还要反抗呢?许多老乡都说他傻,只有我说:“你又不清楚,人往往是出于自然的去反抗,你知道吗?”我意思是说他处在某种环时会控制不住自己,正如人们所说会感情用事的。我的这个老乡就这样被杀死了。被抢去的摩托属于脏车,即使犯罪分子把抢到手的摩托处理掉,也只几百块不会超一千的。而作案的是三个人,即使把抢来的摩托卖掉一人也只分两三百块,而他们为了这几百块所犯的罪行是很严重的,只几天他们就被抓住了。

  我们议论了被杀的老乡后又议论这三个犯罪分子。每个人都想不通,这三个人所犯罪行的严重与他们所作案的价值一点都不相符,对于我们来说,这几个人应该去抢数额巨大的数量的钱财才符合逻辑,而偏偏三个人只去抢几百块钱的东西。这里就不用多分析了,有一点我要说,犯罪分子也分层次的,这是一个很现实的一个现象。我在这里着重说的是,我这个被杀死的老乡在没有遇难时,也对我们说过碰到这种事时,一定会举手把摩托送给犯罪分子,他当时怎么没有这样做?这三个犯罪分子在杀人时,有没有考虑这种后果?

  答案是肯定的,他们知道后果,但如我分析李磊一样,没有降临到头上的后果,我老乡以及这三个抢他摩托的人也就不知各自的后果是什么了。我老乡不知后果是送命,等他身上被捅了致命处时后悔也来不及了,真正后果降临到身上时你已来不及了,因为事情已发生了,你所面对的是这件事所带来的后果。

  当我这个老乡被杀死后不久,我又有一个老乡被杀死了。按道理有前车之鉴,我们更要小心了,是的,当我第一个老乡被杀死时,我们每个人都说过这句话:“管什么,他们要就拿。”我也和这第二个被杀死的老乡亲*谈过,他说:“不就是一辆摩托吗?几千块钱的事情,我不会反抗的。”而真的出现这事时,他还是反抗了,结果是送了命。

  我在上面举的我两个老乡的例子,有一点是因为他们知道钱难赚,碰到这种事时舍不得把摩托拿他们。而当事情发生后,已做了鬼的老乡知道吗?你们的火葬费就能够买一两部新摩托。对于活在世上的他们当然知道,那么他们怎么还在事到临头时会有那种蠢的举动呢?

  唯一解释,就是有意识后果而后果没有降临到身上时不知其严重性。

  李磊也是这样子。我在上面已分析了他这种心里,在这里不想再重复他这种心里分析了。

  纵观李磊的案子,他给世人的谜已解了出来。这个杀了自己全家的人,做为一个儿子,他以前对父母的孝也是真孝,这点是不容置疑的。即使在有血缘的亲情面前,人的自私也没有忘记自己,它会时时刻刻提醒它的主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管你做什么,你都是为了自己。”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肉体与灵魂三
当我这样说时,我知道我所说的会严重触犯某些人的痛处。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提倡的是优良传统,对我所触犯痛处的这些人来说,我们的优良传统不但要提倡,最好是要我们继承下来,这样他们的目的也达到了。当我说自私是人类的天性,并是人类孕育其它的情感的土壤,是否我就没有看出也是自私孕育出来的善良呢?没有,我一直记在心上。我在前面说了,善良以及人类值得提倡的其他优良传统,并不与它们的孕育之母即人的天性自私相悖。我说出来容易,要想证明它并说服读我的文章的人,那就很难了。

  的确,这是一件难事。

  证明某种理论非要逻辑推理吗?逻辑推理是枯燥无味的,我在前面说了,我要用我生活在其中并让我对其中有思考的生活的事情来证明我的观点。要达到我所想要的目的,有两点很重要,一是我的叙述能力,二是读者的领会能力。假如我不能把我所想表达得清楚,并有文采,那么没有人会看下去的,结果是对我所写的看题目时引起他的兴趣,但在他看了一点后,感到我叙述不行,不能引人入胜的话,他马上就会丢掉我所写的。这对我来说是糟糕的事情,哪怕我所写的只引起一两个读者兴趣,也会激起我把此书写完的信心。让别人承认你,再没有比这更让人快乐的了,那怕承认你的劳动成果的人是那么少。

  我即然不会用逻辑推理来论证我的人生观点,我说了我用一些我所掌握的资料来证明它。我能否做到证明我的观点吗?我认为很难,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首先我要把它写出来。因为你所做出来了,对你来说才有机会,当你没有行动,没有把事情做出来,你连机会都没有了。

  对我这点你一定不要和李磊混淆是非起来,我反对那些违法的事情,对人干不合道德的事情我也不赞成。我说先做出来是符合我们的道德观以及符合我们的法律的事情,还有在不触犯这些时它要符合我们的个人利益,这样我们先做出来再说。李磊所做的不但完全触犯了我们的法律,并且还严重冲击我们的道德观。这个人在开始被抓住时,已说了是家庭矛盾导致他这样,在检察院把他批捕时,对自己的杀人动机还是和开始说的一样。“父母管教太严,从小就有杀人的念头,并且不想活,因为活在世上没有意思。”

  这种杀人动机符合逻辑吗?

  假如他说自己精神夫常导致他这种行为,我相信许多人会相信他,并会原谅他,甚至还会引起我们的同情。对于神经失常的人来说,我们知道他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所以法律对这种类型的人所产生出的犯罪行为我提倡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李磊在作案时是那么清醒,清醒得令我们感到害怕,因为他要杀的是他的全家。

个人与家庭的关系
他要谋害的是他妻子,我相信许多人也能理解;而他的毒手伸向他的父母以及妹妹,并且最后伸向他的两个儿子。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我和那神秘女人聊他杀死自己的儿子时,神秘女人说她能理解他杀死儿子的动机。不但她能理解,好象我们都能理解这个凶手到最后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儿子了。我们不能理解的就是他杀自己的父母与妹妹的动机。这点完全违背了我们的常理。

  血缘连系起来的亲情,让我们看它时用一种有色眼镜,我们总认为亲情间就是和睦与温馨等感情。我们没有从个人出发来看待,个人与家以及由家产生出来的亲属关系,让我们以为处在其中的我们跟旁人的关系不同。这种观点表面上是对的,而实质上处在家庭中的个人与家的关系跟旁人一样,因为我们都是自私的,它的不同是血缘所引起的外延,并且这种外延产生的一切关系;对于旁人来说,我们和他没有这种血缘的关系,也就没有因这血缘引起的外延关系。

  我们不能区分这点,那么我们就对家不可能真正有所理解。我们不能理解,我们也就不能处理好家庭关系。在这里我要举出一个例子,这个例子还是我自己的吧,只有是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我才知道,并深有体会的理解这件事对我的启示,并且我根据这启示来观察我附近的我能观察到的现象。我结婚后,一直呆在家里,没有手艺的我不能赚钱,本身我家庭就贫困,虽我和父母亲分家了,但母亲对我还是不满。

  母亲并且在日常生活里表达她的不满。我记得有一次,母亲在大路上骂我们,不用说这是一件很张扬的事情了,村里人都可以听见母亲的骂声。受我连累的妻子也没有逃脱,妻子在我面前气愤地说:“你看,你看,你妈!”。我对妻子说,我母亲是这样人。母亲跟父亲受一生的苦,而母亲是一个性格强的人,不服输的她只有面对这个现实,这样,在现实面前的她性格受到折弯,就变成了一个易怒易暴的人了。我对我母亲的性格变化深刻了解,所以我能原谅母亲这种行为。

  我在这里还告诉你,我不能掩饰母亲骂我们的心:对做为她儿子的我来说,我不能赚钱,母亲即恨我不成器时,也和别人一样瞧不起我。在这个社会里我们是以金钱来衡量人的,假如你要否认这点我也能理解,但你要承认这点。我们完全成人后,假如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证明我们的能力,旁人的眼光我们还能忍受,而对于亲人带有歧视性的眼光,我们就很难忍受了,因为亲人似乎不该这样做。而确确相反,亲人更容易这样。这与我们的自私也有关,比较心更容易在亲人间出现,特别是兄弟俩人之间,最容易产生这种相比之心。

  我在这里不继续议论亲人间的比较,后面很可能还要说的。接我母亲在大路上骂我们的事情说,我劝住了我的妻子。即使在后来的日子里,每有这种事发生,我都能把妻子劝开,让她不跟我母亲吵。

  我不是在这里数落我母亲的不是,我把这件事说出来,是想说明什么。还有一件我看见的事情与我的相同。不过结局不同,这个也被母亲在大路上骂过的人,后来成功了,赚了很多钱,这时,他母亲又是一副态度。当初骂他没有用并且说老来不会靠他的,后来她的变化我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 。 想看书来

个人与家庭关系一
我开始说不说出来,想想还是把他说出来,只有详细叙述才会打动你的心,并且勾引出深藏在你记忆里也曾经在你生活中发生的这种事情。我说了那个在大路上把儿子大骂的母亲,当儿子成功后,子尊母贵的形象在她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她身上那体面的衣服都是她儿子买的,和人一说起她儿子时,这位做母亲的为他感到骄傲,她的语气自然和以前在大路上骂儿子是迥然不同了。

  “我儿子。。。。。”

  一种亲热劲在这位母亲谈她儿子时跃然面现。

  人的记忆不会消失的,很多人都会记起她以前对他的态度。契诃夫在他的小说《变色龙》里描写了一位警官,那条咬人的狗因它的主人不同而受到的待遇也会不同的,这个警官在行使他的职权时不是根据公正的法律来进行,而是根据狗的主人来行使他的职权,这篇我在初中学的课文,依老师的讲解是很具有讽刺性的一篇具有现实主义的作品,我当时信以为真的,不过我现在完全推翻了老师对这篇课文所下的论断。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家里,这种现象是随处可见的。而我根据法的公正来理解,这个警官根本没有错,错的是他生活在其中的那个社会制度。依人的自私本性来理解,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这条狗真的是将军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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