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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初唐-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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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说杨恒呀,不是我说你,看你挺懂事的,怎么不知道礼节呢,这小的算什么,不成你跟小娘一起到宫里去学学礼节好了。”得,这就把杨恒还有小娘给看住了,“你们等我通知好了,可不要乱跑。”这什么事都完成了,长孙很高兴的拿着一小包的茶叶起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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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马蹄铁
“陛下,这个杨恒还真是一个妖孽,也就是陛下才能注意到他。”这长孙回宫之后,想起杨恒的作为,甚至在心中还有一些心悸。
“他还不算妖孽,可惜妖孽的那个人死了。”李二无奈的摇着头道,杨恒已经出现在李二的面前有几个月了,如果李二还调查不清楚杨恒的所作所为,那才叫失败呢,自然,他是查到了杨恒所会的这些东西是跟一个酸秀才偷听的,可那个酸秀才呢,死了。
咋死的,这要从杨恒一家跑路说起,当李三郎君知道杨恒一家跑路了,他只得到了一处房屋,而没有地契的时候,他就开始迁怒于酸秀才了,经过再三找茬之后,一个不小心把酸秀才给打死掉了,可这秀才的名声是前朝的,自然,在本朝也就无用了,这李三郎君打死了人,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李二也就调查到此为止了,到底这个酸秀才有多大的才能,他也不知道,不过从酸秀才那里可是发现了不少的杂书,所以,李二相信了这杨恒偷学的可能,甚至李二调查酸秀才的学生们,在这里面没有一个灵巧的,都是背死书的料,而且据他们说,当初酸秀才可是时常讲一些故事的,尤其是说起外面有个偷听的孩子,这很多人都看见过的。
再调查酸秀才当初的考卷,因为是前朝的,现在已经找不到了,看来是毁于战火之中了,李二只能仰天长叹,吾失去一个大才呀,如果说酸秀才没有死的话,也许他就不会这么说了,据杨恒的记忆中,可是没有听到过什么,他只是感到好奇才去偷听的,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喜欢学问,而杨恒现在的才能都是他的新灵魂带来的,可不是原来那个灵魂的,再说,原来那个灵魂现在都不知到哪里去了呢,不过李二的这个调查也不错,正好给他的知识找了一个完美的出处,还有,感谢李三郎君,帮助杨恒处理了一个麻烦,可现在李三郎君就没有那么好运了,你把朕的一个大才给打死了那么你就给他偿命吧,于是李三郎君一家也就倒霉了。
“唉,真是可惜,不过,陛下,现在也不错,还有杨恒这个不是酸秀才弟子的弟子在呢,看他也是满腹的锦绣呢,恭喜陛下,贺喜陛下。”这长孙果然是天下第一聪明人,看把李二给拍的。
这里不说李二两口子的庆贺,再说杨恒,他把水车,还有曲辕犁交了出去,自然,叔叔等人会有所收获的,就是没有收获,那又能怎样呢。
这一些农业,民用的事物临时就这么着了,如果想起什么,或者碰上什么为难的事情再研究,可接下来应该考虑老爹的事情了,老爹此时已经是一个从四品上的武官了,出去打仗那是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在李二的贞观年间,战事可是不少,那么老爹的一身盔甲,还有几件趁手的武器还是需要的。
“小郎君,这阿郎的马匹,马蹄又塞进石子了,这匹马又废了。”这想什么来什么,达哥前来找杨恒了,老爹自从当官以来,已经废了有三匹马了,而且还都是因为马蹄的原因。
“你说什么,马蹄,走我们去看看。”前面两匹达哥没有来汇报,就是看杨恒有些忙碌,可自从皇后娘娘过来之后,杨恒就闲了下来,那么自然需要杨恒来想办法了。
杨恒也是在纳闷,这马蹄怎么会坏呢,这要是打起仗来,如果一下坏了马蹄,那么这个将军不就会坏事么,不是有一句外国的名言是怎么说的来着,“丢失了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
“恒哥哥,你念叨的是什么东西,蹄铁是什么,跟钉子有什么关系。”坏了,不该让小娘听到的话又被她听到了,这个丫头怎么老是在关键的时候突然冒出来。
“马蹄铁呀,就是钉在马蹄上的一块铁片,有了这块铁皮,马蹄就不会坏了。”“在马蹄上用钉子订铁片呀,那马会不会痛呢?这马真可怜。”那个这算什么,小丫头的慈悲心上来了。
“我跟你说呀,小娘这马蹄呀”“哦,明白了,恒哥哥,你直接说马蹄的指甲太厚了,能订进去钉子不就成了么。”这个小丫头,越来越古灵精怪的了。
“小郎君,你说的这马蹄铁真的有用,可为什么我没有见过有用的呢。”“没有用的呀,我们先用不就成了么。”对于这些铁器来说,自然是要杨恒亲自动手了,可生一次火,就不要浪费了,杨恒一次姓打出了有几十匹马的蹄铁来了。
“恒哥哥,我来试我来试。”什么地方都有小丫头的身影,自从杨恒带着这些孩子们锻炼之后,他们的身体真的是很壮实,就是连小娘现在骑马也是能够骑得飞快,自然,让她来试验一下这马蹄铁的用处也成,这个小丫头可是真的把马往死里折腾,老是往那些砂石路面,还有一些不平的路面跑去,果然,这马蹄就不会坏了,也没有马匹跑一段路就要休息一段时间的事情发生了。
“恒哥哥,你研究的这马蹄铁真的很管用,我要跟公主姐姐说说,让她跟皇后娘娘给你请功。”得,杨恒好长一段时间的努力,就这么让小丫头给卖了。
“什么,马蹄铁,马蹄上也能钉钉子?”“是啊父皇,那小娘还给我念了一首民谣呢,是什么呢,啊对了丢失了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亡了一个帝国,父皇,你听,人家就是丢了马蹄上的一个钉子,就亡了一个帝国,难道马蹄上不能钉蹄铁么,而且这还是小娘亲自试验出来的呢,连我都不敢骑着马跑那么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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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皇家学堂
所谓皇家学堂,其实就是皇城里面的启蒙学堂,是由李二邀请一些著名的大儒来给皇家的子女,还有一些重臣的子女进行启蒙教育的地方,还有,这些来启蒙的孩子都不会超过十四岁,如果超过十四岁,他们就会到外面的国子监去学习了,不过现在李二才刚刚把国子监给恢复,就是里面的学生也不是很多。
杨恒,此时也不过十二岁,还是虚岁,自然还有三年时间在皇家学堂中学习,就是长孙冲此时也是在皇家学堂中学习,其他的学友就是李二九岁的太子李承乾,三子九岁的李恪,四子八岁的李泰,自然还有一些其他的王爷大臣的孩子,还有几位公主,最小的是豫章公主,她也就跟小娘差不多的年纪,也就是说,此地数杨恒跟小娘的地位最低。
不过,虽说他们地位最低,可这一来到,小娘就有了两个朋友,一个是李丽质,一个是豫章公主了,李丽质是最早认识的朋友了,而豫章则是看着小娘跟她差不多年龄,自然就有些亲近的感觉。
自然,里面还有唯一的仇人长孙冲。或者说,这里面是杨恒跟小娘认识的唯二的人了,就是豫章公主自动凑了上来,可杨恒跟小娘此时也不知道她是谁,只是知道这也是一个公主而已。
“恒哥哥,这宫里上学真的没有意思,师长总是领着摇头晃脑的背诵一些文章,而我在第一遍就会了,就是由于我没有跟着背第二遍,老师就训斥我,说我是来混的,我看他才是来混的。”下学后,小娘可是一肚子的抱怨,就这么一路谈着出了皇宫的边门。
“小娘,你就忍一些吧,这可是皇后娘娘的命令,如果我们不来的话,皇后娘娘会不高兴的,你不是在这里又交了一个朋友么,就是豫章公主,你现在可是有跟你一般大的伙伴玩了。”
要说这些公主中,豫章可是最受宠爱的一个公主了,她甚至都要比李丽质还要受宠,就是因为她是下嫔所生,其亲母,所以长孙是她的养母,那长孙是谁呀,天下第一聪明人,自然她就会对这养女要比亲女还要宠爱的多,据资治通鉴记载,豫章公主早丧其母,后收养之,慈爱逾于所生。
“哈,我说小丫头,怎么样,又落到公子我的手里了吧,你还是乖乖的给公子我暖床吧,就是你让我失去了我的表妹。”
当杨恒跟小娘刚刚走出皇城门的时候,长孙冲带着几个纨绔搭档围了上来,“看来你还没有吸取教训呀,恒哥哥你不要插手,让我来好好教训一下这个所谓的公子,看他有什么能耐能够尚公主。”
也许,小娘听书听多了,也许她对自己的能力是相当的有自信,竟然不让杨恒插手,想试试长孙冲的本领,他能有什么本领,他的爹爹本来就是文官,自然长孙冲也是文弱之人了能有什么能耐呢,虽然小娘还小,可小娘却是一直都在跟杨恒等人一起锻炼,一起玩耍,有的时候这玩耍也是很锻炼身体的。
“哈哈,哈哈,哈哈,你们听,这个小丫头竟然想跟我试试我的能耐呢,我看丫头你也就在床上的能耐大一些而已。”“哈哈,哈哈”纨绔们齐声笑了起来,好像这是一个多么好笑的笑话似得,可其实这些纨绔在笑话长孙冲呢,他欺负这么一个小丫头算什么回事。
“你说脏话,给我躺下吧。”小娘这西瓜拳可是练习的很熟练的了,自然一个轻轻推手,就把长孙冲给推了出去,并让他倒在了地上。
“我还没有准备好,这不算。”长孙冲涨红了脸说道,而此时他的狐朋狗友们却不敢笑了,这个时候笑的话,那就是真正在笑话长孙冲了。
“没准备好,那好再来,这次你准备好了吧,站稳了,我来了。”说着话,小娘一下拉住了长孙冲的一只胳膊,还是那么轻松的一带,又一次把长孙冲给摔在了地上。
“你是不是还没有准备好,我们再来,这次我轻一些。”难得,因为长孙冲的脏话,小娘生气了,甚至都调侃起了长孙冲来了。
“不起来,打死也不起来。”这长孙冲也不是太傻,竟然赖在地上不起来了,他知道,一旦自己起来,还是会倒下的,谁会知道这么一个小丫头能有这么大的力气呢,其实他想错了,这可是借力打力的事情,小娘就是接着长孙冲的劲把他给摔倒的,甚至这一招杨恒都不会使用呢,这只能说聪明人,就是聪明人,而穿越客也只是多知道一些知识而已,如果跟当代人处在同一个地步上,在一些没有经验的领域,穿越者真的没有多少优势可言。
“呀呀呀,这是谁呀,不是鼎鼎大名的长孙公子么,怎么躺在地上了,难道是被这个小娘子给打倒的,不会吧,我竟然这么聪明猜对了。”这个,今天算是纨绔聚会么,眼看着来的这几个也是吊儿郎当的样子,一个个似笑非笑的看着躺在地上的长孙冲。
“程怀亮,你要怎么的。”这次长孙冲也不装死猪了,蹭就窜了起来,看来是遇上对手了,姓程,这个时代那个名人姓程呢,啊,对了程咬金,混世魔王,对了,怎么来了这么久,连这个最大的名人都给忘记了呢,难道这就是程咬金的儿子,怎么看着不像呀,也长的人模狗样的,难道是基因变异,不是说老程都是那五大三粗的样子么,杨恒倒是让记忆中的小说给误导了,不过还是等真正见到那魔王再断定人家的相貌吧。
“我说兄弟,什么来头,就这么把我们的长孙公子给扔在了地上。”这程怀亮就是一个自来熟的样子,甚至都不知道杨恒是什么人,就先上来搂着了杨恒的肩膀,一副老朋友的样子。
“唉,我说长孙冲,你怎么起来了,是不是还要再打呀,”小娘握着拳头说道,“不打了,不打了,你们都来了帮手,你们以后不要让我看见,我先走了。”那个,长孙公子,灰太狼是不是以你为原型创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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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受欢迎的小娘
杨恒这就算是又认识了两人,一个是白面的程怀亮,另一个是黑面的尉迟宝林,他们都是家中的老二,不能继承爵位,还有都是将门之后,自然也是臭味相投的了,同样,将门的人跟文臣后代自然是有矛盾的了,就是没有矛盾,他们那些精明的老子也会让他们有矛盾了。
而杨恒,虽然是长子,可也算是将门出身了,尤其他的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杀气,前文说过,杨恒可是跟老爹打过战的,那自然杀了不少的人,这杀过人的,跟没有杀过人的自然是有区别的了,自然而然,杨恒无形之中在跟这些将二代们刚刚认识,就成了大哥一样的存在了,这可是跟年龄没有多大关系的,要说年龄,好像这一群纨绔就没有几个比杨恒小的。
“大哥,我们请你喝酒,给你接风,小妹妹也一起去。”程怀亮给杨恒跟小娘发出了邀请,虽然他们能把杨恒当做大哥,可是更加佩服的是小娘,小娘竟然敢出手打长孙冲,甚至还把长孙冲给吓跑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呀,妖孽,绝对妖孽,不能得罪这个小女子。
“不了,今天刚刚下学,家里人还在等着呢,等有时间再聚,要不哥几个到我家去玩。”杨恒客气着,“不了,不了,那大哥我们以后找曰子再聚好了,我们也有事情,走了。”
“说小桃无主自开花,烟草茫茫带晚鸦。几处败垣围故井,向来一一是人家。”原来,这是小娘在李丽质,还有豫章公主面前卖弄新从杨恒那里听来的射雕的故事呢,这也是杨恒拗不过小娘要听故事,才继续给她讲的一个新故事。
杨恒也是经过深思熟虑才想起来讲这个故事的,三国,他也想讲,可那太过于深奥了,还带着一些计谋什么的,不是他这个年龄段能够讲的,而只有这个小说,才是能讲给孩子们听的故事呢,让人一听,这明显是根据一些历史事件胡编乱造的结果,他们可不知道在几百年之后会有一个真正的大宋,任谁听了也不过一笑而过。
“那道人双眼一翻,朗声道‘好好好,喝酒就喝酒!’大踏步进来。”
“啪啪。”小娘正说在兴头上,此时可不只是李丽质在听,就是其他的人也都围了过来在听,而杨恒则是在闭目养神,心中想着,这故事讲出来是好呢,是好呢,还是好呢,这已经讲出来了,就不能说不好了。而在不知什么时候,教书的大儒已经走了进来,也不知道他是听了一会呢,还是正好这个时候进来的,他正好给插在了一个紧头上,就拍了两声桌子,给打住了小娘的故事。
“杨淑,你可以停下了,这都是说了一些什么,怎么能说的这么白呢,而且是说一些犯忌的事情,以后不要再讲了。”“是,师长。”小娘乖乖的站起来答了一声是,这可是她平时养成的一个习惯,也是杨恒给制定的规矩,有什么不满意或者是意见,可以另找时间提,如果是别人在跟你正式说话的时候,你不能提出反对意见来,只能答是就成了,这是一个礼貌。
“好了,今天的课还是年龄小的继续背诵千字文,年龄大的就跟我学习论语”千字文,这也是杨恒跟小娘来了之后才加上的一门功课,起先并没有把千字文给列入学习的书目,可当小娘朗朗的给背诵了一遍之后,这大儒才真正认识到这千字文的重要姓,这才是启蒙的一本最好的读物呀,以前怎么就没有注意过呢。
“你说什么,小娘又说了一个故事,有皇帝,有忠臣,还被皇帝给杀了,还有一句诗,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好诗好诗,这是说汉朝的事情吧,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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