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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云乱·风云初起-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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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仿佛咯噔了一下。我从炕上跃起,奔到窗户前,猛推开,院子里仿佛有人走过,脚步很轻,就像爹爹平日的模样,再一听,只不过是一阵风声。我跌坐在地,终于明白,爹爹是真的离我而去了。
  一个异乡人,死在乱世,本不该享受什么葬礼,我也没钱买棺材。只是村里还有人怀疑他是死于瘟疫,建议把他一把火烧了了事。我一言不发,从灶台旁边拔出那把刀,冲到爹爹的身边,用力挥舞着,大声喝道:“谁他娘的敢来烧了我爹!老子杀了他全家!”我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谁说十二岁不能杀人?我只觉双眼似要滴出血来,只管瞪着那些逼近我的村民。有人说话了:“别傻了,罗艺。我们也是为了全村的安全。再说,你那点本事抵不过我们随便一枪。”
  “哈哈!”我得意地笑着,举起一个枪头,人群中有人惊呼:“枪神在他手中!”姜家村敬奉枪神,这个枪头是姜家村的神器,据说对着它发誓无不应验,尤其是恶誓。我偷了这个神器,举着它面向众人:“我罗艺对枪神起誓,谁敢烧了我爹,我生要屠他满门,死后要化为恶鬼,缠他九世。”
  众人一凛,我有种痛快的得意。村长是姜白他爹,他眉头一皱:“罢了,到了这个地步,只有把罗先生葬在乱坟岗上了。”他看着我的眼睛:“我送你一副薄板棺材吧。”
  我恭恭敬敬地放下枪头,把刀插到地上,再对着村长拜了数拜,大声道:“多谢大叔!”
  爹爹下葬那日,天色阴暗,重重叠叠的云层纠结在乱坟岗的上空,十来只瘦瘦的乌鸦蹲在不远处的树杈上,冷冷地蔑视着我。我没怎么哭,木然按着人们的指点叩拜行礼。等到坟头上堆出一捧新土时,我才突然想起,我连爹爹的大名究竟怎么写都不知道。天哪,天哪,我终于失声痛哭,爹爹,儿子真是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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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
安葬完爹爹,房东姜大叔和大婶拉着我回到房间。大叔问:“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低声道:“我想去从军。”
  大婶摇头道:“你还太小了。不如在姜家村再等几年。正好大叔和你婶没儿子,你就当帮帮大叔吧。”
  我明白他们是收留我的意思,我不是那种不知道好歹的鲁莽小子,便跪下给大叔和大婶磕了三个响头。
  晚上,我打开爹爹留给我的包裹,里面有本很薄很破的书,一大半都染上了黑色的污迹。我用手指抠了一下,一股腥气从书页里透出来。翻开,书里画着一个舞动弯刀的男子,下面还有一些文字。“他娘的!”我绝望地把书扔到一边,上面的文字是汉字。我想起爹爹一直叮嘱我,千万不要把这本书给外人看,“哎呀,能是什么宝贝呢。”我想。
  爹爹的声音似乎在耳旁回响:“艺儿,这关系到你外祖家的秘密。千万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的身世。”
  我那时不是很看得起我爹,总而言之,我不是很看得起那些善良的人。我记得爹爹有时会摸着我的头说:“你外祖上可是个大英雄,咱们罗家曾经辅助过他。”
  我问:“是谁?”
  他那时面色一变,神情中带着崇拜:“等你长大后爹爹再告诉你。总之,你牢记,他是个前所未有的大英雄。”
  我并不太相信,总怀疑外祖父是胡人,但爹爹坚持说:“咱们罗家世代读书,是汉人。外祖家也是汉人。你要记住,你是一个汉人。”
  是汉人很重要吗?我不觉得。我只觉眼角有些湿润。在幽州,汉人比狗还不如。不管是齐还是周的皇帝要杀汉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我默默看着书上的刀法,那些动作渐渐流动起来,仿佛和我通灵。可惜那些见鬼的汉字……我真是愧对爹爹。
  我的生活很平淡。每日帮大叔和大婶做做农活,不算太累。我最喜欢偷看姜家村的人练枪。其实这个村子的人很不错,他们有武功,并不外出惹事。他们仿佛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满足于这一片天地里的平安和温饱。他们对于偷窥者的惩罚非常严酷,我便想出自己法子。譬如我会和村里的男孩子打架,打得激烈时,他们就会找出一根木棍,像模像样地向我进攻,我从他们的步伐和动作中可以猜测出招式。我也会闭着眼睛躲在他们的练武场附近偷听,即使被他们发现,我闭着眼睛,他们也找不出什么碴儿。我的耳朵很敏锐,一点都不比那些瞎子差。我一边听着他们长枪舞出的风声,一边回想他们和我过招的情形,我甚至能把讲解的话一字一句记在心里。
  我真是习武的天才。
  宛宛发现了我的秘密。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喜欢骄傲地挺着胸脯在村里走来走去。我知道很多少年都喜欢她,不过她只喜欢我。我的脾气不好,甚至有些粗暴,但是我对女孩子一向很客气。也许这是她喜欢我的原因。
  宛宛的脚步很轻盈,声音也很好听:“小艺,我知道你想学姜家枪,对吧?我们姜家枪是蜀汉姜维大将军传下来的,很厉害哦。”
  我撇撇嘴:“姜维?没听说过。我才不想学这见鬼的枪法,有屁用啊!告诉你,我有家传无名刀法,也很厉害的。”
  宛宛笑嘻嘻地并不生气。她不是个有耐心的女孩子,偏偏对我很有耐心,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她拉起我的手,悄声道:“跟我来,给你看样东西。”
  我们来到一个隐秘的山洞,宛宛递给我一本书,我翻开一看,原来是姜家枪要诀。我吃惊地看着宛宛的眼睛,她笑得很甜蜜:“这是我们的秘密。”我心头热乎乎的,差点想说:宛宛,你做我老婆算了。转念一想,我一个穷光蛋,就算长到十六岁,只怕还是穷光蛋,没人肯把女儿嫁给我的,便一本正经地问:“宛宛,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宛宛想了想,轻声道:“小艺,你肯亲我么?我听说胡人的孩子十岁就会亲人了。”
  我摇头:“我真的不是胡人。”看见她娇俏的嘴唇,我心头也有点慌乱。我常常对着村里的少年吹嘘自己在幽州、在路上多么风流。其实天知道,我连一个女孩子都没有亲过。我甚至,根本不懂男人和女人那回事情。宛宛的神情还是很期待,我不忍她失望,便凑上去亲了她嘴唇一下。她的唇有些软,有点香。我不想她看出自己的青涩,便努力回想自己见识过的亲吻,重新和她的唇舌纠缠在一起。那真是一种美妙的感觉。
  

远行(1)
时光荏苒,我在姜家村一晃就是两年。
  “罗艺!挑两担水过来!”姜白大声命令我,像一个大少爷似的。我没有生气,不管怎么说,村长给了我一副棺材,我帮他们家做事也是应该的,我不喜欢欠债。
  “姜白,你认识这个字吗?”我异常谦卑地请教姜白。他鼻子顶向天空,傲慢道:“呸!我偏不告诉你。”我微微一笑:“明白了,原来你根本不认识。”
  “胡说!”他急得脸都涨红了,忙道:“这个字读闵。”我仍然一脸的不信,心中却在偷笑。我就这样把书上的字拆散了,又在每一个字后面标上符号,一个字一个字询问不同的人。回到自己的小屋,再把汉字按照顺序辛苦地拼在一起。我得意于自己的聪明,又后悔着爹爹在世的时候,我从没这么认真过。
  我担着两个大木桶摇摇晃晃地来到小河边,把水桶往地上一放,自顾自的将练武练得红肿的双脚泡到清水中。眼光一转,看见宛宛正向我走来。她全身的衣服焕然一新,连发辫上的红头绳都特别鲜艳。
  “小艺……”宛宛红着脸说,“你知道我要出嫁了吗?”她的眼神透着渴望。
  我心里有点怪怪的感觉。早就听姜白说她爹为她找了个好人家,那时姜白还特别地数给我听男方送给宛宛家多少聘礼,数一样,他就会瞅我一眼,还说:“罗艺,你看都没看见过吧。这次宛宛出嫁,可让你这傻小子开眼了。”
  是,我只是个不名一文的穷小子,她是特意来嘲笑我娶不到老婆的么?我装作漠然的样子道:“那,就恭喜你了!祝大小姐夫妻富贵,白头偕老。”
  宛宛的眼睛瞪得很大:“这是你的心里话?”我知道这个表情意味着她很生气,我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于是又加了一句:“能请我喝喜酒吗?”
  她更加生气,可是气了一会儿,却没有像平日一般使劲捶打我的后背,反而低垂着头,呜咽起来。我有点慌乱了,又找不到话来安慰她。她的头绳扎成一朵小花,末梢在轻轻颤动。她呜咽了一会儿,才抬头道:“小艺,我对你好吗?”
  我握着她送给我的荷包,真诚地道:“你对我很好啊。”
  “好在哪里呢?”
  “嗯,你常常给我好饭好菜啦,送我荷包啦,还有,帮我补衣服啦,对了,还有给我那本书。”我努力回忆着,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我对她似乎不算太好。我为她做过什么呢?就是赶集的时候帮她爹娘挑过东西,种地的时候帮她家挑过水。村里其他男孩子也帮她做过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我想着,忽地难受起来,便握住宛宛的手,认真地说:“宛宛,等我从军以后,挣了钱,我给你买一个龙凤缠丝玛瑙玉镯子,好吗?”
  宛宛哇的一声哭出来,眼泪揉了我一身:“小艺,你为什么这么小呢?”
  “我今年已经十四了。”我愣愣地说,“只比你小两岁呀。”
  宛宛收住眼泪道:“你还是不明白。”
  望着她离去的身影,我真的有些糊涂,女孩子真怪,莫名其妙就会哭。可是,我心里还是酸酸的。
  这两日,村里来了一群商队,为首的姓张,我们叫他张大叔。我躲在他们车队的马肚子下偷听他们的谈话。原来商队是从北边运来皮毛,到南方去贩卖。我听到激动处,从马肚子下摔了出来:“大叔,带我走好吗?我想去南方。”
  张大叔在抽一种精致的烟叶,不像幽州的烟叶那么冲鼻子,他笑眯眯地问我:“去南方做啥?”
  我大声道:“从军!”
  商队里的人脸色一变,我这才想起不该说这两个字,便低声道:“我是汉人啊,亲戚都在南边。”
  商队的气氛还是有点紧张,张大叔慢悠悠道:“我们做生意的人,可不敢带你这孩子走。”他疑惑地打量我的身量,与姜家村的少年相比,我明显是个外乡人。
  我忙道:“大叔,您带上我吧。我能赶马、烧饭、打猎,野地里我还能辨认方向,分得清毒草和野菜。我什么活儿都能做,不会拖累您的。”我又补充了一句:“我是从幽州逃难到这里的,我不怕吃苦。”
   。。

远行(2)
张大叔一拳打到我肩膀上,点头道:“今年多大了?”
  “十四。”
  “好小子,身子骨很壮实啊。不看你的模样,还以为十八岁了呢。”
  张大叔没有答应我,但他请我吃了一大碗热烩面。我郁闷地躺在马队附近的草坪上,思考着怎样才能让大叔带我去南方。忽听耳边有人轻笑。我抬头,原来是个清秀的少年。我见过他,知道他是张大叔的儿子,只是第一次这么近看他,才发现他好生漂亮。少年坐在我旁边的土块上,正好捉住一只蛐蛐,用草根挑逗着。他笑嘻嘻道:“叫什么名字?怎么一脸晦气呀?”
  “罗艺,你呢?”
  “小蝶。”
  “小蝶?”我笑起来,“像小女孩啊。”
  小蝶瞪了我一眼,嗔道:“我爹怕我养不大,特意取了个女孩子的名字,这有什么奇怪的。”
  “哦。”我有些羡慕地问:“你去过幽州吗?那是我的老家。”
  “去过。我们还去过高句丽呢。”他的下巴微微一歪,嘴角还有个小小的酒窝,在远处阑珊灯火的映衬下,显得特别可爱。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超级大帅哥,看见他的模样,竟会有些着迷。
  “你怎么流口水了?”
  “什么?”我手忙脚乱地擦嘴巴,不知道怎么会在这么一个娘娘腔的少年面前失态。
  “你真的想和我们一起去南方吗?”小蝶的声音压得有些低,“去陈国很危险的。你知道吗?现在是隋了。”
  “隋?”我非常惊讶,“我们不是周国的子民吗?”
  小蝶有点不屑地瞥了我一眼,又悄声道:“三年前,大将军杨坚废周帝宇文氏自立为隋主。现在他正在大肆征兵,要攻打陈国。”
  我愣了片刻。无论是周还是齐,幽州都是一团乱麻。鲜卑人、突厥人、汉人、杂种都在那里杀来杀去,甚至还有高句丽人混迹其间。现在隋主新立,我是去隋还是去陈从军呢?
  小蝶扯了扯我的耳朵,问道:“想什么呢?不敢去南方了吧。”
  我不高兴地说:“我什么都不怕。爹爹说了,要从军也要去南方。”我把那句南方的皇帝是孬种给省略了。
  “行!大叔带你走!”张大叔突然出现在我们身后,他喝得脸上红彤彤的,旁边是同样醉醺醺的村长。我猜测是村长急于把我这个外乡祸害送走,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感激他的。
  明日就要出发了。我躺在床上,好久都不能入睡。窗棂响了一下,我觉得有点奇怪,走到窗户边,却看见了宛宛的小脸。她的脸上挂着泪滴,在清冷的夜晚,像只迷途的小羊羔。 我伸手把她从窗户拉进来,她的手冻得都青了。我抱着她钻进被窝,好一会儿她才缓过来。“小艺,”她哽咽着,“你要离开我了。”
  她的眼光很奇怪,盯着我的时候,总让我想起那些扑到火焰里的蛾子。“小艺,我和你一起走吧。”她激动地说。“宛宛?”我吓了一跳,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路上兵荒马乱的,你一个女孩子,很危险啊。再说了,你不是要嫁人了吗?”
  她低声抽泣起来,哭得我的心都乱了。其实我也舍不得她啊,可是她马上要嫁人了,嫁了人,她就不能再和我一起去赶集,一起去摘花,一起去喂小羊。“小艺,你喜欢过我吗?”她的眼神好忧伤。我忙忙地点头道:“喜欢。我很喜欢你呀。”
  “那你还走?”
  哎,女人是不讲道理的。我生平第一次叹了口气:“宛宛,我从军后,一定带镯子给你的。当我补送你大喜的礼物吧。”
  宛宛伏在我的胸前,渐渐止住了哭泣。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忽地紧张得要命。她的头发刚洗过,还留着皂角的香味,她的身子柔软得像小羊羔的绒毛。我的身体越来越硬,脑子里一片热烘烘的迷糊,隐隐有声音在一次次提醒我:她要嫁人了,她要嫁人了,她要……嫁人了……
  “小艺……”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妩媚,越来越低,“别忘了我,别忘了这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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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行(3)
……
  我想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的,可是她,终究要成为别人的新娘。
  

路途(1)
坐上张大叔的马车,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宛宛没有送我,可是她给了我一个女孩子最重要的东西。马蹄声声,我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回到这个小村庄,那时的宛宛应该已经子孙满堂了吧。我低头,不敢多看一眼姜家村,怕自己转身一看,就再也没有勇气离开这里。
  我的行李不过是一把刀和两三件旧衣服。小蝶坐在我旁边,好奇地摸着刀柄,他抬头道:“罗艺,我能看看这把刀吗?”
  我没有心情,懒懒地道:“刀有什么好看的?当心划破你的手指。”
  小蝶撒娇般握住我的手,摇晃着:“给我看看嘛,给我看看嘛。”他的手指纤细而白净,细腻的手指压在我粗糙的大手上,有些麻酥酥的痒痒。我诧异,在白日的光线下,他的肌肤白得近乎透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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